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政府机构也会按照国家安排放假,今天是调休日
已经授权的专利吗?
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
应该会正常办公,我估计人家都是倒休,就是办事的人少呗
1、资助对象 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市确有困难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居住证的个人。 2、资助范围 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单位向外国申请的发明专利。 3、资助标准 ●国内专利申请资助 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的,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每项发明专利最高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其中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其余部分用于对年费、登记费、维持费、印花税等费用的资助。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书附加费)按实际支出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其他单位和个人: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12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的半数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15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不足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4、单位申请人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含100件)的,从第101件申请起,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000元人民币;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500元人民币。 ●国外专利申请资助: 单位申请人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分阶段资助,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项,国家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国/项。 单位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资助2万元人民币/国/项。 一项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提出时,最多资助向五个国家申请的部分费用。每个单位每年最多获得国外专利申请资助50万元人民币。 单位申请人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向外国申请专利10项以上(含10项),对其年度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万元人民币。 5、到哪里办理专利资助?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子3层 电话:82356358-290 6、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的周一和周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什么样的申请人能够申请资助金? 专利申请第一申请人为北京市的单位,具有北京市户口或工作居住证的个人。 8、单位申请人办理国内专利申请资助需提交哪些文件? (1)《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实审费资助《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说明书摘要》(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需要) (4)专利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单位介绍信 (7)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个人申请人办理国内专利申请资助需提交哪些文件? (1)《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实审费资助《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说明书摘要》(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需要) (4)专利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什么时候会有“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的情况? 申请专利时根据申请人的经济情况,向国家提出专利费用减缓的请求,按照《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可以获得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等五项费用的减缓。 11、什么条件可以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如何办理? 个人申请人年收入不足25000元或一个单位申请人经济困难即可申请专利费用的减缓。 个人申请人递交一份费用减缓请求书,一个单位申请人递交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和单位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各一份即可办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100088总 机:010-62083114客户服务中心:010-62085588/5599、010-62356655专利申请受理咨询:010-62085500专利申请收费咨询:010-62085566/8166地铁可以做到西土城站哦,公交到北京电影学院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下载申请文件,网上填写打印,准备材料面交!
快递不接受的吧 要邮寄或者面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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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100088总 机:010-62083114客户服务中心:010-62085588/5599、010-62356655专利申请受理咨询:010-62085500专利申请收费咨询:010-62085566/8166地铁可以做到西土城站哦,公交到北京电影学院
(一)专利申请受理工作的主要任务1.受理并审核专利申请文件。代办处对收到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应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提交的费用减缓请求进行审查,确定准予减缓的比例,发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2.完成专利申请的数据采集工作。3.转交专利申请文件及传输专利申请数据。按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以挂号邮件的方式转交专利申请文件、传输专利申请数据。邮寄申请文件和传输数据应确保不发生丢失或泄密。4.完成与专利申请受理有关的管理、统计工作。5.完成专利局委托的与专利申请受理有关的工作。(二)专利申请受理范围1.可以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1)内地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2.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1)PCT申请文件;(2)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3)分案申请文件;(4)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5)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办处: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七年五月十六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为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代办处在从事专利申请受理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优质、高效地完成专利申请的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