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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与高管控制权对高管薪酬的实证统计

发布时间:2015-09-22 09:00

一、引言
  近年来,一些天价高管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2007年中国平安董事长兼CEO的薪酬总额高达6600万元人民币,成为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天价高管第一人;伊利股份2007年的股权激励措施则在使得公司管理层获得巨额股权激励的同时,直接导致了公司亏损2100万元;2009年AIG的“奖金门事件”,该公司在亏损高达1000亿美元的同时,却用政府救助的资金向高管支付了1.65亿美元的奖金。在我国,薪酬激励的研究大部分基于最优契约理论,较少涉及管理层权力理论。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环境分析,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私下协议的方式要求企业修改管理层的薪酬计划。如果公司未采用机构投资者的建议,引起机构投资者的不满,必要时机构投资者可以采取出售公司股票的方式,间接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基于此,本文将运用2009~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及其股东情况信息,从管理层权利的角度来分析我国企业高管薪酬问题。本文试图分析机构投资者和高管控制权对高管薪酬的影响,其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给高管薪酬提供一个新视角并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 高管薪酬是减轻委托代理成本的一种激励机制,同时也是高管寻租的一根引火线。自Jenson和Meckling(1976)提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引发的代理成本以来,大多文章都是从这个角度展开讨论的。杜兴强、王丽华(2007)研究发现,高层管理当局薪酬与公司以及股东财富前后两期的变化均呈正相关关系;而与本期Tobinpq的变化呈负相关关系,与上期Tobinpq的变化呈正相关关系,证明了高管薪酬的激励作用。方军雄(2009)认为高管薪酬的业绩敏感性存在不对称特征,业绩上升时薪酬的增加幅度显著高于业绩下降时薪酬的减少幅度,即存在粘性特征。
  (二)国外研究 自1990年以来,美国高管薪酬迅速增长。S&
  P500公司的CEO薪酬的平均数从1992年的350万美元到2000年的1470万美元。CEO与工人的薪酬差距从1991年的140倍增加到2003年的500倍。民众对高管薪酬极端不满,媒体大肆批评高管的天量薪酬。Bebchuk等(2002)认为在学术界占主流的最优薪酬契约理论是不合理的。由于管理层权力庞大,高管对董事影响极大,董事们一般不愿意得罪高管。高管因此能够寻租,制定利己的薪酬。这种寻租必然导致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不相关,损耗股东利益。Hartzell et al(2003)研究认为前五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绩效薪酬敏感度正相关而与高管薪酬负相关,这显示机构投资者对高管薪酬起到了监督作用。Bebchuk et al(2002-2004)提出了决定经理人薪酬契约的两种理论:最优契约理论和管理层权力理论。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具体如下:
  (1)机构投资者与高管薪酬。关于机构投资者与高管薪酬的关系。Cosh研究发现几乎没有证据可以表明机构投资者能减少管理层的薪酬;David et al以1992~1994年《财富》500家公司中的125家企业为样本研究,结果发现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有效降低了管理层薪酬水平,并提高了薪酬激励中中长期激励部分的比重。根据管理层权利理论,机构投资者对管理层发挥的监督作用不能对管理者的薪酬激励产生替代效应,即不可以抑制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激励水平。为此,提出H1。
  H1:机构投资者不能降低委托代理成本起到监督作用,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高管薪酬呈正相关关系
  (2)高管控制权与高管薪酬。近年来公司丑闻不断爆发,学者对高管薪酬的激励效果开始产生怀疑。Bebchuk等(2002)、Bebchuk和Fried(2003)发现,CEO对公司具有控制权,能够影响甚至主导自身薪酬制度的设计,从而导致了薪酬制度对管理层有利。Murphy(2001)也指出,高管薪酬的最初提案通常由公司人事部门提出,并首先送至公司高管进行审核和修改,再送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表决,因此高管确实有能力影响其自身薪酬的设计。Core et al(1999)还发现,当公司治理机制薄弱时,CEO通常能够得到更高的报酬。
  研究表明高管控制权在薪酬方面能产生自利行为。王克敏和王志超(2007)发现,高管控制权的增加会提高高管的薪酬水平。吴育辉和吴世农(2010)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存在自利行为,具体表现为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宽松,有利于管理层获得和行使股票期权。可见,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权越高,就越容易利用控制权来提高自身的薪酬水平,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提出H2:
  H2:高管的自利行为将导致其薪酬随着控制权的提高而增加
  (二)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时间范围为2009~2010年,从2008年12月31日开始A股上市的公司中,选取公司样本。同时,为了避免信息披露不真实对研究结果的影响,本文对样本进行了如下处理:剔除金融类行业、同时发行B股和H股以及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得到研究总样本为3215家,其中2009年的样本数为1351家,2010年的样本数为1864家。所有上市公司的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通过EVIEWS软件完成统计与检验。
  (三)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具体如下:
  (1)机构投资者对高管薪酬影响的计量。被解释变量:以年报中披露的上市公司前三名高管的薪酬总额对数为高管薪酬的代表值。解释变量: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来衡量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力。控制变量:公司业绩、公司规模、股权集中程度、公司成长性、独董比例、两职合一、高管持股比例以及资本结构。
  为检验研究H1是否成立,建立多元回归方程式(Ⅰ)进行回归分析:
  COMPENSATION=β0+β1INSTITUTION+∑β2kCV+ε (Ⅰ)
