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投资结构优化调整的问题
一、引言
21世纪初以来,随着“粮食危机”问题的解决,阻碍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源性问题——“三农”问题逐渐提上议程,并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其中,倾向农村的政府投资战略、免除农业税政策以及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等政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存条件,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且使其应有的福利得到了保障,改善了城乡差距大的现状,增进了社会和谐。
投资是产业发展的起始环节,是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的关键。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多元投资主体的参与、各种投资方式的应用,投资的动力作用日益凸显,不容小觑。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关注投资不仅仅要关注投资总量问题,还要重视投资结构问题。因为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总量作用的发挥,关系到有限的资金总量能否得到最为有效的利用。
农业投资结构反映在农业领域中,主要表现为资金来源主体、资金流向部门以及资金流向的地理区域的总体状况。事实上,透过农业投资结构,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农业领域的资源配置状况,以及各投资主体的利益偏好状况等。农业是国家众多产业中的一个分支,其投资结构的变化不仅影响着自身的发展演进,而且对整个农村生产力结构、产业结构都会带来相应的影响。由于不同产业的投资收益率存在一定的差异,种类相同、数量相同的生产要素投入到不同的产业领域,会产生不同的投资收益率[1]。从这层意义而言,对农业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以实现其合理优化,对于提高农业投资收益率、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二、农业投资结构相关理论基础
(一)传统农业改造理论
在该理论中,舒尔茨提出了传统农业的基本概念,并提出了“依赖传统农业生存的农民也是理性经济人” 的观点。因此,传统农业之所以发展缓慢、停滞不前主要是由于传统农业的投资收益率太低,导致了对传统农业投资的吸引力太小。根据传统农业改造理论,21世纪上半叶对我国而言,是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的优化升级从而建成现代化农业体系的关键时期,从微观领域到宏观阶层,全国都要对该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投资结构经济效应理论
该理论认为投资结构的变动对生产力、相关产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效应。生产力的发展与进步催生了投资结构,因此,投资结构就是生产力演化的产物。生产力的进步实现了劳动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带来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化,而投资结构又恰恰是社会分工和进化的手段[2]。因此,投资结构既利用了生产力的进步不断发展演化,又反过来对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且对各个产业的投资结构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都发挥着重要影响。
此外,该理论还认为,不同投资结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量化的,进而可以比较。所以,在不同领域,从不同角度,我们可以通过相应的计量指标体系和因素分析的方法,定量、定性地评价投资结构带来的经济效应,建立完整的投资结构经济效应评价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投资结构的合理性做出判断评价,达到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科学选择投资方向的目标。
(三)投资产业选择理论
亚当斯密在该理论中不仅提出了比较优势原理,而且还运用该原理对投资产业的选择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他认为,在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的驱使下,投资者主要倾向于选择以下几种投资方向:首先是向农矿渔等产业部门的投资,在他看来,向农业领域投资时最有利于财富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投资;其次是以工业企业家们作为投资主体向加工制造业领域的投资;再次是由批发商人作为投资主体进行选择、向运输业和商业领域的投资:最后是零售商人的投资方法。从上述方法中可以看出,亚当斯密根据资本的投入对生产性劳动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所作的贡献来对资本的用途加以辨别,从而甄别出投资效益最高的产业。
三、农业投资结构不合理的原因
(一)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与运行
一般情况而言,正常的社会演进是“农业—工业”的发展过渡。而二元经济结构是在农业发展不充分的情况下提前实现了工业化而导致的结果,该结构下,通常是落后的农业与发达的工业并存。我国在建国初期,过度重视工业的发展,而忽略了对农业的建设;更为严重的是,国家为支持工业发展,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不惜牺牲农业发展为代价。长此以往,国家在政策制定、财政支持方面对工业的偏爱,直接导致了农业发展远远落后于工业发展,而且还使国民意识在农业投资建设方面存在偏差,严重挫伤了投资农业的积极性,最终导致我国形成了较为落后的二元经济结构[5]。
(二)市场机制下投资主体的逐利动机
经济学中提到过,理性经济人总是倾向能够带给自己最大效用的选择。因此,农业投资结构不合理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市场机制下,逐利动机的存在使得投资主体更加青睐那些相对于农业能够获得更大利益的产业部门,产生了向非农领域投入资金的欲望,因此,大量潜在投资于农业的资金最后却流入了非农领域。这对农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这种情况下只能由政府出面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三)现行投资体制的不完善
在我国现行投资体制下,体制背后真正掌握运行主动权的却是各级政府。因此,具有不同目标的各级政府则会根据具体的现实情况对投资做出相应的安排,造成政策目标与实际运行状况之间存在差异,导致农业投资结构与现实情况脱节。此外,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将农村留存的土地转让给他人,土地的承包权频繁发生变动,务农农民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形成较长的投资预期。加之我国大部分农村还是以小规模的传统式的生产经营方式为主,接受新事物的力量薄弱,这些因素都不利于吸引农业投资的进入。
