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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贸易定价地位及其成因的实证分析

发布时间:2015-07-16 09:53

   稀土是我国的优势资源,就如同中东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一样,在稀土资源上中国得到了“上帝的眷顾”。但在国际市场上资源优势并不等于价格优势和贸易优势。虽然在缺乏资源优势的国际石油市场、铁矿石市场上,我们不得不接受国际市场的垄断高价,但在拥有资源优势的稀土市场上,我国并没有因为资源优势而获得价格优势和贸易优势,仍然只能接受国际市场的垄断低价,出现了定价权缺失的“稀土悖论”。近年来,虽然我国在稀土资源出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贸易、税收、环保等管制甚至行政干预措施,稀土价格一度大幅上涨,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国稀土资源的价格优势和贸易优势地位已经建立。大量证据表明,我国稀土资源的国际定价地位正在遭受来自国际政治、经济等多方的威胁。因此,科学分解稀土资源国际贸易地位的影响因素,正确评价稀土资源出口管制政策或手段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对制定和完善我国稀土资源国际经贸政策,真正掌握国际稀土市场的定价主导权,提高我国稀土资源国际贸易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价值。
    一、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中国稀土资源贸易关注已久,从经济学层面上研究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国稀土定价权”的相关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上。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1)过度竞争说:稀土产业小而分散,厂商之间的恶性竞争而导致相互压价,相关对策为提高稀土行业集中度(廖泽芳,2011)。(2)市场失衡说:国际稀土市场供需严重失衡,产量大大超过市场需求量而导致价格失真,相关对策为控制稀土开采力度,增加稀土资源战略储备(黄继炜,2011)。(3)价值链低端说:我国稀土产业开采技术高但应用技术低,产品处在价值链低端而导致定价权缺失,相关对策为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稀土产品出口的附加值(徐毅鸣,2012;张矿明等,2010)。(4)市场缺失说:稀土资源市场发育不全,缺乏稀土期货市场而出现价格扭曲,对策为在中国逐步建立起完备的稀土期货交易市场(周代数,2011;周晓唯等,2012)。(5)国际博弈说:稀土资源贸易国之间的博弈地位不对称而导致长期低价,相关对策为建立稀土出口价格联盟(曾先锋,2012;方建春,2011;刘慧芳,2011)。(6)其他稀土贸易政策说:汇率传递和配额政策的价格效应证明了政府政策、汇率、出口配额等都是造成我国稀土贸易地位不对称的重要原因,“寡头国”资源税可以显著地转嫁到国际市场,从而增加稀土出口的贸易利得(王正明、张许静,2012)等。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中国稀土定价权缺失的定量分析还是相对薄弱的,大量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定性分析上,并且在理论研究中,对稀土资源定价地位的科学界定,特别是从稀土产业优化升级角度进行的研究还是不够的,在实证研究中,将资源税、产业结构、市场集中度等因素综合在一起进行定量分析的研究也是没有的。本文在科学界定稀土定价地位并构建相应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特别提出了稀土定价地位指标和产业结构指标,同时综合考虑稀土产业市场集中度、产业结构指数、资源税等方面进行分解研究,最终形成提升稀土资源定价地位的对策建议。
    二、中国稀土资源国际定价地位解析
    资源定价地位主要表现为定价权状况,但定价权并不是反映定价地位的唯一指标,其他指标还有资源储备水平、生产经营状况等。此外,定价权作为市场势力的一种表现形式,需要从价格水平、价格贸易条件和权商指数等不同方面进行反映。因此,为了更好的描述稀土资源的定价地位,本文从稀土出口价格、稀土生产与储备地位、稀土价格贸易条件指数、稀土定价权的权商指数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中国稀土资源出口价格
    本文选择2001~2011年HS分类标准中的HS2846(稀土金属及其混合物的化合物)和HS280530(稀土金属及其合金)出口作为研究对象,原因在于中国稀土出口产品主要是这两类产品,计算这两类产品的出口均价能够较好地反映稀土出口现状。
