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工业技术引进与工业化路径选择
工业化通常是指工业在一国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以至取代农业,成为经济主体的过程。工业化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很自然地把工业化看作它们摆脱贫困的阳光大道”。工业化有不同的路径或方式,发展经济学家对工业化进程有不同的界定和表述,罗森斯坦?罗丹提出“大推进”平衡增长工业化理论,之后,纳克斯、席托夫斯基、刘易斯等对其理论进行了发展。平衡推进战略认为,要实现工业化目标,必须对各种工业同步地平衡投入资本,并且投资的规模必须足够大,从而使各部门和各企业得到平衡增长。赫希曼提出工业化的不平衡发展战略,他认为经济发展实际上是循着由主导部门的发展带动其他部门的发展,必须选择投资的最佳主导部门和项目'普雷维什提出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利用国际贸易开拓国内市场,当工业制成品在国内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后,采取某些限制进口的政策,保护国内工业产品市场,建立和发展国内同类商品的工业部门。出口导向型工业化战略的倡导者提出,通过促进消费工业制成品的生产和出口,通过对自然资源的深加工发展原材料的生产和出口,来替代传统的初级农矿产品的生产和出口,以此推动工业化。钱纳里则从结构转变的视角,根据需求、贸易和生产领域中的变化,将工业化划分为外向型初级产品生产导向模式、内向型发展模式、中间型模式和外向型工业生产导向模式。
历史传统、现实国情和所处的国际环境,决定了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可能存在统一不变的工业化模式。近代中国积贫积弱,屡遭列强欺凌,工业化进程中始终把“求强”作为重要目标,把发展军事工业作为重中之重。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一个独立不久的发展中大国,扞卫民族利益保障国家安全,必然要求加快国防工业发展,提升武装力量的装备水平。从国际形势来看,“二战”之后,由于意识形态的巨大差异,国际上逐步形成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新中国采取“一边倒”的外交政策,政治上进一步靠近苏联,两国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关于苏联政府贷款给中国政府的协定》和《关于苏联将中东铁路及旅顺设施归还中国的协定》,中苏基于各自的战略利益结为盟友。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新中国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的封锁、禁运,1953年朝鲜停战协定签订后,美国将对华战略中心转向台湾,阻止中国统一。美国威胁新中国国家安全和阻止中国统一的行径,根本是建立在中美之间相差悬殊的武器装备之上的,或者说,是建立在相差悬殊的国防工业技术水平和规模生产能力之上。国家安全和统一对我国国防工业的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快速发展国防工业,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成为当务之急,“首先保证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基本建设,特别是确保那些对国家起决定作用的,能迅速增强国家工业基础和国防力量的主要工程的完成,。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国防工业的优先发展对之后的工业化路径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建国初期,我国国防工业现状和基础工业水平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防工业基础极为薄弱。1949年底,原解放区的人民兵工和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军事工业经过整合,组建成76个军工企业,其中兵工厂45个,航空中心修理工厂6个,无线电器材工厂17个,船舶修造厂8个[7]。上述军工企业设备简单,技术力量薄弱,兵器工业只能生产为数不多、质量不高的简单产品,如步枪、机枪、子弹、手榴弹等轻武器和120毫米迫击炮;航空工业只有十几个简陋的飞机修理装配小厂;船舶工业主要修理旧船和改装商船建造一些巡逻艇;电子工业则是一些无线电修配厂和私营的弄堂小厂;核工业和航天工业更是空白。独立、完整国防工业体系的缺失,使旧中国政府非常依赖武器进口,但由于缺乏规划多头引进,军队成了“万国武器博物馆”。抗美援朝战争初期,志愿军还使用着10几个国家的装备,国内根本无法保障如此杂乱的弹药和零配件供应,中央政府遂下定决心以购买和仿苏式生产的武器装备了106个陆军师、23个空军师,在历史上首次完成军械的统一制式和标准化。考虑到一个大国不能在国防上受制于人,1954年主持军委工作的彭德怀向毛泽东建议,尽可能不要再买苏联武器,应立足于自己建厂生产。
