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定义来说1、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他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实际上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2、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二、从条件来说1、通讯作者是SCI论文的法定负责人。一般情况下,SCI论文的通讯作者对这篇论文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因而,通讯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受益人之一。也可以这么说,论文的第一作者是这项科研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而论文的通讯作者是这项成果的责任者和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这项研究成果涉及到专利,那么这个专利是属于通讯作者或者单位。2、第一作者必须是实验设计的主要参与者。在一个科研项目立项后,假如需要几个科研人员参与,其中必定有一个主要的科技人员进行项目的具体设计,包括试验用的各种材料,时间进程表等具体细节。在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要我对植物致病疫霉族的有性孢子的萌芽条件和机理做有关研究。导师只是提出一个研究方向,至于如何进行研究,他只是提醒我多找参考资料。在接到导师的研究课题,就找参考资料,根据有关资料,设计实验程序,通知实验室的一位技术员购买各种试验用的试剂和设备。在获得试验结果发表论文时,我理所当然是第一作者。扩展资料:与论文的关系通讯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论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发表的过程中的一切联络工作一般由通讯作者负责。通讯作者应该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1、通讯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等同为第一作者。2、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该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并在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网络申报时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给其余参与者核定工作量津贴比例。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该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3、"其他参与者名称及工作量"若未填写则默认为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100%占有该论文科研工作量。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通讯作者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一些杂志会约你申稿,写综述。这些会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学界的地位。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拓展资料: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有时也指某种理论的创始人,或某一事件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苏联、法国、联邦德国、西班牙等国的版权法中,作者指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与方法,直接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并产生出体现创作者个人特性的作品的自然人。其中包括小说家、诗人、散文作家、剧作家、作曲家、歌词作家、记者、画家、书法家、雕刻家、工艺品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 摄影家、翻译家、计算机程序编制者等。美、日等国的版权法也承认法人为作者。作者是指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人,即进行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软件作者又称为“软件开发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的人,即使对作品的创作起了重要作用,也不成为作者。进行这种非创作性活动的人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严格来讲,“作者”与“创作者”不完全相同:“创作者”是一个普通用语,仅指实际作者;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则是一个法律用语,有时也包括名义作者。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包含与人脑机能密切相关的心理过程。从这一角度讲,只有作为自然人的公民才能成为作者,而不具有人脑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不能成为作者。因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不过,与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相同,我国著作权法在确认实际作者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并不否认名义作者。这是因为:第一,某些作品在客观上需要以他人的名义发表,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创作目的,或无法产生预期的社会意义;第二,一部作品的实际作者究竟是谁,往往除作者本人外,他人并不知晓,而作品的传播又需要法律将作者身份(作者资格)赋予某些特定的人,以便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和作品使用的授权。基于上述原因,著作权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具有实际创作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作为实际作者的公民和可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均属于作者的范围。