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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杂志有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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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杂志有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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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是人们对花朵的赞叹和歌颂,那么从科学角度讲是怎样的原理呢? 万紫千红,红蓝交辉,都是花青素在不同的酸碱反应中所显示出来的。不论是花还是叶,它们的细胞液里都含有由葡萄糖变成的花青素。当它是酸性的时候,呈现红色,酸性愈强,颜色愈红。当它是碱性的时候,呈现蓝色,碱性较强,成为蓝黑色,如墨菊、黑牡丹等。而当它是中性的时候,则是紫色。 还有“战地黄花分外香”的菊花,“金英翠萼带春寒”的迎春花,都呈黄色。菊科植物除了黄花以外,珲多橙色的花。橙色与柑橘、南瓜等果实的颜色相似,而最典型的是胡萝卜,所以表现这种色彩的色素,就被称为胡萝卜素。 至于白花,那是因为细胞液里不含色素的缘故。有些白花,下如菊花,萎谢之前微染红色,表示它这时也含有少量的花青素了。变色的一个特殊例子是添色木芙蓉,早晨初开白色,中午淡红,下午深红,一日三变,愈开愈美丽。又如八仙花,初开白色微绿,经过几天,变成淡红,或带微蓝,它不像添色木芙蓉那样朝开暮落。至于一般的花,大都初开时浓艳,后渐淡褪。 此外,还需要用物理学原理来解释。太阳光经过三棱镜或水滴的折射,会分成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这七种颜色的光波长短不同,紫光波短。酸性的花青素会把红色的长光波反向出来,送到我们的眼帘,我们便感觉到是鲜艳的红花。同样,中性的花青素反射紫色的光波,碱性的花青素反射蓝色的光波,胡萝卜素有不同的成分,便分别反射黄色光波或橙色光波。白花不含色素,但组织里面含有空气,会把光波全部反射出来。有的花瓣,表面有较多的细微而排列整齐的玻璃球似的突起,看起来好像丝绒,能够像金刚石那样强烈地反向光线,色彩就更为鲜艳,如某些月季花就是。 花儿的颜色还有它生理上的需要。光波长短不同,所含热量也不同:红、橙、黄光波长,含热量多;蓝、紫光波短,含热量少。花的组织,尤其是花瓣,一般都比较柔嫩。在野生状态,红、橙、黄花都生长在阳光强烈的地方,反射了含热量多的长光波,不致引起灼伤,有保护的作用。蓝花都生长在树林下、草丛间,反射短光波,吸收微弱的含热量多的长光波,对它的生理作用有利。白花也多阴性植物,有些夜间开放,反射了全部的光波,是另一种适应措施。自然界少有黑色的花,只有少数的花偶然有黑色的斑点,因为黑色吸收全部的光波,热量过多,容易受到伤害。 从进化的观点来考察,它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裸子植物的花是原始的形态,都带绿色,而花药和花粉则呈黄色。在光谱里面,与绿色邻接的,长波一端是黄、橙和红,短波一端是青、蓝和紫。我们可以说,花色以绿色为起点,向长波一端发展,由黄而橙,最后出现红色;向短波一端发展,是蓝色和紫色。红色应是最晚出现的花色,在进化过程中居于顶峰,最鲜艳,最耀眼。 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来看,昆虫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亿万年前,裸子植物在地球上出现的时候,昆虫还不多。花色素淡,传粉授精,依靠苋力,全部是风媒花。后来出现了被子植物,昆虫也繁生起来。被子植物的花有了花被,更分化为萼和花冠(花被和花冠能称花瓣)。花瓣不再是绿色,而是比较显眼的黄色、白色或其他颜色。形状也大了,有的生有蜜腺,分泌蜜汁,有的散发芳香,这就成为虫媒花。“蜂争粉蕊蝶分香”,昆虫给花完成传粉授精的作用。

