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要看你们上级怎么要求的?一般杂志社给你排版,安排时间之类,出错后,才会出面给作者开示这个书面证明。但主要还是看你们上级的意思啦。
有用
如实写了,xx期刊xx一期刊登的作者名由于排版疏忽名子印错了,正确的应是xx。 在这里特设公告。
您好,如果期刊还没有出刊,那么还可以联系编辑给您更改过来,如果已经出刊,那么相对应的数据库上的单位也是错误的,以知网为例,需要你自己写申请书,签字盖章按手印,然后寄给中国知网,一般半年内可以更改过来
不需要那么严肃吧。如果文章没有发表,找相关编辑更改过来就行了。如果已经发表,恐怕只能刊登更正声明什么的,也得联系相关编辑。不过我觉得何必呢,即使更改过来,第一次发表的文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被更改,只能通过补充说明的方式来说明,对评委或者其他看到的人来说,有点弄巧成拙和画蛇添足的感觉。不如再发表一篇。
有效,但是评审的话要递交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证明你本人在这个单位工作过。而且论文发表之后是不可以修改作者单位的,如果投稿了还没发表出来的话,可以和编辑进行沟通看能不能修改。
期刊通讯作者修改还是有可能的,比如投稿用自己的邮箱,老板做通讯人(文章中表示)。第一作者一般不能改,可以加作者,改单位也可,并且要给出合适的理由,并且提供全体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 原因:如果你的邮箱作废了,他还不让你换邮箱啊。或者学生毕业了走人了,改成老板,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如果不是必要,尽量不要改,给编辑部印象不好
一般可以 但是最好能不修改就不修稿有些人甚至修改作者之类的的
有效,但是评审的话要递交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证明你本人在这个单位工作过。而且论文发表之后是不可以修改作者单位的,如果投稿了还没发表出来的话,可以和编辑进行沟通看能不能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