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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改革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5-08-03 09:29

摘 要:

关键词:

  近年来,我国各商业银行为适应金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开始逐步加大力度发展中间业务。所谓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代理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由于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风险小、收入稳定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未来竞争的焦点。特别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外资银行的陆续登陆、企业融资方式的调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要求及银行自身经营的需要,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加入WTO,外资银行大量涌入,人民币业务逐渐对外资银行开放,国内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能带来的利润越来越少,为寻求和扩大盈利空间,各商业银行将目光投向中间业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发展不快,严重滞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具体表现在:
  1.经营范围单一,业务品种不合理。目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受分业经营所限,中间业务还是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上,经营范围很窄,结构欠合理,创新动力不足。
  2.金融环境中存在诸多不良因素,制约中间业务发展。在我国,由于大力开拓中间业务起步较晚,起点较低,长期以来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和规范银行中间业务。已出台的一些法规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
  3.管理体制、经营体制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缺乏科学的管理经营体制,在发展中间业务过程中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中间业务的管理缺乏业务政策和决策的统一性、连贯性以及业务推动的有效性,严重制约着中间业务的发展。
  4.硬件、技术及人才支持不够。一是人才资源匮乏。新兴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具有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特征,其开发研究与经营管理方面的人员,既要懂得传统的银行业务知识,也要了解大量非银行业务知识。二是金融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入了大量资金改进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但同西方发达银行相比,技术产出、资金投入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系统覆盖面有限,设备故障时有发生,处理速度慢;软件适用性差,综合兼容力不强,同行、跨行间缺乏有效对接,设备潜力不能充分发挥。部分客户服务系统滞后,网上银行、企业银行、家庭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开展制约因素较多。
  5.营销手段单调。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时普遍缺乏有效的营销手段,不能充分发挥全员营销的作用,使得开拓中间业务有无从下手的感觉。基层行在上级行下达任务计划后多在柜台被动地等待顾客,不能主动地把中间业务推广到市场中去。许多开发的中间业务品种,良莠不齐,即不实用,又不能长期有针对性的宣传营销,政策缺乏连贯性,使广大客户不能及时了解新开办的一些中间业务,对服务收费和业务品种缺乏信任感,致使商业银行虽频频推出各类中间业务,顾客却并不十分感兴趣。
  二、如何进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改革
  1.彻底转变经营观念,更新经营思想,调整经营战略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仍然把存贷款作为最重要的业务来发展,各种资源优先配置在存贷款业务领域。今后,随着国内金融生态环境的不断发展,必须对中间业务给予高度重视,把发展中间业务提升到保证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在财务和人力资源上予以大力扶持,使中间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户结构、增强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处理好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使三者的发展相得益彰,形成良性循环。          
  2.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要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必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使其跟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从而为推动中间业务的拓展创造各种必需的条件。我国金融业应该早日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业的趋势,只有混业经营才能更好的使银行进行中间业务创新。同时,应该发挥银行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能够信息对称,能达成一个最优均衡。此外,要完善法律环境,健全法律体系,以法律来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培养强有力的宏观金融调控能力并建立有效的金融监控。
  3.完善对中间业务的金融监管,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
  监管部门应出台中间业务监管原则,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制定业务规范,加强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法规,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加强金融监管、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始终处于规范、有序、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应借鉴国外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标准、监管手段、风险测量指标体系等,提高对中间业务的监管水平。由于中间业务不同品种的风险差异很大,监管部门应据此对中间业务实行分类监管, 对商业银行不动用自身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提供收付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全面放开,由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对担保、承诺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类的中间业务,因其可能形成客户对银行的负债,风险较大,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因此,制定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4.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分步发展中间业务
  发展中间业务,要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紧跟经营形势变化,挖掘市场需求,适时开发业务新品种,扩大中间业务领域,增加收入来源。但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短期内不可能达到西方发达银行的水平,因此必须明确发展方向,分步进行。首先,应大力发展无风险或低风险的中间业务,如汇兑结算、代理业务、银行卡业务等。在研发中间业务产品时,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实行差异化竞争战略,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细分客户群体,树立自己的品牌。其次,可为企业和居民个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投资理财服务,积极参与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策划及项目融资、信息咨询、基金托管等。再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发展信用性、融资性等带有一定潜在风险的中间业务,积极培育特色产品,同时控制好风险。
  5.加大技术投入,注重中间业务人才的培养
  中 间业务需要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多类型、具有开拓敬业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大力引进一批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员工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再学习的机会, 通过针对性的引进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及定期、不定期对职工的培训与长期培养,使银行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信誉不断得到提高,多方面满足银行在中间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层面的需要。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改革实际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各商业银行已高度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与创新,但与西方国家中间业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并且改革过程中仍体现一些问题:
  1.中间业务考评机制还需完善。对中间业务各行要建立明确详细的考评激励机制,把中间业务的发展纳入各级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权重,确定中间业务量、收入及发展速度等的年度量化指标,使职工切实感觉到大量办理中间业务为本行及自己的收入带来的效益。
  2.加强对中间业务进行成本效益考核。要建立一种容错机制和纠正机制。鼓励各行通过对中间业务潜在的市场需求、成本投入、预期收益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防止盲目开发,盲目推广。
  3.中间业务在各商业银行的职能还不明确。建议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实际,按照市场导向重新考虑内部职能机构的设定,组建中间业务部,将原分属于财会、公司、个人、国际业务等部门中间业务来一次整合,整合后的中间业务部要特别注重中间业务的系统管理与长远规划工作,以更利于深入研究并制定中间业务的发展策略,掌握准确的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做好中间业务新品种的设计、开发和推广,并做好中间业务的宣传介绍和市场营销,增强客户对中间业务的认知程度,使中间业务品种能够逐步进入市场,占领市场。
  4.树立现代化市场营销观念,大力开展“数字营销”和“品牌营销”。目前,由于了解银行中间业务品种和功能的客户还很有限,且各家银行同业间竞争越来越激烈,所以各银行树立现代化市场营销观念是开展中间业务的一个关键环节。根据新经济和数据库开展营销的体系,加强网络营销和数据库营销,健全包括功能、流程、关系在内的“三维”营销体系,使中间业务安全、快捷和便利。
  5.规范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应该以银行投入的全部成本为底线,并且适当考虑银行合理利润、风险补偿和服务差别,最高标准通过行业协会自律确定,根据市场情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要根据市场情况,在调查排摸的基础上,统一增加或适度调高部分中间业务手续费基础费率,彻底改变不符合价值规律的低收费情况,并要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中间业务基础收费标准,形成我国商业银行合理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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