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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中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廉政功能及其优化

发布时间:2015-07-16 09:51

引言
  随着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建设三十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村民自治的过程促进了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然而,由于缺少相应法律或制度的有效监督,乡村治理进程中出现了腐败现象,且愈演愈烈。研究发现,在村民自治进程中形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对乡村腐败问题起到了重要的防范作用,同时也对农村村民自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乡村治理进程中的产生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成、概况和实施,制度的廉政功能及其优化机制对其进行理论解读。
  一、乡村治理中的腐败问题
  建国以来,中国乡村治理出现了种种弊病,在没有制度或者法律的规范下,问题愈演愈烈。尤其在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这两大方面,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
  1.政治行为上的腐败。选举的民主程度是体现地区民主化水平的重要指标。随着中国乡村基层民主发展至今,基层村级干部的违法乱纪乃至腐败的现象日益严重,其中一种和民主选举紧密相关的腐败就是贿选腐败。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村干部的选举存在用金钱直接或间接购买村民手中的选票的现象;相反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一些具有一定的家族势力甚至使用黑势力操控村级选举。
  2.经济行为上的腐败。随着农村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其集体财产也正在迅速增加。但是,相当多的农村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财务管理不透明,财务不公开,村级干部违法乱纪等各种乱象频频发生。村级干部手中掌控的资源日益增多,其腐败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腐败形式越来越多。因此,如何管理好农村的集体财产正渐渐成为村民们普遍关注的村务。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有效组织载体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摸索,中国农村地区开创并推广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创举,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有效解决了乡村治理进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1.村务监督委员的生成。基层民主监督存在的种种弊病,令乡村治理问题层出不穷。为使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2004年6月18日后陈村创造性地成立了全国首个村务监督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其创新性村级监督制度在接下去的实践中不断得到了完善,并推广至各地。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概况及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于村民代表会议中的民主选举,拥有村务监督权,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设主任、委员若干人,与村委会同届;村干部和其亲属不得担任村监会的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它是规范村务管理行为,开展有效监督的基本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重大集体财产和村级事务运作的监督,聚焦那些与村民利益相关的事务过程,监督并维护村民的利益不受违法腐败现象的侵害。随着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运行,其取得了显著成效,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的第4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17号文件),要求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机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至此,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中国农村基层政治建设进程中成功的典范。“后陈经验”在全国各个乡村地区广泛推广,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廉政功能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廉政功能,为乡村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环境。
  1.有效拓宽了监督领域,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村民反映的村级干部存在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行为,村监会能够充分行使自身的权力,进行及时受理,正确行使好提议权,罢免不称职的村干部。其让村干部的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作,实现了对村干部的实质性监督,解决了乡村治理进程中对一些村级干部管理的问题。不仅如此,村务监督委员会还对基层权力、村财、村务的管理和公开进行监督,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确保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村监会对乡村中的各种惠农补贴、土地征用、农田水利建设、山林承包等关系到村民们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严格的监督把关,确保这些重大事项的进程公开、公平、公正。并且村监会在管理村内财务方面,制定了民主理财等一系列村级财务管理配套制度,保障乡村集体财产的正常、健康运作,严格杜绝了乡村集体财产的流失现象。
  3.进一步畅通了信息渠道,建立干群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在工作中,村务监督委员会让村民有了能够表达自己意见的方便渠道,使得村民把以往想说的不敢说或没处说的心里话都通过村监会表达出来,充当着乡村“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的中介,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向村干部反映村民的呼声,同时向村民传达信息,及时消除村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猜疑,真正成为了干群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机制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项制度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村监会制度自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有些地区村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监督制度不完善、不科学,执行力由于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而缺乏刚性;村监会的主任人选受到限制以及工作人员的素质较低、思想认识不到位等等问题。其自然需要在发展中不断进行完善。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优化机制
  在得到有力的支持和引导,村监会势必会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好地发挥自身功能,促进民主政治发展。
  1.各级党委政府给予支持引导。任何制度都会有不同程度的空子可钻,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难免也有偏离群众意愿等问题的出现。并且若将村委会单纯纯粹定位为一个村级自治组织,那么对村党支部的监督实际上就很难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应对村监会提供充足的支持和引导,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例如成立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组织、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要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且在工作、人员及经费上给予指导和支持,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顺利、有序实施,切实维护村民的利益。
  2.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建 设。任何一项制度都需要人去实施和运作,实施的人员的素质高低决定了制度运行产生的绩效。因此,不仅需要加强其制度自身的建设,还必须加强对其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村监会工作人员的素质,使其自身得到完善。首先,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主要以《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条款、国务院及省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就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所作的相关规定等体系化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认识,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其次,培养其民主意识,主要培养村监会成员进行基层管理、引导村民通过合法使用权利、表达诉求等民主意识的培养;最后,履职技能的培训,如依法监督的技能,依程序监督的技能,账务监督的专业技能,调查取证的专业技能及使用现代办公设施的技能等。
  3.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体系化建设。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过程,应该保持这项监督机制建设贯穿于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所有方面。强化村务管理、监督的配套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使系统中各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形成一个统一系统,更好地发挥作用。例如可以借鉴武义县在深化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体系化建设的经验—通过对涉及村务管理、村级组织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事项的流程化管理,同时以《阳光手册》形式发放到户,能有效防止村级重大事项的“暗箱操作”,防范村级干部的廉政风险,提升村级干部的工作效率,实现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各类腐败风险,防范于未然。
  结语
  解决中国乡村治理进程中出现的腐败、权力滥用等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使得基层民主监督的实现得到有效组织载体的支持。在乡村治理进程中充分发挥村监会的廉政功能,实现权力的阳光化运行、村级集体财产的有序管理与有效监督、从而进一步密切乡村社会中的干群关系,使得村务得以有效健康的治理。在乡村治理进程中不断优化村监会的机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等,也构成了当前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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