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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的思

发布时间:2015-11-11 09:41

摘 要:市政工程建设是发展城市经济,提高城市综合功能的基础,是城市功能的形成和完善的保障。市政工程一般体量大,造价金额较大,因此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尤其重要,本文简述了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三个阶段,并从施工阶段提出造价控制的思路。

关键词:市政工程;造价控制
近年来逐渐盛行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强调项目建设是一个过程,建设项目造价确定和控制也是一个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必须延伸到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去。这一新范式,充分响应了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的需求。
  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是:造价控制工作人员在整个施工阶段,对市政工程造价的形成过程,实施动态的、事先的、主动的控制。我们认为,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可以遵循三阶段控制原理来搭建整体框架,在实施的细部上,又可以充分利用PDCA循环法进行控制。因此,不妨可以将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划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对应这三个阶段,来细化控制工作,从而达到事先控制、主动控制的目的。
一、事前控制阶段
  事前控制阶段主要针对的是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在这一阶段,造价控制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编制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细则
  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细则是进行造价控制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委托合同的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造价控制组织机构;造价控制流程;各阶段咨询内容;可行的工作计划等),可以合理有序地安排造价控制人员进驻现场后的咨询服务。
  2、 审查招标文件、施工承发包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
  造价控制人员开工前分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承发包合同,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建议纠正,不齐全的条款建议增补,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纠纷或违约,使业主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承包人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3、 参与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提供合理化建议
  参与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对设计的技术指标、使用功能、结构形式、选用的材料以及特殊的工艺措施加强了解;对拟变更方案,参与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推动“多方案比较”、“有无(变更)比较”,作出合适的经济评价,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可以避免施工中变更不断造成的投资增加,甚至费用损失。
  4、 制定各项工作流程,规范流程管理
  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制定的流程操作,凡不符合规定的,均退回上一级流程。通过强化各个节点的工作时限,可以实现报表与实际进度步调一致,避免出现报表滞后于进度的通病。
二、事中控制阶段
  事中控制阶段主要针对的是市政工程施工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这一阶段,是市政工程实体工作量形成的主要过程,既有原合同原清单包含的工作量的发生,又存在因工程变更、施工签证导致的量的增减,造价控制人员的工作应紧紧抓住“量”的形成过程,“价”的变化因素展开。
1、 工程量的审核与控制
  市政工程以市政道路工程为典型代表,其主体往往以带状结构呈现,由于其沿线地形地貌相对复杂,地质条件存在一定的变数,路基土石方工程量常常表现为一个不确定的数值。正因为此,路基土石方的工程量就必须作为主要控制目标。具体方法如下:
  (1)“三线”的控制
  道路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采用“横断面计算法”。计算结果的准确与否,取决于逐桩“原地面(含初始)断面线”、“清淤前断面线”、“清淤后断面线”(简称三线)是否足以反映工程实际情况。造价控制人员进驻现场后,必须参与上述“三线”的测量和成果复核。
  (2)“戴帽子”,横断面图绘制的控制
  横断面图绘制,必须统一使用AUTOCAD软件绘制。断面绘制以m为单位,1:1按实绘制,对“三线”、设计断面线应分图层表示,绘制的基础数据按“三线”测量成果及设计标准断面图为准。
  (3)分阶段的“总量”复核
  逐桩初始地面断面测量后,施工单位进行清表,清表后的断面作为计算土石方工程量的“原地面”。正常填筑路段,造价控制人员应按设计填料的不同,在不同填料交接的节点,进行分填料的总量复核。在需要清淤的路段,造价控制人员应当按“清淤前”、“清淤后”的逐桩断面线逐桩计算清淤面积,并按“横断面”法计算并复核清淤总量。各阶段总量复核完毕,应及时进行工程量清单数量的修正。涉及到价格调整的,及时进入价格调整程序。
2、 工程变更的审核与控制
  在确认工程变更的时候,造价控制人员对于以下几点尤其值得注意:
  (1) 工程变更是否必要 是否有承包商通过变更将低单价清单项目更改为高单价清单项目的现象 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存在设计缺陷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工程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
  (2) 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可能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后所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增加的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决定。
  (3) 是否清单上已有适合或类似的项目单价,而另行审批单价的现象 
  (4) 对于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费用、施工配合费用、施工措施费,是否存在通过变更予以支付的现象 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 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时,及时报业主单位。
3、 现场签证的控制
  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市政工程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工作。
  现场签证的核定应着重控制好以下几个方面:审核签证事由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签证资料的规范程度、审查签证事项的时效性、按合同费率水平审核签证费用。
4、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价款控制
  因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造价调整的,承包人应在接到变更通知书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造价控制人员核定,业主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自身失误或管理不善引起的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人员不得确认追加工程价款;未履行变更手续,未经确认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擅自实施的变更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造价控制人员应当启动反索赔程序。
5、财务支付报 表的控制
  造价控制人员应当注重计量、支付报表的内在联系,遵循以中间计量结果控制期中支付、以分阶段总量复核控制分阶段结算支付、以最终总量复核控制交工结算的准则,按期审核承包人的中间付款申请,开具中期付款证书和最终付款证书。
6、项目投资实时进度的控制
  造价控制人员应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以控制循环理论为指导,对计划值和实际值进行比较,发现偏离目标,及时提出投资控制建议,最终确保工程造价控制总目标的实现。造价控制人员应对项目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和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支出的统计汇总,应用“项目投资差异分析法”进行投资支出的分析对比和预测调整。定期提交投资分析报告。
7、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
  在整个市政工程施工加段,造价控制人员应当注意积累以下资料,以正常开展自己的工作:
  (1) 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
  (2) 工程建设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文本、投标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等;
  (3) 现场资料,包括工作联系函、设计变更通知、工作联系单等;
  (4)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工程计量表、财务报表、支付表格等;
  (5) 关于变更和索赔(签证)部分的资料。
8、经常性的沟通、协调
  引发索赔、合同纠纷的既有客观的施工环境因素,也有承发包双方的主观因素。合同条款对承发包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造价控制人员应主动与业主沟通、协调,协助业主避免引发索赔及合同纠纷。
三、事后控制阶段
  事后控制阶段主要针对工程交工验收后对交工结算的审核及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审核和控制。
  工程交工后,造价控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具体情况的记录,对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结(决)算资料进行审查,力求结算资料合乎法规要求,结算结果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消耗。
  工程保修期内,造价控制人员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应根据施工监理作出的责任界定、造成问题的原因及具体返修的内容,控制好费用的支付。若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启动反索赔程序,向承包方提出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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