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发达国家运用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
一、发达国家运用知识产权成功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利用知识产权成果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对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1]。这些产业都是主导产业和新型产业,凝聚的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低资源耗费、低环境污染的特征,是当今世界各国在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中抢占的制高点。世界上50%以上的重大发明创造都产生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并且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当今世界,经过发达国家长期的发展与强化,知识产权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要素和创造新竞争优势的基础。例如,2000年美国一份研究报告称,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的价值已经超过有形资产,在资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高达60%。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奥巴马政府先后于2009年和2011年两次发布国家创新战略,已经将研发投入提高到国内生产总值(GDP)3%的历史最高水平,并且将知识产权政策作为其中的重点,期盼以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优势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其中,美国把发展新能源作为摆脱经济衰退、创造就业机会、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重要产业[2]。欧盟也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欧盟的经济复苏措施,提出要实施“绿色汽车伙伴行动”、“能效建筑伙伴行动”和“未来工厂伙伴行动”等,到2013年将投资1050亿欧元发展绿色产业,保持该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日本、韩国等也都加大了对新能源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2]。
近些年来,由于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巨大作用,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加快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信息、生物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这些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利用“专利先行”实现“跑马圈地”,通过早期的专利布局赢得市场竞争的先机,作为排挤竞争对手、改变市场占有份额的主要“杀手锏”。知识产权已成为跨国公司对外扩张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核心。
在日本、美国、德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非常成功的。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产业发展的过程看,知识产权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历了一个与本国实际结合并不断提升的过程。例如,美国的版权制度、专利制度和商标制度都起源于英国法。美国运用专利战略已有八十多年历史。在实用主义的指导思想下,作为专利战略的创始国,在高度重视研究开发的同时,高度重视专利权的获取,走出了一条和本国知识产权战略相适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道路。在最近14年里,由于结构、体制、知识产权与产业政策上的差异,美国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速度远高于欧洲[3],在当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发展过程中,美国在众多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
进入21世纪以后,日本加大了对一系列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信息通讯、生物工程、宇宙航空、海洋开发、物资流通、节能和新能源开发、环保、新制造技术等产业成为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及政策重点扶持的领域。
德国总结出在21世纪初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九大重大领域,即新材料,纳米技术、微电子学,光子学,微系统工程,软件与计算机模拟分子电子学,细胞生物技术,信息,生产与管理工程,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加大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力度,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还纷纷出台一系列发展计划,如美国在克林顿执政期间就先后出台了“先进技术计划”、“制造技术推广计划”、“平板显示器计划”、“信息高速公路”等,有效地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可以说,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及布局,是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重大战略,其试图以此控制国际市场战略制高点的意图十分明显。这样,不仅对本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对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与作用,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新走向。
二、发达国家运用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特点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发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知识产权作为助推其发展的第一战略,其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知识产权战略与新兴产业发展战略高度整合
从目前发达国家推行知识产权战略的新形势来看,面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环境和外部市场的迅速变化,发达国家关注的重点在于如何寻求动态的竞争优势。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取竞争优势极为重要的日常工作,知识产权战略与新兴产业发展战略高度整合,是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绩效的必然趋势,是发达国家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
