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字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构建研究
如果说文字的出现将人类带人的文明社会,那么,计算机的出现无疑将人类卷入了高速运转的信息时代的社会了。而当两者碰撞在一起的时候,一种新的字体形式——计算机字体应运而生。可是当计算机字体出现之后,人们对它的开发以及研究也是可想而知的。但在这个开发过程中却不可避免地遭遇了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现象,对此,加强计算机字体的法律保护力度成为摆在知识产权的面前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有关计算机字体的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中国的计算机字体开发者开发出来的计算机字体只有八百多种类别,也许对于—般的用户来说这个数字已经相当可以,而且种类够用了。可是再看看日本,他们对中文计算机字体的开发数目多达两千九百多款,相比之下我们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了。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的计算机字体没能很好地得到法律的保护。
计算机字体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都得到良好的发展,可是在中国,计算机字体开发商的发展却举步维艰,前途渺茫。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国外的计算机字体商正试图着打开中国的大门,随时准备冲击着中国的计算机字体市场。面对这种状况,我国的计算机字体商迫切地需要寻求法律上的保护,一来借之以排除内部的计算机字体行业发展不景气的忧患,二来也可以抵御外来计算机字体商强大的市场冲击。由此可见,对计算机字体加强法律保护势在必行。
二、计算机字体保护模式的分类
综合目前国内和国外对计算机字体的相关保护模式,大致可以将计算机字体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分为以下几大类:1 计算机字体的版权保护模式;2 计算机字体的专利权保护模式;3 计算机字体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除了上述的几种模式,还有一些其他的模式。现在我们就来逐个分析这些计算机字体的保护模式。
1 计算机字体的版权保护模式
在知识产权中,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将对计算机字体的的保护,归属于版权法的范畴之内。因为只要一种新的计算机字体开发研究出来,版权享只用通过力理简便快捷并且费用低廉手续,就可以自然而然地享受版权法的保护。目前从国际范围上看,与计算机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一系列保护公约已经将计算机字纳入了版权包的保护范围之内,这就使得计算机字体在版权上形成了一套保护模式。
2 计算机字体的专利权保护模式
计算机字体的开发在专利权中应该归属于发明一类。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都要具备三个基本特性,即发明产物的实用性,发明产品的创造性及新颖性。计算机字体作为一种通过知识技术发明创造出来的产物,并且包含着文字本身传递信息的作用,无疑完全符合上述的三个特性,因此创造者在发明的各种字体之初可申请享有专利权,以便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3 计算机字体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
对于知识产权中的商业秘密法,大多人都容易将其忽略,那是因为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没有设立这门法律,只是在其他诸如合同法、刑法中涉及到有关内容,例如在我国的法律中,商业秘密的保护就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范畴。如果计算机字体同时兼备秘密性、实用性、管理性、经济性、价值性等特性的话,就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除了上述的三大类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保护模式,基本上都属于若干法律混合保护的类型,例如计算机字体的版权法与计算机字体的专利法混合保护模式,计算机字体的版权法与计算机字体的商业秘密法的混合保护等等。
三、有关计算机字体的知识产权的法律现状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产业飞速的更新换代的步伐,我国在法律上对计算机字体保护引起了相关的关注和重视,已经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努力建立着相关的法律保护体系。但是就对计算机字体进行保护的法律而言,其主要问题不是在立法的程序,而是出现在司法上。换言之,就是国家对保护计算机字体相关的法律的立法方案的提出,还是比较及时和迅速的,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相关法律对计算机字体的保护水平却跟不上其更新换代的速度。
直至目前,我国采用版权法的保护模式对计算机字体进项相关保护,但是这并不排除我国将来会采取其他形式的保护模式,对计算机字体进行法律上的保护。在计算机产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在法律上对计算机字体的保护不仅要跟上其发展步伐,同时也要兼顾到适应我国目前的国情。因此,对于计算机字体的保护方面,在立法程度上,我国也许没有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做得好,但是我们还是要遵照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不能盲从于发达国家的对计算机字体的法律保护的标准。
四、对计算机字体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上述文段中有分析到目前我国计算机字体多面临的问题,处于一种内有忧患外有冲击的状态,因此对计算机字体采取相关的保护是相当必要的。计算机由硬件和软件两大部分组成,而计算机字体属于计算机的软件部分,这种软件无体性的存在,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自然与其他实际存在的客体存在着差别。
计算机字体作为一种计算机软件存在,相对于其他被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而言,更容易被抄袭剽窃,而且剽窃者在盗取这种无体性的成果之后,还可以无限制地复制和扩容,以获得超低成本和高额收获之间丰厚的超额利益。如果剽窃者的这种行为不引起相关司法部门的重视,不采取法律措施对这种剽窃行为进行惩戒,那么这种行为将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计算机字体权利人的利益,从而挫伤计算机字体研发者对计算机字体开发的生产积极性,在我国计算机字体的开发中引发不良后果。
而且,如果对计算机产业的法律保护不够严明和细致,不能对计算机字体做到强有力的保护,势必会引起我国计算机字体的发展不前,甚至影响到整个计算机行业的活力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稳步前进。由此观之,对计算机字体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魏晶晶.关于计算机字体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D].安徽大学,2012
[2]张平.再谈计算机字体的法律保护[J]知识产权,2011,(05):19-23
[5]毕星波.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研究[D].重庆大学,2010
[4]赵婧.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