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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双反调查对中国光伏产业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5-07-28 18:23

  一、美国对华光伏产业的“双反”调查历程
  2011年10月19日,德国太阳能世界工业公司Solar World在美国的子公司Solar 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联合其他六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国本地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75家光伏企业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这是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近十年来在国外遭受的第一起贸易限制调查,也是美国首次对中国新能源发起的“双反”调查。
  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中国光伏反补贴初裁结果:税率为2.9到4.73%。其中,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有关税率为4.73%,其他单独税率资格的企业税率为3.61%,并追溯90天征税。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约250%的高额反倾销税。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太阳能光伏产业“双反”做出终裁,美国方面认为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双反成立,将对中国企业征收高达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同时,征收14.78%到15.97%反补贴税。
  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围追堵截,欧洲债务危机使欧美市场萎缩,中国光伏企业国内产能严重过剩,国外出口举步维艰。“内忧外患”已然成为目前中国光伏产业继续发展、乃至生存的主要障碍。
  二、“双反”调查的背景
  国际经济交流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双反”调查的导火线源于美国三家光伏企业的相继倒闭。三家企业在破产申明中都将公司的败落归咎于全球光伏产品的需求下降及市场竞争过于激烈,还特别强调是来自中国同行的竞争。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光伏产业的确发展迅猛,短短时间内就成为全球化程度极高、产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的新兴产业,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额已经达到358.21亿美元,同比增长17.38%。但是从产品出口目的国所占市场份额来看美国并不是中国光伏企业的主要市场,从表1可以看出2011年光伏产品出口市场中,美国只占大约百分之十几的出口比例,德国、意大利、荷兰所占比例相对更大一些。相反,从光伏产业的多晶硅料进口来源来看,有数据显示美国还是中国的主要材料供应市场之一,所占份额高达27%,仅次于原材料供应商之首的韩国。众所周知,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的经济就一直处于低迷阶段,失业率居高不下,经济复苏进展迟缓。奥巴马政府上任以来一直计划着把发展新能源产业视为本国经济复苏和提振美国出口的核心工程,而与此同时对于迅速崛起的中国新能源产业倍感压力。
  国内上层建筑的客观需要,近些年来,奥巴马政府一直加大对国内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出台各类振兴计划和投资方案鼓励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旨在一方面加快国内经济复苏进程,另一方面增加几十万个就业机会,降低失业率从而稳定民心。据悉,破产的Solyndra公司正是奥巴马政府扶持新能源产业的重点对象之一,获得过奥巴马政府提供贷款担保项目的巨额资金,也曾一度被该政府作为标杆广泛颂扬。Solyndra公司破产之后,这项贷款担保政策开始遭到严重质疑,标杆企业的倒闭势必使奥巴马政府陷入了极为尴尬的境地。于是顺理成章借机找到中国光伏企业进行狠狠打击,以表决心,继续获得美国商界的支持和信赖;另一方面也算是回击共和党人的质疑和谴责,为2012年美国大选中能成功连任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双反”调查对中国光伏产业的经济影响
  (一)导致多国联盟“绞杀”中国光伏企业的危险局面
  自2011年10月美国宣布对华晶硅光伏电池产品开始“双反”调查,国内就一直存在美国的制裁会不会“传染”到欧洲的担心。美国市场只占到了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份额的20%甚至更低,而欧洲市场却是中国光伏产品最重要的销第一论文网售区域,2011年在中国光伏产业全球销售格局中欧洲占到了高达74%的市场份额,所以无论是涉及范围还是影响面都更加广泛。果不其然,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如果说美国‘双反’只是影响了中国光伏产业的声誉,那么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立案将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与此同时,2012年6月8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印度也将在美国影响下对我国的光伏业发起‘双反’调查,可能很快就会出公告”。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光伏产业对印度的出口额达6.13亿美元,出口的光伏组件几乎占印度市场安装量的70%。对此印度光伏企业表示强烈不满,和美国一样,将本国光伏企业业绩不佳的原因同样归咎于中国同行的竞争以及中国政府对光伏产业的“特殊照顾”,并效仿美国对中国出口印度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申请,游说印度政府对从国外进口的太阳能产品征收15%的关税。美国的“双反”调查引发了多国联合“绞杀”中国光伏企业的危险局面,当前我国光伏企业正面临严峻的考验,甚至可能将遭受“灭顶之灾”。
  (二)削弱了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
  中国光伏产品在出口竞争中主要是具有价格优势,根本原因在于最近几年中国光伏产业的集聚发展、规模化生产、中国光伏企业从业人员的前瞻性商业战略和高技术的管理水平。但以美国和欧盟为首的少数企业却指控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存在倾销行为,本质上是由于这些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落后,又不思进取,从而寻找外部原因,将本行业销售市场不景气的状况嫁祸于中国生产企业。这样一来,美国“双反”调查的裁定必将会提高中国光伏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门槛,同时增加的反倾销反补贴税会使其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受到严重冲击。业内统计数据显示,到2011年底,我国的光伏产品出口额达到358.21亿美元,其中向美国的出口达20.51亿美元;对欧洲出口约为204亿美元,占光伏总出口额的56.95%。现在美国商务部已经做出终裁,将对中国企业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些政策实施后,中国光伏产品成本低廉的市场优势在美国将伤逝殆尽,其市场份额将随之缩水,特别是中国对美国太阳能产品的最大 出口商如尚德、天合、英利也会蒙受更多的损失。同时整个光伏企业对美出口成本将增加35%左右,严重削落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
