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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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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缓条件

这些人全部都是无脑的回答。现在最新的政策是2019年7月1日起的根据近日公布的财税[2019]4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对专利费用减缓条件进行了调整:  其中个人申请: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  其中单位申请: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缓:(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专利申请,上八戒知识产权,提供费减指导,节约你的专利费用,也更省心哦。

从2011年起,我国就为了更好的支持专利的发展,减轻企业或个人的专利负担,发布了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前述收费的70%。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下怎样申请专利费用减缓,专利费用减缓条件。怎样申请专利费用减缓?专利费用减缓条件一、怎样申请专利费用减缓?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费用减缴的,需根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类型,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专利费用减缓条件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专利年费减缓条件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件:(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所申请的专利。【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A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B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C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条件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

A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B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C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专利的费用减缓比例如下:单个个人:85%(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低于2万元)单个单位:85%(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符合以上条件,享受70%费用减缓。

专利个人费用减缓条件

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可以减少专利费:第一种: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第二种: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第三种:专利的持有者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质的科研机构;

A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B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C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发明专利费用减缓条件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项目: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复审费。四、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费用减缓比例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以及80%的复审费。2、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以及60%的复审费。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以及60%的复审费。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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