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分担与执行成本对合同选择的影响分析
摘 要:合同签订的模式不仅仅关系到所签订项目的投资双方或者多方的风险分担,同时还关系到在合同执行时的合同成本大小。本文以工程合同作为调研对象,以所签订的合同综合风险分担方式以及合同执行成本等因素作为基础出发点,根据不同合同所表现出的不同投资风险程度以及业主的执行能力的不同,确定签订合同模式的方法,同时提出了相对应的措施建议,希望能够为业主签订合同提供一些有利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合同签订,风险承担方式,执行成本
工程合同属于不完全合同的一种,在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执行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签订的合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调整和改动。同时为了考察合同签订方是否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需要对其实际的执行能力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所以,我们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所签订的合同的风险分担方式,还要进一步的考虑到所签订的合同执行成本以及承包商的履行合同内容的能力。对已有的合同模式进行统计分析后得出,现阶段我们所签订的合同内容里面很少涉及签订合同后具体的执行能力,缺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而进行合同选择的方式。这里我们首先对不完全合同模式进行概述,然后我们将对不同的合同模式所涉及的风险承担方式,签订合同后的具体执行能力,对后期执行过程中甲方对己方的监督、激励等为了完成合同所进行的改进方式:最后对选择不同合同模式的方针策略进行了概述。对签订合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给出了一定的建议以及改进措施。
1、各类合同的投资风险分担以及执行成本的分析
这里我们将要进行分析的合同类型主要是按照支付的方式不同而进行分类的合同模式,一般情况有三大类,包括总体价值合同,单体价值合同以及执行成本补偿合同。
对所需要签订的不同合同模式进行分析得出签订的合同内容对承包商的激励作用,投资风险分担方式对承包商的影响,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再次进行谈判所需要的成本问题,对承包商具体执行合同内容进行管理监督的成本等四个方面的原因,选取了对承包商奖励幅度,彼此风险分担模式,合同内容更改的情况,监督工程进度等四个指标,对按照不同支付方式分类的不完全合同模式进行分析。
(1)承包商奖励幅度。对于承包商的奖励力度越大越能够刺激承包商为了完成合同内容更好的进行工作,但是所采取的奖励方式必须以完成业主的目的为目标,不然什么样的奖励也不会产生任何的有效结果,起不到正面的激励作用。
(2)风险分担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内容里规定承包商应该承担的投资风险大小,承包商所承担的投资风险指标越大,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反之指标越小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也随之减小。
(3)合同内容变更难易。这项指标决定了对以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更改过程中所需要的成本。指标难度越大,签订合同双方对于更改的合同内容越是难以达成一致要求,反之则双方对于更改的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可能小就越大。
(4)监控合同执行能力。这项指标反应出在合同执行的具体过程中,承包商在很大程度上更加依赖于业主的监控。这项指标越大,业主对承包商的监控成本就会越高,反之业主对于承包商进行监控的成本就会降低。
综上所述,每个指标在合同签订过程以及后期的执行过程中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每一项指标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只有对四项指标都很好的进行施行才能够很好的履行所签订的合同。
2、 选择合同模式的策略分析
2.1 合同模式的选择策略
对于所签订的合同模式一般业主的传统方式是:当所签订的合同投资风险水平相对不高的情况下,会选择总体价值合同:所签订的合同投资风险处于中等水平的时候,一般会选择单体价值合同:所签订的合同投资风险水平相对较大的时候,选择执行成本补偿合同:但是,随着业主规避投资风险意识的增强以及承包商对于投资风险管理水平的能力提高,一些拥有较大实力的承包商更加愿意承担合同中的投资风险,这是因为高投资风险也会带来高额的利润。
