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络消费的现状及发展策略
发布时间:2015-07-06 10:53
[摘要]当前,网络消费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一种重要消费形式,网络消费的迅猛发展与各种问题的层出不穷是其主要两个特点,低管束、高风险等问题的存在是制约网络消费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本文在把握网络消费现状的同时也分析了问题,并提出了促进网络消费顺利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 网络消费问题对策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这一新兴产物在我国快速得到普及,到2005年12月,我国网民的数量已经突破一亿,达到11,100万人。相关的网络产业进入了一个黄金时期,网络短信、收费邮箱、网络游戏等网络消费新形式铺天盖地,网络消费作为一个新的商机,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
所谓网络消费,从广义上说,是指直接或间接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买卖商品或劳务的行为,是包括网络教育、在线影视、网络游戏在内的所有消费形式的总和。网络消费和电子商务有交叉,也有不同,一般情况下,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三大种,1.b2b(企业对企业模式),一般网络充当了供求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如阿里巴巴网;2.b2c(企业对消费者),“虚拟商店”是这种网站的最好形容,如amazon、新蛋网;3.c2c(消费者对消费者模式),在此种模式中,网站的作用与第一种类似,但是交易的双方多是个人,如淘宝、ebay等。从狭义上说,网络消费仅仅是指通过相关的网站,在网络上购买有形商品的形式,也称“网上购物”,包括b2c和c2c两种形式,本文拟从狭义的角度从我国网络消费的现状出发,简单探讨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我国网络消费的现状
如果说,前两年网络消费还是一个新事物,那么到现在为止,已经有数以千万的网民享受到了网络消费的便利。2005年~2006年度中国it品牌调查活动发布的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80%的人在2005年有过网上购物经历。这一数字比2004年增加了17个百分点,表明网上购物越来越受网民的青睐。据统计,至2005年12月,发现有1855万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占总网民数的16.7%,相比2001年的208万,增幅显著。预计到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数将可能达到7500万人左右,占互联网用户数约35%。
2005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额达到了193.1亿元,比2001年的6亿元的规模增加32倍;人均购物金额从2001年的288元增长到2005年的1041元,在所有网上购物的形式中,c2c模式有着b2c模式无法比拟的优点,包括商品多样性与价格上的优势,成为网上购物的新增长点。相应的,作为c2c 的寡头,淘宝和ebay易趣在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所占的比例也相当的高,分别为41.6%和25.8%。这是b2c的领军企业所不可比拟的,2005年当当网和卓越网占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的比例均仅为2.3%左右。而且从中国网上购物市场结构的变化情况可以发现,该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市场并非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某些网站逐渐聚集了大量的客户资源,承担着巨大的交易量。在此过程中,规模经济效应和正反馈效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使得这些网站通过扩张获得了平均成本的降低,获得明显的竞争优势。
虽然我国的网上购物潮汹涌而来,“鼠标经济”成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热点,但是相比起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网上购物正处于成长期阶段。如美国2005年第一季度中,互联网用户使用网上购物的比例为39%,每个互联网用户网上购物的平均花费金额就达368美元,在2003年,美国人的网上购物总金额就达到了500亿美元,2004年则突破千亿美元。
二、我国网络消费发展的制约因素
虽然网络消费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大多数网民对于网上购物仍然敬而远之,根据上海明略市场策划咨询有限公司最近在上海、北京等7个城市展开调查,随机对6496位普通网民进行访问。公布的结果显示:对网上购物“非常可信”和“比较可信”的仅23.3%,认为“非常不可信”和“不太可信”的达41.3%。而在2005年我国消协共受理7189件网络消费相关投诉,增幅达96.3%。综合而言,以下几方面的制约因素的存在使大多数网民不愿意在网上付款买单。
1.网络消费的理念尚不能完全被公众接受。对于大多数公众而言,购物的过程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于一种不能看到实物,光是看几张图片几句描述就欣然付钱,然后在经过漫长等待后才能拿到手的购物方式实在与传统有些格格不入,也难怪在网络消费刚刚兴起之时,通过网络买东西常被别人认为是惊人之举。即便是发展到现在,网络消费也几乎仅是35岁以下年轻人的专利。
