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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贸易组织的促进作用

发布时间:2015-07-07 09:05
【摘要】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化发展之间的关系不但密不可分,而且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双方相互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如何使得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特别是如何规避两者之间消极的作用,最终促使世界经济贸易的和谐发挥,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的课题。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世界贸易组织 促进作用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区域经济一体化业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然而,“经济一体化”这个词语是近年才出现的。有人将一体化描述为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在这个多国经济区域内,贸易壁垒被削弱或消除,生产要素趋于自由流动。
  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往往大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地理范围。为了调和两种地区之间的关系,主张同一地区同其他地区不同的特殊条件,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就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学的一个主要范畴,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概念。其实质就是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区域经济原则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专业化生产和分工协作,建立统一的大市场,优势互补、联合协作,联接并形成为一个利益命运共同体,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动因
  
  与全球性多边贸易体制相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兴起有着深刻的内在动因——各类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设定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目标都要高于wto谈判的目标,各成员从中获得的自由化利益也必将高于参与全球贸易体制的效果,这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的原因。一些地理相近的国家或地区通过加强经济合作,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削弱或消除贸易壁垒,形成了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共同体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对w t o的促进作用
  
  在过去的十年,区域经济合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根据wto测算,自1995年wto成立以来,与gatt时期年均通报3个的速度相比,向wto通报的新区域贸易协定以年均11个的速度增加,十年来间新通报增加的区域贸易协定共计有196个,其中仍然生效的有132个。从参加区域经济合作国家和地区来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至少是一个区域经济组织的成员。这样世界上有近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的“双重成员资格”。从这点看,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化发展之间的关系不但密不可分,而且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双方相互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从长远和总体来看,集团化趋势所产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可能阻止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相反,由于区域内经济一体化的合作水平比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合作水平要高,区域经济合作的广泛开展必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经济全球化进程,从而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阶梯或中间环节。换句话说,区域经济一体化是wto健康良性发展的助推力,可以推动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具体如下。

  1.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多边贸易体制目标一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是协调各成员之间的立场和利益,消除成员间商品、服务以及生产要素自由流通的各种障碍,以实现区域内各国福利的最大化,促进自由贸易。这一目标与多边贸易体制——消减贸易壁垒,促使贸易尽可能自由流动的目标从根本上是一致的。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热潮强化了目标的一致性,突出表现在:一是以apec为代表的新兴区域经贸集团公开倡导“开放的地区主义”,强调以亚太区域为基础推动全球经贸自由化。二是rtas(区域贸易安排)与wto共同应对非关税壁垒。目前,rtas的迅猛发展,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和经济全球化一起成为影响世界经济格局变化的主导因素和重要潮流。截至2007年7月,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并已生效的区域或双边贸易安排达到205个,一定程度上实现了“rtas驱动下的贸易措施自主自由化”,这本身促进对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行动一致性推动多边贸易谈判进程。rtas构建基础的拓展和深化使得更多的国家在诸多方面都有了共同利益。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多为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涉及成员的数量要远远小于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各成员之间就贸易自由化进程达成一致的难度相对较小,从而有利于在小范围内更快地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如果世界各国首先在小范围内达成一致,那么坐在wto谈判桌前的代表的数量就可以下降,从而有效地降低多边贸易谈判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反之,全球多边贸易谈判规模较大,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要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程度的进展必然会有很大难度。而双边的或次区域的经济组织由于参与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的成本较低,可以相对顺利地启动实质性的合作进程。这实质上也是一种降低广义的交易费用的过程。这种双边的或次区域的经济合作本身就是多边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可以迂回推进多边贸易谈判的发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nafta和apec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美、加、日、欧在关税和市场准入等议题的谈判,使得历时近10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在1993年得以圆满结束。
  3.区域经济作为多边贸易的先行者,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奉行“最惠国待遇原则”,而实行“非互惠原则”,并体现“授权条款”的精神,这样的理念使得经济合作组织内的国家更易于达成协议,开展自由化贸易,从而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发展。当前,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谈判难度较大,前进步伐缓慢,因此,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开始尝试通过rtas来实现贸易的自由化,应该说,在推进贸易领域的自由化方面,rtas是wto的先导。区域安排可以为全球行动提供准备和经验,同时容易协调各参加方的立场和利益,使有关参加方在多边贸易体制下暂时无法实现的自由化利益在小范围内予以实现,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有益的经验。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wto发展并走向成熟的中间环节,有助于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向更深层次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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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夏志红.“世外桃源”——rtas在wto多边贸易框架外的新发展[j].经济经纬,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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