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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岗位回避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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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岗位回避情形有哪些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回避职务 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1)亲属回避。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2) 公务回避。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处理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同胞兄弟姐妹关系以及儿女姻亲关系的问题,必须回避,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不得录用公务员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以下五种类别的人群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公务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录用岗位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招考岗位不同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C类职位是江苏省2004年录用考试中首次出现的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职位分布不同所有省级机关职位均为A类,此外选调生职位也都是A类,统计系统也是A类。B类职位多集中在地税系统(也有部分职位为A类)、监狱系统、公安系统。C类职位则主要是乡镇公务员职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也是C类。考试内容不同公共科目类题量不同,侧重点有差异,由于A、B、C类职位性质和工作内容有差别,因此要求考生具备不同的能力。A类试卷侧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B、C类试卷则侧重考查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A类试卷的难度整体是最高的,B类试卷难度次之,C类试卷相对简单。

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内,科员是多数刚刚进入公务员起步的起点: 乡镇公务员中科员职位的分类: A类职位——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被录用后从事的工作与政府、党委、纪委、团委的办公室有关。 B类职位——专业技术类。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被录用后从事的工作是机关的计算机管理、网络管理、统计等技术岗位。 C类职位——行政执法类。是指直接将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被录用后多从事乡镇企业、工商、税务、法律等工作。

回答 A类职位——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被录用后从事的工作与政府、党委、纪委、团委的办公室有关。 B类职位——专业技术类。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被录用后从事的工作是机关的计算机管理、网络管理、统计等技术岗位。 C类职位——行政执法类。是指直接将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被录用后多从事乡镇企业、工商、税务、法律等工作。 除极个别岗位外,国考和省考的年龄要求都是35周岁以下。 更多2条 

A类一般为综合管理类职位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省级机关、省委选调生都属于A类。另外,各市、各县的非执法类职位,如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统计局等职位,也都是A类。B类一般为执法类职位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主要是一些部门一线执法、监督管理的职位,如:公安局、环保局、城管等具有执法权的一线执法职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C类多为乡镇公务员职位包括乡镇、街道等最基层的职位。该职位是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管理。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有哪些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不得录用公务员的情形有哪些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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