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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入关”对其经济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5-07-08 09:13
日本政府的宏观调控日本经济以1960年6月发表的《 贸易外汇自由化计划大纲》为契机,开始走向真正含义的经济 开放体制。该《大纲》包括自由化基本方针、贸易商品种类自 由化计划和外汇自由化计划。“贸易立国”的大战略开始,无 论是加入关贸总协定之前“倾斜生产方式”的实施和保证其实 施的金融手段的运用,还是加入关贸总协定之后贸易、资本自 由化的制定和分步骤、分阶段的选择性实施,日本政府推动本 国经济发展的着眼点始终是放在基本国情之中的,并没有一味 地追求“国际化”。即在外部环境方面,针对国内在未来或将 成为支柱型的产业,通过关税、非关税措施等给予积极保护, 以弱化来自外部的冲击,维护各部分民族工业的发展,缩短与 发达国家工业技术水平的差距;在内部环境方面,通过法制的 不断强化,诱导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以及促进企业内部经营机 制的合理化,在健全和完善各类体系的基础上,确保企业间的 充分竞争。
 
  企业对自身的客观评价
 
  通过上述非关税保护措施,日本的特有经济发展形态“官 民协调”方式对汽车工业发展的促进,以及在产业政策的作用 下,企业对技术的开发研究、对引进技术的认识过程,无不说 明正确地认清自身所处的环境、所具备的设备能力和技术力量 与他国之间存在的差距,是日本企业界能够在政府既定的产业 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等特定环境下得以发展的关键。
 
  应该指出,日本加入关贸总协定前后的经验给我们这样一 个启示:处于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相互渗透和接轨、旧体制与 新体制摩擦、转换时期,面对经济增长模式、发展战略选择、 产生结构调整、产业政策实施等等有关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前 途问题,政府和企业取得某种共识,即便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也是完全可能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官民”的共识对整体经 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往往会超越其他因素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而言,无疑与日本加入关贸总协定 前后的状况(例如,国家的法制健全程度、企业自主经营意识 、财政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乃至公民的纳税意识等等)有着 基本的区别,而且从愈加强烈的技术转让封闭倾向、管理贸易 的复苏、区域经济合作势态的强化等外部环境看,其国际经济 、社会的大背景也截然不同。因此,尽早寻求并达到国家和企 业的“共识”,是继续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可回避的大前提 。从恢复关贸总协定席位后必然出现的各种冲击看,达到共识 也是采取减缓冲击措施的先决条件。
 
  技术与产业配套发展
 
  加入关贸总协定后,日本和许多国家一样面临着开放国内 市场和民族工业能否承受外部冲击的考验。在当时欧美强大的 经济实力面前,日本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即日本政府一方面注 重对产业、贸易政策的及时调整和充实、完善,并且结合本国 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宏观上适度把握国际环境的变化和国 际发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在重返国际社会后,为保护经 济的持续发展,将不断提高本国工业的技术水平和企业的国际 竞争力作为首要问题来解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减少贸易 壁垒、逐渐开放国内市场的必然趋势。
 
  贸易、资本自由化
 
  日本着手实施贸易自由化是在加入gatt之后的第5年 ,而且对步骤、商品和时间期限均留有相当慎重的缓冲余地。  
  在推进贸易自由化过程中,日本政府十分注意宏观调控的 作用,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例如,1960年12月发表 了《贸易外汇自由化计划大纲》之后,及早地制定了新的《关 税法》,并于1961年6月实施新的《关税税率法》,新增 设紧急税和关税配额制,对关税税率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不难 看出,日本的贸易自由化进程是强化本国的国际竞争力、促进 生产业高级化的进程。实际上“自由化”也是有选择性的,即 从全国的保护主义转向选择性保护主义。
 
  所谓资本自由化是国际间的资本交易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 自由进行。
 
  日本政府在推行资本自由化中,始终遵循着两个指导思想 :(1)对国际竞争力薄弱的产业、行业,依据垄断性大企业 的意愿,有意推迟其进程,以达到尽量排除外国资本(特别是 美国资本)对日本产业的支配。(2)为缓和美国政界、财界 的压力,以促进难以进行合理化的产业发展为目的,并迎合流 通业、中小企业的要求,分阶段实施资本自由化。由此可见, 所谓的完全自由化在现实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是不存在的。
 
  非关税保护措施
 
  到1961年,欧美各国,尤其是美国认为:日本是发达 国家中推行自由化最迟缓的。其原因是看中了以各种机械产品 为中心的日本工业品市场,因而强烈要求日本早期实现该方面 产品的自由化。为了回避1961年10月将在imf理事会 和catt总会提出的日本应当过渡到imf第8条款适用国 的要求,日本政府于1961年9月决定,从1961年10 月起将贸易自由化率提高到68%,同年12月再提高到70 %,1962年4月提高到75%,1962年9月提高到9 0%,以此缓解外部压力,保证国内部分产业,特别是汽车、 机电、电子等产业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能够享有较充分的 准备时间。
 
  针对推迟自由化的产业,日本的保护政策表现在方方面面 。当然,日本并非一味地消极保护,而是在强化国际竞争力方 面实行了特殊措施。当日本认定汽车工业受自由化的冲击,将 对国民经济产生极大不利影响后,首先将汽车工业与合成纤维 、石油化学并列为战略产业。其次,1961年秋,针对汽车 工业的零部件、技术、原材料、设备、销售,采取全面保护政 策。
 
  随着贸易自由化的不断推进,日本政府的直接干预逐步减 少。从此时期开始,日本特有的官民协调方式对其经济发展也 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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