    如表1和图1所示,从2000~2009年,稀土出口价格时涨时跌,但波动都不是很剧烈,到2010年下半年我国稀土价格开始大幅上涨,直到2011年上半年,此后,2011年7月稀土价格开始出现逆转下降。分析原因,2009年之前稀土价格的长期低迷,主要是由于稀土市场供大于求;2010年和2011年稀土价格的大幅上涨,主要是由于我国对稀土问题的高度重视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措施,当然在这其中也不乏囤积炒作的因素,所以这种上涨并不能持续稳定,随着国际市场需求的回落2011年下半年之后稀土价格又出现大幅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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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国稀土的生产与储备地位
    目前几乎所有的文献对稀土定价权的研究都是通过出口均价来反映的,但仅考虑出口均价并不能全面反映稀土资源的出口定价地位。比如,从稀土的生产与储备地位来分析,中国、美国、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是世界上少数的几个主要稀土储量大国,相对而言我国所占份额最大,但近年来这一份额的变化却异常剧烈:1958年中国的稀土储量占到全球探明储量的90%,但在1994~2001年期间这一份额迅速下降到43%,在2002~2011年期间又进一步下降到36%左右。与此同时,中国稀土资源的开采速度却是惊人的快,这从稀土产量的变化上可以反映出来。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稀土产量所占的比重从2001年的87.72%增加到2011年的97.7%,属于稀土生产的“单寡头国”。同期我国稀土的出口额占比由2001年的62.35%增加到2011年的68.1%。据2009年美联储统计,全世界稀土储量美国占13%,澳大利亚5.4%,印度3.1%,而近年美国、澳大利亚的稀土产量几乎为零,他们早就认识到稀土资源战略储备的重要性,稀土消费全部都依赖进口,所以到2011年他们的稀土储量几乎没有变化,而中国则廉价供应了世界稀土需求量的95%。因此,从稀土生产与储备相对比的角度来分析稀土的定价地位,结论是我国稀土的定价地位非但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这与从出口均价变化上所得出的结论是完全不一致的。
    (三)中国稀土价格贸易条件指数
    再从稀土资源进出口价格关系来看,以HS280530为例,虽然出口均价从2010年的28.53美元/kg上涨到2011年的186.29美元/kg,但是2011年它的进口价却高达377美元/kg,即中国稀土出口价格的上涨幅度远远低于中国稀土进口价格的上涨幅度,这进一步说明仅仅分析出口均价的涨跌 并不能准确反映稀土定价地位的变化,必须综合考虑进出口的整体情况。价格贸易条件指数也称“进出口比价指数”,可以避免仅考虑出口价格变化的不足。
    根据价格贸易条件指数公式F52Y8116.jpg,其中,F52Y8117.jpg和F52Y8118.jpg分别表示稀土出口均价与稀土进口均价。该指标表示出口1单位稀土所能换回的进口稀土的数量,如果该指标值小于1或者减小,则说明贸易条件恶化了,相反如果该指标值大于1或者增大,则说明价格贸易条件改善了。根据稀土产品的海关统计数据,计算出了1992~2011年期间中国稀土价格贸易条件指数,结果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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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计算结果(图2)来看,1996~2005年,中国稀土价格贸易条件指数始终是低于1的,这说明中国稀土贸易条件是绝对恶化的,中国的稀土出口是典型的“贫困化增长”,即伴随着稀土产品出口的增加,能换回的产品数量在不断下降。2006年以后,由于政府实行了诸如减少出口配额、提高关税、推动行业整顿等措施,部分稀土产品出口价格出现上升,稀土价格贸易条件也有所改善。如图2所示,2006年价格贸易指数首次超过1,2008年甚至达到了2.02,但随后而来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抬头,稀土价格贸易指数重新大幅回落,在2010年稀土价格贸易条件指数甚至跌至0.047,是1992年以来的最低点。2010年以后,国土资源部加大了对稀土行业的规划和整治力度,推进以强并弱,形成企业联盟,稀土出口价格贸易条件指数才开始回升。
    纵观2006~2011年期间中国稀土价格贸易条件指数的变化,指数高于1的年份仅有2年,分别是2006年和2008年,其他4年都毫无例外地低于1,这充分说明中国稀土贸易条件整体处于劣势的地位并没有因为价格的大幅上涨而根本改变。
    (四)中国稀土国际定价权的权商指数
    价格贸易条件虽然综合考察了中国稀土产品进、出口比价关系,但是并没有考虑国际稀土市场的整体情况,因此需要设定一个能够全面反映整个国际稀土市场进出口状况的综合指标。除此之外,衡量一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地位,还需要看该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大小,以及该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集中度。本文通过构造既能比较国际市场份额,又能反映国际市场集中度的指标——权商指数(C)很好地兼顾了这两个方面。
