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决“受制于人”,信息产业化就没意义
“如果某项产品和服务在中国的增值很小,便意味着它可能就是从国外进口的,达不到自主可控要求。如果实行‘增值’估算,‘贴牌’‘穿马甲’之类的‘假国产’就难以立足了。”
“操作系统人家可以随时停服,可以黑屏,可以强制升级,这些都不是你能左右的。”
普遍被使用的信息产业经济技术是采取见效快的引进仿制还是坚持自主创新?3月24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在2016中国半导体市场年会上直言不讳地表示,信息产业领域不能走引进仿制的老路。
“与其说技术落后会挨打,不如说技术受制于人会挨打。”倪光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信息产业的重要特点,就是很难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被普遍使用的信息技术设备显然留有后门,加上凡是牵扯到大国利益的技术,对方都要封锁保密。如果解决不了受制于人的问题,在信息领域强调产业化等其他问题都没意义。”
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产业收入总规模预计达到15.5万亿元,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大约在11.2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业务收入约4.3万亿元。确保信息安全正越来越成为政府与企业的共识。
信息领域全面引进外国技术既无必要也不现实
信息领域一直存在着不小的争议,就是信息技术要快速发展,采取的路径是引进仿制还是自主创新?
引进仿制思路的依据是:普遍使用的技术不存在后门,而技术落后会挨打,因此要采取见效快的引进仿制。倪光南告诉记者,这种做法往往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将引进技术穿上“国产”马甲,做“本地化”“贴牌”等工作,当作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而后一种思路的依据则是要“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认为技术受制于人会挨打,因此“非走自主创新道路不可”。
“这种做法坚持以自主可控技术替代外国技术,逐步构建自主生态系统,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最终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 倪光南说。
倪光南表示,在信息领域想通过引进仿制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比一般领域更难,而且往往是引进了垄断而未真正引进技术。“这是因为,网络空间大国利益的博弈常常导致对某些信息核心技术的封锁和保密,你很难消化吸收再创新。而信息领域往往形成几大生态体系的垄断,使与垄断体系不兼容的创新难以成活。”
“究竟走哪条道路?我们还是要仔细地研究一下。但把引进的技术穿上国产的马甲,不过是自欺欺人。因为很难举出成功的例子。”倪光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的一般市场从来就是开放的,“中国从来没有对外国跨国公司实现过什么禁运,但众所周知,中国引进技术历来受到外国的封锁和禁运,往往我们能做到什么水平,外国才允许引进什么水平。”
“应当指出,早期在我们的技术和产业水平很低时,那时引进技术还比较有价值。今天,外国的许多技术似乎都愿意给我们引进了,但在引进高新技术上不能抱任何幻想。”倪光南说,“实际上,目前有的引进项目并非是先进的、有长远前途的;有的是短期内我们消化不了的;有的是我们不能完全掌控的;甚至某些引进项目会加强原有的垄断或者造成新的垄断。根据中国国情,信息领域全面引进外国技术既无必要,也不现实。”
建议对引进项目实施安全审查
在倪光南看来,传统产业的积累十分重要,所以中国想要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但相比之下信息领域的情况则要好得多,因为除了像IC制造业比较接近于传统制造业外,信息产业更多地依托人的智力,积累不太重要,创新空间更大。特别是作为信息领域第一生产要素的科技人力资源中国居世界第一位,这就为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十分优越的条件。“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兴起,有利于中国采取‘非对称’战略,更好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的地方下大功夫。”
“有人因为我国信息领域的市场大量被外国跨国公司垄断而认为我国信息技术很落后,这是不正确的。”倪光南告诉记者,市场份额差距不等于技术差距。信息(尤其是软件)技术具有极强的垄断性,即使技术差距不大,仍可能产生垄断。这种垄断性来自于其“零边际成本”,即复制成本为零,和所谓“自然垄断性”,以及习惯势力,即“先入为主”。
“例如,苹果公司倾巨资长期研发出来的MAC操作系统被公认为是一个优秀的系统,但苹果的PC操作系统占多少呢?世界是7%,在中国这个数据则是0.6%。而投入极小的国产操作系统占据0.3%市场。”倪光南表示,“市场份额的这种巨大差距并不反映实际技术的差距,只是反映了垄断的程度。垄断和技术是两码事,所以不要被这个模糊概念搞混了,更不能因为被垄断而低估自己的技术和产业。”