她因为得了子宫瘤把子宫切除了。所以再不能生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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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书笔记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名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陷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忠,即是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对大宋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后,对高逑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总上吊自杀这也是忠。一个“义”字,包含了太多的酸甜苦辣。《水浒传》中一百单八将甘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义,可以解释为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强烈的正义感告诉他们是与非。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他们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冻结,只是他们的灵魂与社会上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义”渗透了我们的生活。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冽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中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传,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本文来自: 作文屋( ) 详细出处参考:

格列弗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作品运用讽刺影射的手法,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的社会矛盾,揭露了当时统治集团的腐败和罪恶,并抨击了侵略战争和殖民主义。尽管是对宫廷和政治家的讽刺,但作品却超越了它的时代和地方的局限,尤其是前面的那两个部分,被认为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 外科医生格列弗出生在诺丁汉郡的一个家庭,曾就学于剑桥大学,学的是医科。格列弗更喜欢在船上当外科医生.而不是在岸上谋求一个较好的职位。经过几次深海航行之后,他成了“羚羊号”船上的一位外科医生,这艘船在万迪门西北海岸遭遇的一场强烈的风暴中失事了。 船上所有的人中,只有格列弗一个逃到了岸上。他筋疲力竭,一倒在地上就睡着了。醒来时,格列弗发现他的胳膊和腿都已被绑住,周围是一群群极小的矮人。他们给他拿来食物和水,把他运送到他们的京城去。威严的国王比他的臣民们整整高出半英寸,他和他的官员们一起来看格列弗。 格列弗终于弄明白了,他是在小人国。他们把他捆绑了好长时间。最后格列弗让他们相信,他并无恶意,并以名誉担保,绝对不伤害他们,他们就把他松开了,还请来六位教育学教授,教格列弗学习他们的语言。为了使格列弗维持体力,他们给他提供了足够他们自己一千七百二十四个人吃的肉和饮料,这个数量是他们根据格列弗的身子和他们的身子的比例用数学精算出来的。他们叫来三百个厨师和七十二个待者为格列弗做饭上菜,派了二百个女裁缝给格列弗缝衣服,三百个裁缝给格列弗做外套。 在格列弗的需要都得到满足后,格列弗也想为他们做点事儿。他第一件要做到的事是在到处走动时不伤害他们的人或是他们的财产。这是极可能发生的危险,因为这些人是这么小,格列弗可以把他们中的一两个人偷偷藏在外衣口袋里。在街上走,如果格列弗的脚步重一些,就有可能让他们的大楼摇摇晃晃倒下来。或者说,如果眼睛不留意下面的东西,就很容易一脚踩死几头牛。 一天,国王极其友好地来找格列弗,因为他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毗邻的布来夫斯古国的君王已威胁要把小人国夷为平地。布来夫斯古国的海军有五十艘大战船,正在准备启航。格列弗就又趟水又游泳地到达了他们停泊船只的主要港湾。