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发展的政策推动力
经济学中的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一直纷争不断。这种个体—整体的二选方案源于在社会科学尚未完成学科分离的“大”社科时代,“能动性与结构”(agency and structure)这一社会理论者面对的基本问题。本文拟从能动性与结构这一起源问题出发,阐述方法论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两者的起源、分类与差异,并对超越这种二元论的方法论主张进行全面的评述。
一、能动性与结构的两端:方法论个体主义与集体主义
能动性与结构是社会科学中的经典问题之一。其中,“能动性”(agency)是指个体行为者独立行动并做出他们自由选择的能力,而“结构”(structure)则指诸如信仰、伦理、习俗等能够影响或限制个体选择和机会的“可再现的模式化安排”(recurrent patterned arrangements)。①能动性与结构的问题对社会科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任何社会科学,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何谓社会?是先有社会还是先有个体?在进一步解释社会现象时,这一问题就进一步演化成为,是从个体(能动性)入手,还是从结构入手?结构是否可以独立于个体而存在并有其独特的质?
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方法论集体主义分别是能动性与结构两极的代表,而两者的争执也贯彻了经济思想的历史。经济学中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要是一种认为社会经济现象必须由个人行为进行解释的原则。它体现了能动性与结构中的一个极端,即强调行为主体(能动性)而不是社会结构,是一种试图仅用个体相关的方式处理社会结构、制度和其他总体现象的方式。尽管对于方法论个体主义有着多种理解,但其要义都是强调能动性而非结构。而与方法论个人主义对应,方法论集体主义的主要特征是强调所有个体倾向或行为能够也应当从社会的、结构的、文化的或者制度的现象中得到解释。这代表了能动性与结构中的另外一个极端,强调结构而不是个体。尽管方法论集体主义一词经常与方法论整体主义视为同义语,但在某些学者看来,只有激进的“整体主义”(radical holism)才等同于方法论集体主义。集体主义认为所有个体要素都只是整体的产物,在解释次序上,宏观现象应优先于微观现象,这就导致集体主义不承认个体间联系是解释性要素,宏观层次的范畴如阶级、国家等,可以直接通过假设,而不需要建立在微观层次的解释基础上。②各种类型的结构决定论、文化决定论、经济决定论和技术决定论都是方法论集体主义的体现,它们都认为个体思想或行为基本上被结构、文化或技术因素所决定。“社会整体”(social whole)不仅是真实实体,也是使个体活动得到形塑的基础。在经济学中,马克思和制度主义往往被视为集体主义的代表。
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方法论集体主义都是“还原论”(reductionism)的体现③。而所谓还原论,又可以分为构成性的还原论和解释性的还原论,前者意指构成成分的可分解与各成分的无涉性,后者则强调一个复杂现象的所有方面均可以通过一个层级或一种类型单元得到解释。经济学方法论个体主义既承认构成性还原又承认解释性还原,并从存在性上否定集体结构的存在,因为文化等结构性因素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唯一可见的实体就是个体。而经济分析的一切,都是个体行动的产物,因此个体主义是天经地义的。与之不同,方法论集体主义者并不否定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但却认为个体不过是社会的傀儡,分析社会现象的决定性因素是结构,强调的是结构性的、整体性的特征。在经济分析中,个体主义必然会无视关系、结构和群体所具有的独有特征,而集体主义则往往无视个体的能动性对结构的影响。
尽管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方法论集体主义都声言自己的正确性,但从能动性与结构的关系严格地考察,彻底的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方法论集体主义都从未存在过,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承认或采纳了对方的主张。新古典经济学主张方法论个体主义,事实上却显示出了关涉社会结构的某些潜在假设。本格(Mario Bunge)认为,“那些所谓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尝试经常有一个潜在的整体构成,新古典经济学家自称为方法论个体主义者,但其分析总是从一个宏观场景设定开始,而后者从未用个体解释过”④。