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星期刊没有访问权限按照如下步骤做:打开手机。然后找到手机管家。权限管理。应用权限。找到软件。然后看看他的权限。看看能不能更改。如果不行只能吧他卸载了。然后你在下载。然后安装的时候不要一直点下一步。要看看他的权限设置。超星期刊以具有时代特征的流媒体格式多终端同步出版,无并发、使用次数、时间、空间等的限制;功能服务方面,超星期刊的全新服务模式,重点解决个性化阅读需求的采集、专业化阅读线索和阅读方案的提供、社区化阅读的交流与传播、线上阅读和线下阅读的互动以及知识的全媒体解读与可视化呈现,开创全新移动开放评价体系;全新增值服务方面,超星期刊平台是基于互联网的智慧服务平台,该平台为用户提供全流程、自助式、智能化的专题汇编功能,快速实现对各类文献的检索与筛选、分类与管理、汇编与创作、合成与阅读的域专题编创,以帮助用户快速学习和传播自己的知识成果。超星期刊项目自2015年5月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学术界、期刊界和出版界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截至目前收录总量超过6500种,其中核心期刊超过1300种,独有期刊734种,预计2018年收录总量将达到8000种。
如果没有被中国知网查询到那么你的期刊设计非法的可能性非常大有些是中介自己印的期刊盗用正规期刊的封面
《护理研究》是个比较不错的护理期刊,是中华医学会与山西医科大学主办的。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算是护理类不错的期刊。还拖,还相对比较难发表。建议投 南方医科大学主办的 《护理学报》还相对好发点。也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全科护理》这个不要发了,啥核心也不是。就是最普通的省级期刊。也是办 护理研究的 这批人办的。因为《护理研究》难发表时,就推荐你发他们的《全科护理》。全科护理,是投稿就要的。算 是最最低档的 护理期刊了。最难发的是 中华护理杂志和中国实用护理杂志。这2个都是中文核心和中国科技核心的双核心。《中华现代护理杂志》还不错的,也算是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宁夏医科大学学报》 仅仅 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但并不是中文核心期刊。算是普通国家级期刊吧。
应该是超星没有拿到那个权限或者说你权限不够
《护理研究》是个比较不错的护理期刊,是中华医学会与山西医科大学主办的。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算是护理类不错的期刊。还拖,还相对比较难发表。建议投 南方医科大学主办的 《护理学报》还相对好发点。也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全科护理》这个不要发了,啥核心也不是。就是最普通的省级期刊。也是办 护理研究的 这批人办的。因为《护理研究》难发表时,就推荐你发他们的《全科护理》。全科护理,是投稿就要的。算 是最最低档的 护理期刊了。最难发的是 中华护理杂志和中国实用护理杂志。这2个都是中文核心和中国科技核心的双核心。《中华现代护理杂志》还不错的,也算是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一定要这2个么?中华现代护理杂志老师跟我们聊天过,属于近期发展中的杂志,那个比较好发表,近一年内发表询证护理只要不太差都可以发
可以,还可以下载一些论文。
应该是收费的吧,不会免费给你看的,你在平台充值以后才能看到杂志具体内容,特别是这种学术期刊杂志,非常注意保密的。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让你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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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超星尔雅学习通,查重只是里面的一个功能。步骤如下:在搜索引擎中输入:超星学习通,然后点击进入。输入相关账号密码,点击登陆。点击界面左下角的“论文检测”。选中“大雅全部全文对比库”。填写文章的相关内容,然后上传文件。点击“上传”。操作即完成。查重,全称论文查重,论文原创性检测方法,指将写好的论文通过论文检测系统资源库的比对,得出与各大论文库的相似比。简而言之,就是检测抄袭率,看你论文的原创度,是不是抄袭的论文。
超星大雅不可以查公式的,超星大雅是属于一个查重的平台。查重,全称为论文查重,是把自己写好的论文通过论文检测系统资源库的比对,得出与各大论文库的相似比。对于查收的平台是不能够查公式的,只能够查是否有相似度或者重复度。
只有内部人员可以登录
第一条 为使期刊管理工作规范化,促进期刊提高质量和良性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核验工作依据《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撤销登记: 1、违反期刊管理规定而造成严格后果的; 2、违反办刊宗旨出刊造成严重后果或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三期以上的; 3、不按登记的期刊名称出刊的; 4、前一年度核验属缓验,而本年度仍无改进的。第四条 年度核验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核验时间为每年第四季度,各地可在此时间内进行安排,遇有特殊情况可相应提前或推后,但一般不应超过一个月。期刊社参加年度核验在登记地进行。第五条 期刊年度核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期刊是否按登记的办刊宗旨、专业分工出刊。 二、期刊有无主办单位编制内的现职的专职主编(或副主编)和能够适应办刊的专职编采人员;有无必要的经费保障等。 三、期刊的主办单位、主管单位能否履行职责。 四、能否按登记的刊期正常出版。 五、期刊的版本记录是否完整。 六、能否遵守期刊管理的其它各项规定。第六条 各期刊应按本办法第五条如实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期刊年度核验表》,备当年所出样刊一套,一并送原登记机关,进行核验。在京中央单位和解放军系统的期刊,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的期刊管理部门和总政宣传部汇总后统一办理;京外中央单位的期刊(含委托地方办的),在主管单位未提出不再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可直接在原登记机关办理。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的期刊应暂缓核验或注销登记、撤销登记: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缓验: 1、一般违反期刊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版本记录不完整、不按时缴送样刊的; 2、虽不完全符合规定的办刊条件,但可改进加强后继续办刊的; 3、期刊不能正常出版,但未超过规定期限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注销登记: 1、主办单位、主管单位不能履行职责,不符合办刊条件的; 2、超过规定期限不能出刊或不能正常出刊的; 3、无正当理由,超过各地核验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办理核验的,视作自动停刊。