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相关分
关键词:金融类 内生关系 结构方程模型 二阶最小二乘法
一、引言
围绕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研究,近几十年来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但是迄今为止学术界并没有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形成统一的定论。近年来,中国上市公司中的“铁公鸡”现象又被人们所关注。根据有关媒体报道称,在这些不分红的“铁公鸡”中,不乏一些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影子。那么这些公司不分红到底是出于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还是另有原因?针对这个问题,本文基于前人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研究的基础,针对金融类这一特殊行业的上市公司,探索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寻找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内生关系的证据。并对所得结论进行分析,为完善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提升企业价值提供理论依据。
二、文献综述
(一)股利政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自1961年美国财务专家米勒(Miller)和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基于完全市场理论的前提下提出“股利无关论”(MM理论)以来,国内外学者纷纷在MM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了研究,比较著名的主要有“一鸟在手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代理理论”、“税差理论”、“客户效应理论”等,但这些理论都存在自身的缺陷,因此至今为止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一直都是学术界讨论的重点。关于股利政策对企业价值影响的观点主要有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和倒U型。何蕊(2010)研究表明在分配现金股利的条件下,股利支付水平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同时也明确股利支付水平增加并不是无限度的。杨汉明(2008)研究表明,现金股利支付率与企业价值负相关、与管理层持股比例负相关。何涛、陈晓(2002)认为股利发放水平的高低并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决策,也就不会影响企业的价值。何静(2009)研究表明现金股利支付率与公司价值呈倒U型关系,当公司发放现金股利时,由于现金股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代理成本,从而提高公司价值,但是随着现金股利支付比率的提高,过高比例的派现,会加大其代理成本,从而降低公司价值。
(二)企业价值对股利政策的影响 在国内外研究文献中有关企业价值是否对股利政策的制定产生影响的研究,目前成果并不多。国外的研究通常是基于一定的企业规模展开分析,Casey和Dickens(2000)通过研究公司规模的大小与公司支付股利水平的关系,得出大规模的公司倾向于发放较高的现金股利政策的结论。Brogi(2009)通过实证分析认为规模大的上市公司比规模小的公司承受更高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没有盈利的情况下仍然会支付较高的股利,目的是规避消极的市场反应。吴平、付杰等(2011)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存在股权结构代替收益水平成为股利分配政策导向指标的现象。张溪(2006)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的增加或减少受企业经营业绩变化的影响较大,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每股收益越大,当年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越多。在国内外文献中,针对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的内在关系的研究并不多,Rousseau, P.L.(2010)得出结论由于企业价值受各个方面的影响,所以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不明显。杨汉明(2008)研究表明就制造企业而言,企业价值与是否支付现金股利正相关,企业价值与股利支付率负相关,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之间不存在“内生关系”。综上所述可以发现,股利政策的制定是否适合,将会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反之,企业价值的高低也会对股利分配政策的选择产生作用,可以认为理论上两者之间具有内生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根据由MM最早提出的股利具有信息内涵的思想,管理者比外部投资者占有更多的有关企业发展的内部信息,因此企业管理当局与企业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当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支付较高的股利,向投资者传递企业经营状况好的信号,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价值;当股利支付率高时,企业价值会增大;股利支付率低时,企业价值降低,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1:企业价值与股利政策存在显著的正相关
随着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代理经理们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应运而生。代理理论认为,支付现金股利能降低代理成本。当企业价值较大时,出于限制经营者可支配现金流降低代理成本考虑,企业可能更倾向于支付较高的现金股利,因此假设:
假设2: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存在显著的正相关