霍奇逊将方法论个体主义分为两种:从个体进行解释(a方案),从个体加上个体互动或者社会结构进行解释(b方案),但a方案从未存在过。⑤因为即便是极端的个体主义者,在通过个体解释现象时,也要处理个体倾向的设定问题,而脱离社会联系和社会结构,就无法解释个体如何,以及为何能获得那些假定的社会特征和行为倾向。方法论个体主义者常常从理想类型的假设主体和假定的无结构、无个体关系的真空状态入手进行分析,也就是用假设方式滤除掉结构因素,威廉姆森和波斯纳等人所设想的“自然状态”就是这种处理方式的典型代表,从博弈论的角度说,这种假设就是回避掉了“元规则”的来源,直接从已知的博弈规则出发,是一种“伪”a方案。
同样,完全极端的方法论集体主义也未曾存在过。但与方法论个体主义通过假设滤除结构因素不同的是,方法论集体主义者,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制度主义者,都在不同程度上表述了个体的能动性。称马克思或制度主义者为集体主义的代表,都只是强调他们将分析重点放在社会约束上,而不是个体本身的重构上。在霍奇逊看来,马克思被视为集体主义方法论者的代表,主要是因为马克思具有两个特征:第一,马克思认为个体行为只是结构的表达。如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二,马克思对结构因素决定性作用的强调。尤其是用“生产力”这种结构的、整体的元素去解释社会变化。⑥但是,在很多地方,马克思又强调了个体的能动性。本格指出,“但谈到经济和社会问题时,马克思坚持认为个人的行为是所有社会变革的根源”⑦。霍奇逊也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历史不过是人追求自身目标的活动”的论述明显也是反本体论集体主义的表述。同样,尽管凡勃伦等老制度主义者重视文化、技术等结构因素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最终还是体现在个体身上,尽管凡勃伦关于群体对抗(工艺势力和金钱势力)的论述给人以分析单位是群体而非个体的判断,但他对静态原子个体主义的著名批判以及他对人的劳作本
能、闲散好奇心的论述无疑又赋予了个体以创造性的特征。
集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非纯粹性是难以避免的。这是因为,结构代表了介于个体之间的一系列重要联系,这种联系导致了因果互动,因此被影响者最终还是执行者,而社会结构所涉及的“授能与去能”(enable and disable),构成了个体选择与创造的可能性集合。而且,在经济学领域中的方法论集体主义和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争执,最终也不再是纯粹的能动性与结构命题,而逐渐与政治的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融合在一起,融合了一个时代的特定背景和特定价值取向,派克(Wayne D. Parker)的研究也表明,在社会态度乐观的时代,盛行的往往是个体主义,如重农主义、古典经济学时期,而在社会态度悲观的时代,盛行的往往是集体主义,如早期的重商主义和老制度主义。⑧
二、结构化理论与批判实在论:摆脱二分法的尝试
能动性与结构的两个极端都有其缺陷:个体主义否定结构影响,不承认多层次系统中存在着不同的“质”层级,集体主义对改变个体的过程和机制也未给予充分的关注。方法论个人主义最终主导了经济学,而方法论集体主义则在社会学中成为主导原则。但方法论个体主义在经济学中的胜利与其说是一种合理性的胜利,还不如说是搭乘了政治个体主义的便车而来的胜利。在经济学的思想史上,方法论个体主义总是体现出一种张扬个体自由的倾向,这典型地体现在消费者选择理论中,个体主义者对集体主义者的批评往往也与政治的集体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回到纯粹的方法论意义上,个体主义与集体主义是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
对这一问题的解答仍然是由社会理论中能动性与结构命题的解题者回答的。霍奇逊认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与阿切尔、巴斯卡等人的批判实在论都体现了超越二分法的努力,前者将能动性与结构视为一个硬币的两面,从而将两者合并在一起,后者则将能动性与结构视为不同的实体,两者都试图摆脱“非此即彼”的二分法。在吉登斯看来,集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非此即彼”论是荒谬的,社会理论不应当专门盯着社会整体或专门盯着个体行为人的行动或经验,相反,社会理论应从“递归社会实践”(recursive social practice)出发,并且考虑历时空的实践活动得到维持的方式。