2.物品比起传统生活中而言尚不够丰富。根据调查结果发现,网民在网络上所购买的物品当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书籍杂志、音像制品,其次是手机、mp3、电脑配件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在网络消费中所占比例极小。因为受到购买成本、送货速度、信息表述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传统的日常消费特别是小额的消费基本不在网上实现。网络极少提供对于交易额特别大的物品如房产、汽车等的购买。所以相对而言,在目前的网络条件下,只有真正能够体现便利与廉价的物品才是网络消费的主打商品,实际上,加上汇款成本与运费,廉价的优势不可避免地会被削弱。
3.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虽然说所有商品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主要是因为买卖双方客观的空间距离,提高了这种不对称的程度。从产品的产地、性能、使用条件、包装等在内的诸种信息难以在相对简短的描述中陈述清楚,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即便是准确的尺寸、重量、颜色等信息的说明也不可能比实际看一眼、掂量一下更直接、客观。而对于网上流行的二手物品买卖而言更是不可能完全细致,“九成新”几乎成了所有二手物品的共同描述,更有早已超出保修期限的物品都屡屡自称“九五成新”,就算是按通行做法展示物品的图片资料,都经常是经过实际美容和图片加工双重处理后的作品,更甚者直接放上产品的资料图片,真是“仅供参考”了。
4.网络成了推销非法商品的帮凶。非法出版物、盗版软件、进口洋垃圾、三无商品、违禁物品、假冒名牌甚至偷来的赃物,等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在网上大行其道,而且大有市场,这些物品在市场上的买卖严重侵犯了版权人的正当权益、助长了社会的不良歪风、给社会带来了潜在的危险,更甚于对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了冲击。据美国电影协会公布的一项官方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全世界范围内的电影盗版让美国政府共损失税收61亿美元,电影公司的损失更是无法估计,而各种盗版的传播形式中,主要的“功劳”还是要归功于网络。
5.网络消费中的风险问题。不可否认,在网络消费中,风险问题一直是绝大多数人最为顾虑的一大因素,而这个风险又存在于网络消费的多个环节中。在下订单之时,可能与你交易的对方本来就是一个骗子,演的是“肉豹子打狗”的悲剧,就算收到了货物,尚不敢庆幸,也要非常仔细地检查是否和网上描述一致,万一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问题,大多数情况是投诉无门;在运输过程中,可能承运方的原因造成商品损坏或缺失;在付款特别是网上银行转账过程中,可能会造成身份信息乃至密码的泄漏。8848的一夜关门案与层出不穷的假银行页面让人防不胜防,而更多的网络专业骗子的猖獗活动更让很多无辜网民平白被坑,仅靠留下的手机、e-mail或qq的联系方式让公安部门在破案时也无从下手。
从长远来看,网络消费必将成为与传统消费相抗衡的人们的主要消费形式之一,专家预计,到2010年,我国的网络消费将进入成熟期,从目前情况来看,网络消费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在现阶段存在问题是必然的,要大力发展我国的网络消费,规范网上购物市场,需要政府、网民和网站的共同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
1.加速政府立法与加强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强法律建设是促进网络消费的健康与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目前由于网络消费的特殊性,很多传统法规在适用上尚有一定盲区或存在争议,立法机构应该敏锐地结合科技发展的实际水品,制定相关法律,对于网络侵权、电子签名、虚拟财产、网络犯罪等包括网络消费纠纷在内的新事物进行法律界定或解释,加大对网络诈骗等行为的制裁的力度和广度,切实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网络执法的力量,提高反应速度和监管力度。另一方面,作为网络交易的平台,各b2c、c2c网站也要从网络世界的整体利益和自身的长远发展出发,采用各种必要手段,摒弃各种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倡导网络文明,以消费者的信赖作为最高追求目标。
2.加强社会监督与增强公众信任相结合。随着我国网民数量的不断增长,各类网站的访问量与网络消费者的数量势必也在不断增长中,要以网民为中心、网站、政府相配合,三者合力建立起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和监督体系,相互之间还要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除了传统的新闻媒体之外,更通过bbs、e-mail、qq群等方式在网民之间相互交流,让虚假的信息没有市场,网络骗子无从遁形,欺诈手段逐一曝光,逐步消除社会公众对网络消费的各种担心,从而迈出第一步,切身体会网络消费的快捷方便。