(四)农业弱性的存在
农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影响生产的风险因素较多,因此,理性经济人只有在投资农业所获得的效益能够覆盖上述几个缺点时,才会选择将资金投入农业领域。农民作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缺乏相应的市场理论知识,而农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极易受到价格波动以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容易对农民收入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并且他们的知识水平、管理水平、收入水平有限,既没有过多的资金投资农业,也不可能利用一些高端手法筹集资金 [6]。可见,农业的天然弱性客观上阻碍了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农业领域。
四、国外优化农业投资结构的经验借鉴
美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为众人所瞩目,其农业发展十分发达,不仅具有自己的特色而且将自身优势逐渐强化,发展成熟,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值得我们借鉴。
(一)政府对农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大
美国重视农业发展的历史要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当时美国就已经意识到发展农业的重要性并对农业实行一定的保护措施。虽然后来美国逐渐实现了工业化,工业、服务业逐渐发展强大起来,但它始终没有抛弃农业的发展,而是利用已有的经济实力优势加大农业的投资力度,发展现代化农业,建立和完善农业的投资体系。尤其是美国联邦政府作为美国农业投资的主体对农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的资金支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已经进入相对平稳的高水平发展阶段。2007—2012年美国农业发展的财政支出一直保持在10 000亿元以上(根据当前汇率换算得出),从2007年的10 739.1亿元到2012年的10 919.1亿元,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并且波动幅度很小[7]。相比之下,我国在对农业投入方面2007年仅为3 404.7亿元,与美国差距甚大。经过6年的发展,终于在2012年超过了美国,对农业的财政投入突破了11 000亿元的大关。在对农业给予财政支持的同时,美国政府还意识到农民作为农业领域的发展主体,其收入状况对农业投资的重要影响。因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农民的收入水平,为社会稳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农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广泛
美国农业投资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投资农业的私人。
1.政府投资
美国政府在农业投资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农业领域中一些具有公益性、准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事业等由于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不利于吸引追逐利润的投资主体进行投资。因此这些事项的投资全权由政府负责,其政策支持的力度大、涉及范围广,解决了农业投资中的实际问题,弥补了农业投资不足的缺陷,保证了农民利益,提高了农业投资的稳定性。
2.政策性贷款
有数据显示,美国农业投资的资金中有1/4来自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这些贷款一般分为直接贷款、担保贷款和其他贷款三类。利用直接贷款,贷款主体可以享受低于正常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以及长于普通贷款的贷款期限。而担保贷款则是以政府作为担保人,承担部分风险,当贷款不能按期偿还时,由政府来支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8]。这种情形下,政府的参与使得贷款的安全性大为增强。
3.私人资本
个体作为投资主体,其缺点显而易见,即力量有限,信息来源有限,需要借助政府的政策以及市场信息对其投资行为做出调整。农业领域的投资建设不仅仅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其中还包括了一些经营性的项目。对于可销售型的经营性项目,私人资本可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进入农业领域,既能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又有助于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而对于那些具有高风险的行业部门,政府则会通过提供补贴的方式来鼓励和引导私人投资的进入。
五、优化我国农业投资结构的政策建议
我国目前还处于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过渡的发展阶段,农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并且在过渡过程中出现了农业投资结构不合理问题。要成功解决该问题,我们应借鉴美国优化农业投资结构的经验,调整优化我国农业投资结构。
(一)加大农业投资力度
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发展水平的提高都依赖于资金才能实现。加大农业的投资力度,保证农业领域资金注入的规模是顺利进行农业生产、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保证。具体而言,可以从完善农业投融资机制和改善农业投资环境两个方面进行。
1.完善农业投融资机制
投融资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是通过调整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来实现,因此,继续强化政府的投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农村集体以及农民对农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是完善农业领域投融资机制的关键。
(1)加强政府投资。首先,应加大政府财政支农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重视资金对农业领域的投入,即财政支农水平不仅不能低于财政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并且其每年支农的水平不能低于上一年度的水平。此外,各级财政对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也应当给予重视,严密配合农业发展的需要,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其次,要充分利用信贷资金发展农业。根据目前我国农业利用信贷资金的状况,调整当前金融分配格局,对农业领域稍作倾斜,切实保证农业发展可以利用到信贷资金。此外,为增加农业贷款信用,要鼓励与支持农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与发展,并完善农业贷款保险业务。,从而为“三农”利用信贷资金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还要根据农村的特点发展针对农业的金融业务,突出更适合农村领域的金融机构的作用和影响。
