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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专利技术所得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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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专利技术所得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进一步明确,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转让所得=1200-300=900, 其中500万元免征,剩余的400万元,减半征收,200万元免征,累计调减500+200=700万元,只有200万元需要纳税

法律分析: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税方法是: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企业转让专利技术所得税调整

法律分析:转让专利技术企业所得税规定如下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 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 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情况下,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技术转让后,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在一纳税年度里,公司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情况下,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公司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收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转让专利技术企业所得税调整

法律分析:转让专利技术企业所得税规定如下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 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 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进一步明确,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转让所得=1200-300=900, 其中500万元免征,剩余的400万元,减半征收,200万元免征,累计调减500+200=700万元,只有200万元需要纳税

专利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调整

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情况下,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技术转让后,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在一纳税年度里,公司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情况下,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公司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收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因为技术转让所得是可以减征企业所得税,所以在企业所得税调整时要扣掉技术转让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关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的其他规定。《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转让专利技术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访问次数: 456 皖地税函〔2009〕239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国税函〔2009〕2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现就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三、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四、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技术出口合同(副本);�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个人专利转让,根据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的,个人专利转让得到的收入也算个人所得,也得交个人所得税,具体这个税率得按照税法要求的走。

个人转让专利,需要交税。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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