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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绿色壁垒及中国的对策

发布时间:2015-07-10 09:07

摘要:绿色壁垒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对外贸易。从短期看,绿色贸易壁垒提高出口产品的成本,将会削弱产品的竞争力,影响企业出口经营效益。从长期看,则有利于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生产国和消费国的环境保护。我国要尽快建立外贸环境技术标准信息系统,加快制定和完善中国各类商品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增加对绿色产业投入,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环保教育,坚决抵制贸易保护主义,建立自身绿色壁垒,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和国际环保法规的惯例接轨。

关键词:绿色壁垒 国际贸易 对策


  一、绿色壁垒的由来和发展
  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或制订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国外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贸易壁垒。绿色壁垒起因于全球日益严重的生态灾难。在初期,绿色壁垒的形成主要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安全的要求;同时,消费者环境意识提高和全球绿色消费运动的兴起也促进了绿色壁垒的发展。绿色壁垒产生和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以后作为主要贸易壁垒形式的关税逐步降低,同时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也逐步拆除。因而,用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的余地已经很小。于是,贸易与环境这两个原本在世界贸易史上不相干的问题被一条绿色的纽带捆绑在了一起,绿色壁垒就出现了。上世纪的最后5年,以1995年世贸组织专门成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为标志,着绿色外衣的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舞台上不再扮演年轻的配角,而是跻身重要角色行列。到了1999年11月30日,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世贸组织第3届部长级会议上,各成员国就环境与贸易问题展开广泛的讨论,这时环保这道绿色的贸易壁垒已是世界贸易中不能回避的现实。由于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既不合理又不合法,西方国家采用一些新的合理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来保护本国利益。其中环保措施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灵活性,容易受到公众和世界各国的认同,成为贸易保护最有影响力的措施。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和保障人身安全及健康为由,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发达国家将环境问题与贸易条约机制紧密挂钩,从而抵消发展中国家资源与廉价劳动力方面的优势,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以保持其在国际多边经济贸易领域的主导地位。这种以“环境保护“为名义,在国际贸易中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及其产品的市场准入的做法使绿色壁垒迅速发展。
  二、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的价值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环保时代”,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环保已经成为和平、发展相并列的世界主题,国际社会正力图通过政治、经济、法律等途径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绿色壁垒形成的最初原因就是居于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它之所以存在并呈发展的趋势,正说明它有其合理的价值内涵。生态环境不仅为自由贸易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为经济层长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可持续发展。客观上,绿色壁垒确实加快了全球环保进程,增强了人类的环保意识,也极大地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环保技术水平的提高。从短期看,绿色贸易壁垒提高出口产品的成本,将会削弱产品的竞争力,影响企业出口经营效益。但从长期看,有利于提高产品突破绿色壁垒的实力,也有利于生产国和消费国的环境保护,因此便于进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全球经济绿色化的浪潮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但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二者并无不可调和的冲突。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进出口贸易大国,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较多,环保形势更加严峻,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更大。但是,如果这种“绿色标准”代表了世界制造业的前进方向,与其进行被动或基本无效的抵抗,不如顺势而为,在制定和采取短期应对措施的同时,更多的从长计议,从根本上改变高污染、高能耗的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
  三、中国对待绿色壁垒的对策
  (一)迎接绿色壁垒的法律对策
  要认真学习研究wt0等国际组织关于环境和贸易问题的宗旨、原则、协定和议定书,借鉴外国建立绿色贸易制度的经验,分析和把握全球绿色浪潮的新动向,遵守国际通行规则和惯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贸易制度,促使绿色产品出口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把绿色贸易制度建设纳入整个贸易体制改革的轨道,促使中国的贸易体制与国际贸易体制接轨;中国要尽快建立外贸环境技术标准信息系统,加快制定和完善中国各类商品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和国际环保法规的惯例接轨。
  (二)迎接绿色壁垒的政策对策
  应把环保纳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发展计划中,加强外贸、环保、生产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改变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传统发展模式,促进企业按照环保标准组织生产,推行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绿色增长模式。

