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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水利工程发展的思路

发布时间:2016-08-01 16:19

西部大开发,给新疆水利事业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新疆水利工程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用新的治水思路进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新疆的水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的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水利基础设施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洪涝灾害、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恶化三大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水利投资、科技和管理等发展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洪涝灾害仍是心腹之患

 

  水资源春旱、夏洪、秋缺、冬枯的特点,造成我区洪旱灾害交替发生,防洪问题十分突出。570条河流绝大多数缺乏调蓄控制工程。河道防洪工程设施简陋,临时性工程多。现有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降低了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1.2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我区干旱缺水问题严重,天山北坡经济带水资源短缺,灌区工程配套不完善,干、支渠道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供水能力下降。工农业和生活用水浪费严重。

 

  1.3水及生态环境恶化日益严重

 

  局部地区水环境的不断恶化,给农田灌溉、农村饮水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后果,也必将加剧我区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1.4投入不足,发展机制尚不完善

 

  投资不足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前期经费不足,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造成急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无法立项,在建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发挥效益。同时,水利发展机制上还面临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不顺,力度不够;农田水利投入渠道不畅;水利建设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发展的要求。

 

  2.新疆水利发展的总体布置

 

  2.1北疆以主要河流综合治理开发为主线,以高效节水为核心,流域控制性骨干工程建设为重点,解决生态需水和工业经济区缺水问题。

 

  2.2南疆以塔里木河干流的中下游及主要源流综合治理为主线,以节水建设和调整产业结构、种植业规模、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为重点,在塔里木河的主要支流叶尔羌河上游兴建下坂地水利枢纽;在盖孜河上游兴建布仑口水利枢纽,逐步替代平原水库,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保证向塔里木河干流输水的水量需求。同时对塔里木河干流中下游进行治理,确保塔里木河生态用水,遏制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的生态继续恶化。

 

2.3对全疆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建设,在塔里木河流域,在和田、喀什、阿克苏、克州及阿勒泰地区,主要以渠道防渗、机井建设为重点,在十五期末基本完成干、支、斗三级渠道防渗,并建立一定比例的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基地。

 

在东疆、北疆基本完成三级渠道全防渗的地区,主要以发展高标准节水建设为主,普遍推广喷滴灌等先进灌溉技术。把新疆的大中型灌区建设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节水型灌区。

 新疆水利工程发展的思路

  2.4东疆吐哈盆地是严重的资源性缺水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比较高,地下水严重超采,艾丁湖等绿洲内部和边缘地带生态系统恶化,必须进一步完善绿洲生态系统功能,发展旅游业、石油化工和节水性经济特色农业,以资源性节水、产业结构调整及生态系统的改善来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5对新疆主要的大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进行河段整治和防洪应急工程建设,提高河道的设防标准,在重点河流上建设骨干控制性枢纽工程,提高径流的调蓄能力和洪水削峰作用,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提高整体防洪标准。

 

  3.保障措施

 

  3.1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机制

 

  新疆是绿洲经济,哪里有水,哪里就有绿洲。因此,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根据水利建设以社会公益效益为主的特点,政府对水利应重点扶持,完善投入机制。

 

  建立稳定的投入渠道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模。增加国家、自治区及各地财政对水利的投资,各级财政预算内的水利投入规模,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并适当超前。

 

  要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确保水利建设基金的收缴。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方面的资金投入水利建设项目,调动广大农民投资投劳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已建成水利设施正常发挥效益。现有水利设施是保证我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足额收取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是确保现有工程良性运行的主要经济来源。

 

一是足额收取水资源费、水保两费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完善已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标准。采取措施,尽快制定并争取早日出台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管理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开发补偿费。

 

二是实现农业用水按成本、工业用水按成本加利润收取水费。适时制订并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范供水成本、费用核算,完善供水价格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

 

  3.2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进一步完善、制订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汛管理等方面的水法规,使全区水法规体系更完善,水行政工作有法可依,进而实现统一水政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最终,通过建设和管理,保证新世纪自治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3强化水管理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河流、湖泊、水库等的统一管理体制。建立水资源利用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的管理。把地下水资源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

 

  加强水利建设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依法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水利管理的管理水平,逐步向水利工程自动化现代化管理迈进。

 

  作者:阿依努尔·买提尼孜 来源:中国建筑科学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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