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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政策概念到理论问题

发布时间:2015-10-27 14:51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2)05-0106-08
    目前国内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问题的讨论仍然停留在政策解读和实践操作的层面。如何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样一个重大的政策问题纳入到既有的经济学理论语言体系,从而将一个现实困惑转化为可以进行理论提炼和实证分析的学术问题,是进一步推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问题研究的起点。本文的研究目的,正是探索性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理论概念化和操作化,以期推进该领域政策概念与理论研究的对话、衔接和转化。
    一、问题的提出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在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新的政策概念。为了尽快形成我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先优势,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环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产业政策。其中有关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基本思路和重点措施的产业政策集中体现于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决定》不仅明确提出“现阶段”将选择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重点领域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布局的重点,而且提出了培育发展这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本思路和政策要点——即“三大任务”和“五大支持政策”。其中,“三大任务”分别是强化科技创新、积极培育市场和深化国际合作;“五大支持政策”分别是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完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以及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
    以《决定》为核心的既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框架所确定的政策思路和工具是否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现实基础?是否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自身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要求?是否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掘和拓展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济优势并以最有效率的方式使用我国作为后发国家有限的资本、科技、高素质劳动者和政策资源?是否能够支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路径和发展模式,从而最终实现我国在面向未来的国际产业竞争中获得比较主动的位置?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政策概念的提出先于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因此有关这些现实重大政策问题的学术研究还远远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甚至有些问题的研究至今仍处于空白。基于此,本文将我国既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理论合理性作为研究框架设计和问题提出的出发点和提炼学术研究政策含义的落脚点。
    针对已经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政策思路,我们提出以下两个方面的质疑:首先,既有的政策框架是否涵盖了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内容——科技、市场和国际合作是否是我国占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最重要的三个因素?是否还存在科技、市场和国际合作之外的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先优势形成的其他关键变量?其次,即便在既有的政策框架下,那些被提及的主要变量又是如何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绩效的?即:(1)对于主导技术路径上的主导技术、甚至主导技术路径本身都还不明确的产业,其科技创新的方向如何,其科技创新方式具有哪些特征?如果不能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方向和方式,那么简单地提高创新强度就没有任何意义;(2)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步入中等收入行列的发展中国家,愿意而且能够消费这些基于新兴技术产品的实验性消费者从何而来?当前政策所大力推崇的应用示范工程与理论上最理想的“实验性或领导性消费者”在何种意义上还存在差距?在此基础上,更大规模的新兴技术产品大众市场又如何形成?(3)对处于国际产业竞争焦点、从而各国政府可能严格控制技术溢出和产品流动的战略性产业,国际合作的主体是谁,国际合作的领域和方式又如何?为了回答这三个“基本思路”层面的问题,一个“好”的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学术研究的任务,是应当提出一个能够识别并包容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绩效关键变量的分析框架,然后在这个框架下再进行有关主要变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绩效影响机制的分析。
