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WTO时代中国快递业市场格局成因的理论分析
一、引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贸易的繁荣使服务业中的快递业得以迅猛发展,影响着世界范围的生产和劳动。2003年世界三大产业分别占总量的4%、28%和68%,服务业正逐渐取代制造业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①2003年,全球快递业营业规模达到1300亿美元,对世界GDP的贡献达640亿美元,是电器行业的2倍,造船业的1.5倍,在服务业中脱颖而出。预计到2013年,快递业对世界GDP的贡献将达到1350亿美元,比2003年翻一番②。
快递业是中国的新兴行业,也是增长最为迅速的行业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快递业的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特别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市场扩张更加明显。2006年的中国快递业继续以超过25%的速度快速增长,这是服务业中的其他行业不可比拟的③。
中国在加入WTO协议中对原本包含在国内邮政业中的快递业作出了相关承诺④,这势必对我国快递业产生全方位的影响。而邮政曾是我国管制最为严厉,竞争最为缺乏的行业之一。快递业经历着从严厉管制到放松管制,从高度垄断向充分竞争的制度变迁过程。因此,本文选取中国经济中至关重要的快递业作为研究对象,这对说明WTO对中国快递行业制度变迁及市场化进程的影响具有典型意义,对解释服务业中其他类似行业的制度变迁过程也具有普遍意义。
万国邮联将“邮政服务”定义为:邮政的普遍服务是一项国家的义务,即国家通过一定的质量和连续性标准,确保所有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提供所有人共同需要的服务,无论他们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状况如何,这种服务可以由公共或私营部门提供⑤。
人们习惯上将邮政业与快递业混为一谈,然而邮政属于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并且通过“邮政专营”⑥来实现和补贴普遍服务。快递业具有很强的时限性,主要寄递商务文件、小包裹和样品等,而在传统邮政业中占绝大多数的私人信函等信件,说明“物质流”在快递业中占主导地位而非邮政服务中的“信息流”。
WTO将邮政服务(Postal Services)和快递服务(Courier Services)区别对待,表明WTO的规则明确了快递服务和邮政服务属于两个不同的行业,两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关系和市场地位⑦。虽然邮政服务与快递服务存在区别,但是仍有许多国家将邮政和快递归于一类,原因是两者在提供的服务上有重叠和交叉的地方,并且往往由同一管辖机构监管。例如,中国邮政一度同时扮演监管者和经营者的角色,并且除了提供普遍服务以外,还提供速递服务⑧。文中涉及的快递业指的是上述的快递服务(也称为速递服务),而邮政服务特指普遍服务。
二、文献综述
中国加入WTO前后,人们普遍对市场开放具有忧患意识,往往担心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会被强势的外资企业冲垮。在加入WTO前夕,学术界大量文献对快递业的命运表示担忧,最乐观观点也是“有利有弊”(袁芳,2000;董阎礼,2001;王世春,2001)。中国入世前对快递业有相关预测的文献都表明,中国入世将对快递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冲击。学者们尤其认为国内快递要警惕UPS、FedEx、DHL和TNT这四匹“来自西方的狼”,但对于民营快递何去何从的问题尚存争论。
比较乐观的预测认为,外资的大量投入将推动我国服务业迅速成长。我国入世后服务业不同行业受冲击程度大致可分为“大、中、小”三级,其中邮政业受到直接冲击较小,但有间接影响(李江帆,2000)。李善同等(2000)就中国入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进行了一般均衡分析,认为中国入世对服务贸易的影响比人们预期的要小,但对快递业没有进行专门的论述。
另一方的观点着重于中国入世带来的冲击,认为即使中国加入WTO,国有企业能够依靠各种政策优势很好地“存活”(田春生,2000),而民营企业很有可能被迫退出市场。就我国快递业来说,传统的商业界限在WTO下将被冲破,各种分销业和辅助分销业的市场准入将全面开放,因此包含其中的快递业也将受到冲击(徐从才,2001)。
然而,市场的开放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是否产生了同样的作用,就此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这也导致了各自结论的不一致。一方认为,如果竞争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国有企业通过竞争仍然可以保持效率(Jackson和Price,1994)⑨,这类观点流行于早些年间私有化的反对派(Caves & Christensen, 1980)⑩。另一方则认为,国有企业在激烈竞争中没有内生动力去提高效率,日本学者Mizutani和Uranishi(2003)(11)通过对日本邮政的案例研究发现,市场开放仅对提高民营企业的生产率和降低经营成本有作用,而对国有企业无效。
目前中国的快递业市场呈现中国邮政、民营快递和外资快递“三足鼎立”的局面。关乎中国快递业命运的《邮政法》改革也正朝着良性方向发展。Myron A. Brilliant和Jeremie Waterman(2003,2004)(12)在连续两年关于中国入世的美国商会报告中都特别针对中国快递行业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新的邮政立法应该反映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不能允许中国邮政将现有的垄断延伸到新的领域。他们建议“邮政专营”的范围应该从350克下降到250克再到150克。这与Sokol(2003)的建议类似,而且与中国邮政法草案的变化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后WTO时代的中国快递业现状与入世前业界和学术界的普遍担忧形成“悖论”,而目前就WTO与中国快递业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尚处于初期,WTO对中国快递业发展产生的影响以及民营快递崛起的深层次原因有待研究。