3.加速技术进步与建设信用评价相结合。对于网络消费而言,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而要保证安全,技术进步是关键所在。作为一个进行交易的平台,网站应该在软硬件方面加大投入,定期更新维护设备、进行系统升级、弥补安全漏洞、增强实用功能开发,其目的不仅仅是提高网站的访问速度、增强网站抗攻击能力,也是为了让买卖双方能在一个可信可靠的环境下从事交易,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另外,为了保证双方权益,网站应该加强网络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或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作为担保,特别要注意的是保证该评价体系的可信度,防止出现恶意评价及互换好评等情况的发生。网站要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情况及基本信息进行记录,甚至可以通过身份确认的方法保障另一方利益。作为网络消费的另一个重要参与方,银行也必须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在给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同时必须保证消费者的信息与资金安全,通行的做法是软硬结合、多重加密。
4.优化物流配套与完善售后服务相结合。在我国现在的网络消费过程中,货物发送和货物维修等环节也是投诉的热点。不可否认,这两个环节是网络消费相比传统消费的劣势所在,也是下一阶段网络消费要进一步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网站要秉着专业、快捷、安全和责任明确的宗旨,除了与专业物流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之外,还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物流代理服务,如在交易发生后,网站可以让承运人到卖方手中取货发给买方,并可以提供增值服务如货到付款等。有条件的网站也可以建立自己的配送队伍,这样有利于规范服务、宣传形象、节约成本。对于售后服务问题,除了网站的客服热线和投诉信箱之外,理想的模式是由产品的生产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联保,其次是本着谁出售谁负责的原则在交易时就确定售后服务的条款,引入保证金制度和第三方监督制度,对于不能很好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在查实后给予适当的制裁或给予买家适当补偿。
可以预见,随着网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与科技的不断进步,在近几年之内,网络消费会继续高速发展,很多问题也会相应解决,不需多久,网络消费会从时尚变成人们日常行为的一部分,但是,不管如何,网络骗子会继续存在,消费者并不能完全依靠技术解决所有问题,还得多长一个心眼,不轻信、不盲从,理智消费,谨慎付款。
[关键词] 网络消费问题对策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这一新兴产物在我国快速得到普及,到2005年12月,我国网民的数量已经突破一亿,达到11,100万人。相关的网络产业进入了一个黄金时期,网络短信、收费邮箱、网络游戏等网络消费新形式铺天盖地,网络消费作为一个新的商机,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
所谓网络消费,从广义上说,是指直接或间接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买卖商品或劳务的行为,是包括网络教育、在线影视、网络游戏在内的所有消费形式的总和。网络消费和电子商务有交叉,也有不同,一般情况下,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三大种,1.b2b(企业对企业模式),一般网络充当了供求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如阿里巴巴网;2.b2c(企业对消费者),“虚拟商店”是这种网站的最好形容,如amazon、新蛋网;3.c2c(消费者对消费者模式),在此种模式中,网站的作用与第一种类似,但是交易的双方多是个人,如淘宝、ebay等。从狭义上说,网络消费仅仅是指通过相关的网站,在网络上购买有形商品的形式,也称“网上购物”,包括b2c和c2c两种形式,本文拟从狭义的角度从我国网络消费的现状出发,简单探讨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我国网络消费的现状
如果说,前两年网络消费还是一个新事物,那么到现在为止,已经有数以千万的网民享受到了网络消费的便利。2005年~2006年度中国it品牌调查活动发布的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80%的人在2005年有过网上购物经历。这一数字比2004年增加了17个百分点,表明网上购物越来越受网民的青睐。据统计,至2005年12月,发现有1855万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占总网民数的16.7%,相比2001年的208万,增幅显著。预计到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数将可能达到7500万人左右,占互联网用户数约35%。
2005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额达到了193.1亿元,比2001年的6亿元的规模增加32倍;人均购物金额从2001年的288元增长到2005年的1041元,在所有网上购物的形式中,c2c模式有着b2c模式无法比拟的优点,包括商品多样性与价格上的优势,成为网上购物的新增长点。相应的,作为c2c 的寡头,淘宝和ebay易趣在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所占的比例也相当的高,分别为41.6%和25.8%。这是b2c的领军企业所不可比拟的,2005年当当网和卓越网占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的比例均仅为2.3%左右。而且从中国网上购物市场结构的变化情况可以发现,该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市场并非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某些网站逐渐聚集了大量的客户资源,承担着巨大的交易量。在此过程中,规模经济效应和正反馈效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使得这些网站通过扩张获得了平均成本的降低,获得明显的竞争优势。