    从政策工具的层次看,以《决定》提出的“五大支持政策”为代表的我国既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重心,很显然仍然放在了传统的财政性和金融性产业政策工具上。因此,我们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提出的理论问题是,这些应用到传统产业行之有效或部分有效的激励性政策措施是否同样适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或者更具体地说,按照一般的逻辑,激励性政策的主要政策目标是激励以企业为主的经济主体加强对技术和产业的投资,相应地,“加强投资激励”是否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面临的根本性障碍?尽管未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必然是一个经济主体基于经济理性进行物质和非物质投资的过程,但适用于传统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政策分析的理论工具是否可以简单嫁接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中去?如果不能,那么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产业政策、或者更广泛意义上的政府角色和功能提出了哪些特殊的要求?无论是理清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思路,还是提出能够加快这类产业培育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这些规范性的政策分析和理论研究都必须以实证意义上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理论内涵和经济学性质的正确理解为基础。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理论内涵和经济学属性
    《决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义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可以看出,《决定》更多的是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意义的角度出发来定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由一个强调“绩效”和“结果”的政策概念转变为可以进行理论和经验分析的学术概念,就必须首先提炼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一概念的经济学内涵。只有很好地抽象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概念的经济学属性,才能尽可能充分地调动既有的经济学理论工具对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学术分析,才能将战略性新 兴产业理论研究纳入既有的经济学语言体系,避免这类研究成为空中楼阁。
    直观地看,战略性新兴产业概念涉及三个关键词,即产业、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一词在经济学中有比较明确的定义,即生产具有相互替代性的产品的企业群体。新兴产业一词主要出现于技术创新领域有关“产业动态性(industry dynamics)”问题的研究,指的是处于产业生命周期中“初创期”的产业。新兴产业的经济学意义在于,它在“产品替代性”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时间或阶段的维度。如果产品替代性强调的是企业竞争性的话,那么引入时间维度的新兴产业强调的就是处于产业初创期的企业行为的特征。这里初创期指的是产业从技术培育到产业化再到产业进入者数量达到最大值之间的时期。①根据有关产业生命周期的研究,新兴产业的初创期持续时间因行业而存在显著的差异,有些产业的初创期仅仅持续两三年,有的则甚至持续50多年(Klepper和Graddy,1990)。初创期的持续时间主要是由产业所基于的主导技术的成熟度决定的。其中,主导技术指的是某个新市场中出现的首个集成了大多数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技术特征的新产品或新工艺(Murmann和Frenken,2006);②成熟度指的是技术机会,即原有技术被新的技术创新所改进或替代的可能性的大小。主导技术的成熟度是刻画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一个重要经济学维度。由于主导技术出现以后,产业竞争的焦点迅速由突破性的新产品创新转向旨在降低产品成本的过程技术创新,这时,基于规模经济性的市场竞争使得企业数量快速下降,因此从时间维度观察新兴产业可以发现,主导技术越接近成熟,产业的初创期越接近尾声。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兴性决定了这类产业相对于成熟产业必然具有显著的动态性。根据有关产业动态性的研究,市场成熟度是在技术成熟度之外刻画产业动态性的另外一个重要维度。由于在主导技术出现之前,存在对潜在主导技术的不同理解,大量新企业(可能是新设企业,也可能是相关行业或无关行业既有企业的跨行业投资)携自己的产品或工艺技术进入该行业。大量新企业的进入不仅导致产业市场集中度下降,更重要的是,多样化的技术竞争大大提高了市场结构的流动性,即市场份额在企业间的分布快速转换。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成熟度,一方面指的是一般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关注的市场规模的扩张速度,另一方面指的是产业组织结构的稳定性。随着新兴产业逐渐向成熟产业演化,在市场规模增速逐渐下降的同时,市场结构的流动性不断下降,产业组织结构逐渐向多种外生因素决定的长期均衡结构收敛。分行业截面来看,市场成熟度和主导技术成熟度并不存在简单的单调递增关系。因此,理论上任何一个现实的新兴产业都可以定位于由这两个维度决定的二维空间中,或者说,理论上这个二维空间上的任何一个点都对应一个潜在的新兴产业的某个特定的成长阶段。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最后一个关键词是“战略性”,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的三个关键词中最缺乏经济学理论共识的概念。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性”所体现的经济学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产业所基于的主导技术的未来性和突破性;二是产业所面向的现实的和潜在的市场需求规模巨大。第一个特征决定了主导技术的投资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因而需要更加“耐心”的投资和更加多样化的高强度学习和探索;第二个特征决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绩效涉及一国发展的深层次经济利益。也正因此,与传统产业相比,政府往往会通过更加积极的产业政策、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参与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不仅是企业层次、更是国家层次的博弈竞争的过程。