本文将解释中国快递业市场现有格局的命题,即加入WTO后的中国快递业市场分割问题。影响企业决策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快递企业的网络、服务和劳动力,本质上都是成本因素。因此,非纵向一体化模型的致命缺陷是假定“质量是不需要用成本去生产的”(Tirole,1988),但事实上成本却影响了企业的市场份额(Shaked and Sutton,1983)(13)。在最近的研究中,Zhao Hong,Wei Zhiliang和Li Wei(2006)提供了一些有力的证据。他们的研究基于北京快递业市场,充分证明了不同类型的快递企业生产成本的差异。
本文试图将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与产业组织理论中的某些思想结合起来,通过最为基本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论证上述命题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三、理论解释
(一)后WTO时代的中国快递业市场
目前我国从事快递业的民营企业上万家,从业人员多达100万人,年营
业规模在100亿元以上(14)。民营快递公司主要分布在以上海、广州和深圳、北京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圈,以珠三角的顺丰速运和长三角的申通快递为代表。
以UPS、FedEx、DHL和TNT四大跨国快递公司为代表的外资企业,2000年至2004年间的中国市场业务平均增长率约为50%,目前占有中国国际快递市场中的主要份额高达70%以上,而同城快递和城际快递业务相对较少。这四家跨国公司每年的业务量总和约50亿美元,占世界市场85%(15)。
中国邮政一度垄断了中国快递业国际快递、城际快递和同城快递三大市场,但其国际快递的市场份额已经从90年代初的80%下降到不足20%。中国邮政80%以上的快递业务是城际快递业务,然而也从97%下跌到如今的40%以下(16)。
国家邮政局《全国首次快递服务统计调查结果分析》(17)中对2006年的快递市场进行了统计:2006年国有、民营、外资快递企业分别实现快递业务收入148.4亿元、52.4亿元、98.8亿元,分别占快递业务总收入的49.5%、17.5%、33%。同年国有、民营、外资快递企业分别完成业务量61 927.5万件、28 571.8万件、15 493.6万件,分别占总业务量的58.4%、27%、14.6%。同期国有快递企业的国内异地快递业务收入占该板块快递业务总份额的64.1%,民营快递企业的国内同城快递业务收入迅速增长,较2005年实现了54.4%的增幅,同城快递业务份额提升了6.8个百分点。在国际快递业务方面,2006年外资企业占该板块业务总收入的60.1%。
后WTO时代中国快递业的市场格局,呈现出民营快递、中国邮政、外资快递分别占领同城快递、城际快递和国际快递市场的“三足鼎立”格局。
(二)模型
为了解释上述现象,本文引入产业组织理论中的非纵向一体化模型(Tirole,1997)。便于分析,我们首先要对其基本模型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并做如下假设:
(1)每一个消费者消费或者不消费一种“快递产品”;
(2)这种快递产品的服务质量由用S表示;
(3)当市场内出现同种类型的快递产品但是质量不同时,我们认为它们是不同的快递产品,即不同质;
(4)消费者的偏好函数如下:
U是θs与p之间的差,因此表示消费者消费该快递服务而产生的消费者剩余。s表示该商品的质量。θ表消费者的偏好函数,即给定价格,所有的消费者都喜欢更高质量的快递,比如揽货速度快,运送速度快,查询方便等。同时,具有越大θ的消费者更愿意为获得更高的服务质量而付费。
快递业的服务质量一般包括:(1)快递服务的速度(收揽、分拣、运输都决定该速度);(2)速递服务过程跟踪查询系统的便利性;(3)物品损坏或遗失后的赔偿;(4)快递业务员的服务等。
多数人认为民营快递服务较好的原因是与中国邮政EMS在邮局“坐等业务”不同,这些民营快递主动“上门揽件”,并且民营企业的投递人员往往更具有亲和力。民营企业目前几乎都建立了速递服务过程跟踪查询系统,因此,从服务质量的角度来说,消费者更偏好民营企业提供的产品,相信消费者在使用快递服务的过程中已经有深刻的亲身体会。值得注意的是,与不引入成本变量的博弈模型相比,引入成本变量后企业间的市场占有率和利润之间的差距变大了(19),即质量更好的产品拥有更多的市场需求,赚取更多的利润。
四、对成本的进一步分析
进一步分析,我们的模型中成本主要区别在于开展服务的地点,本质上来说是快递企业寄递网络的选址问题。一般认为快递业具有规模效应,所以网络越大则越好,其实并非如此。中国邮政拥有全国最大的网络,但却为此付出了高昂的固定成本。因此,并不是网络的规模决定了快递企业的成本,而是网络的“灵活性”(25)。像中国邮政这样拥有遍布城乡的投递网络的经营者,如果试图加大经济发达地区的网络密度,未必是经济和有效率的(Wasner et al,2004)。再加上中国邮政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网络的相对稳定性,因此现有网络的调整将付出巨大的成本。但民营快递却不同,它们不受“普遍服务”的约束,依靠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迅速的网络扩张战略而崛起。
我们用民营企业的代表顺丰速运的案例来进一步证明。顺丰从广东起家,在夯实了珠三角地区密集的快递网络之后,向长三角地区复制了其业务模式,进而再向华北、华中和西南地区不断扩张。目前,顺丰在全国网络覆盖19个省、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共计282个城市。其中广东、福建共有网点114个,覆盖非常密集。顺丰的网点完全自营,没有建设代理网点或采取加盟连锁的方式,其网络策略是“自然延伸”,即:根据自身实力和发展程度,哪里有市场就将网络铺设到哪里。在经济发达地区建设密集网点的,放弃经济不发达地区——如在珠三角地区的广东省几乎每个县都有顺丰的快递站点;华南的福建、长江三角洲的上海、江苏、浙江,顺丰的网点也相当密集;而在经济欠发达的广西、云南、贵州、江西、青海等省,顺丰一个站点也没有建设。
当然,有学者认为快递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26),因此劳动力是影响快递企业成本的主要因素。中国邮政等国有企业的用工成本最高,因为他们雇佣的员工一般走事业单位编制。而民营快递往往雇佣外地打工人员,甚至一些民营快递企业并不与投递员签订正式合同,非法用工的现象屡有发生,两者劳动力成本的差距显而易见。