    市场份额可以用某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进口(出口)量占国际市场上进口(出口)总量的比重(Ma、Mb)来表示,相应地买方或卖方市场的集中度则可以通过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来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F52Y8120.jpg
    式中,F52Y8121.jpg表示第i个买(卖)家在整个国际进(出)口市场上占有的份额。
    F52Y8122.jpg
    从上式可以看出,F52Y8126.jpg值越接近1,说明该国稀土出口市场的垄断程度就越高,极端的情况是,当国际市场上只有1个稀土卖家时,F52Y8126.jpg=1;F52Y8126.jpg值越接近0,说明该国稀土出口市场的垄断程度越低,极端的情况是:当国际稀土出口市场上的卖家无限多,并且每个卖家的市场占有份额都相等时,F52Y8123.jpg。
    比照上述稀土出口市场集中度的分析,可以方便地定义国际稀土进口市场的集中度指数,公式为:
    F52Y8124.jpg
    由于反映国际稀土定价地位需要综合考虑国际市场份额和国际市场集中度,因此,采用加权的方法构造国际稀土市场的权商指数,公式如下:
    F52Y8125.jpg
    式中,F52Y8181.jpg、F52Y8182.jpg分别表示国际市场上某国稀土资源进口量、出口量占国际市场总进口总量、出口总量的比重(市场份额),F52Y8127.jpg、F52Y8126.jpg分别表示国际稀土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市场集中度指数。
    从权商指数公式可以看出,由于市场份额F52Y8181.jpg、F52Y8182.jpg均小于1,因此,权商指数0<C<1,C值越小,说明某国对于国际稀土市场定价的影响能力越小,即定价地位越低,反之则说明某国对于国际稀土市场定价的影响能力越大,即定价地位越高。
    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信息分析,国际市场上稀土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有17个(奥地利、比利时、中国、中国香港、爱沙尼亚、法国、德国、印度、日本、哈萨克斯坦、韩国、俄罗斯、大不列颠、新加坡、美国、巴西、意大利),主要进口国有27个(奥地利、比利时、中国、中国香港、爱沙尼亚、法国、德国、印度、日本、哈萨克斯坦、韩国、俄罗斯、大不列颠、美国、巴西、加拿大、荷兰、捷克、匈牙利、沙特阿拉伯、南非、西班牙、芬兰、意大利、马来西亚、莫斯科、泰国),通过分析2002~2011年这17个主要出口国的稀土出口量和27个主要进口国的稀土进口量,分别计算F52Y8181.jpg、F52Y8182.jpg和F52Y8127.jpg、F52Y8126.jpg,最后得到中国稀土国际定价权的权商指数C值,结果如表2所示。
    F52Y8128.jpg
    分析表2数据可知,从2002~2011年这10年期间,虽然中国稀土国际定价权的权商指数有升有降,但整体趋势还是下降的。例如,2002年的数值最大,达到0.5849,而到2011年C值却降到了0.1738,是仅略大于2004年的次小值。由此可见,稀土出口价格的上涨,不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稀土定价地位缺失问题,反而使问题变得更严重了。
    综合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对中国稀土国际定价地位的评判不能仅仅从出口价格的变化上来反映。事实上,近年来中国稀土出口价格虽然有了明显的提升,但综合考虑中国稀土的生产与储备地位的变化、进出口比价关系、国际稀土市场份额和集中度等方面,中国稀土定价地位缺失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以下的计量模型将更进一步分解稀土出口价格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旨在发现提升中国稀土定价地位的关键所在。
    三、模型构建及数据说明
    (一)模型构建
    基于上述文献综述,影响稀土市场价格变化的因素一般有稀土产量、消费量、市场集中度、出口量等。考虑到稀土材料的应用面非常广泛,可替代程度很低,加工和应用的技术要求又比较高,因此,稀土产品的加工深度必定是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本文在选择中国稀土产量、全球稀土消费量、市场集中度指标F52Y8183.jpg、市场集中度指标F52Y8184.jpg、稀土出口量等指标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 稀土产业结构指数、稀土新材料产业的消费占比作为解释变量构建回归分析模型。
    F52Y8129.jpg
    (二)指标解释及数据说明
    在本文选取的8个指标中,稀土产量、全球稀土消费量、稀土出口量、稀土新材料产业的消费占比指标无需说明,其他指标的说明如下:
