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金融业也在不断变革,互联网金融已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主要阐述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是阐述互联网金融业的特点,概括互联网金融业的主要形式;二是从金融的消费形式、服务供给、信息安全、竞争模式、货币政策以及反洗钱这几个方面来分析互联网金融较于传统金融在机构和监管的影响以及延伸;三是借鉴国外欧美国家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制度的发展,并且与国内计算机应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实例进行对比分析,提出优化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以及监管制度建议和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点以及主要形式
社会经济领域一直是一个被人关注的“战场”,然而近年来信息技术和各种通讯手段的发展,使社会经济也逐步走上了正轨。互联网金融也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互联网金融相对传统金融机构来说,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业务经营信息化;二是业务运行网格化;三是业务竞争自由化。[1]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来看,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一是银行网络系统。银行网络系统是指在网络上有单独的网站为其服务,利用相关的网络手段可以向消费者提供在银行就能够办理的相关服务。二是信贷网络系统。信贷网络系统是以网络平台作为载体,通过网络向个人和企业发放贷款的中介服务。三是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指商业银行具有相关的合同,给有一定的实力的企业或者个人信用担保。具体来说,第三方支付并不代表金融机构,为货物贸易提供支付服务也不是第三方支付所要做的。第三方支付主要是通过个人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支付与结算,方便客户在商品上实现结算和增值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比较,互联网金融对金融的发展以及监管的影响
随着网络和通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了一种形式或者趋势,受到了这一代年轻人的追捧,从发展趋势来看,会对传统银行业务造成不小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改变金融消费形式,促使传统金融机构在业务开展方面的变化
互联网金融是把在线交易、网上交易等原来只能在银行柜台进行的传统服务项目实行到虚拟的网络之中,这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银行人员的工作压力和提升了工作效率。工作效率的提升使得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从而促使传统的金融机构必须立即开展有关网络服务方面的业务。这是一个趋势,也是一个必然。
(二)互联网金融改变金融竞争方式,为金融产业发展提升效率
互联网的发展使交易的简单化,从前金融行业是一个进入壁垒高,发展资金成本较大,倾向于自然垄断的大型机构。现在来说金融行业的竞争已经提升到了网络之中,降低了成本,所涉及到的业务资金也是固定不变的。统计显示,传统金融机构成本的比例超过了50%,然而通过互联网金融系统服务在线业务成本只有15%-20%左右。[2]
(三)互联网金融弥补传统融资服务业,大力支持经济的发展
传统的金融融资反应速度较慢,需要大量的人力或者物力通过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谈判和介绍,然后还不一定能够融到更多的资金。不仅浪费了时间而且浪费了金钱。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解决了此项问题,不仅大大降低了各个企业融资信息不符和交易成本等问题,还进一步解决了个人融资困难的问题。目前很多信贷平台都是通过商业银行进行放贷,通过互联网向世界各地都可以施行此项服务。据调查发现,美国的一个放贷机构截止到2012年就向世界各个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4亿美元。平均每项贷款都在400美元左右。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融资服务业的不足,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支持。但是在补充的同时,也有相关的业务风险和监管问题的出现,因此,互联网金融也在面临着一个新的挑战。
一是货币供应和货币政策。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打破了只是中央银行发放资金的单一模式,它促进了电子货币的快速流通。同时,原始的货币流通方式被电子货币所取代,现金交易很少出现在大量金额的交易之中,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电子支付的形式。这样就使得中央银行难以控制货币的流通,无法准确地控制数据和信息,难以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货币政策,使得货币供应和货币政策变得复杂化。
二是金融信息安全问题。传统金融服务都是面对面的交易,这样安全性能高,如有风险或者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且解决。互联网金融是虚拟的,是无法触碰的,只能够通过服务人员在电脑上进行操控。客户信息储存在统一的一个网络环境之中,难免遇到相关的病毒或者漏洞,很难控制,这样就容易造成客户信息泄漏等问题。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弊端就是网络安全问题,如何实现网络硬件和网络数据完美运行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之前必须成立专门的部门和完善系统,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杜绝金融机构洗钱。在线金融交易的特点就是虚拟、没有痕迹可寻。在虚拟环境之中,除了交易记录,签名、视频和其他有关信息都处于被保护状态。主要是通过电脑下载证书认证,如数字签名认证状态。时间和空间的方便性导致互联网金融能够为罪犯提供方便之所,使其获得大量的资金,导致金融监管机构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控和分析更加困难。
三、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分析
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病毒、黑客等词汇也随之而来,互联网安全成为了一个令各个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互联网金融安全对银行来说更为重要,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要有一个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但是各国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都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系统的、专业的管理制度体系。所以,要想保障互联网金融安全,努力完善和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刻不容缓。
(一)网络银行监管分析
目前来说,网络银行并没有一个独立的、专门的组织机构,而是由传统银行在网络上开展相关的业务。监管机构和部门对于各国来说只是停留在初级阶段,现在只是加大了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关系,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或者规定实施。监管层次和内容上也逐步完善,并实施了市场介入,对业务扩展进行管制和开展现场督察作为主要的监管形式。从而形成了以下两种模式:一是美国监管模式,它是通过补充新的法律法规与原有的监管体质相结合,使得新旧得到互补,更加适用于网络电子环境。美国对网络银行的监管与传统银行的要求没有过多的变化,但是重点强调网络和交易安全,从不干预或者干涉银行的正常发展。二是欧洲联盟监管模式。创新一直都是欧洲国家的发展需要,对于监管模式也是如此。欧盟的中央银行对欧盟的所有成员国家都施行统一的监管模式,这样便于以后的管理和方针政策的制定。其主旨是为了提供一个透明化的系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规范各个成员国相关人员的规章制度。监管重点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区域,包括各个银行之间的交易或者合并。二是安全。包括在交易中产生的风险,数据处理不当,网络被黑客攻击等。三是技术服务能力。这项是为了各个成员国能够积极参与开发相关的服务技术,提供有效的、有前景的发展策略等。四是风险承担问题。银行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金融危机或者突发状况要及时联合共同渡过难关。
