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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能证明是职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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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能证明是职工吗

劳动用工备案主要用来记录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员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等各项内容。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达达老师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备案不缴费。劳动合同备案与否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各地劳动部门对是否要求备案做法不同,一般都没有要求强制备案,备案与否也不影响员工的补偿。备案的具体步骤如下: 1、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资料。 2、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录用登记手续和劳动者与其他劳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 您好,答主这边咨询人数较多,请您文字提问,敬请谅解! 更多5条 

有区别,两者的功能不同。

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能证明是本单位职I工吗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达达老师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备案不缴费。劳动合同备案与否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各地劳动部门对是否要求备案做法不同,一般都没有要求强制备案,备案与否也不影响员工的补偿。备案的具体步骤如下: 1、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资料。 2、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录用登记手续和劳动者与其他劳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 您好,答主这边咨询人数较多,请您文字提问,敬请谅解! 更多5条 

劳动用工备案主要用来记录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员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等各项内容。

用人单位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是指单位人员名单在劳动局的备案,劳动年检的时候要求单位备案的,上面有你的名字。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填写方法给单位提供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劳动手册,如果是外地的员工,还要给户口本复印件、还有和临时的住宿证明,拿给劳动局作备案。

有区别,两者的功能不同。

用人单位录用职工备案表

用人单位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是指单位人员名单在劳动局的备案,劳动年检的时候要求单位备案的,上面有你的名字。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填写方法给单位提供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劳动手册,如果是外地的员工,还要给户口本复印件、还有和临时的住宿证明,拿给劳动局作备案。

用工备案表: 主要用来记录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员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等各项内容。 用工备案表就是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送到劳动局去存档并登录上网,这些都不是你个人要做的事情。

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

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在对应的空格里填上相应的资料即可,如“单位性质或公司类型”,是国企还是民营企业,如实勾选即可。注意: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里的信息一定要认真填写,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劳动用工备案主要用来记录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员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等各项内容。

有区别,两者的功能不同。

用人单位录用职工备案表能算工龄吗

1、劳动合同其实不必鉴定的,鉴定只是自愿程序,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了,只是鉴定更加有保障2、招工手续当然是要办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因为这牵扯到社会保险还有很多问题,招工手续要到你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办理(上海是在所在区的职介所)3、如何办理招工手续。《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为全日制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本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依该法条:用人单位具有办理登记的义务。规范性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具有办理登记的义务,用人单位也可以委托持有合法《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代办;办理登记的对象。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招用的劳动者(合同工、劳务工、非全日制工等)都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如不办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登记的材料。一是录用人员的《劳动手册》;二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三是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劳动保障年检手册;四是按劳动者户口地址分区县填写的《上海市职工录用名册》,录用名册一设四联,第一联由受理招工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供职业介绍所盖章后调集档案,第三联由受理职业介绍所转交被录用职工户口所在区县职业介绍所,第四联由受理职业介绍所盖章后交用人单位留存

非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上,是缺少档案身份的。个人自持档案是没有单位接收的,因为档案的真实性没有保障,可以找专业人事代理机构,帮你担保档案真实性,把该补的手续和材料都补齐,并协助您存放到国家管理的人才中心,先存到人才,工作地要调的话就可以直接调转过去审核了。是没有问题的

有区别,两者的功能不同。

工龄应当自你参加工作算起,与是否办理招工手续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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