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凉城县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及其成因的方向
一、凉城县概况
内蒙古凉城县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是乌兰察布市西南部前山地区重要的农业县,地处内蒙古高原东南端、黄土高原东北边缘。全县现有5镇3乡1办事处。2012年底总人口为24.9万人,由蒙、汉、满、回、达斡尔等民族组成,以农业为主体,农、牧、林结合是全县经济结构的突出特点。
二、凉城县土地利用现状及结构分析
1.凉城县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通过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凉城县土地总面积为345139.75公顷,包括8个一级地类,28个二级地类。全县耕地总面积74738.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1.65%;园地总面积206.4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6%;林地总面积87796.8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44%;草地总面积146093.2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33%;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9517.7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76%;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4751.5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8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6016.9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64%;其他土地总面积6018.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4%。
2.农用地内部结构对比分析。凉城县农用地总面积为308835.4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9.48 %。其中,草地、林地、耕地、园地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47.30%、28.43%、24.20%和0.07%。
3.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对比分析。凉城县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0286.1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78%。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2.89%、31.43%和15.69%。
4.其他土地类型内部结构对比分析。凉城县其他类型土地总面积为6018.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4%,其中,田坎、盐碱地、设施农用地、裸地、沙地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5.68%、29.14%、9.37%、4.17%和1.64%。
5.农用地、建设用地与其他土地面积对比分析。凉城县土地总面积为345139.7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308835.41公顷,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89.48 %;建设用地面积为30286.16公顷,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8.78%;其他土地面积为6018.18公顷,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1.74%。可见,凉城县农用地面积最大,农用地又以草地为主,其次是耕地和林地,园地较少;建设用地面积位居第二,建设用地又以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主,因岱海水域而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大;第三为城镇、村庄及工矿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其他类型土地面积最少。因此,凉城县土地利用结构基本趋向于合理。
三、凉城县土地利用变化分析
(一)1992年与2012年各类土地面积对比分析
通过对1992和2012年凉城县各类土地面积对比(见表1)可以看出:从1992 到2012年的20年中,耕地面积减少幅度大,由121372.45 公顷减少到74738.95公顷,共减少了46633.50公顷;林地面积由37919.97公顷增加到87796.82公顷,共增加了49876.8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由2514.13公顷增加到4751.51公顷,共增加了2237.3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共减少了2636.72公顷;其余园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其他土地面积变化相对较小(见图1)。
(二)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
由图1和图2可以看出,1992、2012年凉城县部分土地利用类型面积有明显的变化。因此,引用土地利用变化模型对土地利用的变化速度进行分析研究,对预测未来土地利用变化趋势有积极的作用。土地利用数量变化可以用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来表示。
其表达式为:
式中,K为研究时段内某一土地利用类型的动态度;Ua、Ub分别为研究期初及研究期末某一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T为研究时段长。当T的时段设定为年时,K的值就是该研究区某种土地利用类型的年变化率。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到凉城县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见表2)。
从表2可知,1992-2012年间,耕地、园地、其他土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平均每年以2.43%、3.68%、3.11%和0.83%的速度减少。而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则以8.26%、0.07%、1.64%和5.53%的速度增长,其中林地增加幅度最快。
四、凉城县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成因分析
凉城县土地利用结构中,耕地、林地、园地、交通运输用地和其他土地增幅较大,说明农业内部用地调整明显,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建设用地需求旺盛。其中,林地增幅最大,林地和草地面积的增加主要由于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表明近年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城镇村工矿用地及交通用地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需求和S102 、S208、S209省道和S24兴巴高速公路的修建;耕地及园地面积减少的幅度较大,分别为退耕还林、还草和开发利用所致;其他土地面积减少的部分原因是由于“二调”与第一次详查分类标准不同所致。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少,主要是由于近年气候趋于干旱,降水量减少等自然因素使水域(如岱海等)面积减少。
五、凉城县土地利用应采取的对策
1.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应遵循自然客观规律,按照土地资源自身的适宜特性和承载能力,选择科学、合理的土地开发利用方式和开发强度,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强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土地生态功能。
2.针对耕地减少速度较快,要切实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草原和林地,发挥其生态效益。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增长较快,应适当控制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的增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以水库和岱海水域所占比例大,针对目前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减少的状况,要重点保护水库,合理开发利用岱海水域。
3.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科学管理土地资源,严格控制滥用土地。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土地资源是土地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者的重要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土地利用中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实现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相协调,推动全县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从总体上看,全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益还比较低,尤其是其他土地及水域用地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开发利用潜力很大,有待进于一步开发利用。
(作者单位:内蒙古凉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