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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经济条件下企业审计的创新

发布时间:2015-12-14 11:40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在我国的建立和逐步发展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推进,各行各业都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及经济的要求纷纷改革以力求与经济的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生存是前提,发展更是王道。而作为现代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机构的形势却日益严峻,为此,我们对新经济条件下的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现状提出合理的措施。

关键词:新经济;企业审计;创新
  审计是经济监督的一项职能,但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的破产揭开了美国审计业的巨大“黑洞”。为安然公司进行审计的安信达公司,数年来一直为安然公司虚报收入和利润、隐瞒巨额债务和亏损、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使安然的投资者和债权人遭受了巨大损失。 
  对安信达公司的曝光,联系到我国许多上市公司与会计审计事务所相互勾结,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欺骗投资者等种种行径,充分说明了目前审计行业在制度、监管、业务等方面存在巨大的漏洞,成为我们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从分析新经济条件下审计制度的缺陷着手,提出对新形势下审计制度改革措施以及创新的观点,以期能对审计制度的创新完善和发展有所助益。
一、 现行审计制度的缺陷
  (一)、巨大利益的驱使使会计事务所和被审计企业成为商业伙伴。
    注册的会计师的审理工作应当具有公正、客观、独立、公平的特征,但是目前全球的通行做法是:承担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被审企业自行聘请,如果被审企业不满意会计事务所的工作,那么会计事务所就会冒着被炒鱿鱼的危险,这就形成了会计事务所与被审企业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被审企业成为会计事务的上帝和衣食父母,这使会计事务所不得不迎合本身企业的需求,使会计事务所与审计公平、公开、公正的信念背道而驶。安然公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事实和逻辑都说明,商业伙伴的背后是巨大利益的趋势。这是现行审计制度有目共睹的漏洞和缺陷。
  (二)、审计人员组成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普遍低下。
  审计人员应该聚科技与管理知识与一体,具有创新性思维和多元知识机构的高能力高智商的复合型人才。但我国审计人员组成现状是:组成人员整体水平低下,组成结构不近合理,缺少对“利益”的免疫力,缺乏识别风险、认清是非的能力,甚至有些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欠佳,不能拒绝各方面的“奶酪”的诱惑,违法违纪审计人员层出不穷,其原因就在于此,当今的审计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新经济下形式的需求。
  (三) 法制意识欠缺,法律监督严重不足。
  经济的发展需要公开、公正、公平的透明的市场,法律意识和法律监督不可或缺。为此,应当说,我们对会计师的监管应当是比较严格的,其中,大会计事务所和大中公司更是监控的重中之重,一旦被查出问题,等待他们的是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相关主管人员也难以侥幸成漏网之鱼。但是由于限于人力和物力的有限,各监管机构只是对各审计机关少量抽查外,一般不对其报告,而主要依靠审计业的自我规范和行业之间的互相监督,监管机构只是在问题出现之后才进行核查。因此给很多审计业和公司的可乘之机。正因如此,使审计业的收益和面临的风险严重不对称,才会出现层出不穷铤而走险的会计事务所。
  由此可知,已经被暴漏的问题只是很多黑幕中的冰山一角,高山一石。
二、对新经济形势下企业审创新的探讨
  如何防微杜渐,如何防堵漏洞,我国以及各国政府和会计事务所在不断的探讨中,安达信和安然丑闻的曝光,必将有力的促进审计制度的改革创新。笔者认为,新经济形势下企业审计制度的改革创新在一下方面进行。
  (一) 、加强审计机构自身代理问题的重视,确实完善审计监控体制。
    在审计关系中,审计人和委托人的关系也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同样风险的极其不对称从而导致代理人敢于冒险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审计业相关法律的界定,同行之间的互相监督,各个审计机关的交叉审计刻不容缓。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工作质量的控制要求,对于防止串谋都是很重中之重的问题。建立起有效的防止审计人和被审计人之间的串谋相关的机制,增加社会舆论以及对相关事件及时的报道,建立有效的社会舆论机制,同时增加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发挥审计机关应有的作用,这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加强审计机构建设,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树立审计工作人员的新形象。
  按照国家审计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审计机构,在人员配置上注意其业务能力、素质和知识结构。审计人员的选拔应当慎重,能力固然重要,法律意识更不可忽视。同样,审计人才的选拔应从单一性向复合型转换,尤其注重其判断及辨别是非判断正误的能力。审计人员在学习中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廉洁建设为重点,狠抓建设,着力于“创造一个好环境,建造一个好的机制,锻炼一批好的优秀的审计人员”上下苦功夫,下大功夫。
  (三) 、加强审计相关的法律建设以及实施。
    法律具有较强的约束力。我国应当完善审计法律建设,积极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的法律、法规,以做到具有中国特色,高度运行,同时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以期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目标。
  正确的贯彻实施,是法律、法规的生命力所在,因此只有通过正确的贯彻实施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和效力。加强法律对违规违纪事件惩罚的力度,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处罚的决定。同时,应当推进各级审计机关对法律、法规的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审计规范的条文内容,这对当前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正确开展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只有深入的认识到审计管理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管理、监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审计队伍的法律素养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助于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计业的公信力,保护新经济在正确的轨道上发展。本文在分析新经济形势下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后,又进一步分析了如何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的管理很监督。

参考文献:
[1]焦志军.内部审计的定位[J]. 财务与会计,2000(10)
[2]赵晓红.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J]. 财务与会计,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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