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作者身份的推定法则。根据这一法则,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作为作者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被推定为作者。显然,被推定为作者的公民不一定是实际作者,被推定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则不是实际作者,但著作权法仍确认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在推定作者身份的情况下,实际作者如果在确权诉讼中证明作品是由其本人而并非由著名者所创作(即所谓“相反证明”),可最终被确认为该作品的作者。就一般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通过其署名而推定为作者;就符合特定条件的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推定为作者与视为作者的区别在于:前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可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后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不能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
以论文标记为主,LZ目前的通讯作者仅是通信作者,论文修改等沟通事宜,实际通讯作者认定是文章上显示的,proof的时候更改即可。投稿是自己没问题的,只要文章里的标的通讯作者是你老师,那么最后出版编辑发的proof校稿还以文章的为通讯作者。
可以理解为联系人。一般都是由他负责与编辑部或者读者联系有关文章的发表、转载或者其他事宜。
可以。正文会被认为是笔名
可以修改。理论上是必须一致的。如果说在投稿的时候将通讯作者的名字写错了,想在正文的通讯作者中进行修正的话,是必须和相应的编辑部说明情况的。
可以。正文会被认为是笔名
看杂志。若果杂志同意就可以,杂志不同意,第一作者就不能动了。要跟杂志商议、沟通。严格讲,这样是不好的。有的严格的杂志,如果确定录用,就按照投稿时的作者顺序,一个也不能动,要求不这么严格的杂志,可以灵活些,加减作者,更改顺序都是可以的,甚至第一作者啦……不过你导师好像昨天投论文,我以通讯作者账户提交,在填写人员信息的时候,通讯作者被系统自动填写,我在后面补充上其他几个作者,由于第一次投稿论文,顺序没改,外加时间比较急我投稿之后才发现,现在我是通讯作者也是第一作者了,和论文里面作者顺序不和,请问怎么办?现在论文在审核中,我在网上搜,让我找编辑,说明情况,可是编辑联系编辑,是网站中的联系我们么?2 个回答友巨学术-陈编辑湖北友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编辑谢邀感谢@太快邀请创作给社内编辑发邮件更改作者顺序。也可以直接打查稿电话直接说明修改。这个一般问题不大,编辑会给你直接更改过来。发布于 09-20继续浏览内容知乎发现更大的世界打开华为浏览器继续更多回答moon环境科学研究生,历史、数码爱好者你直接在原稿里排好顺序,标注谁是通讯就行了。SCI必须通讯作者提交论文的,但是出版还是按照你原稿里的出版。我好几篇都是这样的,别担心,不需要联系。发布于 09-20太快 (提问者) 09-20我原稿里面是对的,在填的时候,通讯作者系统自动录入了,我补充了其他人的信息,但是没想起来更改顺序。赞回复举报moon (作者) 回复太快 (提问者) 09-20没事的,一般出版社,很少以你录入系统的信息未准确信息。你可以在录用后再发邮件给编辑确认一下所有的作者以及单位。一般“自备稿件”的时间限制3分钟以内,大约750字左右的篇幅。考生可以根据这个字数选择一篇完整的作品,也可以在一篇较长的文章中选取其中内容比较完整的一个片段。 第一:本人主要建议学生准备叙事性散文,尽量选择新发表出来的作品,主要是避免同别的考生重复,主考老师也会被新鲜的文章内容吸引。这类文章的来源是一些杂志,如《读者》、《艺林》等。 第二,不要选择十分深奥的文章。比如,寓意深刻、需要很高的思想水平才能够理解的作品就不适合中学生朗读。写作手法比较独特、线索脉络较为复杂的作品也是中学生难于把握的,会给稿件的驾驭带来很大的困难。第三,不一定选择名家名篇。名篇一般是耳熟能详的,主考老师对其比较熟悉,考生的不准确、不到位的处理很容易暴露出来,影响主考老师对你的整体印象。第四,选择自己喜欢、能够发生共鸣,并能被深深打动的作品。自己喜欢的作品一般与自身的水平和能力相符,利于充分理解和调动思想感情。第五,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内容兼备的作品或者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写作手法的作品可以纳入你的挑选范围。那些故事性强,有相对集中的一段情节的作品也不失为中学生易于把握的选材。第六,尽量避免朗读平淡、缺乏高潮的文章, 第七,选取的文章篇章结构、句型运用、音韵组合上最好能体现朗朗上口的特点。 第八,不妨朗读自己创作的作品。如今中学生的写作能力不断提高,创作力旺盛,好的作品不妨纳入你的选择范畴,中学生创作的文章可能更适合中学生自己表达。 第九,选择适合自己的声音去表现的作品。以上是从文学作品本身的角度来衡量它是否可以被确定为考试的稿件,另外考生还要注意选择适合自己声音条件的作品。 自备朗诵作品稿件 。 大秦帝国之纵横里有哪些精彩对白张仪站在当殿,手中那支细亮的铁杖竟是直指孟子:“儒家大伪,天下可证:在儒家眼里,人皆小人,唯我君子;术皆卑贱,唯我独尊;学皆邪途,唯我正宗。墨子兼爱,你孟轲骂做无父绝后。扬朱言利,你孟轲骂成禽兽之学。法家强国富民,你孟轲骂成虎狼苛政。老庄超脱,你孟轲骂成逃遁之说。兵农医工,你孟轲骂为未技细学。纵横策士,你孟轲骂作妾妇之道。一言以蔽之,尔等不过一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书呆子,整天淹没在那个消逝的大梦里,惟知大话空洞,欺世盗名而已!国有急难,邦有乱局,儒家何曾拿出一个有用主意?尔等信誓旦旦,称‘民为本,社稷次之,君为轻’,事实上却维护周礼、贬斥法制,竟要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使万千平民有冤无讼、状告无门,天下空流多少鲜血?儒家大伪,更有其甚:尔等深藏利害之心,却将自己说成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但观其行,却是孜孜不倦的谋官求爵,但有不得,便惶惶若丧家之犬!三日不见君王,便其心惴惴;一月不入官府,便不知所终。究其实,利害之心,天下莫过儒家!趋利避害,本是人性。尔等偏无视人之本性,不做因势利导,反着意扼杀如阉人一般! 看《大秦帝国之纵横》,围绕张仪写一篇小作文张仪战国中期魏国安邑人,是与苏秦齐名的纵横家。张仪一生充满传奇曾二度为秦相,亦曾二度为魏相。张仪当初含屈入秦随后助秦国拉拢打击周边诸国,更助秦王破了五国相王之围。之后说魏事秦,张仪利用魏王优柔寡断最终说服魏王彻底臣服于秦。最著名的莫过于欺楚怀王,为破齐楚联盟假意献秦国土六百里于楚,事成后秦国不认帐推说当初说的是六里,双方反目起战事结果楚败反丢楚地六百里。纵观张仪一生运用纵横之术,游说列国之间利用各个诸侯国之间的矛盾,或为秦国拉拢,使其归附于秦;或拆散其连盟,使其力量削弱。因此可以说他为秦国的强大和以后统一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同学字数多了点你看行不,不行我再减减缩缩水回话。 大秦帝国之纵横第一集赢驷说的话很多看过小说的因为第二部没按照小说写所以耿耿于怀。单论电视剧的话,各有千秋。第一部优点:演出了大秦军队的气势,老秦人的血性缺点:人物塑造很失败,只有商鞅形象成功,整部戏就是商鞅和秦孝公的二人转。和白雪的爱情实在太假。第二部优点:演出了大秦虎狼之师的威吓,人物塑造整体不错缺点:宁静实在有些吓人,不适合演米八字,但后期还行。张仪生活形象还不错,但实在看不出游说各国的能力。总体都不错,都值得看热门推荐2021年这四大星座,桃花入命,恋爱上上签!合八字,测姻缘,给你一份完整的合婚鉴定占星师详解:解密你生肖中不为人知的故事!宝宝如何取好名,现在就了解宝宝起名技巧吧注定走不到一起的人,命运为什么安排他们相遇异性魅力评估,来看看你的异性魅力有多高?你和ta将会经历怎样的姻缘?最后的宿命又如何?你们关系结束了吗?塔罗说未必点灯招好运,祈福保平安,快来许愿点灯好运预定!2021-2025年你将迎来哪些好运?展开剩余的84%
