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转型与发展
摘 要:如何实现合理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我们当今面临的问题之一。文章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起步与发展进行探讨,并分析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转型与发展。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转型与发展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起步与发展
1、 起步阶段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这一时期,原“国营企业”经营权逐步下放,实施经营承包责任制,两权有了初步分离,经营者有了较低层次的受托经济责任。所有者(当时为国家和集体)为客观地评价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和经营承包责任,在各地相继开展了厂长(经理)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为规范审计行为,1986年底,审计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对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作了原则规定。
2、 发展阶段
从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这一时期,国有企业进行以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改革,两权进一步分离,经济责任审计有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1998-2003年,全国对6 440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金额697亿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46亿元。其中,平调2 006人,晋升276人,免职606人,降职51,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56人,移送纪检监察228人,移送司法机关165人,审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利用(资料来源:《中国审计年鉴》)。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999年5月,中办、国办还颁发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对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
3、 完善阶段
从21世纪初至今,主要特征是规范发展。这一时期,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一系列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规范和完善。2004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经过两年的实践,2006年1月,制定了近两万字的《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程序、内容、报告、纪律、方法、环节和企业绩效评价、经济责任评价、审计质量控制等都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标志着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迈入了规范化、程序化的完善、提高阶段。2006年6月,开始实施的新《审计法》第一次明确了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对经济责任审计新增了专门的规定。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1、 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能使企业领导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企业领导人员失职和滥用权力,促使企业领导人员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经营企业,使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法治经济的环境中能立于不败之地。
2、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人员所在企业的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纪情况以及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企业领导人员是否具有经营管理企业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也能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
3、 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严肃查处那些无视财经法纪、违法犯罪的领导人员,促使企业领导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转型与发展
1、由以审财务为主转向以审机制、审控制、审风险为主
受托责任关系的发展主导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变迁。最初的经济责任审计为评价经营承包责任、兑现承包承诺的需要,主要集中在财务事项与财务成果的验证上。随着受托责任关系由经营承包领域扩展到经营管理领域,经济责任审计从单纯为确保受托“经营承包”责任有效履行服务,逐步发展到为确保受托“经营管理”责任的有效履行服务。
2、由常用审计方法转向账目审计、访谈问卷、定量测评和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并重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专业性、政策性、综合性、实效性和风险性等特点,既要能够深刻地揭示企业存在的问题,也要科学地评价企业的业绩,还要给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而且要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活动的程序、效果、成因和责任等作出全面剖析,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议。因此,除了采用常规的审计方法外,还应采用账目审计与账外调查、高层访谈与员工问卷调查、财务审计与经济分析、定量测评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等环环相扣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才能切实保障客观地评价经营绩效、公正地认定经济责任、圆满地实现审计目标。
3、由离任审计转向任前审计、任中审计与任后审计并重
任期制是在一个任期结束前,结合任期的经营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该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侧重履职及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做到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做到审计不合格,不得兑现任期的效益薪金和其他奖励。风险导向的周期制是风险较大的企业和处于风险较高经营期间的企业,采用较短时间为一个审计期间,进行该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企业稳健经营、风险控制和业绩增长等方面的审计。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应在确保100%的离任审计前提下,建立周期制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参考文献:
[1]马家平.《探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审计理论与实践,2010.11
[2]陈丹萍.《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人的责任界定初探》,中国审计,2010.10
[3]李本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研究》,《审计研究》增刊,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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