日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实施方面取得了很高的绩效,其专利技术平均实施率为52%,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针对美国基本专利战略,日本早在2000年11月推出的“信息技术国策”中就明确规定,要用规模高达1000万亿美元的投资来全面发展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4],并采取一系列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开发的战略措施,提高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绩效。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强国,其经济实力居欧洲之首。长期以来,德国政府致力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与新兴产业发展战略高度整合的工作,促使德国在专利申请量常年占据欧洲第一的位置,推动产业做大做强。例如,根据2009年欧洲专利局的统计数字,德国以25107件(18.7%)申请稳居首位[5]。德国企业在德国专利局平均年申请专利总数为60222件,其中13%来自西门子公司、奔驰公司、罗博特·博世公司、Infineon技术公司等4家德国大企业。从专利分布来看,德国企业申请的欧洲专利和国际专利,有2/3集中在德国10家大公司,包括奔驰、宝马、西门子、拜耳、巴斯夫等大批世界顶级跨国企业。德国知识产权战略与新兴产业发展战略整合获得良好的绩效,据分析,仅制造业出口就贡献了GDP增长的60%。
美国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了知识产权的掌握和应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例如,近二十年来,美国对先进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总投资每年都达1600亿美元以上,并确定了以信息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将环境保护、电脑、通讯、咨
询软件工业及服务业等知识产权密集型战略性产业作为6大重点出口产业;近几届联邦政府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与新兴产业发展战略高度整合,着力扶持“军民两用”的技术如计算机程序、电子机器人、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合作与开发等;每年还从军事研究预算中拿出300亿美元,投资到光纤通信、全美计算机网络、生物技术等民用技术中。近期,美国的能源战略和能源法案对知识产权助推能源技术创新和能源产业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知识产权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管理高度融合
发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方向正在从产业外部转向立足于内生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不断提高,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知识产权的运用、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以及知识产权培训等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都建立了知识产权内部网络系统(IPN),形成了高效的知识产权信息沟通渠道。基本做法包括:一是企业总部设立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实现内部数据沟通和内外的资源共享;二是知识产权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等部门之间经常沟通,实现对知识产权创新信息及时、有效的交流;三是建立企业子公司定期向总部汇报知识产权与业务管理的制度。这样,当公司研发人员或普通员工有了创新构思或研究成果时,可以及时通过知识产权网络系统报告给公司;公司的专门委员会通过评估,决定如何实施知识产权的创新与保护,避免了重复研究,节约了大量研发成本与时间。
发达国家注重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知识产权的能力。例如,德国依据强有力的政府体系,通过以政令的方式颁布实施各项措施,加快了“以企业为主体、以专利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促进了知识产权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管理高度融合。作为全世界首屈一指的制造业知识产权大国,德国多数企业不是将知识产权管理作为独立或孤立的工作去研究与实施,而是由高层将其作为企业整体管理的一部分予以综合考虑。例如,拜耳公司、汉高公司等,由高层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并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确定其知识产权管理的重点与方向;而奔驰公司的专利管理注重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及专利保护,将知识产权管理重点放在商标的注册和保护上。
美国、日本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无不是依靠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与管理能力成长发展起来的。其中一些著名的企业之所以得以迅速发展壮大,并在国际市场上纵横驰骋,秘诀就在于自觉地构建了知识产权与其产业高度融合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例如,在美国,计算机产业巨头IBM公司每年投资数十亿美元从事新产品研发。为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和贯彻,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通过层层细分、分工协调等管理办法,在众多领域实现了更加专业、准确和高效的企业知识产权职能化管理。IBM公司在美国拥有17500项专利,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30000多项有效专利;它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足够的经费支持,每年用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花费占其纯收入的10%以上,从而提升了IBM公司的竞争能力,使其在国际市场占有的份额得到保持和不断提高。日本东芝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策划部、专利申请部、专利信息部、专利第一部、设计商标部、软件保护部、技术法务部等数个业务部门,内部组织十分严密,并具有极高的工作效率。
3、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形成了研发和产业化的良性互动机制
为了激发创新,发达国家新兴产业发展中普遍依据企业发明人的成果,引进各类奖励机制,产生出相应的奖励办法。例如,美国的 IBM公司,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人给予计分,发明专利为3点,刊载在技术公报的发明为1点,点数累积12点,给予3600元美金的发明业绩奖。日本富士通公司实行等级奖励制,分为7个等级;东芝公司分为5个等级,一件发明,最低奖金4000日元,最高1年可达60—100万日元。日立公司实施“专利就是产品”的战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合计400余人,年专利申请费超过10亿日元,曾创下1年申请2.2万件专利的纪录。
一些发达国家设立了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科学园区,用于引进、消化、吸收、改进先进技术,以及培养高级科研人才。例如,日本的通产省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通过有目的地吸引大量新兴产业和大学、科研机构的入驻,实现了“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并于1986年制定了“第四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将全国划分为10大开发区,同时对不同开发区的主导产业进行明确的规划。
德国政府为了支持大学、政府科研机构和国家实验室,以及企业重大的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工作做了大量投入。例如,由德国联邦政府投资90%、北威州政府投资10%共同设立的JULICH研究中心,仅政府每年拨付该中心的资金就达上亿欧元。CAESAR欧洲研究中心是二十年前利用国家专项基金设立的财团法人研究机构,基金为3.83亿欧元,每年可从政府获得巨额财政支持,其所获利润和赞助不用交税。
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和产业化的良性互动机制方面,日本取得了最为突出的成绩。据统计,日本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了全国60%的科技人员和80%的R&D经费,确定了从专利及其产品中获取利润,并将赚取的利润投入到新的研发,不断良性循环的战略思想。在专利资产经营中,日本公司衡量一件专利的价值,主要看其增加公司收入的能力。通过专利资产经营,将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从成本中心转型为利润中心,从而为本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成果的研发并迅速进入生产经营打下良好基础。