然而,劳动力的因素可以纳入网络。因为网络是由人和物共同构成的,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对劳动力的调动支配能力明显要强于中国邮政,因此,国有企业劳动力同样缺乏灵活性,这同时也降低了其网络的灵活性。
正如国家邮政局在《快递服务统计分析》中所述:中国快递业市场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在同城快递市场,民营快递比中国邮政占有更多市场份额,并获得的高利润形成高的增长率;民营快递提供的快递产品价格比中国邮政更便宜。中国邮政依然在省际快递市场上占多数份额。国际快递市场的大多数市场份额则被外资占领,这恰好印证我们的理论解释。
注释:
①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200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204页。
②Oxford Economic Forecasting: "The Impact of the Express Delivery Industry on the Global Economy", March 2005.
③《中国快递市场发展研究报告》,中国快递市场发展研究课题组,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4月,
pp5-7.
④中国加入WTO有如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议定书附件1~9.
⑤2001年万国邮联国际局副总局长在“邮政普遍服务国际研讨会”上发表的报告。
⑥邮政专营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某企业或部门对部分邮政业务实行专营的一种制度,主要是指信件业务专营。
⑦WTO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1995年7月)共有11大类143个部门,其中邮政服务和速递服务均在“通信服务”大类下。
⑧中国速递服务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国家邮政局所属的专业邮政速递机构,负责全国邮政特快专递业务,也称为中国邮政EMS,与中国邮政共享普遍服务的资源。
⑨Jackson, P. M., and C. Price. 1994. "Privatization and Regulation: A Review of the Issue." Privatization and Regulation, 1-34, edited by Peter M. Jackson and Catherine M. Price, Harlow, U. K.: Longman.
⑩例如Caves和Christensen(1980)在分析了加拿大铁路私营和国有企业的TFP之后得出没有区别的结论。
(11)Fumitoshi Mizutani & Shuji Uranish. The Post Office vs. Parcel Delivery Companies: Competition Effects on Costs and Productivity, Journal of Regulatory Economic, 23:3 299-319,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Manufactured in The Netherland, 2003.
(12)China's WTO Implementation: A Three-Year Assessment. Report Prepared by: Myron A. Brilliant(Vice President, East Asia)and Jeremie Waterman(Director, Northeast Asia). U. S. Chamber of Commerce, September, 2004.
(13)Shaked, A., and J. Sutton. 1983. Natural Oligopolies. Econometrica, 51: 1469—1484.
(14)数据来源:中国快递市场发展研究课题组,中国快递业市场发展研究报告,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4月,第一版,第114页。
(15)同上。
(16)同上。
(17)资料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2008年3月18日。
(18)推导见附录。
(23)“死亡螺旋”是指一个动态过程:当生产者被允许进入邮政市场并开展高利润的一些业务后,失去部分市场的邮政当局难以维持盈亏平衡则提高邮资,因此吸引更多快递经营者进入市场,这样邮政当局的盈亏平衡再次被打破,反复多次,直到邮政当局无法维持“普遍服务”。
(24)Crew, M. and P. Kleindorfer. 2005. Competition, Universal Service and the Graveyard Spiral in Regulatory and Economics Changes in the Postal and Delivery Sector, edited by M. Crew and P. Kleindorfer,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pp3.
(25)Wasner, Michael and Gunter Zapfel. 2004. "An Integrated Multi-depot Hub-location Vehicle Routing Model for Network Planning of Parcel Servic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90(3)403-409. .
(26)Direct Communications Group. 2002. "Competition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Parcel Delivery Market", 2408 Colston Drive, # 103* Silver Spring, MD * 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