  (2)高管控制权对高管薪酬影响的计量。被解释变量:以年报中披露的上市公司前三名高管薪酬总额对数为高管薪酬的代表值。解释变量:管理层是否持股、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独董比例以及股权集中程度。控制变量:公司规模、资本结构以及公司成长性。
  为检验研究H2是否成立,建立多元回归方程式(Ⅱ)进行回归分析: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高管薪酬与机构持股模型分析 为检验H1,本文选取2009~2010年样本公司前三名高管的薪酬总额对数为被解释变量,当期年末机构投资者持股数据作为解释变量,加入相应的控制变量, 将数据代入(Ⅰ)中,各年分别运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VIF值均在2以下,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DW值接近2,说明残差之间不存在严重自相关。虽然各年回归模型的R2都偏小,但F值分别为13.987、12.585,说明模型对因变量变化的整体解释能力较强。表2回归结果显示,高管薪酬水平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2009年在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正相关,2010年则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结果与原假设相符。这可能是我国与美国公司管理层薪酬制定的市场化不同,我国上市公司经理人员市场发展较美国落后,很多高管人员都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委任,其薪酬是与行政级别挂钩,与企业业绩并没有很大关系。因此,管理层薪酬的设定应该遵循市场规律。适当提高我国公司管理补偿水平,增加对高管人员的薪酬激励,有利于我国经理人市场的发展,优化配置经理人资源。在我国特殊的背景环境下,为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作为前十大股东的机构投资者,推动管理层薪酬的提高,未尝不是a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表现。因此,2009年~2010年两年的显著结果说明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已经显现,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得到改善。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对高级管理层薪酬水平并无显著影响。说明我国独立董事仍未起到维护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另外,2010年管理层持股与高管薪酬水平正相关,2009年两者负相关,但在统计上均不显著,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未得到充分发展。
  在2009年~2010年间,公司规模与高管薪酬水平均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这与魏刚(2000)等学者的研究结果一致。资产负债率与高管薪酬显著负相关,证明了债务水平与薪酬激励的“替代效应”,负债率增加的同时增强了债权人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公司业绩对高管薪酬有显著的解释作用,两者呈正相关关系。2009年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率与高管薪酬呈正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2010年两者呈负相关,原因可能是在高速成长时期,公司倾向于暂时牺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2009年与2010年的股权集中指数与高管薪酬水平均呈负相关关系,其中2010年相关性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了大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有约束高管薪酬水平的作用。
  (二)高管薪酬与高管控制权模型分析 根据表3的分析,高管的薪酬水平受到公司当年ROA、成长性、财务杠杆及公司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如果薪酬水平是管理层自利行为的表现形式,那么随着高管对公司控制权的增加,高管将利用这一控制权,有效地提高自身的薪酬水平。表3分别考察了高管是否持股、两职是否合一、股权集中度以及独董比例等能够反映高管控制权的变量与高管薪酬之间的关系。高管持股与高管的实际薪酬显著正相关,股权集中度则与高管薪酬显著负相关,这都证明了高管控制权越大,高管薪酬越高的管理层自利行为假说(两职合一和独董比例与高管的实际薪酬没有显著相关关系)。将所有高管控制权变量一起回归,结论仍然保持不变。
  五、研究结论
  本文运用2009~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及其股东情况信息研究了机构投资者、管理层权利对高管薪酬的影响。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并不能对高管薪酬起到很好的监督,高管控制权越大,高管薪酬越高。这些情况说明,在我国尤其当管理层权力巨大,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时,管理层会采取寻租手段来寻求自身利益。因此,有必要关注管理层权力,高度重视公司治理问题,加强监管机制,制衡管理层的寻租。本文的研究还丰富了学术界对于我国管理层权力影响薪酬的认识。
  本文研究局限性主要在于只是论证了管理层权利理论的存在,会影响高官薪酬。并没有从更深一层次去研究管理层权利理论体现在哪些方面:如管理层利用股权激励、在职消费自利,然而是否这种自利行为在管理层里会起到激励作用或者管理层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都有待研究。
  参考文献:
  [1]魏刚:《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经济研究》2000年第3期。
  [2]杜胜利、翟艳玲:《总经理年度报酬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以我国上市公司为例》,《管理世界》2005年第8期。
  [3]李善民、王彩萍:《机构持股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薪酬关系实证研究》,《管理评论》2007年第1期。
  [4]卢锐、魏明海、黎文靖:《管理层权力、在职消费与产权效率——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南开管理评论》2008年第11期。
  [5]杜兴强、王丽华:《高层管理当局薪酬与上市公司业绩的相关性实证研究》,《会计研究》2007年第1期。
  [6]吴育辉、吴世农:《高管薪酬:激励还是自利?》,《会计研究》2010年第11期。
  [7]方军雄:《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的薪酬存在粘性吗》,《经济研究》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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