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美丽家园”建设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
红河州实施美丽家园建设,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拉动内需、改善民生、构建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研究分析了红河州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美丽家园”建设面临的困难,提出了在美丽家园建设中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随着改革开放成果的不断扩大,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农村面貌日新月异。但与城市相比,农村的人居环境建设总体还显落后,不少地方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建设美丽家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也就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任务,也是整个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红河州实施“美丽家园”建设,是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具体抓手;是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城乡文明水平的重要途径。红河州“美丽家园”建设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经济增长、构建社会和谐、拉动内需、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红河州“美丽家园”建设的提出及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1红河州“美丽家园”建设的提出中共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2013年初,云南省提出了“建设美丽云南,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围绕中央、省的要求和红河州人民的期盼,2013年5月,红河州委、州政府在深入调研、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启动了“美丽家园”建设行动计划。
红河州实施“美丽家园”建设是让“中国梦”铺就“红河路”的具体体现。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品质、优化生活环境的要求,计划用8年的时间,围绕以“宜居红河·美丽家园”为主题,从改善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人居环境入手,以“做特民居、做美村庄、做优集镇、做强城市”为目标,整合项目、资金和人力,盘活和重组土地资源,提升农业产业,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房、村、镇、城”4个层次的建设改造,实现“人口、产业、公共资源”3个聚集,改变城乡面貌,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来实现以房惠民、带产、聚财、扩需和促变。计划2013~2020年准备集中打造51.6万户特色民居(农村民居拆除重建23.5万户,农村民居改造提升28.1万户)、6 800个特色村寨、140个特色集镇,让城乡变美丽,使人民更满意[1]。
1.2农村经济在“美丽家园”建设中得到了有效发展发展农村经济能够带动“美丽家园”建设,“美丽家园”建设也必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应注重将“美丽家园”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地域优势和经济优势。2013年红河州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一是高原特色农业快速发展,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0.173万hm2,产量177.8万t,增长5.8%;实有果园面积10.153万hm2,增幅6.9%,全年蔬菜播种面积10.273万hm2,增幅8.1%;有规模养殖场(小区)2 017个,增长15.9%;肉类总产量70.9万t,增长4.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达3 093个,入社(会)农户16.3万户,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39户,申报省级精品农业庄园10个,达成农业招商引资项目37个、总投资130亿元。二是农业产值小幅增长,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10.1亿元,增长7.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4.5亿元,增长7.9%。三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 368元,比2012年增收900元,增长16.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 709元,增加661元,增长16.3%。培训农村劳动力8.5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8.2万[2]。
2“美丽家园”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1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建设管理体制有待完善。“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尚未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互动共建机制,各部门在推进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各自为阵,没有形成合力。二是后续长效管理有待落实。建设项目完成后,增加了许多景观和设施,村级相应增加了大量养护开支,而村级集体实力又有限,长效管理经费不能很好地解决,带来很多问题和负面效应。
2.2项目实施推进难度较大 一是项目实施前,涉及一些建筑物、地面附属物拆除、青苗补偿等所需经费没有预算安排。由于“美丽家园”建设涵盖面广,整治类别多、现状复杂、受制因素多,包含规划、市政、水利、建筑、园林等诸多内容,设计阶段对接过程延长,造成工程建设难以推进。二是项目实施中,有的村没有紧密结合村民需求进行项目论证;有的在建设过程中统筹考虑不够周全,往往以村为单位,缺少以片、以线以及总体关联性的思考;有的农村健康文明的新风貌尚未形成,脏、乱、差现象严重,还存在着重项目建设、轻环境整治的情况。
2.3要素制约有待进一步突破 一是人才缺乏。因规划设计人才、农技人员普遍匮乏,普遍存在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公共事业等与实际脱接,造成在个别项目上不可避免地出现监管不到位、项目推进速度和质量受影响的情况。二是投入不足。红河州山区贫困县多,南北发展不平衡,受地理环境限制和基础薄弱等制约,建设工作量大、投入大、难度大,由于州、县级财政困难,投入到建设项目资金量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土地瓶颈。“美丽家园”建设规划涉及土地调整,而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建设过程中土地流转和承包地调整。
2.4产业培育力度有待加大 园区规模小,主导产业弱,产业组织化程度低;品牌少,科技含量不高;工艺落后,污染严重;规划设计不科学,要素少布局不合理;合作组织覆盖面小,部分运作不规范;龙头企业产业链条短,带动能力较弱;特色产业小而散,优而不强,规模效益不明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乡村旅游有了一定发展,但总体上特色还不明显,功能较为单一,规模小、档次低,辐射带动作用较弱。同时,农村其他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引进力度也还不够,“美丽家园”建设尚缺乏持续有力的产业支撑[3]。
3在“美丽家园”建设中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实施做美村庄建设工程
3.1.1调整优化村庄布局。依据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的要求,编制村庄建设和发展规划,打破行政村区域界线。按照“散户并成寨、小村归大村、四山迁朝路、边远靠集镇”的布局和到2020年全州现有自然村消减30%以上的具体目标,以县市为单位,全面调整县域村庄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村庄的区位和规模,以及撤村并村、迁村新建等村庄的数量和区域,合理规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
3.1.2突出重点做特民居。突出农村民居建设这一重点,全力做特民居、做美村庄。采取分类补助、分批次补助的方式,科学制定农村民居拆除重建标准和农村民居改造提升补助标准。针对州情实际,对南北区域农村民居建设内容和政府补助采取差别化政策。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当地抗震设防、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设计20套以上不同模式、类型、特色的户型图,提供给农民选择与建设。农村民居建设要统一格局,做到内部现代化、外部特色化的要求。通过改建、扩建、翻建、新建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3.1.3合理配置农村公共资源。把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具体举措、做美村庄的重要内容。全方位推进水、电、路、科、教、文、卫,以及广播、电视、通信、养老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公共资源向农村引伸、合理配置。
3.2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3.2.1农村生态保护。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建立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系统,积极开展土地退化和矿山植被破坏的生态修复工程,荒山绿化、退耕还林,强化村庄绿化美化工程。综合防治土壤污染,进行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
3.2.2农村污染治理。一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为突破口,开展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二是治理农村工业污染。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转移,淘汰落后工艺和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建设乡镇生态工业小区。三是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投入,鼓励发展集中式、规范化沼气工程,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
3.2.3农村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和农村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力度,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环境的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