结构化理论的核心概念是结构二重性,不同于二元论中能动性与结构的相互排斥或可分离,在二重性中,每一个要素相互依赖相互影响,每一要素都有助于另一要素的构成或维持。能动性既是自由的,又是有限制的,人类既是其环境的反射,也能反作用于环境,同时也受到环境的制约。同样地,结构既是授能的,又是限制的。“结构涉及的是‘使相似的社会实践可能在时间和拓展的空间中能得以存续持久’的结构特征,在结构化理论中,结构一词既是名词也是动词。”⑨但是,虽然吉登斯强调要分析“历时空的实践活动”,但他的结构化理论却没有包含层级本体论,而缺乏层级本体论基础的结构化忽视了新奇涌现的质变,只认可单一的实体层次,从规律探究的角度看,这就不会触及主体行为的自然物质基础。而且,结构和能动性在时空上的非对称性也没有得到体现,而是被视为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
与吉登斯不同,批判实在论者巴斯卡和阿切尔认为,虽然结构和主体是相互依赖的,但它们是不同的,有差异的。对任何特定行为者来说,社会结构总是先于他们而存在,两者存在着一种时空的非对称性。巴斯卡写道:“人不创造社会,因为社会总是先于人们而存在,并且是人类活动的必要条件。社会更应该被看作被个体经常地再生产的一种结构、实践和惯例的集合体,当然,社会更必须被看作是结构、实践和习俗的整体集合体,个体再生产并改变他们。社会不能独立于个人活动而存在(实在论的错误),但它也不是他们创造的,社会也不是人们活动的产品(唯意志论的错误)。”⑩这就是说,当任何个体出生并进入社会结构时,社会结构已先于他们而存在。“作为个体,我们生而进入一个并非我们所为的结构,我们在其中行动,通过我们的行动,结构可以被改变或者存续。”(11)在霍奇逊看来,这正是批判实在论者不同于结构化理论的关键所在,它试图通过强调结构和主体是不同的实体来摆脱二分法。例如,在阿切尔的“形态发生周期理论”(morphogenetic cycle)中,能动性与结构的演化过程是渐次展开的,最初是一个给定的结构,然后是社会互动,然后是结构性调整。在这样的描述中,方法论个人主义无立足之地(因给定结构先于给定个体),方法论集体主义也无立足之地(因社会互动)。
但是,正如霍奇逊指出的那样,在阿切尔—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中,尽管存在着结构性变化的一般原因,但个体如何在结构下变化却仍没有得到说明。我们被告知了结构演化,但却没有与之相伴的个人变化的解释。预先存在的结构影响着个体的信念和动机,但如何影响、如何塑造的机理却没有得到说明。这种“向下因果”(downward causation)和“向上因果”(upward causation)关系上的顾此失彼,不仅是批判实在论的问题,也是经济学家常常疏漏的地方。经济学家一般不会解释个体偏好的变动:个体主义者会将有意识的行动的“解释”任务归于其他学科;集体主义者则惯于采取行为心理学的刺激—反应假设,分析文化或制度对个体的影响,而不解释这种影响的内在机制。因此,对结构化理论和批判实在论的进一步超越,不仅要分离能动性与结构的实体,而且要解释它们之间的双向因果关系。
三、凡勃伦制度主义与互动主义:制度主义传统与奥地利传统的突破
(一)凡勃伦制度主义
针对结构化理论和批判实在论的不足,在凡勃伦理论的基础上,霍奇逊提出了凡勃伦制度主义。在如下四点上,凡勃伦制度主义与阿切尔、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以及吉登斯的结构主义理论是一致的:(1)社会结构依赖于个人;(2)个人依赖于社会结构;(3)反方法论个人主义;(4)反方法论集体主义。这四点共性奠定了反二元论的基调,都强调个人与社会结构的相互型构。在此基础上,霍奇逊进一步引入了达尔文主义,完成了他所主张的新的凡勃伦制度主义。(12)达尔文主义的重要补充意义在于:第一,达尔文理论强调的因果溯源可以引导经济分析进入先验心理的形
成这一主题,从而完成制度分析中的本能—习惯—习俗—制度分析框架。(13)第二,达尔文主义的“个体群”(population thinking)的思考方法对分析能动性与结构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因为个体、种群与环境的协同演化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能动性与结构命题,个体群分析强调个体个性和目的变化,但同时也关注群体层面上的新类型的产生。在这种从个体到群体的分析中,不仅个体本身必须得到解释,而且个体之上的更高层级也会被分析。第三,达尔文主义在本体论上是一种强调“质”差异和层级关联的层级本体论,这同样是社会科学应当具备的。如果说结构化理论是能动性与结构二者归一的合并式,批判实在论是非合并式但却缺乏因果互动的话,那么这种凡勃伦制度主义不仅是非合并式的,也是因果互动式的。
(二)方法论互动主义
