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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许可证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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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许可证法定代表人

如何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 申请方式 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专业性广告经营企业均应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登记注册咨询方式 如您想获得有关登记注册的信息,您可以拨打工商咨询热线“1601315”、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HD315”网站()、阅读一次性告知单或直接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咨询窗口咨询。收费标准 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不收取登记费。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程序 《广告经营许可证》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办理,但因《广告经营许可证》丢失、损毁申请补发的,可以单独办理。 申领《广告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一)申领《广告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专业性广告经营企业审批表》;2、两名外语翻译人员证明(英语六级证书或英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从事外商来华广告业务的,方提交此项文件);3、广告管理制度(提交打印件一份)。(二)变更《广告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专业性广告经营企业变更登记表》;2、《广告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经营范围中增加从事外商来华广告的,还应提交两名外语翻译人员证明(英语六级证书或英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三)注销《广告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专业性广告经营企业注销情况表》;2、《广告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四)因《广告经营许可证》丢失、损毁申请补发的,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指定(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情况说明;3、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期刊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第三条 期刊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第四条 期刊发行分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  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第五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国期刊出版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建立健全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以及期刊出版退出机制等监督管理制度。  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等期刊出版活动。  期刊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期刊的出版。第七条 新闻出版总署对为我国期刊业繁荣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期刊出版单位及个人实施奖励。第八条 期刊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第二章 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第十条 中央在京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第十一条 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主要主办单位提出申请。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经营场所3、最近三年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它严重违法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出版局规定的其它条件5、有从事此业务的相关人员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资料: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企业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3、经营场所使用情况证明及地址平面图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书

怎么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你知道?

专利授权许可协议书中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自然人就是个人,法人就是公司

专利申请人是指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权申请专利。有权申请专利的自然人或法人是: 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其合法权利继承人。所谓合法权利继承人,是指由于发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专利申请权。 ②职务发明创造所属的法人单位。对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③合法受让人。指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职务发明所属的单位自愿将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予的人或单位。 ④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是指共同申请专利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或者单位与单位。共同申请人中,如果事先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办理。 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或继承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受让或者继承的证明文件。申请人是个人时,应当使用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假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使用正式全称。 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人,也就是专利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对专利权实行转让,同时专利权还可以继承。因此,专利权可以变更。当发生权利变更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新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讲行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而不重新写在专利证书上。

专利代理许可证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第七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第八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

需要。《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 有书面公司章程;(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 有五名以上股东;(五) 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扩展资料:《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除律师事务所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专利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等字样。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名称由专利代理机构全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城市名称或者所在地区名称和 “分公司”或者“分所”等组成。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第十五条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应当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书和下列申请材料:(一) 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和合伙人身份证件扫描件;(二)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股东身份证件扫描件;(三) 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合伙人、专职律师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实。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视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该申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向申请人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然需要啊 这是资格证呀,你没有证书就表明你没有做这个的资格呀。要执业满2年的专利代理师 我是专利代理人证执业满3年了,现在一直闲置着 全职 兼职都可以,有需要的吗

专利权法定许可

‍‍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其客体为无形的技术信息,可以为多个主体共享,其使用不会发生像有体物那样的磨损或损坏。专利权作为无形财产权,其具有不同于物权所有权的特点,在权利共有时,应遵循其特殊的权利行使规则。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对此进行规定,因此,在专利法修改时,应当增加此方面的内容。  尽管Trips协议明确知识产权为私权,但是知识产权的确具有社会性。任何专利技术的创造,均不是专利权人苦思冥想出来的,其必须借助已有的社会现有技术,通过专利权人的智力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故专利权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其不同于一般有体物的物权,物权为纯粹的个人私权,一般不具有社会性。专利权的这种社会性体现在专利法第一条“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立法宗旨中,也体现在专利强制许可、法定许可等制度中。  在专利权共有时,共有专利权的行使规则应有别于物权共有的权利行使规则。这种区别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已有体现。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在确定专利权权利共有的行使规则时应注意:  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  同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专利权,在权利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并无本质差异,从立法的协调性考虑,应保持一致。  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鼓励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宗旨,同时也不得损害共有人的利益。  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中规定:“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这种区别并非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特色,在美国,美国版权法规定,合作作品的每一位作者均是版权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利用或许可他人利用作品,不必获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收益应共同分配。‍‍

一、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二、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四、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五、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强制许可是依据08版专利法第六章、即第48-58条的规定,针对的是任何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注:不涉及外观设计专利),触发条件有多种,包括的理由有:专利权人未充分实施、专利权人有垄断行为、国家有紧急状况、涉及公共利益、药品支援不发达国家、交叉许可等,而且受到种种限制,详情可参阅专利法的上述条款。申请许可的单位不限于省部级单位,而可以是普通企业或者个人。许可的范围是谁申请,谁受益。一般称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法定许可就是强制许可,具有权威性,必须服从性。但是强制许可不一定是法定许可,因为强制许可也可能是由于一些不法手段造成的许可,是不被社会和法律有保护的。

你好,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可以帮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因此,你的单位是受其他单位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并未约定的话,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即你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为专利权人。望采纳,可追问。

期刊经营许可证

凡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测一测>>你的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1、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如需代理办理经营许可证推荐选择永瑞集团。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2、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报告;用于出版物发行的固定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有效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用于出版物发行的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具体位置图;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初中以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出版物发行企业的名称字号审批表复印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永瑞集团。永瑞集团已成功为来自全国各地区的3万余家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包括百度、新浪、盛大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横跨通信、电子、IT、金融、影视文化传媒等多个行业;专业性值得选择,让客户安心放心。

回答 您好,《文物拍卖许可证》由《文物保护法》设立,其中第54条原则规定了“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五十四条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 更多1条 

回答 办理图书经营许可证需要以下资料: 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 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证明; 一寸免冠照片3张; 职业资格证; 出版物来源证明(进货单)资料,然后直接去公商局办理即可。 更多13条 

无地址办理只需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手机号码有地址办理要看当地广电局给出的资料所需,一般是需要真实场地35平方以上,还要摆放书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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