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把技术培育作为产业生命周期的起点,很容易产生这样的误解,即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基于的技术也必定是新兴的,与此相关的一个误导性的观点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必然是由新兴技术的进步推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导技术通常是、但并不必然是新兴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可能是由于既有技术经过“适用性的创新改进”或“技术融合”拓展了更加广阔的产业空间,也可能是因为一项新兴技术在成功应用到新的市场以后获得迅速的发展和完善。事实上,经济发展的历史并不缺乏这方面的案例,以无线通信技术发展为例,其原型技术并不是针对通信功能的技术,而是德国物理学家用来检测电磁波的实验设备,而无线通信技术的主要改进和完善是直到近年这项技术由公共安全领域应用到大众消费市场以后才实现的(Day等,2000)。所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或既有产业)的成长路径并不是独立并行的,既有技术和新兴技术、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交叉融合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一种重要模式。也正因为传统技术和产业与新兴技术和产业的高度关联性,使新兴产业竞争中的最终胜出者往往并不是新设企业,而是传统产业中在位企业多元化投资后形成的进入者(Dinlersoz和MacMillan,2009;Geroski,2003)。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
    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主导技术的不确定性和市场结构的高流动性,因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出现和发展常常为产业领导者地位的确立和后发国家实现经济赶超提供重要的机会窗口。例如,在ICT技术兴起的时候,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有效的资本市场确立了其在半导体、计算机产业的领先地位。后发赶超国家常常是通过开辟新的技术路径、而不是沿袭发达国家既有的技术路径实现对传统产业强国的赶超。例如,日本通过发展数控机床技术实现了在机床行业对美国和欧洲的赶超,美国利用生物技术兴起的机会实现了对德国和瑞士等传统制药强国的赶超。对韩国经济增长经验的研究也表明,赶超国家的技术突破不是在比较优势显著的传统产业部门,而是在技术模式具有创新频率高、技术轨道可预见性弱等特点的新兴产业部门(典型如电子行业)实现的(Lee和Lim,2001)。然而,新兴的技术机会只是为后发国家提供了在新兴产业领域实现领先或赶超的可能性。如果后发国家不具备适宜的资源基础和制度土壤,那么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不会自然成长。因此,提出一个能够包容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绩效的关键变量及其影响机制的综合性分析框架对于推进该领域的理论研究是重要的。在对战略性新 兴产业问题进行概念化的基础上,本文探索性地提出一个既具有一般性、又适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问题研究的“要素、匹配、层次”理论分析框架,该框架除了考虑影响产业发展绩效的关键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发挥作用的层次这两个基本问题外,还进一步引入了要素之间的相互适应和动态匹配的问题。其基本逻辑如下:一是识别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绩效的关键因素。一国某个产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优势的形成通常需要技术性因素、经济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但是,历史经验显示,不同的要素在不同的产业领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作用的显著性又存在差异(Mowery和Nelson,1999)。因此,识别关键要素并刻画这些要素发挥作用的主要机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的第一步。二是研究这些关键因素之间的相互适应性和动态匹配特征,即要素之间的协同演进和共同内生问题。三是分析这些要素及其互动主要发生在什么位置和层次(国家、产业还是企业?)如下图所示。
    
    本框架第一个维度的工作是提炼影响一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绩效的关键因素。我们将这些因素大致划分为技术性因素、经济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三种类型。首先来看技术性因素。要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就必须首先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基于的新兴技术和主导技术的差异性和动态性。前者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技术范式理论,后者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技术生命周期理论。技术范式主要揭示的是技术之间的特征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既可能体现为特定技术作为一种问题解决模式自身所具有的特征,即技术所基于的特定的自然科学原理或技术创新的规则,也可能是特定技术所面临的知识环境的差异性,技术自身及其所处知识环境之间的差异性具体体现在特定技术的创新机会、可收益性、累积性和知识基础的差异等方面。在特定的技术范式约束下,技术的演进总是遵循某种特定的方向和技术路径运行,新兴技术进步的过程既包含新的技术范式和技术路径的出现,也包含在既有技术范式下技术沿某个特定路径的完善。特定新兴技术发展的过程既因技术范式的差异而存在特殊性,也存在一般性和共性。与新兴技术演进直接相关的两个模型分别是A-U模型和Hamilton模型。A-U模型可以视为Vernon理论在技术层面的应用,该模型将完整的技术创新过程分为流动阶段、转换阶段和明确阶段,流动阶段和转换阶段技术创新的鲜明特点分别是经常性的重大产品创新和重大过程性创新,流动阶段和转换阶段的分水岭是主导设计的形成;明确阶段则是产品技术和过程技术都基本成熟后以改进型的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为主要特征的创新阶段(Utterback,1994)。Hamilton在A-U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新兴技术演进模型。他的模型从企业创新策略的角度将新兴技术演进分为发现、探索、承诺和竞争等四个既衔接又部分重叠的阶段。其中,发现阶段的创新主要是科学推动的,技术进步具有非连续性;探索阶段的创新主要以发现可行的技术应用领域、技术完善、形成明显的市场概念和知识产权保护为突出特征;承诺阶段的核心是选定技术路径和商业化战略、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从而培育特定的竞争能力,这个阶段的活动主要包括选择主导设计、商业模式的创新以及出售或授权知识产权等;竞争阶段的活动主要包括强化先动优势、产业进入和退出等(Hamilton,1985)。