(2)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资农业。作为农业领域中的重要投资主体,农村集体和农民对农业投资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于农民而言,要鼓励其对农业领域进行投资,主要可以通过提供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证来进行[10];而对于农村集体对农业领域的投资,则需要国家提供一定的补贴予以保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集体积累中要有多少资金投入农业领域的问题,要通过合理的方式来确定资金规模,必要时要对这一问题进行约束,保证投入农业的资金规模合理。对于如何激发农户的投资积极性,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制度、提供优惠条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从宏观方面给予农民投资的信心。
(3)吸引外资投向农业。世贸组织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并带来了更多的机遇,我国加入该组织多年,可充分利用其中的机会提高外资的利用效率。一方面,我们可以在农业领域大力鼓励外资企业直接投资,充分利用外资充足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来促进农业发展;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通过国际证券融资对我国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此外,目前我国在农业方面取得的先进技术为我国与国外资金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BOT等国际先进的融资方法也为我国农业发展融资提供了参考和借鉴,这些都为我国在农业领域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4)利用风险投资发展农业。目前风险投资机制在我国农业领域中并未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参考发达国家发展农业的经验,将风险投资机制引入农业领域不仅可以带来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对农业发展还有一定的刺激和推动作用。因此政府应该发挥带头作用, 组建农业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尤其是股份制农业风险投资公司,由各级政府参股控股并负责其运营管理。这种方式既可以解决农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又可以为其他领域的风险资本运作提供示范和指导。
(5)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秩序。促进农业融资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合理划分各投资主体的事权范围,加快农业投资立法,可以在为农业投资问题的解决奠定坚实基础的同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对各投资主体的职责范围加以界定,明晰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农业投资方面的管理法规,通过法律形式规范和约束各投资主体尤其是各级政府投资农业的行为。
2.改善农业投资环境
与城市相比,农村无论在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还是通讯设施、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方面都比较落后。较差的投资环境使得农村对资金的吸引力十分有限,阻碍了农业投资的顺利进行,这也是造成农村发展落后于城市的重要原因。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定,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出于对效益的考虑通常会重点考虑投资环境因素。因此,改善目前不良的农业投资环境,有利于吸引各投资主体增加农业投资,为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提供资金基础。
这一目标要想实现,不仅需要从法律法规、政策倾斜和制度完善等方面给予支持,还需切实对农村目前的交通、供水、供电情况加以改善,从而改变目前农村投资环境较差这一现状,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业领域中。首先,政府要通过对农民的投资收益进行保证、对农产品给予价格支持等措施来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从而调动农民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其次,要注重引导管理创新。农村目前较为流行的还是家族式的传统管理方式,但是要想获得更高的效益和利润,就必须摒弃这一传统模式,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适当引入先进的管理范式。此外,还要注重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避免资金投入到农业领域中的夕阳产业而增加投资风险。
(二)矫正农业投资结构
农业资金十分珍贵,应该用在最需要、最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项目和部门,尤其是一些长期效果较为显著的地方。但目前我国农业投资结构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将这些问题一一解决,提高农业投资结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势在必行。
1.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资
基础设施对于农业生产和发展意义重大,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农业生产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农村生产力能否得到解放和发展。因此农业投资首先要保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在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新设备、先进设施的投资,还要注意对旧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以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为重要的是,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忽视网络信息技术在农业投资领域的应用,应给予技术基础设施一定的投资支持。
