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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办理登记费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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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办理登记费能退吗

法律分析:通常专利申请是不退费的,不管专利是否申请成功。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随着时代的发展,申请专利变得逐渐普遍,走进更多人的生活中,它不仅是一纸证书,更是一种象征性的荣誉,但是,专利申请需要提交一定的费用,也会因为一些情况需要退回费用。那么,专利申请费用可以退费吗?有什么要求?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专利申请费用可以退费吗?有什么要求?专利申请费用可以退费吗?有什么要求?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的,经专利局核实后应当退款。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申请人缴纳了某种程序的费用,但事实上该程序未启动的,也可以请求退款。例如,申请人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以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以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审费。但是,因为缴纳申请费不足,申请被视为撤回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部分申请费。因为申请程序已经从受理开始,申请被受理后也获得了作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基础的权利以及其它权利,而且申请程序也在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终结。办理各种没有期限要求的手续,若手续被视为未提出的,除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以外,其它手续费可以要求退还。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可以退费吗?有什么要求?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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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办理登记费可以退吗

申请费不退,因为没有发证是因为你的技术不符合要求,与知识产权局无关。另外,如果您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那么预收的证书登记费和第一年的年费是退还的。如果申请的是外观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只要文件符合要求都会下发证书

专利办理登记费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的收费标准:1、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标准官费是500;2、申请发明专利的标准官费是3450;3、专利申请的其他收费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专利申请的收费标准:1、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标准官费是500;2、申请发明专利的标准官费是3450;3、专利申请的其他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专利办理登记费用

办登费就是“办理登记”的费用,是在专利授权以后缴纳的。通知缴纳办登费的时候,其实专利已经授权,但是如果没有缴纳办登费,就不能公布授权和领取证书,而且,如果超期仍未缴纳办登费,则视为放弃专利,那可就是所有努力都付之东流了!相比专利申请过程中的花费,最后的办登费并没有多少钱,最多也就是几百块。

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

1、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2、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合计205元。3、实质审查费:2500元。4、年费:1-3年每年900元,4-6年每年1200元,7-9年每年2000元,10-12年每年4000元,13-15年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我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我国申请专利是需要向专利局提交相关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是按《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规定执行的。同时,对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减缴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专利局在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申请提供检索和审查服务时,收取的专利收费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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