    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绩效的经济性因素至少包括产业基础、市场结构、企业战略和市场需求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前三个要素都是供给方面的因素。产业基础主要指的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技术相关性或市场相关性的传统产业的资源和优势,例如,美国和德国在医疗设备产业兴起时形成的竞争优势就与这两个国家之前在电子设备领域已经形成的竞争优势有直接的关系。这里的市场结构除了SCP范式意义上的市场集中度内容外,更主要指的是新兴产业中的重大创新和生产要素如何进行配置和组织。产业组织有时会成为制约具有巨大潜在市场价值的新兴技术被成功商业化的重要障碍。例如,美国生物领域之所以不能在生物技术已经基本成熟的情况下形成成熟的产业模式、进而为投资者创造现实的商业价值,其主要原因是企业之间机会主义的短期交易、而不是长期的关系性合作,企业内部研发的分割、而不是多学科知识的融合,科学和商业边界的过度模糊导致科学研究和商业效率的同时下降等产业组织因素的存在(Pisano,2006)。企业战略包括企业的总体战略和创新、营销等职能性战略。在知识经济和价值链网络化的时代,商业模式越来越成为企业战略的核心内容,商业模式的成功与否决定了企业在多大程度上能将企业内部或外部的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价值(Chesbrough和Rosenbloom,2002)。市场规模和客户需求特征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绩效的需求方面的因素。市场规模决定了研发和生产的规模经济性,因而有利于形成配置效率(生产规模)和动态效率(创新)相互增强的机制(Mowery和Nelson,1999),而一国或地区市场需求的性质则常常成为主导技术和新兴技术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的关键因素:客户、特别是“领导性客户”在创新过程中的积极参与是新兴技术和产品功能不断完善、技术性能持续提升的重要因素(Von Hippel,2005)。另外,“实验性消费者”不仅是新兴技术最初的市场来源,而且是对不成熟技术反馈需求信息、甚至直接改进技术的重要知识来源,因而对于主导技术选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Malerba等,2003)。
    制度性因素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机制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效果:一是制度性因素决定了产业系统中各类主体的抱负水平和激励水平,从而决定了整个系统学习的强度;二是作为集体行动的规则,制度起到协调创新系统不同主体的目标和行为的作用。制度性因素大致可以分为政府的激励结构、产业政策以及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三个方面。政府的激励结构是政府行为目标和导向的基础,决定了政府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基本态度、功能和角色;在层级制的行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和行使对于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起到决定性作用(周黎安,2008)。产业政策既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传统的支持性政策工具,也包括技术路线图等协调性政策手段以及具有供给共性技术和基础技术功能的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虽然不同部门的产业政策可能会遵循某些共同的原则,例如,应当鼓励技术和企业的 多样性和竞争,应当加强大学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功能等(Mowery和Nelson,1999),但有效的产业政策通常都是部门特定的。另外,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的动态性,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微观制度(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传统企业理论研究的委托代理问题,而且还要符合“创新型企业”的制度要求,即战略化(保证企业的资源向长期的战略性领域投资)、融资支持(保证企业的战略行动能够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和协调(企业内外部活动的协调一致)(Lazonick,2005)。
    “要素、匹配、层次”分析框架的第二个维度是研究优势来源之间的相互适应性和动态匹配特征,该视角的研究包含三个层次:(1)技术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的匹配。一方面,技术性因素会影响制度设计的逻辑和特征,例如,产业的技术范式决定了技术进步的模式——科学推动型还是需求拉动型,产品架构技术的特点决定了关键技能和知识形成的位置(Fujimoto,2008),从而决定了一国产业政策的着力点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另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趋于成熟的背后是这些产业的部门创新系统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是整个国家的创新系统由旧的模式向新的结构进行深刻转变的过程。创新系统所嵌入的新旧制度体系转型的成本和特点决定了系统内技术演进的速度和方向。每次重大的技术创新都会伴随着由共性技术、基础设施和经济组织方式所共同构成的技术体系和经济体系的整体变迁,即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常常表现为“技术经济范式(Techno-Economic Paradigm)”的协同演进。也正因为每次技术革命的扩散都要遭遇根植于旧的技术经济范式在制度上的巨大抵抗(包括老式的实践、标准、习惯、思想和惯例等),所以每次技术革命的扩散都会在拓展期(deployment)之前经历一个大约二三十年的导入期(Installation)(Perez,2010)。因此,一个完整的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制度分析必须既要包含一个最优的制度框架设计的静态分析,也要包含新旧制度变迁的动态分析,特别是对于某些并不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要求、但应用在传统产业身上却看似行之有效的既有制度安排,这种有关制度锁定和突破的研究显得更有价值。
