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现状及解决对策
摘 要:
关键词:
近年来我国每年进城农民工一般保持在1.2亿左右,老龄化问题在我国已很严重,客观上已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特别是对对农民工养老的养老保险,不仅关系到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并且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至关重要。
一、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现状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亿人被纳入该制度的覆盖范围。从总体上来看,这个庞大群体参保率依然偏低。我国农民工参保率很低,而退保率却很高。在农民工集中的有广东省,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199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但是从现实来看,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正日益体现出来。
1、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但是仍存在不少漏洞,且操作性不强。现阶段我国劳动力市场处于严重供大于求的状况,劳动者必须依靠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法律的缺失和低“硬度”使维权工作缺乏力度,其以及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等问题,使得相关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上显得软弱无力。
2、企业的利益驱动。部分企业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不给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是弱者,只要能找到一份活干就行,几乎没有可能考虑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事项 ,因而产生部分农民工对于部分企业不给予参加养老保险而采取默然的态度,这让许多企业更加的“猖狂”。 目前,许多企业特别是建筑业、规模以下小型工业企业、个私企业,大量雇用进城务工农民,甚至将原来的一线工人弃之不用,直接原因就是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而不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手续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高额的经济回报。
3、农民工工作更换频繁。目前实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保农民工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了规定年龄就可领取退休金。但农民工从事的多数是体力活,多数是灵活就业,所以更换工作频繁。也因此造成了很多农民工大量退保的现象。
4、农民工自身缺乏保障意识,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农民工普遍认为养老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抱着走一步算一步的想法。而且农民工工资收入一般较少,部分西部地区甚至不足千元。再加上现在进城的农民工是供大于求,农民工为生计满足于有活干,只能放弃养老保险等权力,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措施
要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清楚把握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结合当前现状,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做到从广泛覆盖到逐步完善。
1、加强立法工作。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制约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再加上农民工流动频繁,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缴费后,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接续,所以急需一部有约束力的法律出台。新法的出台无疑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流动便利、利益保护等诸多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新法的出台不可能解决所有群体所面临的一切社会问题,尤其对于农民工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必须在实践中,根据他们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不断加以完善与改进,来切实解决农民工所面临的各种实际社会问题。
2、严格规范用工程序,加大违规企业惩处力度。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工作, 从签订劳动合同入手,走综合整理的道路,从源头抓起,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特别是不给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要进行严肃查处,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3、加强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养老保险重要性的宣传。针对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现象,加强对养老保险知识的教育。培训包括: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参加养老保险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农民工应享受的权利,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和衔接等。
4、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涉及到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这一法律得实施无疑对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引导农村 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就业,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具有深远影响。
综上所述,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出发,从而进行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这也真正体现了我们国家对农民的人文关怀,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