    1.产业结构指数:稀土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处于低端的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另一类是处于高端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我国稀土主要出口品种有冶炼分离产品、稀土永磁体(包括烧结钕铁硼磁体、粘结铷铁硼磁体、钐钴磁体等)、稀土荧光粉(包括灯用三基色荧光粉、彩电荧光粉等)、稀土尾气净化器、稀土研磨材料等,其中,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属于低端产品,其余的均属于稀土深加工的功能材料产品。据此,本文以稀土高端与低端产品之比定义产业结构指标,即稀土新材料出口量/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出口量。具体测算后发现,2002年该指标为0.1333,2007年为0.6778,2011年为1.2937,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稀土市场集中度指标:市场集中度是对整个行业市场集中程度的测量,是市场势力的重要量化指标,通常用行业集中率——行业内前若干家最大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来表示。本文选用我国稀土产量最大的前4家和前8家企业所构成的稀土行业集中率F52Y8183.jpg和F52Y8184.jpg来反映稀土市场的集中程度。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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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稀土资源税指标:我国资源税是以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为课税对象的,为了研究方便,设税额标准为元/吨。2011年4月1日之前,对稀土征收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为0.4元~3.00元/吨,4月1日之后上调到0.4元~60元/吨。
    四、我国稀土出口价格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多重共线性诊断
    首先用DPS对8个自变量做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得到各个变量的平均值、标准差和膨胀系数VIF,然后进行多重共线性诊断。结果显示膨胀系数VIF的值比较大,说明各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多重共线性,因此,需要对8个自变量提取主成分,再通过主成分分析的方法还原得到各个因素对稀土国际定价权的影响。多重共性诊断,结果如表4、表5。
    F52Y8131.jpg
    F52Y8132.jpg
    (二)主成分分析
    对自变量的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结果发现,前两个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已经达到84.3%,说明前两个主成分基本包含了全部变量具有的信息,有较好的降维效果,因此取前两个主成分作为新的综合自变量,并计算出相应的特征值。
    (三)主成分回归
    由表4可以看出,回归模型的F值为37.3843,显著水平为0.0001(<0.05),说明模型通过了t检验和f检验,且修正后的拟合系数为0.937647,表明模型拟合效果非常好。
    F52Y8133.jpg
    通过相关计算,对标准化回归方程进行还原,得到主成分回归方程:
    F52Y8134.jpg
    (四)结果分析
    上述回归方程表明,稀土出口价格与产量和出口量负相关具体表现为:稀土产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出口均价减小0.803155%;稀土出口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出口均价减少0.386122%。其余5个自变量与稀土出口均价正相关,具体表现为:世界稀土消费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出口均价提高0.463100%;产业结构指数每提高1个百分点,出口均价提高0.547324%;稀土市场集中度C4每增加1个百分点,出口均价提高6.618965%;稀土市场集中度C8每增加1个百分点,出口均价提高3.802123%;稀土新材料产量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出口均价提高1.121550%;稀土资源税从量额度每增加1%,出口均价提高0.634347%。
    根据上述回归方程,计算出6个正相关因素对我国稀土出口均价的影响力,公式如下:
    F52Y8135.jpg