用小刀割断了五十艘战船的锚索,接着,在每条船上栓上一根缆绳,拖着船走了回来。这一来,就迫使布来夫斯古国投降了。 这一功绩为格列弗带来了荣耀,也给他树立了几个强敌,其中的一个是小人国海军的高级将军。当然如果格列弗愿意的话,他可以把他们这些人和整个王国都碾碎在他的靴子下,但格列弗曾保证不伤害他们。因此,当他们密谋要审判格列弗并将他的眼睛刺瞎时,格列弗别无他法,只好逃走了。格列弗来到布来夫斯古国,他们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会,请他留下来。可格列弗对国王和亲王们都感到厌倦了,他告诉他们,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只要一只船离开。 他们在船上储备了一百头牛、三百只羊,有母牛,有公牛,还有四百个厨师准备好的肉,这样格列弗就不会挨饿了。第三天格列弗启航了。在途中遇到一个英国商船船长,当格列弗把他的故事告诉他时,他认为格列弗疯了。直到格列弗从口袋里拿出几头牛,他这才相信了格列弗。让格列弗非常伤心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船上的一只老鼠拖走了他的一头羊。 回到家,格列弗才知道叔叔约翰去世了,他把在埃皮附近的庄园留给了格列弗,这些财产足以使格列弗一家不再遭受贫困。但格列弗心中还是热切渴望着漫游,他又一次出海了,这次乘的是到苏拉特去的“冒险号”船。 航行途中,一场大风暴之后,船驶进了一个陌生的海湾去找淡水。在岸上漫步时,格列弗和他的同伴们走散,落入了当地大人国的巨人手中,这些巨人几乎没有哪一个身高低于六十英尺。 他们把格列弗拿出去展览,格列弗的名声传到了国王和王后的耳朵里;他们命令把他带到宫廷去。格列弗被带到了那儿,由一个抓获他的人的女儿照管,那个小姑娘名字叫格卢姆达克里奇,她九岁了,个头长得比年龄小,还不到三十英尺高。 乘着王室的火车,格列弗游遍了他们的王国,这个国度长六千英里,宽三千至五千英里。京城长五十四英里,宽四十五英里,是个很奇妙的城市。国王的宫殿方圆七英里,主殿高达二百四十英尺,宽度和长度相称。国王的马厩也是一幢漂亮的建筑,能容下五百匹马,这些高贵的牲口都身高五十四至六十英尺。 格列弗常说,小人国里的人从外表看没有瑕疵,而大人国的人却粗糙不堪。后来他才想到,小人国里的人的瑕疵与他们的个头成比例,缺点太小,看不出来;而大人国的人可能比他们实际上显得更粗糙一些,那是因为他们巨大的身子把每一个缺陷都放大了。这些身体庞大的人至少在有些问题上心胸更开阔,比如说:打开一枚鸡蛋,是从大的一端打好,还是从小的一端打好?这个问题几乎使小人国一分为二,但是大人国的人根本就不会被这种事搞得睡不着觉。这一点格列弗是从大人国国王谈到一个政治问题时看出来的。格列弗讲起了自己的国家——英国。“一个政府要求持不同观点的人改变或是不改变他们的意见,”他说,“这是专制。” 陛下对英国很感兴趣。格列弗详细地讲述了英国的历史,他为此感到十分惊讶。他断言那似乎只不过是一连串的阴谋、凶杀、革命、流放,都是贪婪、内讧、虚伪、憎恨、欲望、怨恨和野心带来的最不的结果。“怎么能让这种可恶的害人虫在地球上爬行呢!”他说。他的这种诽谤性的判断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现在,格列弗已经成了一个伟大民族的宠儿。但却是以丧失人类的尊严为代价的。格列弗多想又和他的同类在一起啊,他还想吸一口面对着祖国的大海的空气。格列弗的恳求得到了允许,他被带到了海边。格列弗的小保姆格卢姆达克里奇病了,由一位诗童来照看他,他把格列弗独自一人留在海边,只管自己去找鸟蛋了。就这样,在格列弗单独一个人时,一只大鸟叼起了他睡在里面的那只旅行箱,把他带到很远的大海上,接着箱子掉进了大海。几乎就在这一刻,一艘英国船只正好驶过,把格列弗捞了上去。就这样,格列弗奇迹般地被救了,再一次安全地被带回了英国。 格列弗又去航行了,经历了几场冒险。最奇特的一次是一个岛上的居民把他从荒芜的陆地上救了出来,他们的岛是在空中飞的,同样神奇的是有一块巨大的磁石在吸引着飞岛上升下降。飞岛上的人把自己看作是高人一等的种族,而在格列弗看来他们无非都是一只眼睛向里凹、另一只眼睛直瞪天顶罢了。 后来的一次旅行把格列弗带到了人形兽和有理智与人性的马的国家去了。这些人形兽是马的奴仆,他们有一些与人类十分相似的恶习,而那些叫作“慧马”的聪明而有道德的马甚至到最后都把格列弗看作是一个人形兽,这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慧马”的外形像马,他们订有比格列弗以前与之一起生活的人所拥有的更为合情合理的法律。