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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排版格式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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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排版格式规范化

下面是一个范本,希望对你有启示。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要结合自身的规模、所处的行业等实际情况,来设计合理的规章制度。合法性。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制度将不具备可实施性。企业管理要规范企业运营,规避经营风险,否则会给企业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可操作性。任何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其最终目的就是用于规范企业员工的日常工作。因此,企业制度的可操作性是进行制度评估的重要因素。系统性。企业制度是一个完整体系,因此,泽亚管理咨询建议企业在设计制度时要通盘考虑,明确某个具体制度在整个制度体系中的位置,防止出现内容重叠,甚至前后矛盾现象。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管理制度是企业整体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把制度管理和企业的管理模式相结合,才能做到管得住、管得好。与企业实际经营相结合。企业制度的设计要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相结合,避免制度与实际不融合,从而使得制度没有可操作性。不同的企业,其经营管理模式是不同的,经营管理背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时要遵循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所设计的制度必须要和实际状况相融合,这也是检验制度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唯一标准。权责平衡。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清楚的知道权利和责任的问题。一味强调权利会导致权利的泛滥及权利的过度使用;而如果过度强调责任,则会导致制度执行中的抵触情绪,使制度变成了“墙上制度”。因此,企业要尽量做到权责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使制度的可接受性更强。高效、简单。高效、简单是进行制度设计的一个目标性原则。比如日常工作的计划制定可以使用日事清的工作计划管理模块,创建不同的部门分别进行管理,而绩效考核则可以使用日事清的公司OKR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的绩效管理,使用一种管理软件不仅可以让员工便于操作,管理成本也降低了很多。

制度规定排版格式规范

下面是一个范本,希望对你有启示。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规章制度侧重于工作内容、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参考资料规章制度公务员之家[引用时间2017-12-20]

规章制度排版格式

格式没有特别的要求,但是要尽量的做到与公司其它文件格式基本相一致;这方面的样版网上应该是比较多的

企业要结合自身的规模、所处的行业等实际情况,来设计合理的规章制度。合法性。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制度将不具备可实施性。企业管理要规范企业运营,规避经营风险,否则会给企业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可操作性。任何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其最终目的就是用于规范企业员工的日常工作。因此,企业制度的可操作性是进行制度评估的重要因素。系统性。企业制度是一个完整体系,因此,泽亚管理咨询建议企业在设计制度时要通盘考虑,明确某个具体制度在整个制度体系中的位置,防止出现内容重叠,甚至前后矛盾现象。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管理制度是企业整体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把制度管理和企业的管理模式相结合,才能做到管得住、管得好。与企业实际经营相结合。企业制度的设计要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相结合,避免制度与实际不融合,从而使得制度没有可操作性。不同的企业,其经营管理模式是不同的,经营管理背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时要遵循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所设计的制度必须要和实际状况相融合,这也是检验制度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唯一标准。权责平衡。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清楚的知道权利和责任的问题。一味强调权利会导致权利的泛滥及权利的过度使用;而如果过度强调责任,则会导致制度执行中的抵触情绪,使制度变成了“墙上制度”。因此,企业要尽量做到权责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使制度的可接受性更强。高效、简单。高效、简单是进行制度设计的一个目标性原则。比如日常工作的计划制定可以使用日事清的工作计划管理模块,创建不同的部门分别进行管理,而绩效考核则可以使用日事清的公司OKR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的绩效管理,使用一种管理软件不仅可以让员工便于操作,管理成本也降低了很多。

企业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规章制度侧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给您提供一些范本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 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规章制度的排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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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排版格式

一、目的: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二、适用范围: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三、职责: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四、关于服装、装束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2工作服要干净;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五、关于上班时间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4严禁无故旷工;5上、下班必须签到;6不许代别人签到;7不得涂改签到表。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2注意整理整顿;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七、其它1服从上司的命令;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5不准喧哗、赌博;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集会示威;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8、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关于上班时间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20元;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20元。(所罚款项存用于公司活动基金)关于花园内设备和备件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5元;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10元/人;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其它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20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10元。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10元;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20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10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10元。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并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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