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会计制度核算实施的问题和策略
1 前期准备、新旧制度的衔接及系统初始化
首先,高校要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学习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认识理解新制度。高校要成立实施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制度出台与制度相适应的政策,同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财务处、资产处的职责。
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并不是全盘否认高校以往的会计核算方法,而是新制度初始化建立的资产和负债是旧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的延续。财政部自今年起制定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1998版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的修订版。因此,财会【2014】3号印发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详细说明了衔接中的总体要求、编制2013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表、科目余额调整、补提固定资产折旧调整、基建账数据并入新账以及财务报表衔接等问题。如:科目余额调整项中,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原账目中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如库存现金(新制度科目)与现金(旧制度科目),也有分析后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如新制度科目: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旧制度科目:借入款项。财务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逐笔分析判断后合并或拆分转入。
2 固定资产及折旧管理问题
根据新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标准原来是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现在提高到了1000元(专用设备1500元),这要求高校需要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对按新标准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转入低值易耗品或者存货,同时也要转销相应固定基金金额。由于高校固定资产所占比重比较大,涉及的使用部门较多,所以对固定资产进行盘存是一件很浩大的工程,需要会计人员根据部门、资产特性重新进行梳理。
旧制度下,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是不需要提取折旧的,而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增加了累计折旧的累计摊销科目,并且对已经购置的固定资产根据其已使用年限补提折旧,对新购置固定资产按新制度按月计提折旧。对于补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在账套初始化后直接处理为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
3 增加了基建账套并入“大账”的会计处理
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取消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相关数据按月并入单位会计“大账”(即按照新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高等学校应当在新账中该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在建工程成本。这样就解决了原制度下学校大账反映经济业务不全面的问题,使会计信息更为完整。
高等学校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基建数据定期并账的基本原理是:将本期基建账中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划分类别,依据每类经济业务或事项所涉及的基建账相关科目的本期发生额,按照新制度在大账中进行账务处理。
4 新旧制度差异造成的报表编制和信息披露问题
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由于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填制比较表(即2013年的收入支出表需要按照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调整填列)。对此,本文认为,在编制2013年财务报表时,一方面需要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报会计报表,另一方面按照新会计制度对编制进行调整,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进行对比。
同时,需要对高校的会计报表附注,需要披露下列内容:
①进一步说明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其中,主要包括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②说明重要资产处置情况;
③说明重大投资、借款活动;
④说明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
⑤说明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
⑥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从2014年起全面实施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
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实现高等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高等学校的财务部门需要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进行研究分析,同时进行学习和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衔接与藕合,进一步满足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同时不断提升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黄敏新.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及衔接建议[J].财会教育研究,2014(04).
[2]陈海儿.关于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在新《高等
学校财务制度》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背景下[J].财会研究,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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