沿袭奥地利学派的传统,诺特博姆(Bart Nooteboom)提出了方法论互动主义(或交互主义)(14)。在诺特博姆看来,方法论个体主义存在着社会化不足的缺陷,而方法论集体主义则存在着社会化过度的缺陷,而互动主义则调和了两者。诺特博姆所提出的互动主义有着极其广泛的思想来源,如米德的符号互动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和莱克夫等人的体验实在论、维特根斯坦的意义观等。但其经济学的源泉主要是奥地利学派,尤其是门格尔关于交换视角和哈耶克关于分散知识的论述等。这些思想在互动问题上的共性在于,承认个体体验的差异性与重要性,从认知科学的角度看待意义、感觉和理性等范畴,强调认知的体验性和嵌入性。
方法论互动主义认为,在知识和认知上存在广泛差异的个体在互动中所形成的行动体现了结构,形成了结构。秉承体验实在论的观点,互动主义中的知识和认识是一种广义上的心智活动,如各种身体感觉、认识、感觉分类、价值判断和情感等,意义、范畴、概念都基于人对物质世界、社会世界、文化世界和心智世界的体验之中。由于人的认知结构基于一种共享的演化基础,同时人又共享着一个在认知结构下所形塑、所构建的物质的、社会的世界,这就使人们的认知结构具有一种基本的相似性,这就意味着互动者的认知具有相交的可能性。而由于心智具有一种可得性或“可适用性”(availability to the mind),主体经常处在许多超出他们认知内容的心智框架范围,这意味着互动者的认知和知识不会是重合的。在知识和认知上具有相似性和差异性的个体在互动中引发了心智框架的变化,随着互动的进行,就会演化成为一种稳定的认知和知识的交集,成为一种结构或制度性的事物。
四、另一种视角:方法论系统主义(15)
能动性与结构的双向影响无疑是客观存在的,凡勃伦制度主义和互动主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刻画,并在制度演化和企业惯例等问题上进行了相应的解释。但当我们进入如宏观经济现象与社会政策这样的领域时,我们就会发现仅停留在双向影响的描述上还远远不够,结构对主体的影响与主体对结构的影响不仅存在着时空上的不对称,而且还存在着力度和速度上的描述难度。同时,尽管层级本体论强调了多层级的质差异和不同层级的关联性,但在横向的维度上,依然存在着许多并存的层级,它们依然存在质差异,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所承担的功能也不一样。也就是说,能动性与结构之间不仅存在着向上或向下的因果机制,还存在着向左向右的横向关联。
在这一问题上,本格所提出的方法论系统主义则显出了其优势。系统主义与凡勃伦制度主义以及互动主义在如下问题上是一致的:第一,同样承认层级本体论,承认每一层级都有其独特的质。但本格用的是系统一词,“系统有着它们的组成部分没有的特性(自发的)。所有的问题都应以一种系统的而非部门性(sectoral)的方式来处理”。(16)第二,同样承认能动性与结构之间的双向因果关系,“因为每一个个体的行为都部分地受到宏观社会环境的制约,宏观社会环境反过来也会受到个体行为某种程度上的影响”。(17)与所有反二元论者一样,本格也认识到了个体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缺陷:个体主义的缺陷在于它不注重甚至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而整体主义者又不太重视甚至奴役了个体的行为。第三,同样承认追根溯源的累积因果原则。不仅如此,而且本格还认为,这种累积因果要求在学科上更大限度地突破学科边界,既然各种子系统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单一的学科视角就无法为整个社会系统的运动提供解释,而需要多个学科的工具和视角。
系统主义更倾向于用系统来描述结构。在本格看来,社会是有功能的系统,其中又包含了多个有独特功能并相互依赖的子系统。“有些人不喜欢‘系统’这个词,转而用‘结构’这个词。但结构是事物的属性,不是事物本身,然而社会系统是具体的事物。”“任何事情,无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都是一个系统或者是一个系统实际的或潜在的组成部分。”(18)在系统主义者看来,就分析社会现象和制订社会政策而言,重要的是考虑子系统的关联性。任何社会系统的出现、维持、修补或分解无疑最终都只能由个体的选择、决定和行为来解释,从这一点上说,个体主义是对的,但是,这些个体事件又在很大程度上由社会环境决定,从这一点上说,集体主义或整体主义是对的。如何描述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呢?霍奇逊虽然看到了结构对个体偏好的影响,以及个体对结构的反作用力,但在分析结构和个体时,都没有给定特定的分析“域”:在何种情景中影响以及被影响。诺特博姆强调了特定背景下个体互动形成和表达结构的重要性,这突出了“域”分析,但却没有“域”的关联效应分析。而系统主义则补充了这一点不足。在本格看来,社会是一个由相互关联的个体组成的各种各样的系统或网络,而关系的多向性意味着分析中也应当包含同层级现象的互动。“每一个人在同一时刻同时属于几个系统:血缘关系、友谊、同事关系网、企业、学校等。”(19)这也就是说,即便是在纯粹的制度演化分析和个体偏好变化分析这样的主题中,我们都不得不面临着一个难题:关系和结构不仅是层级的,也是网络的。要厘清这样的关系,我们就不得不借助于系统论的思维,而系统的研究方法就应当将各个层级、宏观微观的循环因果联系起来。