与此同时,新中国成立之初现代工业起点很低,重工业发展滞后,成为工业各部门乃至国防工业发展的瓶颈。据统计,1949年工农业总产值为466亿元(以1952年价格为不变价格),农业、工业产值分别为326亿元(占70%)、140亿元(占30%);在工业内部,轻、重工业产值分别为103亿元、37亿元,若将整个社会产值结构按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划分,其各自占总产值的份额分别为70%、22.1%和7.9%[9]77。1953年我国完成经济恢复任务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时,工业发展水平仍然低下,与西方国家相比差距悬殊。以直接关系国防工业的钢产量来看:当时我国的钢产量为177万吨,人均3公斤,而美国、英国、西德、日本的产量分别为10126万吨、1789万吨、1708万吨、766万吨,人均分别为673公斤、353公斤、482公斤、87公斤,我国的钢产量甚至不如人口100多万的欧洲小国卢森堡。再从有色金属及加工产品来看,制造飞机需要有色金属22种,1956年我们仅能够解决11种;需要有色金属合金及加工品1739种,我们仅能解决303种。通信设备需要有色金属26种,我们仅能解决11种;需要有色金属合金及其加工品723种,1956年我们仅能解决160种。在化工方面,1956年苏联能够生产化工产品1090种,我们只能生产355种,而国内需要的品种为800种,不能生产的品种只能依靠进口?。基础工业现状制约着国防工业的发展。
二、通过技术引进,加快发展国防工业
国防工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的战略性产业,我国国防工业起点底,如果选择从头发展,必然进程缓慢。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新中国施行包围、封锁、禁运,即使一般的工业产品和民用技术都无法从西方国家引进,更不用说敏感的尖端武器装备及其生产技术。建国之初我国奉行“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为新中国的安全与稳定提供了外部保障,同时也为国防工业争取从外部引进技术、实现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我们在国际上是属于以苏联为首的反帝国主义战线一方面的,真正的友谊的援助只能向这一方面去找,而不能向帝国主义战线一方面去找”[11]。抓住20世纪50年代中苏关系良性发展的契机,通过外交途径,从苏联引进国防工业领域大批先进的成套设备和技术资料,为我国国防工业快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抗美援朝战争爆发,新中国进一步加强国防工业建设,积极争取苏联在国防工业领域提供援助,引进成套设备和相关技术。中苏签订了《关于中国工厂获得制造苏联型式枪炮、弹药特许权和交付苏式枪炮、弹药样品、生产技术资料及必要时派遣苏联专家给予技术援助的协定》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同时,在海军装备制造业方面,我国向苏联方面提出,想自己逐渐解决潜水艇、鱼雷快艇、扫雷艇、大小猎号所需主机以及一般材料和鱼雷的生产,并打算将这些建设工作列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当中,因此请苏联政府帮助我国重工业部建设内燃机、水雷和鱼雷的生产企业,苏方答应给予一定支持。从1953年3月斯大林去世到1960年中苏关系恶化,是我国从苏联引进国防工业技术、文献资料的黄金时期。中苏两国签订了7个协议,通过“一五”计划时期的4个协议,苏联向我国43个大型军工项目提供援助,其中兵器工业16个,航空工业12个,电子工业10个,船舶工业3个,航天工业2项。同时,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也帮助我国设计、建设了1个无线电器材联合厂,上述建设项目到20世纪50年代末大部分建成投产。属于“二五”计划时期的3个协议,商定苏联援助我国建设21个生产常规武器装备的军工企业和8个科研院、所,到1959年,一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此外,我国还争取苏联对原有的几十个军工企业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提供帮助,这对加快我国国防工业初创时期的建设工程、保证国防建设和战备对武器装备的急需起了重要作用。除了转让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苏联还派遣军工专家,帮助我国规划设计军工企业,加速了我国仿制苏式武器的发展过程。这是我国军事工业历史上一次规模最大的全面技术引进,从陆、空、海军常规武器到战略尖端武器,无论是出售实物还是转让技术资料,多属于苏军现役装备的技术水平,门类齐全,填补了我国诸多方面的空白,为我国国防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国防工业对我国工业化的拉动
(-)产业关联视角下的国防工业与我国工业化建设
