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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

发布时间:2016-09-30 15:46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向工业和城市倾斜,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扭转不合理的农业财政投入结构,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确立了财政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从当前的实践效果看,财政金融支持在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区域农村经济取得进一步的发展。为推动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应当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该文分析了财政金融支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措施。

 

  1. 财政金融支农存在的问题

 

  财政支持存在的问题。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同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财政资源更多向城市倾斜的状况没有彻底转变,对农村经济的财政投入没有形成制度化。财政在保障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方面仍然存在巨大空白: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供给不足。地方财政困难,难以形成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区域间政府的农业投入职责不清的问题突出,导致区域农村经济难以实现协调发展。

 

  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金融支农存在的问题集中变现为:农业资金城市化严重,商业银行机构撤并,国有银行贷款限制过多,农业信贷发展的制度障碍、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和农村金融服务及产品单一六个方面。一、农业资金城市化严重加剧农村资金供应的紧张局面。由于农村经济部门与城市经济部门的性质差异,在吸引市场资金方面存在先天的不足。在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更倾向于往能快速收回投资、市场需求更加旺盛、交通更为便利的城市聚集。二、国有商业银行出于战略调整,不断撤并县级以下的银行机构,同时农业发展银行削减了政策性支农业务,导致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单一,农村经济除邮政储蓄外几乎只能依靠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三、国有商业银行的基层银行贷款门槛过高,使得农村经济难以从商业银行处获得资金支持。四、农村信贷受制度约束,难以发展农村金融。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受信贷管理制度制约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担保,农业风险保障制度由于国家财力受限也长期发展滞后,进一步加大农村资金缺口。五、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单一,缺乏有效竞争。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几乎垄断了农村金融市场,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六、农村金融服务及产品单一。相较于城市金融产品的层出不穷,农村金融服务仅限于传统的存贷汇,已经不适应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如资金需求量大,规模化的养殖业、加工业的推开。

 区域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

  2.实现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提高财政的公共服务意识,加大支农财政投入力度。首先,欠发达地区应当转变观念,认识到无论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无论地方财政困难与否,财政都应当是具有公共服务性质和职能的。地方财政应当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其次,应当加大财政对农村经济的投入力度:确保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调整资金投向,更多地往农村基础建设、农村科教文卫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基础人才建设等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域倾斜;设立专项资金以激励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建立起多元化农村经济投入机制,鼓励、规范民间资本、信贷资金、农民自主投入,为农村经济发展打通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区域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农村教育和农村医疗的发展,农村教育医疗事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为农村经济实现长远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储备基础。所以,应当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负担。

 

  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通过财政补贴、投资参股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地区龙头企业带动区域农业经济发展。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47期2014年第15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同时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的财政金融支持,提高资金投入产出率,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治理改造的财政金融投入,发展生态绿色农业,加大对农业机械化、标准化生产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自主创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增强农村经济的造血的能力。

 

  财政支持手段引导农村资金回流。各级政府应当通过财政支持手段,通过注入财政资金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如将财政对某些农业的补贴转移为对金融部门的政策贴息或贷款风险准备金,鼓励金融部门服务农村。

 

  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发挥协调督促作用。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对各地区各级银行可以起到直接的协调督促作用,因此要积极发挥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银行业支持农村经济的指导意见;督促商业银行服务农村经济,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农业信贷投入;实行地区差别监管,依据各地区发展程度的不同,有条件地允许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区域内的资金调剂 ,以提高资金流动率,减小地区资金压力。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是缩小农村资金缺口,提高农村资金流动利用效率,增强农村经济造血能力的基础性措施。一、推动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制,整合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农村合作金融、地方金融和民间金融力量。二、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为适应农村经济越来越多元化的发展需要,形成适应各个层次农村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机构十分必要,如社区银行、小额信贷公司。三、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在传统的存贷汇业务之外,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应当提供商业票据、投资理财等新的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四、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几乎垄断了农村金融市场,因此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可以直接影响到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完善。农村信用社首先应当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意识,在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的基础上,提升服务水平,简化农民贷款手续、扩大授信额度、确定合理贷款期限,既对农业生产重点支持,也为农村消费创造动力。五、建立合理的农村抵押担保制度。改革不合理的农村抵押担保制度,减少农民获得银行贷款的制度障碍。六、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是对农村经济提供财政金融支持的一个重要途径,应当加快发展形式多样、渠道多元的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七、规范、引导民间信贷,发挥民间资本对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民间资本具有灵活高效的优势,有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广泛吸收社会资本,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应当重视对民间信贷的规范引导, 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引导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并提供政策扶持。

 

  我国财政金融政策长期向城市倾斜,农业财政投入不足,农村资金缺口较大,农村经济造血能力不足,没有形成完善的金融体系,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区域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应当提高政府财政的公共服务意识,加大支农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利用财政支持手段引导农村资金回流,同时发挥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对地方银行的协调督促作用,并在整合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农村合作金融、地方金融和民间金融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区域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

 

  作者:王瑶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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