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诚信问题的探讨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论文主要从会计诚信丧失的危害、会计诚信丧失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对策三大方面入手,深入分析了会计丧失诚信对社会的危害性,提出了七条解决会计诚信丧失问题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会计诚信;会计监督;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职业道德
一、会计诚信丧失的危害
(一)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近几年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单位算为了牟取利益,设置账外账以少缴税费等。大量的会计资料失真导致各项经济指标失真,进而影响经济工作决策的质量,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二)阻碍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由于会计造假行为的存在,导致政府发展经济的决策失误,干扰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合理调配。
(三)危害投资者
随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会计不诚信引发的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扭曲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虚假的会计资料影响到了政府、投资人、股东、债权人的相关决策,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不能保障。
二、会计诚信丧失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享有不相同的信息。在会计上,会计人员及其组织更是利用了这种不对称的信息规律,采取“隐瞒财务信息”、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形式进行作弊,其途径有两方面,其一,会计人员采用不恰当的会计技术和会计政策,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失真,客观上隐瞒了会计信息;其二,会计人员与经理人员采取合作行动,利用不对称信息优势进行“隐瞒”来坑害企业外界。
(二)会计制度不完善
1.会计原则本身为会计造假提供了操作空间
现代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的,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来操纵利润;另外,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想象的空间。
2.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过宽
过宽的选择范围导致会计从业人员较大的选择自由度,为了自身利益选择的会计政策导致会计资料的失真。
3.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而新的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定及颁布,这在客观上出现了一个“合规”的造假时段。
(三)企业制度缺陷
1、“一股独大”造成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对大股东的约束流于形式。大股东容易按自己的意愿操纵公司财务运营。
2、股东与经理间委托——代理矛盾。经理人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做出舞弊行为。
(四)监督体系不健全
会计监督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的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会计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指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但内部审计部门由于人员和经济上的不独立,所以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外部监督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指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等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另一方面指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部门的监督。对于第一方面,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的发挥监督作用。对于第二方面,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壮大规模,增加收入,尽力拓展包括管理咨询在内的非审计业务。这些非审计业务有的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从而影响审计效果。
(五)利益驱动
会计造假之所以如此猖狂,其原因是会计造假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能骗到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政策倾斜、核销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企业负责人有可能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可能会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而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目前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为了占有一席之地,也迎合企业的要求,出具虚假报告。
(六)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故意伪造、变造、隐匿、销损会计资料。
三、解决会计诚信丧失问题的措施及对策
(一)加快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
1.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这样可以减少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
2.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在对会计政策选择方面的规范更加具体。
3.会计方法不能轻易改变,如有非常需要可以报经审计部门审批。
4.加快制订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尤其是涉及到金融衍生工具的准则。
(二)完善公司制度
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能力,包括健全董事会、建立审计委员会等,形成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强大约束;合理分配股权,形成对大股东的有力制约。
(三)加强监督体制
1.加强内部监督。成立企业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其审计事项实行责任追究制。
2.加强外部监督。由政府组织综合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物价等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的会计资料检查,实施全面的预警、通报、披露制度。
3、强化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严格追究有造假行为的企业负责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引导会计人员自省自律,切实增强会计从业人员自省、自律、自重意识,使每一个会计从业人员都能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五)、建立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诚信档案包括的对象是我国所有的会计从业人员及其领导,诚信档案建立后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内容。
(六).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力度
新的《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上述人员之外,对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年内不的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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