国防工业作为特殊的战略产业部门,具有很强的产业关联度,是由一连串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的企业构成的产业链,并由此形成横向产业链和纵向产业链。其发展与钢铁工业、机械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石油化工等国防配套工业密切相关。军工生产的规模扩张将带动相关的民用经济中的上下游产业做相应的规模扩张,从而使国防投资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产生投资“乘数效应”。
国防工业在研制、生产武器装备时,要求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供应优质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这就促进国民经济其他部门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品、创立新工艺,建立新兴的工业部门。钢铁工业是现代工业的基础,20世纪50年代我国国防工业对钢铁工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拉动作用。旧中国遗留下来的钢铁工业十分薄弱,且主要集中在东北。为满足国防工业对钢铁的需要,1953年5月我国在黒龙江新建了齐齐哈尔特殊钢厂。同时,为增加优质钢材的生产能力,改建了本溪钢铁公司、抚顺钢厂、大连钢厂、大冶钢厂等中小企业,开始了海南铁矿、吉林铁合金厂、上海硅钢片厂、锦州铁合金厂钒钛车间等工程的建设。解放前我国只能生产100多种碳素钢,到1957年,我国生产的钢材品种已达4000多种,钢材的自给率达到了86%[8]28。在国防工业的拉动下,有色金属工业生产能力也大大增加,同时还建立起一些新的工业部门,改变了我国有色金属工业体系残缺不全和互不配套的状况。飞机的结构材料中,铝合金和钛合金占很大比重;雷达、导弹、原子反应堆等尖端产品,需要二三十种有色金属和稀有金属。解放前我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水平低下,以出口矿砂原料为主。航空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对铝合金材料大量需求,由此加快了东北铝厂和铝矿建设上的进一步完善,并进一步拉动华北地区铝的开发,特别是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吉林炭素厂、抚顺铝厂(2期)和山东铝厂的建设,使我国有了一个从原料采掘到加工的完整的铝加工工业。国防工业也拉动了铅锌工业、钨矿工业和锡工业等其他有色金属工业的建设。同时,机械工业和石油化工行业在国防工业的拉动下,得以快速发展。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负责经济工作的陈云指出,“按照五年计划,国防工业是很突出的。为了实现发展国防工业的计划,很多民用工业就必须跟上,而且跟的很吃力。有些民用工业,实际上也是为了配合国防工业而建立的,比如有些特殊钢厂、化工厂等。这种情况的存在,是由于外国是在已经发展了的工业水平上搞国防工业,而我国工业落后,基础太差,但又必须迅速地发展国防工业”。发展国防工业,必然会带动上下游产业的发展,这对改变建国初期基础工业的薄弱现状,提高我国工业技术水平、加速工业化进程是有利的。
(二)技术外溢视角下的国防工业与我国工业化建设
国防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是国家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集中表现,国防工业的技术创新与进步又是国家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是一个国家整体技术进步的先导力量。国防科研力量雄厚,技术上往往处于领先地位,相对民用经济产生“势能差”。就理论而言,技术差距越大,技术外溢的“势能”越强,技术外溢效应就越好。将军工技术外溢于民用经济之中,能产生巨大的“二次效益”。
国防工业的技术外溢主要是通过军转民项目的实施、人员流动、技术转让、示范与学习这几条路径来实现的。20世纪50年代后期,我国国防工业的技术外溢主要是通过国防工业军转民项目的实施得以实现。从技术外溢的角度来看,军转民项目是指国防工业将其掌握的军用技术转为民用,以项目为载体实现技术的民用价值。由于项目由国防工业主导,因此军转民项目是国防工业外溢技术最直接的应用者与吸收者,是国防工业技术外溢最主要的路径,并且包括“二次创新”在内的技术转移与吸收的成本相对较低,同时也能够有效带动和促进国防工业其它路径的技术外溢。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要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之后,我国政府把军民结合定位为国家平时对军工企业的基本政策。