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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贸易摩擦常态化下的中国出口战略选择

发布时间:2015-12-13 11:03

[摘 要]自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运行以来,我国连续15年成为全球反倾销最大受害者。而伴随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出口产品更是成为众矢之的。进入危机减弱、经济复苏的2010年,中国出口产品面对的这种重围局面,并没有得到缓解,贸易摩擦的形势更加复杂。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对外贸易已经面临着常态化的贸易摩擦,亟须从多个层面,积极制定相应对策,保证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贸易摩擦;贸易限制;出口战略;对策

  1 中国出口面临的贸易摩擦概况
  1.1 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
  根据商务部统计,2010年1~8月,我国共遭遇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48起,总涉案金额64.8亿美元。美国已对我国产品发起“337调查”13起,较2009年全年增加62.5%,且案件数量还在不断上升。2010年9月,欧盟委员会再次对中国数据卡发起反补贴调查,涉及金额约41亿美元,此案不仅成为迄今中国遭遇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救济调查,也是此类高科技电子产品首次出现在中国的贸易摩擦中。
  1.2 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
  除了传统的美欧反倾销调查之外,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也纷纷涌现。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印度对中国产农药用化学品二乙基硫代磷酰氯作出反倾销仲裁,墨西哥继续对原产于我国的高碳锰铁征收21%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哥伦比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打火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等。
  1.3 贸易摩擦总体态势分析
  根据世界银行最新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尽管中国出口总量还不到全球的10%,但全球47%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和82%已完成的案件都针对中国。除了贸易救济调查之外,还有一些国家针对中国商品直接实行了贸易保护措施,在2010年全球新启动的15项贸易保护政策中,针对中国商品的占10项,比例高达67%。
  种种迹象表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而曲折,各国保护国内市场和争夺国际市场的竞争仍将日趋激烈,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分工,中国部分产业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同质性趋强,竞争面扩大,也会产生贸易摩擦。即使危机过后,全球经济也将面临再调整,各国更加注重内外均衡发展,必将通过结构调整寻求新的竞争优势,中国制造业出口仍将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目标,可以说,我国面临贸易摩擦的态势将呈现常态化。
  2 中国出口贸易的战略选择
  如此密集高发的贸易摩擦,表面原因是在全球经济复苏尚不稳定,短期内不能寻找到新的替代产业引领经济走出低谷的前提下,各国都试图通过扩大出口拉动本国经济增长;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我国商品国际市场份额提升、部分产业升级对原有世界贸易格局形成挑战,在传统贸易壁垒受到wto限制的情况下,贸易摩擦开始由低端产业转向高端产业,甚至波及制度领域。如美国对华贸易保护的领域正从货物贸易向汇率、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领域扩展,贸易摩擦的争执点也从单个产品向整个产业扩散,最后直抵政策和制度层面。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应该从政府、行业协会与企业三个层面协调应对机制,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采用“多管齐下”的应对战略。 1 政府层面
  政府在未来的一系列会谈时,积极进行反制。如在与美国谈判中,可考虑通过对其影响广泛的部分农产品实行反制措施,借助庞大的中国国内市场这一条件,通过各种资源手段的整合,来遏制美方保护主义升级的冲动。从长远来看,中国则需要调整产业结构和出口战略。政府应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尽快建立出口协调机制,尽量做到出口增长率不要过快,出口国家不要过于集中,以求化解出口风险。同时,可考虑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第三国(比如东南亚和非洲国家)转移,借助这些国家相对优越的出口环境,规避可能的贸易壁垒。此外,应在政府主导下,建立贸易摩擦监控预警机制,完善和健全中央政府、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四体联动”贸易摩擦监控预警机制。

2 行业协会层面
  行业协会应立足于国际市场,对全球范围内各行业的生产规模、供求关系、价格水平、创新能力、技术标准、产品结构等一系列数据、行业动态进行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及时向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通报,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协商解决和预防各种贸易摩擦。
  要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首先必须使行业协会的职能发生转变,在利益共存共荣之下,行业协会才会具备主动为企业服务的动力;其次行业协会应具备对外对内的有效协调能力。国内行业协会应与国外贸易伙伴进行相对应的民间性沟通与对话,进行有效的对外协调。这也是避免对外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在立案之前,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很多工作都应由协会来出面磋商;最后,行业协会应该监督企业行为、规范出口秩序。我国国内一些企业缺乏自律与自我约束的机制,对新开拓的市场一哄而上,结果导致我国企业之间互相杀价,恶性竞争,这也给了国外以反倾销的口实。但这也在另一方面说明我国的行业协会在对国内企业的监督、协调和规范出口秩序方面做得还不够。必须认识到外国市场的开放是有限而有序的,我国的出口同样必须有序渐进。而这种整体有序渐进的战略,应该由行业协会来协调制定并监督企业的自律。 3 企业层面
  首先,要提高对wto规则的认知度和运用熟悉度。由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并没有对“非市场经济条件”进行严格的界定以及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则。企业应积极研究、正确理解和深入把握wto成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将“特别规定”的内容置于wto法律框架下进行评估,按照透明度规则要求的各项条件予以审核。
  其次,积极寻找途径,规避贸易壁垒。一种方式是变竞争为合作,从而达成双赢;另一种方式是到起诉方所在国家投资,从而规避贸易壁垒。
  最后,出口企业要规范自身行为,积极与政府、行业协会进行信息沟通和合作。企业不规范的出口行为往往是产生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为此,企业要加大技术开发的力度,促进产业升级与产品档次的提高,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创新,严格出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境外市场。在商会、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协调组织下,对价格、市场等方面进行充分协商、协调,对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出口控制好价格和数量,避免自己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被诉的可能。同时,企业要重视信息,及时与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及早行动,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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