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水利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
摘 要: 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水利工程是人民生活、现代农业灌溉、防洪抗灾、水电建设的重要基础保障。水利工程监理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在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实践中,参建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均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水利;监理;问题;对策 ;方法
引言:水利工程监理和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大同小异,小异在于水利工程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更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应变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减少甚至避免不利因素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威胁,促使工程项目施工能够做到质量优、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在控制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计量支付及执行合同诸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1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存在的一些问题
1.1项目法人
水利工程多是由国家投资建设,政府是投资人。由投资人(代表)组成或由投资者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有些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现形式基本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建管一体的模式,形成了建设管理链条中项目法人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而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使居于建设管理核心的责任主体出现了难以有效监督和管理,项目法人单位性质不清,权责不一,项目法人责任难以落实,贯彻始终。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或无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1.2承包方
承包方是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资质不达标,不少施工企业存在借资质中标的现象。中标后,无力兑现承诺的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不能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技术人员不熟悉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种类不全,数量不足,完好率底,机械性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②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不按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施工项目部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在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方面存在较多隐患。
1.3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服务合同,对项目法人提供在监理合同范围内监理优质服务。监理单位有企业和事业两种性质,按其隶属关系基本可分为4种类型:一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或其直属事业单位成立的监理单位;二是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成立的监理单位;三是施工企业设立的监理公司;四是由企业法人、社团组织或个人投资成立的股份制监理公司。监理单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 监理单位自身产权关系不清晰。监理单位有些是按照国有企业模式成立,也有些是事业单位编制,这些组织形式在监理实践中有产权关系不清晰的问题。
② 监理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有的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职责不明,可操作性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抄袭多,针对性差。
③ 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作风还有待提高。
2水利工程监理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及相关对策
监理作为项目法人委托的各施工合同的管理人,必须要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并且应以对工程有利为第一原则。监理工作必须得到项目法人的大力支持和参建各方的配合才能取得成效,否则监理工作将面临很大困难。解决水利工程监理中的问题,着重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1)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强制培训项目法人,使项目法人系统地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使其明白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要相信和支持监理的工作,放手让监理“公正、独立、自主”地依法开展工作。水利工程多是国家投资,项目法人由公务员担任,所以要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按法律法规和程序依法行政。监理协助项目法人切实落实招投标制度。健全招投标管理体制,科学编制招投标文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按照招投标程序,将招投标制落到实处。
(2)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加强监理队伍的管理。水利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应该做好资质审查,严厉查处借资质中标的行为,对工程质量严格考核,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责任人应该严格追究责任。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建立科学化、现代化监理管理体系,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监理质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禁止监理企业不规范的行为。
(3)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作为项目投资者,要负责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同时又是建设项目的所有者,要对建设过程、生产经营及还款付息直至发挥投资效益负责。项目法人与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资供应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在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项目建设的前期应承担起决策的职能;项目实施阶段,业主通过招标的形式与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各项承包合同,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按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政府应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划清政府与项目的关系,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职责,规定各类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组织形态及机构性质,建立项目法人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各级建设管理主体的法律责任。
(4)提高水利工程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是水利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质量对整个水利工程项目总体质量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设计单位必须提高责任心,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高度重视项目的设计质量。项目法人应该对水利工程的设计严把质量关,采取措施使设计单位的利益与工程设计质量挂钩,促使设计单位提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并逐步完善水利工程信息平台,提供设计单位资质、技术力量、信用评价、受理项目审查结果等信息,督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选择信誉好、力量强、符合工程等级要求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5)
监理要督促承包人建立完善质保、质控体系,承包人的质监部门要有独立行使职责的权力,要坚持“三检制”的制度,这是搞好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如果这个基础不牢固,工程质量将很难保证。
(6)加快监理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监理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产权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结语:水利工程监理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保障。作为工程项目法人应该对整个工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保证工程监理可以有效完成自身工作。在监理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解决。而作为监理单位首先也要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在工作过程中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工程项目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同时监理人员要不断强化业务水平,提升自身素质,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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