第一作者就是执笔人,通讯作者是对文章的数据可靠性负责的人,一般导师为通讯作者,自己可以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通常主导大部分的实验工作,在一般的情况下,引用一篇论文时,提到的就是第一作者的名字,以第一作者的身份进行论文发表对博士生的科研路是很重要的。通讯作者是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在投稿、同行评审和整个发表流程中负责和期刊沟通。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
一、从定义来说1、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他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实际上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2、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二、从条件来说1、通讯作者是SCI论文的法定负责人。一般情况下,SCI论文的通讯作者对这篇论文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因而,通讯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受益人之一。也可以这么说,论文的第一作者是这项科研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而论文的通讯作者是这项成果的责任者和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这项研究成果涉及到专利,那么这个专利是属于通讯作者或者单位。2、第一作者必须是实验设计的主要参与者。在一个科研项目立项后,假如需要几个科研人员参与,其中必定有一个主要的科技人员进行项目的具体设计,包括试验用的各种材料,时间进程表等具体细节。在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要我对植物致病疫霉族的有性孢子的萌芽条件和机理做有关研究。导师只是提出一个研究方向,至于如何进行研究,他只是提醒我多找参考资料。在接到导师的研究课题,就找参考资料,根据有关资料,设计实验程序,通知实验室的一位技术员购买各种试验用的试剂和设备。在获得试验结果发表论文时,我理所当然是第一作者。扩展资料:与论文的关系通讯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论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发表的过程中的一切联络工作一般由通讯作者负责。通讯作者应该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1、通讯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等同为第一作者。2、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该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并在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网络申报时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给其余参与者核定工作量津贴比例。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该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3、"其他参与者名称及工作量"若未填写则默认为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100%占有该论文科研工作量。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通讯作者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一些杂志会约你申稿,写综述。这些会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学界的地位。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拓展资料: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有时也指某种理论的创始人,或某一事件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苏联、法国、联邦德国、西班牙等国的版权法中,作者指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与方法,直接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并产生出体现创作者个人特性的作品的自然人。其中包括小说家、诗人、散文作家、剧作家、作曲家、歌词作家、记者、画家、书法家、雕刻家、工艺品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 摄影家、翻译家、计算机程序编制者等。美、日等国的版权法也承认法人为作者。作者是指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人,即进行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软件作者又称为“软件开发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的人,即使对作品的创作起了重要作用,也不成为作者。进行这种非创作性活动的人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严格来讲,“作者”与“创作者”不完全相同:“创作者”是一个普通用语,仅指实际作者;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则是一个法律用语,有时也包括名义作者。