(二)网络信贷监管分析
当前国家对网络信贷的监管,主要是依靠对信贷业务监管的法制和措施进行,由于网络自身的原因,在高水平信贷化以及证券化之间并未形成一种紧密联系的体系。与国外相比,英国主要是在网络信贷实施的起点上,并未把这种网络信贷归纳到消费者信贷市场的范围之内,主要是通过公平贸易对消费者的信贷以及网络信贷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且实施部门主要是公平交易管理局,由它进行监管,按照政府颁布的相关实例和法规进行执行。但是由于互联网的特点,对自身的约束本身就较少,自身没有资本要求,也没有风险控制的要求。除此之外,欧盟国家对于网络信贷的监管也主要是通过当前颁布的消费者信贷、商业操作规则、不公平商业条件等指导性文件来实施,具体的制度以及监管要求主要是通过注册的信贷公司或者部门,才能够有权利进行信贷的宣传以及信贷广告的发放,整个过程都对网络信贷的各个步骤实行具体的制定,对整个信贷形式以及信贷信息进行严格的要求和控制。再次,我们来看美国对于网络信贷的要求,主要是通过多家监管机构进行网络信贷的监管,由于涉及到的监管机构较多,所以整个过程实施起来较为复杂,但是与美国较为普通的存款金融类组织相比,网路信贷的监督和管理比较宽松,并未按照市场规则实行限制,也主要是以对放贷和借贷的相关人员的利益进行保护为首要出发点。最后,日本主要是对非银行类的民间的企业或者是金融公司的资金监管,主要是依赖政府修订的法律和条例,进行监管,例如颁布《出资法》《贷企业法》等对信贷行业进行整个环节和行为的强制实行和规范。
因此,从以上阐述的情况,我们进行分析,多数国家和地区当前认识都到企业信贷监管需要实施,但是并未强制对网络信贷进行制约和监管,整个网络信贷的过程实施还是较为宽松,缺乏法律制约和规范。针对网络信贷的强制规范以及制约,需要不断地呼吁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具体地强制约束整个网络信贷的过程,逐步实现网络信贷的安全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利益,完善借贷双方的管理制度,保证整个借贷过程的安全和合理,提高网络信贷的风险能力和评估效果。
(三)以第三方支付的网络信贷监管分析
第三方支付是支付领域的一个伟大创新,第三方支付虽然可以参与到整个商品的支付过程,不断地促进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提高着电子商务支付的速度。与此同时,这种以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又给市场秩序的规范以及整个电子商务的监管带来了困难。据了解,在欧盟国家对第三方支付主要采取制度监管的方式进行,通过对电子货币进行监管,在电子商务整个过程中都需要使用电子货币才能进行相关的业务,否则不能进行电子商务的各项活动。美国则主要是采取对监管目标以及监管手段两者相协调的情况下进行,强调维护第三方支付的速度以及安全进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防止第三方支付过程中出现商业风险;另一方面,则是在第三方支付建立一种业务许可,只有在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才能够实行第三方支付,例如要确保其财务状况和能力、风险避免和管理都较为完善的情况下,才能够确保电子商务下第三方支付的良好实现。
四、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的优化对策
(一)营造良好、宽松的互联网发展环境,满足实际经济发展的需求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在这之中有很多形形色色的人,其中不乏就有心怀鬼胎之人。所以,要想加快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首先必须营造良好、宽松的互联网环境。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察和检查力度,完善和加强法规建设,成立专门的机构组织。虽然实现网络的清洁化和整洁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快步伐,不断完善,满足实际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监管制度,加强互联网和金融之间的协调
互联网金融具有跨地域的特点,对于跨行业监管问题,传统以及原有对互联网的监管手段存在不适应的现象,并不能对互联网进行监管,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跨行业和跨地区使得一个部门,一个原来的领域,进行单一的业务监管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对于互联网协调机制的建立和监管,主要可以根据监管部门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来进行,主要是对互联网金融的货币政策以及金融监管融合统一;对于法律法规和相关的金融监管制度进行协调,对互联网金融信息和金融业的相关的业务进行综合考察,实现统计和建设;也可以采取金融监管的政策和体系对其进行监督,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金融的发展和监管。
(三)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和条例,营造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环境
为了促进互联网制度监管的完善,可以采取建立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办法,其主要作用是协调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能够实现有效的信息交流和信息沟通,避免因为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各企业之间不必要的损失。其次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法制,这对于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组织代表以及转接进行相关的调查和访谈,不断对互联网的监管以及组织进行限制和规范,并且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权威的定义,其经营范围和监督管理都要严格制定相关办法。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根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切实做好互联网的监管工作,对于放贷、第三方支付以及其他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做好多层次、多角度的互联网监管体系,能够确保互联网行业的自动管理,机构行为的良好限制,实现良好的互联网秩序和环境。
四、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呈现出如下趋势以及特点,一是业务经营信息化;二是业务运行网格化;三是业务竞争自由化。其次,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以及金融监的影响,大致上作用于传统金融形式,增加了金融发展的多样性,促使金融业务开展发生变化;改变了金融模型,使得金融产业的发展更有效率。
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主要在网络银行监管分析、网络信贷监管分析、以第三方支付这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优化互联网金融各项业务不断发展并且进行有效的监管的对策:营造良好、宽松的互联网发展环境,满足实际经济发展的需求;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监管相关的法律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作者:刘丽杰 来源:现代交际 201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