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接轨的全过程造价控制
发布时间:2015-07-06 11:06
与国际接轨的全过程造价控制
发布时间: 2004-04-10 作者:章海燕
工程造价控制是建设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它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即体现在对工程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到设计施工再到竣工交付使用前所需全部建设费用的确定、控制、监督和管理。在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着如何与国际惯例接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重要课题。
一、与国际惯例接轨,注重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
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业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以美国为例,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组织称为the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st engineering,简称aace,提出的目标“全面工程造价管理”(through total cost management),它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在美国,政府项目投资控制主要依据批准的预算。其投资和预算确定主要依靠已完工程造价的资料进行估算。在项目实施中进行招投标,由承包商报价,有关造价的预算工作一致委托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在比较完善的建筑市场和中介组织服务的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定价,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二、我国全过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如下:
1.不够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
投资决策是产生工程造价源头,这一阶段耗资约占总投资额的0.5%~3%,但能有效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的选择是对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项目投资效益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和效益。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十分重视,不惜花大本钱、大力气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作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存在投资膨胀严重的现象,造成工期越拖越长,工程造价越来越高,原因是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依据专家、决策者们借鉴已完成的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估算,但又往往因为诸多因素影响,三超”现象相当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有:
(1)人为因素造成概算降低,有些项目在申请立项阶段,为了能使项目尽快通过批准,有意压缩工程投资,预留资金缺口。
(2)在初步设计阶段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存在较多设计上的漏洞,设备和材料价格的不按市场行情制定。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超过设计标准的过高要求,如办公设施面积增大,装修超标准等。
2、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严
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在投资计划得以合理确定以后,进入设计阶段,它是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过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要求在施工图设计中严密、全面。
当前我国的工程设计也实行招投标制、公平竞争,把对设计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作为选择中标单位的主要标准之一,对全过程造价进行控制的管理。但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技术与经济进行深入分析不够、在设计中大多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人员似乎只对设计工程的质量负责,对工程造价的高低不太关心。以致无法通过优化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起到控制总造价的作用。工程设计图的质量和深度等也不够,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错算、漏算,也引起暂估项目的增多,使招投标工作的质量难以保证,因而也无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还未全面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是我国工程造价制度改革和招投标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在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招标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在我国全面推行后,在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抵制不正之风方面作用明显。也有效地保障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来的招投标阶段实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已不适应,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进行招投标是必然趋势。建设部颁发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 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有效措施。这种方法有利于改变过去以“量”、“价”“费”定额为主导的静态管理模式,使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进入竞争,仅限于价格的竞争;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实力;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可减少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繁杂劳动;简化招投标报价工作;减少工程结算中扯皮与纠纷;逐步与国际上“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惯例接轨,深化工程计价主要依据市场变化动态管理的改革,为我国承包商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4、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不够
在施工阶段还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虽然出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难免出现施工图在会审中或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要求设计部门严格把关,避免先干后变的状况,也是避免工程造价突破概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耍环节。同时加强合同管理,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平等互利。
5.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力
建筑工程竣工决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一环。竣工决算如何能忠实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及时办好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鉴证材料等。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取证还必须注意其有效性,如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相关印鉴。现场监理的签证必须有甲方工地负责人的签章并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等。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中普遍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砍一通,扯皮现象严重,工程结算一拖再拖,有的一拖就是几年,大大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三、与国际惯例接轨,推进全面工程造价管理
全面造价管理是为了社会和企业的整体效益,促使参与建设过程的每个人去关心其工作是否能使工程造价得以有效控制;并把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运用到工作中。与国际惯例接轨,推进全面工程造价管理,我们要做好如下工作:
l、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和论证,作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工程造价,作出合理的选择,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2、设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图纸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图纸会审制度,避免因设计图纸原因而引发的错、漏、缺现象,为进一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投标
打好基础。
3、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由国家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统一工程项目的划分,形成统一的清单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满足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
4、全面推行国际上通用的“综合价格计价法”。以此代替现行的“分项工程单价法”
5、充分发挥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作用。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专业人士,对建筑成本、价格、财务、及法律等均有专门知识,能就初步成本咨询、成本计划;招投标文件的制订及相关承包价格、建筑合约的制订和管理;工程费的预算及成本控制、工程策划及管理,建筑合约的纠纷仲裁,建筑工程保险费损失估值等方面提供广泛服务。要充分发挥他们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作用。
6、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建立工程量清单核对备案制度和内部复核制度,定期跟踪检查、监督管理,加强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减少工程量清单中的差错率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必须到工地现场核对,严格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调价是否有依据等,使工程造价结算确切、合理。