1957年兵器工业以钢铁、采矿、石油、发电设备、农业机械和交通运输机械为重点,开展民品生产,1958年以后,民用产品生产已涉及到许多领域,兵器工业企业承担了很多国民经济急需的高、精、尖产品任务,七二四厂、一二七厂用小型设备制造出160~300吨、2400千瓦、3200个大气压的合成氨压缩机,五四七厂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试制成我国第一台水旱两用27马力拖拉机,五四六厂承担试制吉普车的任务,当年生产出38辆长江牌吉普车,开创了我国生产小型汽车的历史。此外,兵器工业企业还生产出12500千瓦水轮发电机组、500~1500千瓦火力发电机组、大型轧钢机、矿山挖掘机、机床、锻压设备、无轨电车、高压气瓶等多种高、大、精、尖的产品和缝纫机、自行车、照相机等多种名优耐用消费品。到1960年,民用产值为1957年的10倍。然而,1960年底由于形势变化,国防工业在民品生产中取得的成绩被错误否定,军转民项目被叫停。但毋庸置疑,这一时期国防工业通过军转民的技术外溢形式,提升了相关民用产业的技术水平,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改革开放之后的军民结合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总结和反思
20世纪50年代,我国国防工业以技术引进的方式实现快速发展,客观上推动了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形成。抗美朝鲜战争让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看到了扶持新中国工业化的战略价值,看到了新中国的经济力量增强对集体安全的价值。根据毛泽东的个人感受,苏联对中国援助就是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才确立的。在“一五”期间,围绕国防工业建设,苏联不仅为中国提供了156个项目的援助,还启动了东欧国家为中国设计的68个项目。苏联对中国的支持,实际上也是仅仅限于改善中国的兵器工业生产能力,超出这一目标的援助实际上就超出了双方共同利益的限度,这是1960年赫鲁晓夫用非常手段终止对华援助的真实依据_。苏联出于集体安全和自身利益考虑,援助我国国防工业建设,提供成套设备和大量技术资料,同时也援助建设了为国防工业配套的众多民用工业项目,如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机械工业和化学工业等等,使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走上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路径,大大加快了工业化进程。20世纪50年代中国工业化路径完全迥异于西方经济学界有关工业化道路的理论范式,有自身的国情和特色。
从产业结构和军民结合角度来看,这一阶段新中国国防工业技术与工业化的关系,有值得总结和反思的地方。通过技术引进途径,新中国国防工业奠定了基础,初具规模。在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中,国防工业有44项,占其中的28.2%,比重很大,这项军工项目大部分分布在中原腹地。由于国防工业项目多、比重大,必然要求众多配套工业及时跟进,造成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重工业投资的比重过大,经济结构中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经过20世纪50年代技术引进基础上的快速发展,我国国防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优势,有一批比较先进、齐全的仪器和设备,一批水平较高而年富力强的科技人才,同时还有一批具有一定水平的科技成果,我国国防工业具备了较为充分的条件,应该成为发展新技术、提高整个社会科技水平的重要基地。但由于国防工业与地方工业的衔接与转换协调不够,除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国防工业生产民品一“军转民”的初步尝试之外,我国国防工业基本上是自成体系,单一的军品生产结构,军用技术没有及时推广、普及到民用部门,使得国民经济的负担长期相当沉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如我国从1954年就试制成功第一家飞机,但到20世纪80年代才生产出民用飞机;20世纪60、70年代同样如此,1964年我国即成功试爆第一颗原子弹,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掌握核武器技术的国家,但之后的20多年,未曾建成民用核电项目,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起步;同样,我国是世界上第三个发射人造卫星的国家,但在民用卫星发展上,20世纪90年代才进入实用阶段。特定历史阶段,一个国家的经济承受力和财力总是有限,在经济能力相对恒定的情况下,增加国防工业投资,就会挤占其他经济建设的资源,国防工业与民用工业只有实现良性互动,建构军民结合乃至军民融合的制度创新,才能促进技术创新和平衡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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