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探析
摘 要: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何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工作,对国有企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从我国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存在的风险出发,分析了这些风险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了对策,以期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风险控制
一、引言
随着我国会计制度的全面改革,会计监督体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了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所谓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指企业为了完成既定经营目标和防范会计风险,对会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自我规范、约束、评价的总称。当前,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对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不够重视,会计秩序混乱,以致管理混乱、资产流失。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将对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监督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着较大的差距,主要问题有:
第一、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会计的事前审核、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流于形式;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监督制度不够重视,内部监督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使内部监督制度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第二,管理机构多,管理链条长。我国国有企业的组织体系中从总部到地区的分部都是管理机构,影响了企业会计信息与管理政策的及时、有效的传递。越是基层机构,对规章制度的了解越欠缺,会计操作风险越大。
第三,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近年来,企业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如常规性的印单(票)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设置账外账、乱挤乱摊成本、隐瞒或虚报收入和利润;资产不清、债务不实等等。
第四,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如有的企业主管财务的领导、业务经办人员、财会人员利用内控不严的漏洞大量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挪用、盗窃资金等。
三、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风险的成因
首先,良好的内部会计监督环境尚未形成。国有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督文化尚未真正形成,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还未充分认识内部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员工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业务的风险点了解不透,规范操作意识没有得到强化导致逆程序操作,授权流于形式等违规操作现象的产生。
其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缺乏总体规划,表现为部分会计制度未能随着业务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造成了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或会计制度整合程度差。会计内部监督与人员编制、经营效益等因素有很大距离,往往很难落实。
第三,会计风险识别与控制的方法落后。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对主要会计业务环节的全面分析,对会计风险识别与控制手段的研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大部分稽核检查和各类业务监督活动基本上停留在手工查账的水平上,缺乏运用高科技方法作为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手段。
第四,会计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不足。 国有企业缺乏健全的会计监督评价体系,多层级多部门对同一业务内容重复检查,影响了内部会计监督效率,问责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和违规处罚措施,因而很难保证稽核监督的公正客观。
四、国有企业内部会计监督风险的防范措施
实践证明,国有企业忽视会计内部监督制度建设是导致企业风险加大的一个直接原因,加强国有企业会计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具有现实意义。
第一,加强思想和业务培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防范风险的能力。一方面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岗位培训等方面的政治思想教育,增强会计人员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另一方面,要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制度的培训和学习,以便提高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既懂经济金融知识又懂会计业务知识、法纪严明的会计队伍。
第二,明确管理职责、纵向与横向的监督关系,实现组织机构的相互控制,规定管钱、管物、管账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进行相互检查。在对每项经济业务的检查中,检查者不应从属于被检查者,以保证被检查出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
第三,预算控制和执行控制相结合。通过预算控制对筹资、融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管理等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对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详细的预算和计划,并通过授权,由有关部门对预算或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
第四、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事实证明,国有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督的风险如果不能被识别,它就不能被控制、或者管理。国有企业应通过狠抓会计基础管理,改进业务流程,提高对风险的预警和控制能力。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将预警与核算建立在一个平台上,在核算数据录入的同时,预警系统能够及时跟踪分析。
第五、加强对电算化系统的管理,规定计算机财务管理系统操作权限和控制方法。必须对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业务人员控制,要明确系统管理人员、维护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工具软件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程序设计人员还应对数据库采用加密技术进行处理,保障系统设计的处理流程安全有效。
参考文献:
1、李波,“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监督实务》,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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