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可以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专利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但是有时间及修改范围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第二款: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修改的时间是有时间限制的。修改时间看是否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主动修改,审查员首先会核对提出修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于超过两个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授权的前景,则审查员一般会接收该修改文件;对于不予接受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超过主动修改期限提出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一般不予接受。
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已授权专利可以更改发明人姓名。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可以变更:(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元;(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元。
已授权专利可以改发明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可以提出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权人的姓名、专利申请人姓名等事项。经专利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应当准予更改。法律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专利发明人可以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发明人变更(1) 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 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能,专利权人可以变更,但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不会因为变更而重新下发新的证书。发生权利变更情况的,只能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也就是说专利权转让以后,专利局不再发新证书,要证明是权利所有人,需要专利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这是有效的法律文件。【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可以。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的过失出现漏填或者错填的情况时,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但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可以。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的过失,会出现漏填或者错填的情况,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但提出变更请求,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的过失,会出现漏填或者错填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但提出变更请求,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包括如下几种:(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修改的时间是有时间限制的。修改时间看是否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主动修改,审查员首先会核对提出修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于超过两个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授权的前景,则审查员一般会接收该修改文件;对于不予接受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超过主动修改期限提出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一般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