2.增加农业科技投资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农业发展中注重发挥科学技术的力量将会对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带来质的改变。首先,要侧重于对投资主体的投资。投资主体在投资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投资的结果和效益,因而必须重视对投资主体的教育进行投资。其次,要增加技术投资。根据农业生产的实践经验,在农民群众中宣传科技兴农,逐步培养农民运用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的意识;对于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各级财政应提供专项资金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从而提高农业科学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能力。
3.加大林、牧、渔业投资
我国地大物博,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为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此,在发展农业时,我们要重视农业内部各个领域的均衡发展,将农、林、牧、渔业充分结合起来,根据地方特点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重视构建良性循环的生产链,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获得更多的附加值[11]。同时还要以渔业、牧业的发展带动饲养业等相关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从而推动畜禽生产基地的建立和完善,依靠规模经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4.重视对资源和环境投资
资源和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更是农业生产得以进行的物质前提,它们的状况直接影响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在开发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环境的同时,秉承可持续发展观念,注重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首先,从思想观念方面对投资者和开发者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意识。其次,从法律制度方面对违反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予以制裁,约束投资者、开发者的行为。最后,不能忽略了推动资源环境保护的科技事业发展,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
(三)构建并完善农业投资结构运行机制
1.完善农业投资激励机制
首先,应尽量缩小农业与其他产业间比较利益的差异,国家可通过税收杠杆加强对各个产业的调节,对农业给予一定的支持;还可以通过对农产品实施价格保护的策略,保障农民的投资收益,从而鼓励农业发展。其次,为增强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使农户形成稳定的投资预期,需要对目前农村土地制度进行适当调整以实现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并且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对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安排,推动构建农业投资基金体系、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民间非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最后,为加快农业投资结构的优化调整,需要大力鼓励优势产业的发展,并且要注重区域方面的合理布局。这就需要政府牵头推动农业走效益高、竞争力强的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道路。
2.构建农业投资补偿机制
农业投资具有周期长、收益慢的特点,为降低投资人投入资金不能快速有效地获得利润的风险,需要国家对相应的产业投资政策做出适当调整,重点向农业投资倾斜,以调整工农业资源配置失衡的现状。在美国、日本等国家继续对其农业予以大力补贴的情况下,我国必须对农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对其补贴的力度。具体说来,国家对某些农产品减免税收、进行价格支持、建立农业保险体制、为农民提供充足的信贷资金等都是政府鼓励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正确的决策对于项目最终的成功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农业领域的投资资金十分有限,这种情况下投资之前的投资决策就变得尤为重要,推动健全农业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其意义也十分重大。但这一目标的实现过程很漫长,不能一蹴而就,轻易实现。首先,要保证决策流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为决策的结果是决策流程的最终产物,所以决策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必要时可以咨询有关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其次,要对决策进行一定的监督和控制,避免一人独裁、长官意志的情况发生,以提高最终决策的科学性。
4.强化法制和监督机制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法律无处不在。在农业领域中引入法律,可以为农业投资问题的解决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有效约束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首先,法律要对政府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明确政府支农的目标和责任。不仅要对资金投入的数量做出明确规定,而且要对资金用途加以规范,并及时检验资金的利用效率,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浪费。其次,针对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尤其是政府和农村集体,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避免有限的资金被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要推动建立鼓励专家和社会其他主体都能参与其中的决策听证制度和项目公示制度,接受来自各个层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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