他们对人类的许多习惯深恶痛绝,以至于使格列弗后来也蔑视他的同类了,格列弗但愿自己也是一匹“慧马”,能让自己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可是他们怕格列弗成为人形兽的头头,有朝一天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就把格列弗从他们的王国赶走了。他们答应给格列弗造一条小船,又装满了食物。这样,格列弗划着小船离开,最后又到达了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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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粹之魂:梅兰芳 文——王旭晨 摘自:《读者》 孟小冬与 梅兰芳 的合影 进军好莱坞的“中国第一人” 1930年2月,36岁的梅兰芳正当年,坐在美国纽约百老汇第四十九街大戏院的后台休息室,他静静地等待着演出的开始。虽然之前为这次赴美演出做了长达六、七年的精心准备,可他的心里依然忐忑不安:中西方文化差异这么大,见过大世面的纽约市民能看懂中国古老的京剧吗? 就在此前不久,《纽约时报》还以瞧不起的口吻说:“你们要看东方的戏剧,就要不怕烦躁,看躁了,朋友,你就出去吸几口新鲜空气……”又说梅兰芳扮成女人,但是全身只有脸和两只手露在外面。梅兰芳还没登台出场,美国的第一大报就开始喝倒彩了。 时间到了,戏院中的灯光逐渐暗淡,一阵清亮悦耳的东方管弦乐声之后,台上的舞幕拉开了:绚丽的中国红缎湘绣幕布呈现在观众的眼前,在灯光的照耀下,愈发显得光彩夺目。 乐声忽一停,后帘内蓦地闪出个身着华丽彩服的东方美人。蓝色的丝织长裙显出她曼妙的腰身,光滑细腻的肌肤、纤细柔软的兰花指、标致漂亮的脸蛋……偌大的舞台,聚众人目光于一身。细微的乐声里,她在台上缓缓地转圈,迈着柔柔的碎步,扭着纤纤细腰,摆动着变化万千的手势……伴随着悠悠扬扬的唱腔,浑身洋溢着无与伦比的美丽和高贵。 美国观众震惊了,他们全然沉浸在剧情中,时悲时喜,或哭或笑……直到锣鼓声响,台上绣幕忽然垂下,大家才苏醒过来,疯狂地鼓起掌来,戏院顿时变成了棒球场。直至把梅兰芳逼出来谢场五次,人声才逐渐安定下来。戏演完了,人们久久地不愿离去,都想再多看一眼戏台上那个婀娜多姿的女人,所以没命地鼓掌。换了长袍马褂的梅兰芳只得又走到台前,这下人们惊呆了,诧异了,刚刚还是仪态万方、柔声细语的女子,转眼变成了俊朗儒雅、风度翩翩的男士。 梅兰芳在美国的首演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纽约百老汇第四十九街大戏院的黑市票也一度卖到20多美金。在鲜花展销会上,有一种花被命名为“梅兰芳花”;一位女士在三个星期内连看了16场梅兰芳的演出,仍然意犹未尽。听闻梅兰芳那年正好36岁,她便特意买了36株梅树种在自家的花园里,并请梅兰芳破土,还把那块地命名为“梅兰芳花园”。在纽约,掀起了一股疯狂的“梅兰芳热”。 原计划在纽约出演两周的梅兰芳不得不把时间增至五周。梅兰芳所到之处,没有警车前导就不能举步。随后他又前往华盛顿、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等地,沿途所受欢迎盛况空前。 央视《百家讲坛》主讲人、知名京剧学者和剧作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翁思说:“当时美国盛行歌剧、话剧、杂剧,和歌剧不讲话、话剧不演唱、杂剧没情节相比,中国京剧集合了说、唱、演等艺术手法,进入美国后引起巨大轰动,梅兰芳的‘名人效应’绝不亚于眼下的成龙、李连杰等明星。从一定意义上完全可以说,梅兰芳是进军好莱坞的“中国第一人”。 三“心”成就梅兰芳 硝烟战火中,西楚霸王项羽被困垓下,四面楚歌,危在旦夕。在这绝境中,温柔多情的虞姬忠贞不渝,始终陪伴着他。一对英雄美人已到了最后生离死别的时刻。 西楚霸王不禁热泪盈眶,发出了哀鸣。他紧紧地拉住虞姬的手,悲壮地唱道:“十余年,说恩爱,相从至此,眼见的,孤与你,就要分离……”在他身边那个依依不舍的美人,却仍然凝视着他,叫着“大……王……呀!” 一声声泪俱下的“大王”,人们被梅兰芳扮演的虞姬深深地打动。很多人说,如果没有天赋,梅兰芳断然不能将这种女性美模仿得丝丝入扣。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他是生来唱戏的天才。其实不然,梅兰芳的先天条件并不出众。小时候,他是个“言不出众,貌不惊人”的普通孩子。初学戏时,因为他的“迟钝”,老师一气之下甩手而去。