4、运用动态管理方法,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创意与新的市场顺畅地连接起来
美国IBM公司非常重视专利信息与产品研发的动态管理。长年坚持每月发布技术公报,公开一些专利信息和未申请专利的技术,专利经理的职责主要与情报有关,包括收集各下属公司有关专利情报、技术情报以及各专业部门的研发活动情况;依据情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建议申请国的范围,提供业务咨询;根据总部每年的专利申请计划调整申请件数;收集IBM及其它公司有关专利情报、技术研发动态信息,针对性地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推向新的市场。日本的企业也将专利情报与新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工作列为首要任务。例如,东芝公司本部中设有专利信息与新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中心。三菱公司
还将专利情报中心从专利部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行的公司,特别重视在申请专利前和产品投放市场前做好专利信息的调查工作。
机械制造是德国产业的王牌,“德国制造”已成为世界市场上“质量与信誉”的代名词。为了使德国机械制造业得以持续发展,德国确立了三大发展目标,即“绿色制造”、“信息技术”和“极端制造”。并以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提升制造业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广泛采用电子商务模式对企业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管理。汽车、机械制造、电子电气、化工是德国的四大支柱产业。近年来,德国可再生资源、纳米技术和环保产业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德国知识产权优势产业。信息通信技术与知识产权新兴产业的融合将会产生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德国有潜力成为系统集成和标准化领域的领头军。
一般来说,产品的售后服务是企业获取顾客信息的主要渠道,企业自身销售人员很少关注客户的潜在的真正需要,往往导致企业强调现有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缺陷。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的最终质量应建立在顾客需要的真实信息以及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程度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的基础上。随着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投产,以及新产品更新速度的加快,顾客个性化要求的提高,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取胜,需要采取合适的研发控制的途径和方法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创意与新的市场顺畅地连接起来。
为此,需要有一种能够贯穿产品设计、建造全过程的研发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从技术创新开始,到最终产品,再到末端的消费品,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产业体系和相关的产业研发控制体系,更好地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围绕着关注顾客,提供优质的新产品以及建立有利于沟通的质量控制体系与目标等各种新的管理方法就应运而生了。例如,早在上个世纪末,由日本三菱公司的神户造船厂首创,并由丰田公司以及美国供应商协会(ASI)加以改进与发展的质量功能分解(QFD)方法就得到了较广泛的运用。它包括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由一个作为其核心的矩阵——质量屋(HoQ)来支撑的。运用QFD在研制之初,就依据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点及要求,对生产过程的每个关键点都预先进行有效策划,便于生产过程中加强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那些成功运用QFD模式与其改进模式的例子显示,它带来了几乎50%的产品变革,缩减了接近60%的初期研发成本,同时使得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了30%—50%。
三、发达国家运用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2009年11月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首都科技界发表题为《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明确指出发展新兴产业对我国至关重要,“目前,中国许多基础原材料以及工业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高性能的材料、核心部件和重大装备严重依赖于进口,关键技术受制于人”。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提出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七个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曾预言,资本时代已经过去,创意时代正在来临。随着社会步入后物质(Postma terial)时代,经济发展也在经历一场由产业经济到创意经济的变革。著名经济学家罗默()也指出,新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新机会,所以新创意才是推动一国经济成长的原动力[7]。长期以来,我国大量资源消耗型产业造成我国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以市场换技术也造成民族产业市场的萎缩,严重的现实问题迫使我国不得不调整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验,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助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谋划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助推战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近些年,跨国企业利用我国企业尚未重视知识产权重要作用、知识产权保护不健全的客观情况,展开了知识产权战略进攻;国内不 第一论文网计其数的企业,因侵犯别人专利权,跌入了专利池和品牌陷阱而支付高额赔偿。对此,国内权威专家分析认为,我国产业的发展会为自身对知识产权的漠视付出沉重的代价;有的产业将无法绕开外国产业设置的重要知识产权壁垒而陷入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中。2010年9月,亚太总裁协会全球执行主席、著名国际经济学家郑雄伟,在世界新兴产业大会期间指出,新兴产业在其发展初期,大多为缺少竞争优势的弱势产业,对这些产业进行必要的培育和扶持,是促使它们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4]。目前,国家层面虽然已出台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但是制度和政策体系尚未建立,操作层面的规定尤其缺乏;各个专项内部知识产权的管理细则也都在制定当中,亟须专业化机构开展持续的专利分析研究工作;虽然,目前有很多机构做专利的研究,但是,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产业链较长,涉及到不同的科技部门、产业部门,没有形成应有的互动关系。