对于如何选择合同模式一般我们是以以下假设情况作为基础出发点的:(1)签订的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投资风险分为高中低档三种情况,业主对于合同中所涉及的投资风险管理能力分为强弱两种情况:(2)工程合同中投资风险水平的高低是由所投资的项目的规模大小,具体施工环境的复杂程度所决定的,所投资的项目规模越大,周围的施工环境越是复杂,带来的投资风险也就越大,当然所得到的利润也会越高。
2.2 合同模式如何选择
选择签署合同的一般基本原则是:根据所签署的合同带来的投资风险大小以及业主对投资风险的管理能力来选择不同的合同模式,使所签署的合同带来的投资风险能够在签订合同双方之间达到一个合理的分配,同时能够减低履行合同内容时的执行成本。对不同合同模式所带来的不同问题尝试制定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方式。
(1)投资风险很大的项目。假如说业主对于投资风险的管理水平很高,那么选择执行成本补偿合同对于业主来说比较占优势。这种模式能够使签订合同双方建立一种彼此合作的关系,为了完成合同内容达到彼此的共同目的一起进行努力。当然业主也应该在不破彼此合作关系的情况下,对承包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采用提高奖励的方式能够刺激承包商主动承担投资风险,能够降低对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监控的成本。根据工程完成进度,已完成工程的实际质量,节省下的建筑材料,工程完成时间等情况对承包商进行一些列的奖励刺激,鼓励承包商努力工作,更好的完成工程。如果业主的管理投资风险水平有限也可以采取让有比较强大实力的承包商以一个彼此都能够接受的价格承担合同中的所有投资风险,当然带来的利润也是承包商所独自占有的。这一类合同模式给承包商比较大的自主选择权利,承包商为了追求更高额的利润,会采取一些列的有利措施以保证工程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用最少的材料完成既定的目标。业主需要对承包商进行更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同时也要很好的配合承包商的工作,为完成合同所签订的目标提供良好的环境。
(2)投资风险水平处于中等水平的项目。假如说业主对于投资的风险管理能力很强,那么业主选择合同模式的范围就会比较广泛。根据很所签订合同涉及的专业性以及难易程度,承包商是否愿意承担更多的投资风险,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能够选择单体价值合同或者是
执行成本补偿合同。如果业主对于风险投资的管理能力比较弱,最好选择总体价值合同。如果选择了执行成本补偿合同会给业主带来比较大的投资风险。对于承包商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奖励措施,刺激不了承包商承担更多投资风险的意愿,对于一些时间要求上比较紧投资风险比较大的项目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选择具有强大实力的承包商来承担投资风险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办法。促使承包商更好的完成所承包的项目是很有必要的一种做法。单体价值合同是一种投资风险水平处于相对中等情况的合同,但是对于后期合同执行能力的监管成本会有所提高。假如说能够合理的安排出对于承包商节约了建设材料,在短时间内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很好的完成建设目标,所节省的成本进行有效合理的分配,刺激承包商主动努力完成好建设目标,减低业主的后期监管成本。
(3)投资风险水平比较低的项目。投资风险相对较低的项目大多数是比较成熟的建设项目。这一类的建设具有比较完善的施工方式。在上述情况下选择由承包商承担主要的投资风险是比较合算的,采取对承包商具有一定激励作用的奖励方式能够得到比较良好的效果。但是主意,如果准备严格控制住承包商的建设成本,业主的后期执行监管的成本会相应的有所提高:假如说业主愿意在一定的合同范围内进行更改,增加承包商的利润,那么业主的监管成本会有所降低。
经过分析上述要点我们得出:假如说业主对于投资风险的管理水平相对较弱,应该将投资风险的控制权以及所获得收益的分配权交给具有较强实力的承包商,让承包商去解决相关的一些问题,但是这个时候如果选择的是总体价值合同,业主的执行监管成本会增加:如果业主对于投资风险的管理水平比较强,可以选择执行成本补偿合同,这种模式有其适合具有高风险的项目,这样虽然对于节约成本方面有一些不利,但是能够缩减项目的建设时间,同时合同内容的更改更加灵活多变。
3、结论
业主对于合同模式的选择并不是绝对的,在选择具体合同模式的时候还要看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签署合同承包商的实力情况来决定。有些时候一个项目可以采取不同的几种合同模式。最后,无论业主选择什么样式的合同模式,对合同进行科学合理的有效管理能够降低合同中的投资风险,减少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纠葛,达成一个良好的合作环境,最后很好的完成合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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