发布时间: 2004-04-10 作者:章海燕
工程造价控制是建设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它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即体现在对工程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到设计施工再到竣工交付使用前所需全部建设费用的确定、控制、监督和管理。在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着如何与国际惯例接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重要课题。
一、与国际惯例接轨,注重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
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业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以美国为例,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组织称为the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st engineering,简称aace,提出的目标“全面工程造价管理”(through total cost management),它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在美国,政府项目投资控制主要依据批准的预算。其投资和预算确定主要依靠已完工程造价的资料进行估算。在项目实施中进行招投标,由承包商报价,有关造价的预算工作一致委托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在比较完善的建筑市场和中介组织服务的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定价,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二、我国全过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如下:
1.不够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
投资决策是产生工程造价源头,这一阶段耗资约占总投资额的0.5%~3%,但能有效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的选择是对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项目投资效益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和效益。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十分重视,不惜花大本钱、大力气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作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存在投资膨胀严重的现象,造成工期越拖越长,工程造价越来越高,原因是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依据专家、决策者们借鉴已完成的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估算,但又往往因为诸多因素影响,三超”现象相当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有:
(1)人为因素造成概算降低,有些项目在申请立项阶段,为了能使项目尽快通过批准,有意压缩工程投资,预留资金缺口。
(2)在初步设计阶段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存在较多设计上的漏洞,设备和材料价格的不按市场行情制定。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超过设计标准的过高要求,如办公设施面积增大,装修超标准等。
2、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严
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在投资计划得以合理确定以后,进入设计阶段,它是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过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要求在施工图设计中严密、全面。
当前我国的工程设计也实行招投标制、公平竞争,把对设计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作为选择中标单位的主要标准之一,对全过程造价进行控制的管理。但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技术与经济进行深入分析不够、在设计中大多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人员似乎只对设计工程的质量负责,对工程造价的高低不太关心。以致无法通过优化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起到控制总造价的作用。工程设计图的质量和深度等也不够,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错算、漏算,也引起暂估项目的增多,使招投标工作的质量难以保证,因而也无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还未全面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是我国工程造价制度改革和招投标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在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招标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在我国全面推行后,在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抵制不正之风方面作用明显。也有效地保障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来的招投标阶段实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已不适应,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进行招投标是必然趋势。建设部颁发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 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有效措施。这种方法有利于改变过去以“量”、“价”“费”定额为主导的静态管理模式,使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进入竞争,仅限于价格的竞争;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实力;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可减少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繁杂劳动;简化招投标报价工作;减少工程结算中扯皮与纠纷;逐步与国际上“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惯例接轨,深化工程计价主要依据市场变化动态管理的改革,为我国承包商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4、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不够
在施工阶段还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虽然出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难免出现施工图在会审中或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要求设计部门严格把关,避免先干后变的状况,也是避免工程造价突破概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耍环节。同时加强合同管理,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平等互利。
5.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力
建筑工程竣工决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一环。竣工决算如何能忠实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及时办好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鉴证材料等。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取证还必须注意其有效性,如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相关印鉴。现场监理的签证必须有甲方工地负责人的签章并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等。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中普遍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砍一通,扯皮现象严重,工程结算一拖再拖,有的一拖就是几年,大大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三、与国际惯例接轨,推进全面工程造价管理
全面造价管理是为了社会和企业的整体效益,促使参与建设过程的每个人去关心其工作是否能使工程造价得以有效控制;并把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运用到工作中。与国际惯例接轨,推进全面工程造价管理,我们要做好如下工作:
l、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和论证,作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工程造价,作出合理的选择,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2、设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图纸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图纸会审制度,避免因设计图纸原因而引发的错、漏、缺现象,为进一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投标
3、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由国家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统一工程项目的划分,形成统一的清单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满足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
4、全面推行国际上通用的“综合价格计价法”。以此代替现行的“分项工程单价法”
5、充分发挥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作用。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专业人士,对建筑成本、价格、财务、及法律等均有专门知识,能就初步成本咨询、成本计划;招投标文件的制订及相关承包价格、建筑合约的制订和管理;工程费的预算及成本控制、工程策划及管理,建筑合约的纠纷仲裁,建筑工程保险费损失估值等方面提供广泛服务。要充分发挥他们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作用。
6、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建立工程量清单核对备案制度和内部复核制度,定期跟踪检查、监督管理,加强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减少工程量清单中的差错率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必须到工地现场核对,严格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调价是否有依据等,使工程造价结算确切、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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