    (2)技术性因素和经济性因素的相互适应。一方面,在不同的技术范式下,不同产业的市场结构和企业的创新行为会表现出差异性,例如,生物医药、电子等以科学为基础的产业,由于其创新的技术机会丰富,因而产业的市场结构分散且企业的创新资源主要投向重大的产品创新;对于基础化工、冶金等连续流程类的产业,由于技术相对成熟,因而市场集中度高且企业的技术创新主要以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为主;对于机械等产品工程类的产业,由于技术机会一般,因而市场集中度介于前面两类行业之间,企业既注重产品创新也注重有利于新产品技术工程化和降低生产成本的工艺技术创新(Marsili,2001)。另一方面,经济性因素也会影响技术进步的速度和方向。例如,市场集中度会影响技术创新的强度,且二者的关系可能是非线性的;具有不同战略资源、处于不同战略位置的企业会内生地选择不同的技术路径和产品架构;市场需求对技术的影响更加显著,有关“需求拉动”型技术进步的强有力的证据是,一些新兴技术(如互联网、计算机和移动通信等)获得快速的发展不是因为科学上取得了新的突破,而是因为出现了新的更有前景的市场。
    (3)经济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的相互匹配。经济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的相互替代和补充关系在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业化问题研究中尤为重要。企业将新兴技术进行商业化的机制通常包括策略性的手段和制度性的手段。其中,策略性的手段包括先动优势、保密、互补性资产和人力资源政策等;制度性的商业化手段通常有专利、政府采购、奖励和补贴等。策略性手段和政策性手段之间的关系既可能是相互补充的,也可能是相互替代的。一方面,制度性的安排会对策略性机制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例如,企业策略性商业化手段的有效性越弱,政府的研发补贴对企业内部研发支出的激励作用就越弱;另一方面,企业的策略性活动也会影响某些制度设计的有效性,例如,考虑到企业在商业化手段方面的差异性,最优专利制度的设计应该更有“弹性”——如引入“专利展期”制度,也即将专利保护期缩短,每次保护期结束后原专利持有人都需要重新向审查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得下一个时期的专利保护(Cornelli和Schankerman,1999)。
    我们提出的分析框架的第三个维度是分析这些使得一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得竞争优势的要素以及各种要素之间的互动发生在经济系统中的哪个层次—国家、产业还是企业。首先,从发展的效果看,有可能一国在几乎所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都形成显著的领先优势,也可能仅在某些部门形成行业性的群体优势,但也可能仅在特定产业的少数企业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其次,从影响的因素和机制看,技术性、经济性和制度性因素都可能发生在不同的层次:一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的竞争优势可能是由于国家层面存在某种具有一般性、普遍性的环境性因素,也可能是由于部门层次存在的某种部门系统性的因素,也可能是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某种独特的资源或能力使然。尽管不同层次的因素和作用机制之间常常是紧密联系的,例如,很难严格区分企业的紧密合作和互动是部门层次的产业组织因素还是企业层次的能力原因,创新型企业的制度基础既可能是国家层面的有效的产权制度(包括知识产权制度),也可能是源于特定企业独具的企业家抱负和组织能力。但对于绝大多数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还是可以将其置于某个特定层次的问题背景下进行分析(Mowery和Nelson,1999)。有关层次分析的最主要的理论意义在于,它可以促使研究者进一步思考形成产业竞争优势的特定来源的微观机制到底是什么,这种研究的政策含义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可以更加明确政策作用的对象和主体。
    “要素、匹配、层次”分析框架对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问题研究的贡献在于,它涵盖了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绩效的所有关键因素,因而具有理论的一般性和综合性;该框架考虑到了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适应问题,因而具有动态性和理论框架的自洽性;同时该框架提出了影响作用和互动机制发生的层次,因而对于 问题提炼、实证性经验研究以及产业政策制定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启发性。当然,战略性新兴产业问题的新颖性决定了,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还远远没有形成成熟的理论模型和标准的研究方法。因此,我们提出的分析框架也仅仅是探索性的,其合理性和有效性还需要更多实践经验的支持。
    注释:
    ①有学者从产业增速、而不是技术和市场结构的角度将新兴产业定义为处于高速增长期的产业,见Low, M., Abrahamson, E., Movements, Bandwagons and Clones: Industry Evolution and the Entrepreneurial Process.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No. 12, 1997, pp. 435-457。我们认为,新兴产业在产业生命周期中的区间还应当包括新兴产业所基于的新兴技术出现的阶段,而新兴技术出现初期产业的增速可能很低、甚至产业化根本就没有开始。就中国问题的特殊性而言,将新兴产业等同于高增长行业尤其具有误导性。
    ②主导技术不一定是突破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但一定是首个其技术功能和特征获得市场广泛认同的技术创新,之后该产业的技术创新一定以该创新为基础进行改进。主导技术一般也不是面向细分市场的最优化的技术创新,而是能够满足市场中大多数客户需求的创新(Utterback,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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