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问题分析
摘 要: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农业的弱质性,人口的众多性,农村地域的广阔性是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特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新农村建设关键在农村和谐,难点在农民增收。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关注“三农”问题,解决相关问题成为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整体上看,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落后,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这些问题严重制约整个国民经济的更快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所以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适时之举。
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强的探索性,没有历史经验和确定的模式可供参考。我国刚刚进入工业反哺农业阶段,如何选择有效的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并使这些政策落到实处,成为政府、理论界和广大民众共同关注的问题。
廊坊市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建立了一批示范样板,摸索了一些建设模式,村庄的变化越来越大,增收的渠道越来越宽,和谐的氛围越来越浓。廊坊市农村经济实现了长足、快速、稳步发展,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以及影响农村稳定和持续繁荣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具体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例如,产业结构优化问题,主体素质待提高,农村主要产业问题,农村资金缺乏问题,农村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着新农村建设进程,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寻求解决困难的良方。
廊坊位于河北省中部,北临京都,东与津门交界,南接沧州,西和古城保定毗连,地处京津两大城市环渤海腹地,素有“京津走廊上的明珠”之称。198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为省辖地级市,现辖三河市、霸州市、广阳区、安次区和香河、永清、固安、文安、大城及大厂回族自治县,幅员面积6429平方公里,总人口3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8万人。
廊坊,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13.1℃,年平均降雨量490.5毫米,无霜期183天。全市38.6万公顷耕地,土地肥沃,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种植业历史悠久,粮、油、瓜、果、菜、花物产丰富,养殖业牛、猪、羊、鸡、渔五畜兴旺,已成为京津两大城市重要的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面向新的世纪,市委、市政府又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确定“引进、示范、推广、服务”的八字方针,重点发展“畜牧、蔬菜、林果花木”三大特色主导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动全市农业“调品质、调产品、调布局”。
2007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着眼于城乡统筹,以壮大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促进农民创业、转移就业为主要抓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步伐,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市农村呈现出经济持续增长、农民增收提速、“三化”进程加快、民生进一步改善、城乡协调互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
由于条件限制,我们只对廊坊市在现行土地制度下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及农业现代化问题进行了研究。
“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是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目标,对于广大的农村而言,农业收入虽然不是唯一来源,但仍然是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因而建设高效的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农业现代化是一个经济体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这场变革主要表现为对土地制度的变革、农业生产方式的改造、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城乡经济的交流、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政府农业政策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变化等。
从农业现代化进程来说,很多方面是不容乐观的:首先是基础设施,我国的农业被很多人称为灌溉农业。但实际上我们真正可以灌溉的耕地只有7亿亩左右。我们也经过了旱田改水田、品种改良和机械化几个变化。对农业而言,最直观的问题是水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很多地方的农业就难以长久维持,但现在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尤其是农田水利设施的机制并没有建立。
建设现代农业提出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就是土地家庭经营规模太小。农户过小的土地规模,大大地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不仅造成农村产业结构的单一,而且严重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不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影响我国土地规模经营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
(一)我国现行农地制度的弊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明确了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在改革之初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迅速地改变了我国主要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局面。农户对土地分散的及单家独户的经营模式,适应了当时我国较低的生产力水平,因而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20多年的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并日臻完善,农村经济社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土地经营则明显地表现出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即这一土地制度与农业规模经营的要求不相符合。土地规模太小的弊端便逐步显现出来,在沿海发达地区尤为突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业机械化、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及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必要前提,然而,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条件下,农业的规模经营始终是一个难以实际操作的问题。所以,以土地家庭承包为主要特征的土地制度改革,有效地激发了生产者的积极性,但无法满足农业规模经营这一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二)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残缺。当前,我国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的,实现了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存在着国家、集体、农户对土地的权属关系不清晰,导致土地处置权的混乱等问题。一方面国家凭借行政力量对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干预,从中取得对农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另一方面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乡政府和村委会对赋予农民使用的土地施加不当的处置权,侵犯了农民的利益。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或拥有很小的处置权,无法根据效益原则使土地流动,形
成土地的买卖、出租、入股等土地市场体系,因此,难以进行有效的配置和实行土地的规模经营。
(三)是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困难。土地规模经营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土地需合理流转,中央早就多次在涉农文件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度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意愿、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依法流转土地,但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很难做到。当前的农业产出效率低,从事农业生产要盈利十分困难,只能勉强做到收支平衡,许多农民想放弃土地经营使用权。但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法律界定不明确,加之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土地仍然被广大农民看作是“命根子”而不愿意轻易放弃。同时,我国农村土地至今仍作为一种农业资源利用,尚未成为一种农民的资本来经营,农民不能自由通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和继承而成为融资的手段和创业资本。这给农业发展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一方面许多从农村真正转移出去的农民仍兼营农业,造成土地粗放耕作,甚至抛荒,另一方面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却无法得到土地来扩大经营规模,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不畅,又成为了提高规模经营效益的一大制度障碍。
(四)是我国农民对土地的“惜售”心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多地少,人增地减。在刚刚解决温饱步入小康的阶段,农民都把土地特别是耕地作为赖以生存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资源,农民的土地情结非常浓厚,再加上土地使用权流转价格低,造成农民对土地的“惜售”心理。
当前,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背景之下,要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持续提高农民收入,中国的农民必须突破规模过小的瓶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土地的流转和零碎土地的合并整治,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大的规模效益,为持续稳定地提高农民收入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在所有这些问题中,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我国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增收及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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