3.2.4生态示范创建。组织开展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各地要对照各项创建指标,结合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实际,在村庄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垃圾和污水治理、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侧重地加大建设力度,以生态创建提升县市综合发展水平,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4]。
3.3实施生态经济推进工程
3.3.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开展生态教育,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引导农民发展绿色高效农业。科学规划生态农业基地布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一批高规格的现代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园区,培育生态农业特色村。制定生态农业发展政策、保障机制,完善生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生态农业的技术推广,推动生态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生态化。充分发展红河州生物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一系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和农村食品的生产和认证,打响生态农业特色品牌,加快生态农业的发展步伐。
3.3.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培育发展成为繁荣和壮大红河州农村经济的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红河州特色的观光、休闲、体验农业、现代农庄和农家乐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生态旅游。建立健全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运行机制,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旅游,开展绿色旅游企业创建工作,建设一批生态景区、循环型景区和“绿色饭店”。
3.3.3发展乡村生态工业。坚持乡村工业的集群化发展,推动乡村企业到乡村工业功能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增强乡村企业的科技含量,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推动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3.3.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扶持政策,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兴办农村经济实体,走资源开发的路子。开发闲置资产,探索以入股、租赁等形式发展符合农村实际的产业,进行产业化经营,走“龙头带动”的路子。通过土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和现有资本,走资本经营的路子。
3.4实施生态文化培育工程
3.4.1注重文化的继承与弘扬。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村落规划,制定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的保护政策。在注重外在美的同时,也要注重内在美,注重农业文明的保护和传承。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对农业生产生活民风民俗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溯源与整理,修复农村文化延续的断层。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民族文化,打造以生态文化为主题的多元化乡村。
3.4.2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培育繁荣生态文化,推进文明礼仪、婚育新风、低碳生活、绿色环保进农家,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尊重知识、反对愚昧,倡导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开展“文明乡镇”、“平安乡镇”、“文明村”、“民主法治村”、“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城乡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社会生态文明程度。
3.4.3开展农民素质提升培训。围绕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素养和实用劳动技能,组织开展农民素质培训行动。依托农村远程教育站点、文化站、“农家书屋”的阵地作用,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和科学技术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农民。定期组织产业带头人外出考察、学习、交流,构建农民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发展的“交流平台”,增强农民增收致富、科学发展的能力。
3.5实施管理服务创新工程
3.5.1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党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探索新型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设置模式,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健全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政治权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选人、议事、管理、监督4项民主制度,把“村民自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5]。
3.5.2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边学习边整改,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和干部作风的明显改进。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推进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组织的农村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和村委会主任岗位素质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大选派选聘力度,逐步做到“一村一名选派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不断提高乡村干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的能力和本领。
3.5.3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选择有发展潜力的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承接政府部门延伸在农村的公共服务及相关政务服务,成为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平台,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使社区工作与村庄工作相互支持促进。整合政府各类行政资源,引导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治安、社会保障、事务代办等公共服务进入服务中心,健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6]。
3.6实施资金扶持工程
3.6.1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和投入力度。以县市为主体开展“美丽家园”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立足县市实际情况和“美丽家园”建设,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协调、捆绑使用”的思路,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对上级下达的属整合范围内的各类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捆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现有的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异地搬迁、环境整治、农村交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综合开发、小集镇建设、乡村旅游、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和资金,科学投入。
3.6.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由州政府金融办牵头,信用联社为主,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为补充,从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住房问题入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目标是在全州农村建设51.6万户特色民居,按每户投资10万元计算,总投资516亿元,其中按每户最少融资5万元计,需要银行融资258亿元。农户可用甘蔗、烤烟、核桃、橡胶、茶叶等产业长期稳定的预期收入作为信用保证,获得信贷资金。用林权抵押获得信贷资金。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投放力度。推进“金币惠农卡”、“金穗惠农卡”等特色服务,为农户提供“短、简、快”的信贷服务。加大“贷免扶补”小额创业贷款争取发放力度,支持农民创业增收。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房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开展相应的抵质押贷款试点工作。
3.6.3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引导企业、社团、媒体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安排项目、增加投资或采用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激发广大乡村和农民的内生动力,积极行动起来,建设“美丽家园”。形成政府推动、农民主体、企业和社团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格局与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作者:陈鹏 来源:安徽农业科学 2014年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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