这些情况都说明,应谋划并建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助推战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保障。这一战略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和完善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以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制度等。实施这一战略,需要政府、企业、科研单位、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各方共同努力。
从理论上看,国内对于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已很多,对于新兴产业创新战略的理论构架和内涵、新兴产业创新技术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问题与对策、知识产权战略与国际竞争力等进行了大量探讨。许多研究还从新兴产业组织、人力资源开发、核心能力、能力匹配、研究与开发等角度逐一分析影响新兴产业创新与发展的因素。这些研究,对于制定我国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整体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以及根据不同产业形态制定适宜的发展战略及战略重点都是十分有益的,为谋划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谋划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助推战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保障的
过程,可以说也是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竞争力的过程。但是,至今这些研究不够系统与全面,还存在许多空白。例如,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管理方式研究;建立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共享机制研究;对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研究等。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与系统开发,促进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统一起来,已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发展的重大课题,亟待我们承担和完成。
2、构建产业层面的知识产权助推创新体系,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动力
创新是专利申请的源泉,没有创新就谈不上专利申请。我国产业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是自主创新能力较弱,许多企业多年来没有创新,甚至没有专利产品。还有的大型企业在技术上一直依赖引进,结果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一些中小企业采取“拿来主义”办法,直接对他人的专利产品进行仿制,往往造成侵权;产业发展受产业水平低、盈利能力差、资源消耗大等一系列顽症的制约。与此相比较,国外大企业每天都有新专利产生。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掌握技术一方向竞争对手转让关键核心技术是不可能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花钱是很难买到的,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有着深刻的教训。因此,田力普在2010年2月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指出,我国在关键产业和核心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少,创新能力尚无法满足发展需要,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仍停留在实验室阶段,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弱[6]。构建产业层面的知识产权助推创新体系,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动力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涉及的工程科技、市场经济以及法律的理论与实践往往较为复杂。因此,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突出自主创新,从最有基础、最有条件的领域突破核心和关键技术,以抢占产业发展的技术制高点。根据一些发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经验,在当今技术的相互借鉴、交叉许可已成普遍规则的情况下,自主创新仅由企业科技开发部门承担是不行的,如果还是单个企业自主创新,不仅可能找不到头绪,还有可能由于“各自为战,闭门造车”,落入别人挖好的陷阱[8]。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应立足于更广泛的产业层面,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有力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知识产权助推创新体系,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投入、产业化及相关动态管理,实现建设创新兴产业的战略目标。
创新活动需要大量研发经费的投入。一些发达国家(地区)企业R&D经费总额中高技术制造业R&D经费所占比重都在30%以上,其中英国、美国和法国超过了40%,韩国高达53.8%,而最高的中国台湾甚至达到了72.3%,投入到了少数高技术行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一直是外资企业R&D经费投入最高的行业,近年来集中度呈进一步增强态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在全部企业R&D活动中的地位并不突出。例如,“十一五”期间,在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总额中,高技术产业R&D经费只占25.8%(以2007年为例),这一比例远低于上述发达国家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实施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技术创新工程等,培育出相当一批具有广泛商业化前景的技术成果,其中一些已产生了较高的商业价值,对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这些培育计划与创新工程都以支持技术创新的商业化阶段为主,缺乏产业层面知识产权规划与系统管理。在世界新的经济格局下,我国产业创新应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目标,面向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并实现我国知识产权助推创新体系的全面优化。
为此,应该从产业层面出发,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定绩效目标,对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以及结果进行监控,并且应有相对客观的操作方法,这样,在遭遇竞争对手知识产权战略攻势后使产业保持应有的竞争力。
建设产业层面的知识产权助推创新体系,还应发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进一步发展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风险投资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培育新型服务业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创新动力与支撑,从而实现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
3、提升企业层面对知 第一论文网识产权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体