第八条 对暂缓核验的期刊,可暂扣《期刊登记证》,限期提出改进措施,缓验期间不得出刊;注销登记的,直接公告停刊;撤销登记的,报新闻出版署核准。缓验或注销、撤销登记的,核验机关应通知其主管单位。第九条 登记不满六个月的新办期刊,不参加核验,但应计入登记、核验总数,并在核验报告中加以说明。第十条 年度核验结束后,各核验机关应及时向新闻出版署报送核验情况报告,并附《期刊年度核验表》、《缓验及注销、撤销登记情况表》和《变更登记情况表》各一份。报送时间,除特殊情况需要顺延外,最迟不应超过次年一月末。第十一条 新闻出版署对本办法实施监督。各地核验机关可在不违反本办法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规定,并报新闻出版署备案。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新闻出版署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期刊年度核验表期刊名称 刊号ISSN -刊社地址 CN - /邮政编码 电 话 刊 期 平均期发 千册 发行方式1、邮发 2、非邮发社长姓名1、专职2、兼职主编姓名1、专职2、兼职办刊人员1、编制内专职编辑 2、兼职和聘用等 人是否按办刊宗旨出刊1、按宗旨出刊 2、未按宗旨出刊,共 期。原因:出刊情况1、正常2、脱期共 期版本记录1、完整2、不完整经费来源1、年全额拨款 万元 2、年差额补贴 万元 3、年其它来源 万元经营情况1、年盈利 万元2、年亏损 万元多种经营1、开展2、未开展主办单位职 责定期听取汇报1、能够2、不能审批重要稿件1、能够2、不能主 审办 核单 意位 见 (签 章) 年 月 日主 审管 核单 意位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凡持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在进行年度检验时,均须填写此表。 二、本表一律用钢笔和汉文填写,一式三份。如个别项目填写不下,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三、本表所填各登记项目如需变动或拟以对它登记项目变更登记,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并须持有变动批准手续。其它情况需说明的,也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四、主办单位是指申请办期刊的单位,主管单位为主办单位的上级领导单位(中央限定为部委、直属机构,地方限定为省厅局级)。 五、本表由各期刊社(编辑部)填写,由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核签章。于规定的核验期限内,持此表和《期刊登记证》、当年所出样刊一套,向原登记地新闻出版局进行核验。
第一条 为使期刊管理工作规范化,促进期刊提高质量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核验工作依据《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第三条 凡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年度核验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核验时间为每年3、4月份,遇有特殊情况可相应提前或推后,但一般不应超过一个月。期刊参加年度核验在登记地进行。第五条 期刊年度核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期刊是否按登记的办刊宗旨、专业分工出刊。 二、期刊有无主办单位编制内的现职的专职主编(或副主编)和能够适应办刊的专职编采人员;有无必要的经费保障等。 三、期刊的主办单位、主管单位能否履行职责。 四、能否按登记的刊期正常出版。 五、期刊的版本记录是否完整。 六、能否遵守期刊管理的其它各项规定。第六条 各期刊应按本办法第五条如实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期刊年度核验表》,备上年所出样刊一套,一并送原登记机关,进行核验。在京中央单位和解放军系统的期刊,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的期刊管理部门和总政宣传部汇总后统一办理;京外中央单位的期刊(含委托地方办的),在主管单位未提出不再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可直接在原登记机关办理。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的期刊应暂缓核验或注销登记、撤销登记: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缓验: 1、一般造反期刊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版本记录不完整、不按时缴送样刊的; 2、虽不完全符合规定的办刊条件,但可改进加强后继续办刊的; 3、期刊不能正常出版,但未超过规定期限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注销登记: 1、主办单位、主管单位不能履行职责,不符合办刊条件的; 2、超过规定期限不能出刊或不能正常出刊的; 3、无正当理由,超过各地核验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办理核验的,视作自动停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撤销登记: 1、违反期刊管理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办刊宗旨出刊造成严重后果或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三期以上的; 3、不按登记的期刊名称出刊的; 4、前一年度核验属缓验,而本年度仍无改进的。第八条 对暂缓核验的期刊,可暂扣《期刊登记证》,限期提出改进措施,缓验期间不得出刊;注销登记的,直接公告停刊;撤销登记的,报新闻出版署核准。缓验或注销、撤销登记的,核验机关应通知其主管单位。第九条 登记不满六个月的新办期刊,不参加核验,理应计入登记、核验总数,并在核验报告中加以说明。第十条 年度核验结束后,各核验机关应及时向新闻出版署报送核验情况报告,并附《期刊年度核验表》、《期刊情况汇总表》、《缓验及注销、撤销登记情况表》和《变更登记情况表》各一份。报送时间,除特殊情况需要顺延外,最迟不应超过当年5月末。第十一条 新闻出版署对本办法实施监督。各地核验机关可在不违反本办法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规定,并报新闻出版署备案。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新闻出版署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