    其中,F52Y8136.jpg各因素对我国稀土出口均价提升的影响力,F52Y846.jpg为第i个因素。
    F52Y845.jpg
    从表7可以看出,对稀土出口均价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市场集中度,其中F52Y8183.jpg的影响力达到50.2%,F52Y8184.jpg的影响力达到28.8%。这也表明我国政府的一些宏观调控措施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规定了矿石处理量50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山开发项目,1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必须于2013年年底前被淘汰,同时还加大了对落后的稀土开采、分离技术及装备的淘汰力度。其次是稀土新材料产业的消费占比,其影响力为8.5%。稀土的传统应用领域主要是冶金、机械、石油、化工、玻璃、陶瓷、农、轻、纺,新材料领域主要用于荧光、永磁等。近年来,我国稀土新材料领域消费占比持续上升,从2000年的24%上升到2007年的58%、2011年的66%。目前我国新材料领域紧跟国际发展趋势,处于高增长的追赶阶段,涌现出一大批新材料产业集群,主要有两类综合性新材料产业集群:一是七大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技术集聚地。如宁波以电子信息材料为特色,广州以新型化工材料为特色,大连以新能源及化工材料为特色等。二是其他高新区。如中关村科技园区、包头高新区、柳州高新区、深圳高新区、乌鲁木齐高新区等。这表明我国稀土产业应该更多地向价值链的高端延伸。另外,影响力排在第3位的是稀土资源税,影响力为4.81%。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健全税收、价格等调控措施,2011年4月1日,国家统一调整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从量税),上调幅度逾10倍,此举被视为国家提升我国稀土出口定价权的有力措施。
    五、提升中国稀土国际定价地位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改变国际稀土市场的非对称寡头结构
    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发现,中国稀土出口价格的上涨并不能代表其定价地位缺失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事实上稀土价格提高的主要原因只是随着中国稀土行业整治措施的实施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集中度。其实,国际稀土市场是一个典型的非对称寡头市场。在国际市场上虽然中国稀土出口所占的份额很高,但国内稀土产业的市场集中度却很低,更重要的是我们至今也没有形成一个有代表性的稀土卖方(卖方寡头)与国外集中度很高的稀土买方(买方寡头)相抗衡。在国际稀土出口市场上,中国是绝对的出口大国,2011年的产量占全球稀土供应量的95%。但是,我国从事稀土生产的企业有100多家,其中产量最大的前4家是包头稀土、厦门钨业、广晟有色、五矿集团,加在一起他们总的市场份额也只有28.9%。而在世界稀土进口市场中,日 本、美国、德国、法国、奥地利、德国、韩国合计占全球稀土进口总量的76%,其中日本和美国两国合计占到45.3%(日本23.7%,美国21.6%),这些国家的稀土进口商早已联合组成了具有强大议价能力的需求方(买方寡头)。由此可见,中国要真正掌握稀土定价权,就必须改变当前稀土出口卖方市场集中度不高的不利局面,进一步推动稀土行业的兼并与资产重组,真正形成国际稀土市场的卖方寡头,最终提升稀土资源的国际定价地位。
    (二)始终坚持稀土开采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
    上文关于稀土出口价格与定价地位相背离的分析已经给出了严重警示,中国稀土出口价格的提升只是稀土行业整治的短期效应,从长期来看,稀土资源储备优势的迅速下降必将严重拖累定价地位的提升。稀土开采会产生严重的资源与环境外部性,所付出的成本或代价绝不仅仅是直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还有大量的隐性成本或机会成本。作为不可再生的稀土资源,其大量开采必然迅速减低矿藏储量,这不仅会直接降低国际市场的定价地位,更会造成代际之间资源利用的不平衡:当代人对稀土资源的挥霍是对后代人资源利用权利的严重侵犯。不仅如此,随着储量的不断下降稀土开采难度也会不断上升。所有这些都会产生大量的不能在稀土产品价格中反映出来的机会成本,或“代际成本”。另外,稀土矿的开采,尤其是小规模、无节制的乱采滥挖,不仅严重浪费宝贵的资源,而且还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资料显示,我国国有企业稀土开采的吨回收率仅为60%,大型的民营企业回收率只有40%,一些私采乱挖的矿山甚至只有5%,稀土资源被大量浪费。同时,稀土开采会导致两个方面的环境问题:一是生态破坏。稀土矿含量一般都比较低,开采所造成的土地和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十分严重。