企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最重要的主体,在知识产权助推战略中,是最基本的组成单位。企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本层面,需要结合自身技术基础、产业优势以及产业技术发展特点和国内外专利布局状况,展开研发投入和专利布局,既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运用与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的“无创新激励机制、无知识产权制度、无研发机构,研发投入不足”的状况已严重阻碍企业层面对知识产权掌握与运用能力的提高。我国一些企业本身不注重研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所在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分布状况也不去关注;或者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措施不力,不及时选择适当方式,使研究开发的成果形成知识产权,导致有些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后,失去了取得专利所必需的新颖性;关键技术信息不适当的披露后,被他人据为己有,拿去抢注专利;企业虽拥有专利,却因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不严密使专利成果腹背受敌,无法形成保护;或者疏于管理,不懂得如何利用申请专利的时机、如何对国外专利进行消化吸收、如何实现包围和反包围等,只是一味防御,缺乏必要的进攻,往往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或者仅仅因为没有及时办理维持手续,企业在取得专利后,其知识产权由于疏漏而丧失;或被国外公司抢先申请专利,经济损失重大;一些企业知名品牌被外商抢注,甚至不得不花重金赎回被他人抢注的商标等。
随着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专利保护意识全面提升,国际市场进一步开拓,国内企业将越来越多地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我国企业对国际
知识产权运作规则不熟悉,不善于申请国外专利,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高的问题更加突出。值得提出的是,在我国企业管理模式上,绝大多数的国有企业由总工程师和科技开发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一并纳入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进行管理。由于相关科技管理人员往往专注于专业技术工作,难以全面、透彻、正确地理解相关法律与技术贸易问题,甚至由于可能出现的错失,有碍于企业实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提升企业层面对知识产权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才能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使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成为企业发展的主旋律和自觉行动;要大力提高企业运用专利权的能力,使专利权转化为商品和财富;要加强企业对科技开发人员有效激励和约束;对可能会产生专利的技术方向进行重点挖掘,保证专利和研发方向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以及合理开展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工作。同时,对于已有专利资源,要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生成更好的专利技术,在竞争中加以充分利用,从而增加进行交叉许可的可能性,重视企业专利的申请和谋划,防范技术和产品产业化过程中的法律纠纷等。
4、加大专利分析与布局力度,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
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最为密切的知识产权就是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遵循了技术发明、成果转化、产业兴起的基本路径,受专利、技术、标准的影响非常深刻,具有明显的创新驱动特征,因此,必须把专利布局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
首先,应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内外专利申请人分布情况,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专利的被引用状况,重点跨国企业专利布局情况,技术标准中的专利纳入情况等进行深入分析,力求发掘最有可能率先突破的技术领域,从而指导企业结合自身产业优势、技术基础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发展特点和国内外专利布局状况,有的放矢开展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工作,加大研发投入和专利布局,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对跨国企业专利布局情况,专利的被引用状况,技术标准中的专利纳入情况,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知识产权的谋划与运用等应作为重点,进行深入分析。近几年跨国公司以知识产权为名的商业阻击战将越来越激烈,通过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利用“专利先行”实现“跑马圈地”,运用早期的专利布局赢得市场竞争的先机。在挥之不去的“专利诉讼”“专利费用支出”的阴影下,我国一些产业表面繁荣,背后却承受着“国际市场边缘化”的困境。因此,我国应大力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选好技术突破口[7],尽快形成中国特色的技术突破和机制。
其次,要以需求为导向,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创新和产业化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助推下技术创新向产品的聚焦;以市场实现为目标,推动知识产权与创新政策向扩大市场需求定位,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其中,应注重培育拥有知识产权的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与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最大限度地将专利技术市场化,打造一批跨国经营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先导产业,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群,切实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再次,政府有关部门应鼓励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走出“国门”,通过对已掌握的重点技术进行海外专利布局,抢占国外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并采取有效引导措施,通过海外专利布局,使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占领的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尽可能消除可能导致原有的市场优势受到限制、甚至丧失的内外问题。以新能源产业为例,据截至2011年5月的新能源产业专利申请统计数据,涉及生物质能发电技术、光伏发电、风力 第一论文网发电的专利申请分别为84827件、20276件和8078件,其中我国相应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分别为15749件、6707件和2250件,专利授权分别为9491件、3528件和748件。近5年,我国新能源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充分表明在上述三大新能源领域专利申请中,专利申请量占其全部申请量的比例分别达到82.3%、87.1%和86.9%。与此同时,在美国本土之外,美国已有28.7%、49.5%和52.8%的专利技术分别作了专利战略布局;在日本本土之外,日本已有13.7%、16.1%和14%的专利技术分别作了专利战略布局;而我国在全球新能源产业中的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三大领域,仅有2.3%、1%和0.6%的专利技术进行了海外布局[9]。相比之下,可见我国新能源产业海外专利布局力度还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