 (三)阻碍了中国光伏产业的长远发展
  在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生活”的国际环境大背景下。在能源形势以及生态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在技术不断进步和产业持续发展的环境中,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是全球发展最快的新能源产业之一。但美国的“双反”政策无疑是使中国光伏企业面临损失,为整个行业的发展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进而阻碍了中国光伏产业的长远发展趋势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进程。以国内两大光伏巨头常州天合光能和英利绿色能源为例,2011年天合光伏组件出货量约为150万kW,美国市场占天合出货量的21%,销售收入约4.5亿美元,由于“双反”存在追溯期,已给天合造成了约3600万美元的损失;2011年英利光伏组件出货量约为160万kW,美国市场占总销售收入的15%,约合3.5亿美元,“双反”调查也已给英利造成了数千万美元的损失。这无疑将造成中国光伏企业的出口利润减少,收益下降,行业继续发展进程放缓。而光伏产业作为最重要的新能源产业,是保证国家可持续发展和人类日益增长的对新兴能源需求的长足动力,其发展符合每一个倡导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国家的宗旨。因此,从长远来看,美国的“双反”政策严重阻碍了中国光伏产业的持续发展,甚至阻碍了全球人类利用新兴能源的发展进程。
  (四)降低了中国的社会福利
  此次美国“双反”政策的出台不仅不利于中国光伏产业的整体出口状况,也会影响到中国就业状况以及整个对外贸易的发展。据有关行业协会估算,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出口直接从业人员超过50万,带动间接就业人口超过100万。“双反”政策的出台影响行业的整体对外贸易发展,随之也将对我国光伏产业数几十万人的就业前景造成直接威胁,同时导致光伏企业逾3500亿人民币的产值损失,银行将面临逾2000亿人民币的不良贷款风险。种种影响直接降低了社会福利水平。
  四、中国应对“双反”调查的对策建议
  (一)统筹规划,加强国内光伏产业的整合
  困境亦是机会,危机亦是挑战。在“双反”的压力下,如果光伏行业能够转变发展思路,实现产业升级,为整个行业寻求一条新的生机,从长远来看,又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光伏产业一路蓬勃发展,即使在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环境下,光伏行业仍然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业内人士初步估计,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新增的产业投资预计超过1500亿人民币;并且现在仍然有很多地方将光伏产业作为重点发展对象。据悉,2008年,中国的光伏企业还不到100家,不到四年的时间,现在至少有500多家。2011年全球对光伏组件的需求量是20GW,而仅中国市场的光伏组件就达到35GW。由此可见,我国光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数目众多,产能严重过剩,这必将会引起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甚至行业间恶性竞争。因此,统筹规第一论文网划,进行行业整合已迫在眉睫。首先,在政府的引导下,以市场为主导加快推进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并购落后企业和困难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产业生产集中度。重点扶持产业链完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知名度的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高消耗、重污染的劣势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优化;其次,对各优势企业自身而言,也应注重强强联合,分工合作。各自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建立集产品研发、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产品加工制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等为一体的产业体系。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光伏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促进光伏行业良性发展。
  (二)调整光伏产品市场布局,重点扩大国内消费市场
  从光伏产业发展之初,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原材料和市场都是“两头在外”,即产品的原材料来源和产成品的销售大部分处于国外市场,特别是国内产能销量大部分依赖国外市场。而根据现在的市场形势来看,欧美市场光伏产品需求缩减已经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我们必须为目前过剩的产能和未来光伏产品的发展寻求新的出路。在这样的环境下,国家如何拉动内需,鼓励该行业在国内的发展才是真正的解决方式。首先,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发展。如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相关企业对光伏产业等清洁能源的资本成本,加大对内部市场的调研和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再如将政府的出口补贴转向鼓励和支持光伏企业对品牌的建立、市场的培育以及长期发展策略而不是短期行为这一重心上;其次政府和光伏企业强强联合,加快光伏电站建设。以农村市场为重点,加强非并网式、离线式太阳能发电系统的研究应用,解决阻碍农村光伏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促进农村光伏市场开发。以此带动国内光伏市场的消费,进而拉动国内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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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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