梅兰芳之所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这和他勤学苦练、虚心求教,集百家之长于一身是分不开的。 1904年8月17日,10岁的梅兰芳第一次登上北京的戏台,串演《长生殿鹊桥密誓》中的织女。初次登台的梅兰芳一点也不胆怯,兴奋地唱个不停。在戏台上的他肯定没有想到,这一唱,就是半个世纪的光阴。 首次登台之后,梅兰芳像很多学戏的孩子一样,开始了曲不离口拳不离手、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生活。那段日子,他的生活极为单调枯燥,天一亮就开始吊嗓子,然后练身段、学唱腔、念本子,一步步练下来,常常是汗如雨下、眼泪汪汪。寒冬腊月里他踩着跷在冰面上跑圆场,常常被摔得鼻青脸肿。拿大顶时,他得忍受着头晕、呕吐等不良反应,有时竟昏倒在排练场。年少的梅兰芳认真刻苦地学戏,从来不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有人说他“脸死、身僵、唱腔笨”;有人说他“怎么就那么闷”。这些都丝毫没能把他打垮,他照常练功演戏,坚韧的决心支撑着他毫无畏惧地向前。“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梅兰芳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不仅成了享誉中外的艺术大师,还独创了鼎鼎有名的梅派风格。 除了有决心,梅兰芳还非常地用心。每次演出,他除了自己登台表演外,还在空闲时间认真观摩别人的表演,尽力汲取前辈艺术家和他人的长处。在他看来,学习他人长处是提高自己艺术修养的最好途径。 此外,梅兰芳还虚心地接受同行给他提出的意见。在初演《汾河湾》时,有观众来信指出他演青衣柳迎表演得太呆板,要他学习京剧前辈时小福那种“露手青衣”的表演艺术,还按照剧情出了许多好主意。再演《汾河湾》时,梅兰芳果真按照这位观众的意见去做了。接着这位观众又写来了热情洋溢的第二封信、第三封信,最后他竟和这位热心观众成了知心朋友。正是有了决心、用心和虚心,梅兰芳才能取长补短、精益求精,在艺术上取得如此非凡的成就。 和三个女人的一世情缘 舞台上的梅兰芳或是仪态万方的贵妃,或是可爱的少女,而现实中的梅兰芳却是有内涵、有礼节、毫无扭捏女相的英俊男子。 17岁,梅兰芳还没有那么大的名气,他和同样出身京剧世家的王明华喜结连理。王明华处事干练,头脑聪明。她不仅是贤惠的好主妇,还是梅兰芳事业上的好帮手。王慧的《梅兰芳画传》中就提到:王明华对梳头也很有才能。梅兰芳初期演古装戏时,出门往戏馆去,随身总带着一个木盒子。那里面装的是王明华在家为他梳好的假发,因为那种梳法连专门梳头的师傅都梳不出来。梅兰芳上台前只需把假发往自己头上一套,一个精美的古代美人形象便立刻出现了。 后来,他们有了一儿一女,幸福的小家庭生活甜蜜。然而,上天总是要让善良的人经历一些磨难。两个孩子的相继离去让王明华悲痛欲绝,通情达理的她掩饰着悲伤,鼓励丈夫不要荒废了自己的事业。夫妻俩互相安慰,互相支持,度过了那段难挨的日子。 梅兰芳的第二任太太福芝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来到了梅家。要说这福芝芳,还算是梅兰芳的同门师妹。她是梅兰芳启蒙老师吴菱仙的女,长得漂亮又文静。 对于梅兰芳与福芝芳的婚事,识大体的王明华并没有反对,善良的她更没有对丈夫有丝毫埋怨。多年患难与共,她知道梅兰芳是有情有义之人,不会嫌弃她。她深知梅兰芳对梅家香火传递担当的责任,只懊悔自己当时冒险做了绝育手术。细心的梅兰芳洞察到了王明华的复杂心理,据说新婚之夜,梅兰芳怕王明华心里委屈,先去了她的房间,拉着她的手说话,最后才说去新太太那里。梅兰芳的体贴和温情让王明华十分感动。 梅兰芳的两个妻子相处得颇为融洽。王明华对福芝芳很友善,而福芝芳对王明华也十分尊重。后来王明华因肺病久治不愈,独自前往天津养病,最终病逝在天津,结束了她伤情的一生以及对梅兰芳无能为力的爱。 梅兰芳是幸福的,有两个女人这么爱他尊敬他。嫁入梅家之后,福芝芳离开了自己心爱的戏曲舞台,全心全意地当起了梅兰芳的“贤内助”。在梅兰芳的帮助下,聪明的她学会了读书写字。闲暇之时,她也常常陪梅兰芳看书、作画、修改整理剧本,也常到剧场后台做些化妆、服装整理方面的工作,甚至还当起了帮助演员化解矛盾的“说客”。 梅兰芳和福芝芳的感情很好,然而,在他们结婚的第五年,一段意想不到的插曲还是出现了。这段插曲的女主角,便是被誉为梨园“冬皇”的孟小冬。出身梨园世家的孟小冬自小生得聪慧秀丽,1928年,刚满18岁的她就离开上海独闯京城,并迅速成名。 在一次堂会戏上,孟小冬与梅兰芳合演《四郎探母》。她唱老生,梅兰芳扮铁镜公主。