根据代理成本理论,企业价值大,会倾向于支付较多股利以减少经营者可以支配的现金流,降低代理成本,因此当企业价值发生改变会直接影响企业股利支付率水平也就是影响企业股利政策的制定;同时根据信号理论,支付较多的现金股利可以向投资者传递经营业绩良好的信号,提升企业价值,因此股利政策的不同也会反过来影响企业价值,因此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假设3:企业价值与股利政策存在内生关系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目前金融类上市公司共44家,本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42家2007年至2011年A股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并对数据做如下处理:剔除企业超常派现和当年不支付现金股利的样本;剔除上市公司中在12月31日缺少收盘价的样本;对公司中一年内多次派现的,将各次派现金额相加求和作为本年度支付的现金股利;剔除企业价值托宾Q被严重高估的样本数据(TBQ>=4)。经过上述筛选,共收集到107个样本数据,数据来源于新浪财经网、沪深证交所统计年鉴和公司的年末报表,数据处理使用Eviews6.0、Stata12.0和SPSS17.0软件。
(三)变量设计和模型建立 本文认为企业价值与现金股利之间可能存在着相互影响、彼此制约的现象,因此将企业价值与现金股利作为实证分析的内生变量,综合考虑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行业特点和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选取如下财务指标作为外生变量。(1)内生变量:企业价值——托宾Q。托宾Q计算方法采用应用最为广泛的李志文、宋衍蘅(2001)和汪辉(2003)研究方法即企业价值等于公司总市值与资本重置成本的比值。计算公式为:(流通股×收盘价+非流通股×每股净资产+负债账面价值)
/总资产账面价值。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支付率。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股票股利又分为送股和转增。基于本文主要研究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内在关系的定量研究,而股票股利会因企业股票价格的不同而不易衡量,因此本文只选取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以现金股利支付率作为股利政策的替代变量。(2)外生变量。发展能力:本文选取收入增长率(本年收入增量/上年收入总量*100%)衡量企业的发展能力,认为发展能力强的企业,对外需要的资金量大,这类公司的前景好,投资机会多,对外树立的形象也好,企业价值相对较大,同时根据现金流量理论,发展能力强的企业未来需要的现金流大,也会影响企业现金股利支付水平。资本结构:本文选取资产负债率衡量企业的资本结构,金融类上市公司具有高负债的特点,较高的负债水平可以视为企业发展的积极信号,但是同时也会相应增大企业财务风险,可能会引起投资不足,影响企业发展和企业价值。当企业负债较高时,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可能要求企业签订较多的限制性条款,限制企业现金股利政策的制定,因此将资产负债率也作为影响现金股利政策的一个因素。企业规模:本文选取年末每股净资产,反映企业的规模情况,企业追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也是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规模大的公司具备更丰富的资源持有的现金流量多,更有实力投资有价值的项目,因此股利政策和企业价值会受到公司规模不同的影响。由于金融类上市公司普遍负债率较高,而采用其他行业通常采用的资产总额衡量公司规模并不合理,因此本文选取每股净资产也就是股东权益衡量公司规模。(4)发展阶段:本文选取留存收益率作为企业发展阶段的替代变量,计算公式为期末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的和除以期末权益资本,表示企业利润的积累占股东权益的比重,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同,企业实力不同,因此认为企业积累的留存收益会直接影响企业价值。公司治理:本文选取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和独立董事平均工资两个指标作为公司治理的替代变量,其中独立董事工资为工资平均水平的自然对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需要在企业内部设立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其出发点也是基于提升企业价值的目的,因此认为独立董事的比例和人数都会直接影响企业价值改变。盈利能力: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盈利能力的高低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企业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保障性条件之一,因此将净资产负债率作为影响企业价值的一个控制变量。自由现金流:本文将经营现金净流量与企业总资产的比值作为自由现金流量的替代变量,企业在制定现金股利政策时,会受到企业现金流量情况的影响,因此本文将自由现金流作为影响股利政策的一个因素。股权结构: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复杂,其中一个主要特点就是股权高度集中,考虑到企业在制定现金股利政策时可能会存在大股东利用控制权,通过现金股利侵占小股东权益的现象,因此本文选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影响企业股利政策的变量之一。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根据股利政策和企业价值影响因素的不同,本文分别建立企业价值、股利政策单方程模型,最小二乘法估计变量系数,研究不考虑内生关系情况下,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为了检验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是否存在内生关系,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同时利用二阶最小二乘法,通过使用工具变量控制可能存在的内生关系。在结构方程中,Xt表示股利支付率的工具变量,是包含在现金股利模型、企业价值模型中的所有外生变量,Yt表示企业价值的工具变量也是结构方程模型中的所有外生变量。
(1)企业价值单方程模型:TBQt=β1+β2PRt+β3SGRt+β4LEVt+
β5NETt+β6RERt+β7IDPt+β8IDSt+β9ROEt+?滋