江西、福建、广东等南方地区离子型稀土矿,每开采10吨稀土氧化物就要剥离地表和出池尾沙1000~1600立方米,结果导致山体土壤和植被严重破坏。一个年产1000吨稀土原矿的矿山,其尾矿就会超过20万~30万吨,仅堆放占地就要达到20多亩,遇到雨水冲刷,不仅造成水土大面积流失,更会造成严重水环境污染。二是提炼、加工的污染物排放。在稀土提炼、加工过程中,有害废水、废渣和废气排放会严重污染环境。稀土湿化冶炼产生大量废水,含有氨、氮、硫酸根、氯离子放射性物质超标达几倍到几十倍。这些有毒的溶液长期残留地表,一旦污染地下水资源,后果不堪设想。稀土焙烧、冶炼和电解系统会排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如果未经处理或治理不达标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因此,无论是从国际市场保持稀土资源长期供需均衡、实现稀土资源高效利用的角度,还是从我国稀土定价地位提升的角度来分析,提高稀土开采和加工的环境标准,加大对稀土行业的环境管制力度都是十分迫切和非常必要的。
    (三)不断加大稀土行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上文的分析已经看到,稀土新材料产量占比以及稀土产业结构指数对稀土出口价格的影响呈现出较强的正向变动效应,因此,要把我国的稀土资源优势转化为价格优势和经济优势,就要注重稀土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的技术创新,加大稀土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实现稀土价值的裂变式增长,以技术、资产、资源和产业为桥梁,逐步向稀土产业链的高端延伸,增加高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以获取更多的利润。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稀土深加工能力还较弱,稀土产品附加值低,发明专利也相对较少,迫切需要加大对稀土高端产品开发及稀土应用领域的资金、人力、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材料产品,借助于技术创新来提升稀土产品的附加值,积极推进稀土行业从传统领域向新材料领域攀升。同时,特别要注重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建立和发展。目前我国新材料产业集群虽然有所发展,但是高端材料依然依赖进口,尚未形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联动发展,并且尚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掌握产业主导权的领军企业。因此,我们不仅要积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对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与引导,还要积极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在稀土原矿开采和初级产品加工领域加强保护的同时,加大稀土产品深加工领域的对内和对外开放,不断吸引民间资本和国外先进技术进入,重点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专业化企业的区域集聚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形成稀土行业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的格局。
    (四)高度重视资源产业国内财税政策有效性的研究
    上文分析得出的另一个结论就是,稀土资源税的征收与稀土出口价格呈正向变动关系,因此,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增强稀土贸易的定价能力,完善稀土资源税制结构,加入环境的补救成本,加强对稀土资源开发的监管。由主成分回归方程可知,在我国稀土出口具有较强的价格传导效应的情况下,提高稀土贸易的国际定价地位,可以借助于环境税、资源税等国内财税政策手段,这些手段的实施不仅促使稀土出口价格的提升,而且还可以绕开国际自由贸易框架的一些限制,减少国际贸易争端的压力。其次,由于稀土产量与稀土出口价格是负相关的,而稀土的开采量直接影响着稀土的产量,因此,适度控制稀土矿的开采,甚至封存一些探明储量的稀土矿,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更为紧缺南方的中重稀土矿,以杜绝因监管不力、无序开采造成的资源浪费。第三,由于稀土出口量与定价地位是负相关的,即使是无法控制产量,我们还可以通过国家财政支持建立国家稀土储备,同时鼓励稀土生产和贸易企业联合进来根据市场行情建立稀土储备库,以适当控制出口量,这不仅可以防止现期的稀土资源被贱卖,更能防止一些稀土进口国利用廉价的中国稀土资源建立储备,改变稀土市场的长期供需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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