本格用他所称的布登
—科尔曼(Boudon-Coleman)图展示了自己的系统主义分析方法,并列举出了若干例证:
·宏观水平 经济增长→人口停滞 ↓ ↓ ↑ ·微观水平 养老保险→生育率下降 |
在本格看来,从宏观层面看,整体主义的视角只会看到经济增长伴随着人口停滞,而个人主义的视角从给定个体入手,往往只会注意到个体的行为激励(养老保险)和行为后果(减少生育)。停留在这两个视角上研究因果关系是无益的。从系统主义的角度看,这两个层面中存在的若干子系统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即经济增长带来了养老保险的提高,进而导致了生育动机下降,在宏观层面上出现了人口停滞。
在系统主义看来,所有社会进程都包含有无数的个体选择、决定和行为,所有这些都在社会系统内部或社会系统之间发生,它们削弱或加强这些系统之间的联系,这是能动性的具体表现。而一旦社会系统满足一定的条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个体将会变得可替代,它们的角色可以由不同的人来扮演,这是结构力量的体现。这同时也表明,结构与能动性不仅存在着产生历史的时间非对称性,而且在历时性上也有差异,结构尽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它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历时更久,它一旦形成,就具有一种固定性,而能动性却可以由流动性的、非固定的个体所表达。
尽管系统主义和凡勃伦制度主义一样重视宏观对微观的双向因果,但本格更强调的是用这种系统观去解释社会现象和发展社会政策,而不只是制度演化与起源的分析。在本格看来,既然社会政策必须是系统性的,那么孤立学科就会造成短视和政策无效,社会事实之间的相互联系应该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反映出来,因此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更应重视“跨学科”(interdisciplines)问题。而凡勃伦制度主义也指向了演化心理学和进化生物学的知识基础,方法论互动主义指向了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知识。二分法的超越者虽然观点各异,但在多学科视角这一点上却取得了一致。
注释:
①Barker Chris, Cultural Studies: Theory and Practice, London: Sage, 2005, p. 448.
②Bruce Philp, Reduction, Rationality and Game Theory in Marxian Economics, Routledge, 2005, p. 18.
③⑤G. M. Hodgson,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Routledge, 2004,p. 40, pp. 211-226.
④Mario Bunge, "Ten Modes of Individualism - None of Which Works - And Their Alternatives", Philosophy of the Social Sciences, Vol. 30, 2000, pp. 384-406.
⑥⑨G. M. Hodgson, 2004, p. 36,p. 42.
⑦Mario Bunge, 2000, pp. 147—157.
⑧
⑩转引自[英]布朗等:《批判实在论与马克思主义》,第95页,陈静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11)G. M. Hodgson, 2004, p. 45.
(12)霍奇逊认为,最初的凡勃伦制度主义虽然隐约有摆脱二分法的取向,但并不具体,而他融入的强调质变的涌现哲学和达尔文主义使之更合理。
(13)杨虎涛、张洪恺:《凡勃伦制度主义的过去和现在》,载《当代经济研究》,2009(2)。
(14)Bart Nooteboom, "Methodological Interactionism", The Review of Austrian Economics, Vol. 20, 2007, pp. 137—153.
(15)(16)(17)(18)(19)Mario Bunge, 2000, pp. 14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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