(2)现金股利单方程模型:PRt=α1+α2TBQt+α3SGRt+α4LEVt+α5NETt+α6FCFt+α7TOPt+?滋
(3)企业价值与现金股利结构方程模型:TBQt=γ1+γ2PRt +γ2
Xt +ξ;PRt=λ1+λ2TBQt +λ3Yt +δ
四、实证检验分析
(一)企业价值回归结果 在企业价值作为因变量的情况下,利用Eviews单方程模型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从回归结果来看,回归方程的F值在0.01水平显著,模型的拟合优度R2为0.5265,调整后为0.4874,这两者说明模型的拟合情况较好。DW值为1.57接近2,说明模型不存在序列相关性,从SPSS得到的VIF值来看,各个变量的VIF值均小于2,说明模型的参数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本文还对模型回归结果进行了White检验,从表(3)结果来看,nR2值约为83.09,在0.01水平显著,查表发现变量间不存在异方差性。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股利支付率、资产负债率、每股净资产和独立董事持股比例通过模型回归检验,并且在0.01水平显著,净资产收益率在0.1水平显著,其中股利支付率、资产负债率和每股净资产与企业价值托宾Q成负相关,独立董事比例和净资产收益率均与托宾Q成正相关。股利支付率与托宾Q负相关,拒绝假设1。说明企业现金股利支付水平高,企业价值降低,现金股利支付水平低时,企业价值增加。现金股利支付不能起到提升企业价值的目的,这样也解释了为什么上市公司中存在不分红的“铁公鸡”现象,否定了Gugler和Yurtoglu(2004)认为企业通过增加股利支付率减少管理层可支控的资金,可以提高企业的价值的结论。这可能与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和宏观经济政策有关。收入增长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在金融类公司仅增加收入不能提升企业价值,可能需要综合考虑成本支出以及控制相关费用等方面来提升企业价值。资产负债率与企业价值显著负相关,说明企业存在财务风险过高带来的投资不足问题,为此金融类公司应当充分利用内部融资成本小、风险低的特点,重视利用内部融资来提升企业价值,考虑适当降低负债水平。每股净资产代表企业规模与企业价值负相关,说明并不是投资大规模大的公司企业价值就大。留存收益率与企业价值不相关,说明成长阶段并不影响企业价值。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说明金融类公司设立的独立董事制度起到了自身的价值,为提升企业价值起到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平均工资
水平没有通过检验,说明可能独立董事在行使本身作用时受报酬影响较少,可能更注重对声誉的影响。净资产收益率在0.1水平与企业价值正相关,说明收益越高企业价值越大,净资产收益率是提升企业价值决定因素之一。
(二)现金股利回归结果 在股利政策作为因变量情况下,单方程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从回归结果来看,模型的F值在P=0.01水平显著,调整后的R2为0.4019,说明模型的拟合程度较好。DW值为1.52接近于2,说明模型不存在序列相关性。VIF值均小于2,说明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根据White检验结果表(5),nR2值约为36.51,查表发现变量间不存在异方差性。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托宾Q、收入增长率、资产负债率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通过模型的显著性检验,均在0.01水平显著。其中,托宾Q、收入增长率和资产负债率与股利支付率成负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股利支付率成正相关。托宾Q与股利支付率成负相关,拒绝假设2。说明公司制定现金股利政策时,受到企业价值大小的影响,企业价值大的企业,倾向于制定较低的现金股利政策,反过来,企业价值低的企业倾向于制定较高的股利政策。说明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在现金股利政策制定方面可能存在超能力派现的问题,实际支付现金股利与企业本身的价值并不相符。收入增长率与股利支付率负相关,说明企业的成长性会影响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制定,可能是因为企业考虑到未来发展需要的资金多而减少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资产负债率与股利支付率负相关,可能是由于金融类公司普遍存在负债率高的现象,债权人会提出约束性条款,要求限制现金股利水平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每股净资产和经营现金净流量没有通过模型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制定影响不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影响公司现金股利政策,说明存在大股东利用手中权力谋取自身利益,从而侵犯小股东权益的现象。
(三)企业价值与现金股利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为了探究内生关系是否存在,下面利用SPSS二阶最小二乘法对结构方程模型回归分析。(1)根据企业价值2SLS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调整后R2为0.421,F检验值为10.539,在0.01水平显著,说明方程的拟合程度较好。从影响方向来看,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负相关,但是影响不显著,资产负债率、每股净资产与企业价值负相关,独立董事比例和净资产收益率与企业价值正相关,这与OLS结果基本一致。从参数估计值来看,股利支付率与企业价值回归系数-0.044,在前面最小二乘法下的系数为-0.856,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同样分析其他变量两个回归方式的估计系数,可以发现均不存在显著差异。(2)利用上述分析方法对股利支付率回归结果分析可以发现,调整后R2为0.330,方程F检验值为9.627,在0.01水平显著,说明回归方程拟合程度一般。同样的,从影响方向来看,托宾Q、收入增长率和资产负债率与股利支付率负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股利支付率正相关,这与通过OLS回归结果基本一致。从参数估计值来,看各个变量系数之间的差异也并不显著。