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包含与人脑机能密切相关的心理过程。从这一角度讲,只有作为自然人的公民才能成为作者,而不具有人脑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不能成为作者。因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不过,与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相同,我国著作权法在确认实际作者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并不否认名义作者。这是因为:第一,某些作品在客观上需要以他人的名义发表,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创作目的,或无法产生预期的社会意义;第二,一部作品的实际作者究竟是谁,往往除作者本人外,他人并不知晓,而作品的传播又需要法律将作者身份(作者资格)赋予某些特定的人,以便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和作品使用的授权。基于上述原因,著作权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具有实际创作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作为实际作者的公民和可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均属于作者的范围。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作者身份的推定法则。根据这一法则,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作为作者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被推定为作者。显然,被推定为作者的公民不一定是实际作者,被推定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则不是实际作者,但著作权法仍确认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在推定作者身份的情况下,实际作者如果在确权诉讼中证明作品是由其本人而并非由著名者所创作(即所谓“相反证明”),可最终被确认为该作品的作者。就一般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通过其署名而推定为作者;就符合特定条件的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推定为作者与视为作者的区别在于:前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可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后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不能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
日前被同学问及什么是通讯作者。仅仅知悉跟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做科研论文署名有关,没能很好的回答。今日特查询了一番。虽仍为一头雾水,但还是有所收获。观点1第一作者当然不用多说了;而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以前国内一般注重排名,老板要排在第2,现在有变化了,所谓和国际接轨哦,投国外杂志时老板可放在最后,并注名是通讯作者。当然有些老板还是看中排名的,最好要和他商量一下。观点2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他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应该说,通讯作者多数情况和第一作者是同一个人,这样的话实际上是省略了通讯作者。只有在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时候,才有必要加通讯作者。我不赞成一味地模仿国外杂志,加不加通讯作者应根据需要而定。观点3现在国内很多地方也改革了,很是看重通讯作者的,如果是自己很有分量的文章不要随便将别人作为通讯作者(当然这个别人是指老板,主任,领导etc) 实际上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有这样贪得无厌的老板,研究室的一切文章包括研究生、博士后的都要算作他的通讯作者,实际上他连***都不懂。观点4通讯作者是课题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一些杂志会约你申稿,写综述。这些会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学界的地位。 所以,老板一般不会将通讯作者让给手下的人。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一些反映老板重要观点的文章,老板也不会放过既是第一又是通讯作者。有些杂志甚至声明只有体力上的贡献不可以作文章的作者,但可以致谢。通讯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论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发表的过程中的一切联络工作一般由通讯作者负责。通讯作者应该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1、通讯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等同为第一作者。2、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我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并在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网络申报时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给其余参与者核定工作量津贴比例。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本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3、"其他参与者名称及工作量"若未填写则默认为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100%占有该论文科研工作量。
就是论文的联系人。我投过论文的,我是第一作者,我导师是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不是一个人。当不是同一个人时,表明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对该论文具有同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