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的探讨
摘 要:高层建筑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居住场所,正确处理好住宅设计中的消防给水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影响到住宅建设的可靠性。本文阐述了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基本要求,探讨了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
关键词: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
一、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基本要求
1.高层普通住宅和商住楼。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高级住宅的解释为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根据此解释普通住宅可定义为建筑装修标准一般或不设空气调节系统。衡量住宅级别的四个原则一是看装修复杂程度,二是看是否有满铺地毯,三是看家具陈设高档与否,四是看设有空调系统。 由于有底部商业营业厅火灾时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火灾隐患多。因此,消防要求相应比普通住宅严格。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 米的普通住宅,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类商住楼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
1.高层建筑消防贮水池的设计
为了贮存生活用水和消防防火用水 ,高层建筑都会在地下室设置必要的贮水池。但对于水池的设计应遵循单独设置生活贮水池和消防贮水池的原则。这样设计不但会降低造价 ,更会有效、合理的利用地下室的面积。其原因如下 :
(1)合建贮水池会给消防泵试水运行带来很大困难。我国消防法规定 ,电动消防水泵每月要运行 5~10 次试水作为必要的检验。在运行期间 ,主要观察压力表指数 ,水泵的转数 ,另外还需要放水进行必要的检验。然而 ,对于合建贮水池而言 ,对于水池放水的处理就是很难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2)合建贮水池因容积大 ,但影响水质质量。如果贮水池容积较大 ,对于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质更新周期就要加长 ,对水质有一定影响。同时 ,合建贮水池 ,按消防法规定需贮存室内、外消防用水 ,而生活用水占总贮水量不足 30%,且水中余氯远远不足 ,容易造成藻类和细菌的繁殖 ,影响水质。因此 ,为保证水质 ,必须进行二次加氯 ,从而带来运行费用的持续增长。
2.消防贮水池
(1)消防用水贮水池与生活用水贮水池的关系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合用水池, 整个水池贮水将可不断循环流动,对防止水质变坏有好处。但是如果循环一次的时间较长,水质也易变坏,尤其是温暖地区夏季时间较长,水在贮水池中长时间停留,会影响生活用水水质。当消防贮水量大于( 在池中取水的)最大日生活用水量的2 倍时,建议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各建贮水池; 当消防贮水量贮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并需设置室外消防车取水口时,易受到外界污染,建议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各建贮水池。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可以共用水池。
(2)贮水池位置
贮水池一般在地下层与泵房相连,或埋在室外地下。纯住宅地下室隔墙较多,房间面积小,设置贮
水池比较困难。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 88) 第 2210 条规定, 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水池不能以建筑物墙、 柱等作为池壁。所以纯住宅的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水池或生活水池宜放在室外地下为好, 而消防水池则可以用建筑物本体结构作为池壁,可以放在地下层与泵房相连。
3.消火栓的设置
(1)一类高层住宅宜设小口径消火栓。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住宅装饰水准和家具陈设档次越来越高, 加之楼层多, 住户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 人员疏散困难,扑救工作复杂,损失巨大。及时扑灭初期火灾,控制火势蔓延,就显得非常重要。在每个楼层增
设小口径消火栓就可以及时有效地扑灭户内初期火灾。即使是住宅走道上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对于户内火灾也鞭长莫及,控制不了户内初期火灾,在高层住宅内小口径消火栓的特殊作用是其他设施不可取代的。
(2)每个楼层设置消火栓个数的探讨
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45-95) ( 以下简称《 高规》)第7.2.2 条,一类普通住宅和一类商住楼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至少为 20 L/ s 和40 L/ s, 按照消防用水量设置消火栓, 每层 2 个或者3 个(消防电梯前室另设消火栓)即可。但是一类高层住宅由于楼层较多, 其他附属设施齐全, 投资较大,每个楼层的户数较多,一般消防电梯(可兼客梯)前室两端各布置一半住户,用走道连接,前室两端和两走道的联系门为乙级防火门,火灾时应自动关闭。此时电梯前室两端消火栓无法穿过电梯前室灭火, 电梯前室两端住宅的消火栓应自成独立的灭火体系,即至少各设2 个消火栓,这样加上消防电梯前室1个消火栓, 每层至少设置5 个消火栓, 才能满足消防要求。
(3)屋顶检验消火栓可以不设压力表
按《高规》第7.4.6.9 条规定屋顶检验用消火栓应装压力显示装置( 压力表)。在温暖地区屋顶消火栓一般是露天设置的,其压力表日晒雨淋,一般2~3 a后就不能动作, 在酸雨严重的城市,压力表锈蚀的速度还会更快。为了使屋顶检验消火栓确实起到检验作用, 笔者认为设计时在设备材料表中列入 1套便携式消火栓末端试验装置为好, 这种试验装置便于携带,, 可以测试任何一个消火栓的静压和动压,使用方便。只要房屋管理部门有1套消火栓试验装置, 屋顶检验消火栓就可以不设压力表。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供水方式
不超过 100m 的一类高层普通住宅,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只有商住楼裙房和塔楼住宅走道才设置该系统 。笔者就一类高层商住楼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供水方式发表看法:
(1)设计流量计算。 商住楼裙房和地下层一般为商务用房和车库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流量计算先在最不利点处划定,计算出系统设计流量,最后按喷规要求核算喷水强度。 塔楼为住宅层仅在走道内和电梯疏散楼梯合用,前室内设置喷头,规定作用面积为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火灾危险等级为轻危险级,喷水强度为 4L。
(2)塔楼采用高位水箱直接供水方式。 喷头工作压力按 0.1MPa计算, 5 个喷头喷水灭火1h 用水量只有 26.06m。 若将此用水量贮入屋顶水箱与生活用水合用,水箱放置在一定高度即可。 形成由屋顶水箱直接供水的常高压自动喷水。 一旦发生火灾,任何一个喷头破裂喷水则该系统将会源源不断供给灭火时所需的用水量和水压,直至将火扑灭 。该用水量是由生活水泵抽水贮存在高位水箱内在生活用水过程中得以循环,同时消防贮水量又不会被动用。 这
种系统主要有:不设置喷淋水泵、 少占面积 、投资省、 无启动水泵的控制环节运行 、可靠系统压力、 恒定无超压现象、 维护方便等优点。
(3)裙房系统供水方式根据工程条件拟定。 裙房位置较低层数较少,但系统设计流量较大,如果条件适合灭火用水量,可以存入生活给水系统 。中间水箱形成由中间水箱直接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方式如果实现上述系统有困难,也可采用临时高压给水方式 。平时系统管道可用屋顶水箱消防出水,减压充水 。所以,不设增压设备 。由于裙房位置低层数少,消防主水泵扬程低,电机功率较小,这样裙房和塔楼就形成两种不同的供水方式。
总之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 , 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消防工作者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努力把好消防防火建筑审核关、工程验收关 ,保证建筑的使用者、生活者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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