倪光南认为,很多引进的项目是不应该引进的,或者引进也没多大效果的,甚至还会加强垄断。所以,倪光南主张对引进项目实施审查制度,以防止只图眼前便捷省事,而放弃自主创新的努力,使我国全盘依赖引进,丧失创新能力,完全受制于人,危害国家安全。
如何建立安全审查制度,就是建议对引进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信息化项目实施安全审查制度,并相应地制定自主可控测评认证标准。“在发展信息化的同时,必须考量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只顾发展不顾安全或者只顾安全不顾发展都是片面的。”倪光南说。
“自主可控”的标准正在研究制定中
“安全可控比较复杂,但自主可控应该可以评估,目前,我们正在和一些单位共同研究怎么制定自主可控的标准。”倪光南主张,可以从知识产权、技术能力、发展主动性、供应链安全和资质等5个方面来进行评估。“目前,国家计划对所支持的项目要求首先通过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才给予立项,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必要的。标准的自主可控可归入这一范畴。”
有知识产权还不够,还要有足够规模的、能真正掌握该技术的科技队伍。“没有技术能力,知识产权可能也是空的,这当然就要有研发的投入。”倪光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比如,华为30年的发展历程表明,华为从“贸工技”转为“技工贸”以后,研发投入已经达到了发达国家顶级企业的水平,并有了大规模的研发队伍。目前,华为市值保守估计为1500亿美元,已经是将引进仿制发展到大规模并购水平的联想的10余倍了。
除了知识产权和能力的自主可控,倪光南认为还需要有发展的自主可控,“因为我们不但要着眼于现在,还要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对相关技术和产业而言,都能不受制约地发展。如果某些技术在短期内似乎能自主可控,但长期看做不到自主可控,一般说来是不可取的。”倪光南表示,只顾眼前利益,有可能会在以后造成更大的被动,这方面我们曾经有过很多教训。“现在很多人在安卓上定制国产操作系统,但我们都不知道安卓下一步发展到哪儿去,你是不是还可以和它兼容?所以,应该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着眼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制定信息核心技术设备的发展战略。”他说。
当然,一个产品的供应链可能很长,如果其中的一个或某些环节不能自主可控,也就不能满足自主可控要求。例如对复杂的CPU芯片来说,即使拥有知识产权,也有技术能力掌握,做到在设计方面不受制于人,但如需依赖外国才能进行生产,那么仍然达不到自主可控的要求。“如果能够依靠本国厂商生产出来,即使性能指标略低一些,还是可以容许的。”倪光南说。
如何识别“假国产”?可借鉴美国的“增值”准则
在倪光南看来,“国产”产品和服务容易符合自主可控要求,因此实行国产替代对于达到自主可控是完全必要的。
不过,他表示,现在对于“国产”还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比如,有人通过与微软组建中方控股51%的合资公司,要在重要领域推广和应用穿上国产马甲的Win10,从而在操作系统方面形成“引进仿制”与“自主替代”之争。
“过去有人提出的某些评估标准显然是不合适的。”倪光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例如,认为只要公司在中国注册、缴税就是“中国公司”,它的产品和服务就是“国产”;或认为“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且国内生产成本比例超过50%的最终产品”就是“国产”。其实,“这里突出‘生产成本’的评估标准完全不适用于高技术领域。”
倪光南表示,高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主要是开发成本即智力成本,生产成本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这种‘生产成本’准则其实是帮了进口高技术产品的忙,因为它们只要用中国原材料做个包装,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国货’了。”为此,倪光南建议学习美国的做法。据悉,美国国会在1933年通过的《购买美国产品法》,要求联邦政府采购要购买本国产品,即在美国生产的、增值达到50%以上的产品,进口件组装的则不算本国产品。
“美国采用‘增值’准则对‘国产化程度’加以评估,因为如果某项产品和服务在中国的增值很小,便意味着它可能就是从国外进口的,达不到自主可控要求。如果实行‘增值’估算,‘贴牌’‘穿马甲’之类的‘假国产’就难以立足了。”倪光南说。
作者:宋雪莲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2016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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