  1.增加对绿色产业投入。绿色产业外部性和公益性强,技术含量高,需要投入大,因此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缺少资金和其他优惠政策扶持。中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正确发挥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作用,制定财政、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使绿色产业走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企业化。突破传统的融资模式,建立绿色产业的风险投资机制,开辟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社会融资渠道。
  2.积极推广绿色标志和is014000等国际通行标准的认证制度,实施产品绿色化战略,充分发挥通过认证产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引导中国出口贸易向有利于生态环境绿色化方向发展。
3.推行清洁生产。调查表明,发达国家消费者对环境标志产品的认同度已经很高,在这种绿色消费意识的引领下,即使发达国家不进行绿色贸易壁垒的设置,没有环境标志的产品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已经相当困难,更何况在实行绿色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环境标志所起的作用可想而知了。因此面对绿色消费的兴起和绿色贸易壁垒,中国企业也必须走清洁生产的道路。开展清洁生产对于企业获得环境标志认证有极大的推动力。
  4.加强环保教育。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界应加大绿色消费的宣传引导力度,努力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在产品消费使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尽量减少环境污染。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应由被动、消极的角色转变为主动、积极地通过改进管理方式,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来最终提高消费者环境意识,改变其消费习惯,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大力治理污染,强化环保执法,加强监督管理和检查,对外贸活动中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
  (三)突破绿色壁垒的产业对策
  绿色产业的发展,反映着一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和环保水平,是一国经济、科技和人民生活水平等综合实力的一个缩影。绿色产业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重要的物质、技术保证,又随着世界绿色消费浪潮不断高涨。企业开发的环保概念产品成为各国、各地区以及各企业赢得国际市场的重要保障之一,环保产业本身也已经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热点。我国应

该面向国际市场,确立绿色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分步骤,多梯次推进规划的实施,把绿色产业培育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成为绿色产品出口的牢固基础。
  (四)突破绿色壁垒的外贸对策
  1.要坚决抵制贸易保护主义。中国可以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认的相互非歧视待遇和国民待遇的规定,向对中国产品的销售采取歧视性做法的国家提出抗辩,以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协议中对于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殊照顾的有关规定为法律后盾,力争通过磋商、谈判解决此类贸易纠纷,同时也可以向有关国际组织提出申诉。
  2.积极参加有关国际环保组织和贸易组织的活动与谈判,扩大中国在一些国际环保立法和贸易立法方面的影响,阻止一切滥用环保法规、滥用贸易协议条款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企图。
  3.对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性原则对中国出口产品规定高于其本国产品的环境标准而设立绿色壁垒,中国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认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提出抗辩,依据环保公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规定,通过磋商、谈判解决;还可以团结、联合发展中国家,利用相关的国际协议、公约的有关条款,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此外,在资金技术允许下,我们也可以向进口国投资办厂,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充分享受与东道国相同的自由流通便利,越过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
  (五)建立自身绿色壁垒
  1.建立自身的绿色贸易壁垒。为了防止国外利用中国环境标准低和环保意识薄弱的机会向中国出口不符合环境标准、污染重的产品和废旧物资,中国应对三资企业进行调查和评估,严格把关,禁止兴建高污染、难治理的项目,避免新的污染行业向中国转移,防止一些外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和逃避所在国严格的污染治理规定,相继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污染防治费用高、处理难度大的农药、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企业。以免给中国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使绿色壁垒成为中国出口潜在的危险。
  2.在必要时,特别是国外企业通过“生态倾销”,向中国推销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产品,或者将一些环境污染超过其国家最低标准的产业转移到中国进行生产,对中国民族产业构成严重威胁时,中国企业也可以借助国家环境标准制度,按照国际贸易惯例保护中国的环境利益和企业的正当贸易权利。
  3.适当采取报复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7条规定表明如果有关国家或者地区对中国的出口产品进行各种贸易歧视,中国有权依法采取必要的、合理的反击、报复措施,以维护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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