(四)稳健性检验 由上述分析可以发现,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二阶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与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基本一致并不存在统计上的显著差异,因此得出结论企业价值与股利政策不存在内生关系,拒绝假设3。出于严谨性考虑,利用Stata12.0软件进行Hausman两步法检验得出结果,企业价值方程Prob>chi2=1.0000,股利支付率方程Prob>chi2 =0.9978,两个的概率值都大于0.05,说明拒绝原假设,即不存在内生关系,因此也就找到了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不存在内生关系的证据。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从资本市场角度分析,企业支付较低的现金股利,意味着企业留存收益增加,对外筹资的规模减少,对外筹资的成本高于留存收益成本,这样企业综合资本成本会降低,同时企业价值得到提升。(2)从企业角度分析,虽然企业通过支付现金股利降低了“代理成本”,缓解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内部管理者与外部投资者的矛盾,但是同时企业要承担由于支付现金股利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从而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3)从股东意愿角度分析,对于企业价值大的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好,股东分红意愿低,可能更愿意企业少支付股利,利用留存资金用于企业未来企业业绩或者规模的提升。(4)从经济体制角度分析,企业价值大且发展状况好的公司,可能存在企业为了达到再融资的监管要求而勉强小额分红的现象。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发现在单方程模型中现金股利与企业价值的两个变量之间的影响均较为显著,但是单独对这两者之间内生关系研究,却发现它们并不存在内生关系。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有:数据时间窗口选取较短,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的相互影响关系可能在一段较长的时期才能观察到;可能与我国经济体制发展不健全有关,股利政策在制定时受到各种规范的约束,不能显示出与企业价值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关系;可能与金融类上市公司发展起步较晚有关,研究发现大部分的金融类上市公司上市时间不长。
本文提出如下建议:规范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从证监会的角度,监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如可以强制上市公司将年末一定比例的净利润分红,这样不仅可以阻止企业价值小的公司存在的超能力派现问题,也可以迫使企业价值大公司适度派现,保护投资者共享利润的权力;或者可以通过规定当企业留存收益达到某一水平时,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红,还可以仿照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综合考虑其他影响的情况下,制定出一套合理的股利分红表;或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如减免现金股利税等,鼓励和引导企业制定长期稳定的股利政策;或加强监管机制和违法惩罚力度,重点关注企业的超额派现和不派现现象。从企业的角度,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状况、财务状况的情况下,尽量制定长期稳定的股利政策,以期提升企业价值。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增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督作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存在以下不足:对现金股利政策、企业价值影响指标选择不够全面,可能存在遗漏问题;对具体影响指标没有进行路径分析;没有考虑其他行业,仅就金融类公司研究;没有考虑宏观经济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何蕊:《我
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研究》,《天津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2]杨汉明:《现金股利与企业价值的实证研究——基于A股市场股权结构的分析》,《统计研究》2008年第8期。
[3]何涛、陈晓:《现金股利能否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金融研究》2002年第8期。
[4]何静:《我国现金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代理理论的视角》,《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5]张溪:《现金股利政策与上市公司业绩关系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08年。
[6]Brogi M. Capital adequacy and dividend policy: evidence from Italian banks, SSRN Working Papers Series, 2009.
[7]Rousseau P.L. The market for bank stocks and the rise of deposit banking in New York City 1866–1897, 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 Working Paper, 2010.
[8]Gugler K B and Burein Yurtoglu.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dividend payout policy in germany.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2004.
本文由学术参考网选自《财会通讯》2014年第15期,版权归原作者和期刊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站将及时处理。(lunwen. 1kejian.C 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