以后梅兰芳唱堂会,如有《四郎探母》,总会邀请孟小冬合演,两人渐生恋情,双双坠入爱河。然而如花美眷未能长久,不到一年,两人的关系即时疏时密,时好时坏。最终,梅孟之恋以无果而告终。 关于俩人分手的原因,也是众说纷纭。其中最可信的就是说他们的分手和震惊京城的一桩血案有关:富家子弟王维琛爱恋着孟小冬,不想,孟小冬根本没把这人放在心上。执拗的王维琛独自持枪来到梅家,强行要见梅兰芳,结果在一阵混乱中,梅兰芳的好友、北平名仕张汉举被枪杀,王维琛也被赶来的军警击毙。这件事被炒得沸沸扬扬,对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两个人最终分手。 也许,大师的魅力就在于不但能创造京剧的经典,更能主宰自己戏剧的一生。失去恋人的痛苦并没有把梅兰芳压垮,他全心地投入到赴美演出的准备工作中,精心的准备终于换来丰硕的成果。 美国首演之后,梅兰芳又先后多次赴日本、苏联演出。他在国际舞台上的精湛表演,不仅让世界认识了京剧,也让世界记住了梅兰芳。电影艺术家欧阳予倩曾著文赞誉梅兰芳是“真正的演员,美的创造者”;苏联芭蕾舞大师乌兰诺娃推崇梅兰芳为“美的化身”。 梅兰芳,像一位散花使者,他把美永远地留在了人间!!分享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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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杂志好文章

喜欢《读者》上面的文字,尤其是每一期扉页上的故事,往往能给人带来心灵上的启迪和震撼。

在《读者》中,我看到了《火车6年不到站》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在哥哥和弟弟回家探亲的途中,弟弟刚下火车就被车撞了。在医生的抢救下,弟弟终于醒了。可是醒来后的弟弟却走不了路,记性也变差了。在医院里,弟弟却一直以为自己还在火车上,就快到家了。经常一便又一便问哥哥:“哥哥,还要多久才到家?”而哥哥总是回答:“快了,快了。”弟弟在“火车”上一住就是6年,而哥哥一如既往的在他身边陪着他。从哥哥25岁到现在,哥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全耗在了医院里。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泪留满面了。我为这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亲情感到震撼!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善、美,在我的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香茗。《读者》它就有一种神奇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在与《读者》交往久了的过程中,我发现:是它让我体会到“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精神力量;同时,它也像一位热心的邻居,为我端来暖暖的红茶,鼓励我:“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会打开一扇窗。”打开《读者》,我真的有一种远离了浮躁和喧嚣世界的感觉,到了陶翁笔下的世外桃源,这里有的是一片净土、阳光和干净的空气,它成了我舒展心境时的去处,仅小小一篇文章就足够美好和使我快乐。《读者》是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

1995·5的《读者》杂志刊载过。  ———————— 《八 重 樱 下》 ——————  马 凌

在小学的时候看过一些读者故事,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故事是:一个橄榄球运动员和女友遇到后,将自己的胳膊烤熟给女友吃了,橄榄球运动员遇难,女友得救,女友为了他终身未嫁。

读者杂志的文章

两种杂志还是有区别:意林的文章主要是摘自国内的作者。读者的文章主要是摘自国外的作者。相同之处就是有哲理文,诗歌,笑话和漫画,还有小小说。分类比较多,文章体裁不少,这两本杂志读来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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