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网站通过网站首页的“专利检索与查询”能够找到4 个检索系统,分别是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中国专利检索系统以及专利查询这4 个,这几个数据库各具特点:(1)CPRS 系统的特点是可以查看对比文献,即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所引用的文献资料;另外还可以进行IPC 分类号查询、分类号关联查询、法律状态查询、申请人别名查询等。(2)中国专利查询系统能查到该中国专利的所有过程记录,包含申请文件、审查信息、专利证书信息等,在美国这些信息是收费的。(3)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比较简单,特点是每周三更新,更新最及时,比较适用于对检索时效性要求高的情形。(4)专利查询主要满足一些事务性的查询,包括专利公开公告、法律状态、收费信息、代理机构、年费缴纳与减缓等信息。此外,较常用的中文专利数据库还有专利之星、中国知识产权出版社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国家重点产业信息服务平台、SooPat 等。专利之星检索平台专利之星的“专家检索”支持检索式之间的逻辑运算,这在互联网免费资源中是很难得的,比较适用于有一定专利检索基础的人员做一些主题专利分析。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专利信息服务平台)除一般的字段检索外,还可以对检索结果做一些定量、定性分析(免费用户只能满足10000 条以内的专利分析),包括:总体态势分析、区域分析、申请人分析等。国家重点产业信息服务平台。(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对汽车、钢铁、电子信息等十大重点产业进行了分类导航。以汽车产业为例,行业分类导航中就已经设置了发动机、底盘、车身等导航条,方便技术人员直接找到主题技术的专利进行阅读。SooPat (Sopatent 专利搜索)专业的专利搜索引擎,相当于专利搜索界中的百度。出现时间并不长,但在很多专利工作者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它具有中国专利和世界专利两个模块,世界专利模块已开始收费。其特点是下载专利文献非常方便,在检索结果页面左侧有简单的统计功能,还可以对检索结果进行相关度排序。
专利申请之前,需要对现有技术进行系统检索吗?
您好,专利文献检索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查询:1、各官方网站,如中国专利局、美国专利局等2、第三方专利检索平台,有一些是收费的有一些是免费的,日常的检索可以考虑
一是避免重复研发二是进行规避,避免侵犯专利权
佰腾专利检索。在检索框直接输入号码就行,很方便。
进入中国知网(CNKI),在总的数据库,下面有个子目录是关于专利检索的,点进去即可。不过知网的专利检索只能查到摘要,没有完整的论文的,因为它是要收版权费的。不过一般的高校都购买了版权的。如果在知网查不到可以到中国专利局查。
去中国专利网上,输入你要查询的专利名称或者发明人名字即可
一、什么是专利检索: 通过一定的检索入口,从一定的信息库中查找与一定的技术主题有关的专利文献或非专利文献的过程。其中专利检索主要分为以下阶段:一是技术开发之前的检索(不仅包含专利信息),主要目的是防止重复研究并确定研究课题的方向;二是专利审查程序中的检索,主要目的是专利局审查员利用检索数据库对专利审查请文件(主要指发明)所涉及的技术方案进行检索以确定其新颖性、创造性;三是专利无效程序中的检索,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无效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数据库中检索破坏授权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文献的过程;四是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人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数据库中检索破坏授权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文献的过程,主要是基于“现有技术抗辩原则”而采取的措施;此外还包括实用新型专利检索、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失效专利的利用检索、专利技术转让检索等内容。一些方便快捷的专利查询网站或者专利查询平台如下:1、国家知识产权局平台 2、智慧芽专利查询平台 3、智慧芽专利查询平台提供专利检索、分析、管理的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公司致力于让全球更多组织、机构了解并更高效的使用专利 4、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设有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保护、专利代理、PCT、集成电路、文献服务、要闻动态、法律法规、国际合作等知识产权事务。 5、专利查询是专利申请前的一个程序,它不是必须的,却是有必要的,一份有效检索报告可以让申请人避免所要保护的权利不与在先申请的专利权利相同或相近,保证所申请的专利是有效的。
专利号 申请人 专利名称。发明人
专利检索的途径有三种纸件检索、软件检索和网上检索。 纸件载体是主要的专利文献形式,也是检索的主要对象, 纸件检索所查资料一般最不容易出错,最具有证据效力,但其在专利检索过程中效率低,费时费力,容易散失损坏,而且由于印刷发行周期长,最新的资料检索比较困难。 软件检索通常包括缩微胶片式、计算机磁介质及光盘专利文献检索。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专利资源以其无可比拟的数据优势及检索方便快捷、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受到用户的青睐,成为专利检索的主要方式。《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