虽然我国的网上购物潮汹涌而来,“鼠标经济”成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热点,但是相比起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网上购物正处于成长期阶段。如美国2005年第一季度中,互联网用户使用网上购物的比例为39%,每个互联网用户网上购物的平均花费金额就达368美元,在2003年,美国人的网上购物总金额就达到了500亿美元,2004年则突破千亿美元。
二、我国网络消费发展的制约因素
虽然网络消费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大多数网民对于网上购物仍然敬而远之,根据上海明略市场策划咨询有限公司最近在上海、北京等7个城市展开调查,随机对6496位普通网民进行访问。公布的结果显示:对网上购物“非常可信”和“比较可信”的仅23.3%,认为“非常不可信”和“不太可信”的达41.3%。而在2005年我国消协共受理7189件网络消费相关投诉,增幅达96.3%。综合而言,以下几方面的制约因素的存在使大多数网民不愿意在网上付款买单。
1.网络消费的理念尚不能完全被公众接受。对于大多数公众而言,购物的过程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于一种不能看到实物,光是看几张图片几句描述就欣然付钱,然后在经过漫长等待后才能拿到手的购物方式实在与传统有些格格不入,也难怪在网络消费刚刚兴起之时,通过网络买东西常被别人认为是惊人之举。即便是发展到现在,网络消费也几乎仅是35岁以下年轻人的专利。
2.物品比起传统生活中而言尚不够丰富。根据调查结果发现,网民在网络上所购买的物品当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书籍杂志、音像制品,其次是手机、mp3、电脑配件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在网络消费中所占比例极小。因为受到购买成本、送货速度、信息表述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传统的日常消费特别是小额的消费基本不在网上实现。网络极少提供对于交易额特别大的物品如房产、汽车等的购买。所以相对而言,在目前的网络条件下,只有真正能够体现便利与廉价的物品才是网络消费的主打商品,实际上,加上汇款成本与运费,廉价的优势不可避免地会被削弱。
3.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虽然说所有商品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主要是因为买卖双方客观的空间距离,提高了这种不对称的程度。从产品的产地、性能、使用条件、包装等在内的诸种信息难以在相对简短的描述中陈述清楚,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即便是准确的尺寸、重量、颜色等信息的说明也不可能比实际看一眼、掂量一下更直接、客观。而对于网上流行的二手物品买卖而言更是不可能完全细致,“九成新”几乎成了所有二手物品的共同描述,更有早已超出保修期限的物品都屡屡自称“九五成新”,就算是按通行做法展示物品的图片资料,都经常是经过实际美容和图片加工双重处理后的作品,更甚者直接放上产品的资料图片,真是“仅供参考”了。
4.网络成了推销非法商品的帮凶。非法出版物、盗版软件、进口洋垃圾、三无商品、违禁物品、假冒名牌甚至偷来的赃物,等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在网上大行其道,而且大有市场,这些物品在市场上的买卖严重侵犯了版权人的正当权益、助长了社会的不良歪风、给社会带来了潜在的危险,更甚于对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了冲击。据美国电影协会公布的一项官方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全世界范围内的电影盗版让美国政府共损失税收61亿美元,电影公司的损失更是无法估计,而各种盗版的传播形式中,主要的“功劳”还是要归功于网络。
5.网络消费中的风险问题。不可否认,在网络消费中,风险问题一直是绝大多数人最为顾虑的一大因素,而这个风险又存在于网络消费的多个环节中。在下订单之时,可能与你交易的对方本来就是一个骗子,演的是“肉豹子打狗”的悲剧,就算收到了货物,尚不敢庆幸,也要非常仔细地检查是否和网上描述一致,万一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问题,大多数情况是投诉无门;在运输过程中,可能承运方的原因造成商品损坏或缺失;在付款特别是网上银行转账过程中,可能会造成身份信息乃至密码的泄漏。8848的一夜关门案与层出不穷的假银行页面让人防不胜防,而更多的网络专业骗子的猖獗活动更让很多无辜网民平白被坑,仅靠留下的手机、e-mail或qq的联系方式让公安部门在破案时也无从下手。
三、我国网络消费发展策略
从长远来看,网络消费必将成为与传统消费相抗衡的人们的主要消费形式之一,专家预计,到2010年,我国的网络消费将进入成熟期,从目前情况来看,网络消费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在现阶段存在问题是必然的,要大力发展我国的网络消费,规范网上购物市场,需要政府、网民和网站的共同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
1.加速政府立法与加强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强法律建设是促进网络消费的健康与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目前由于网络消费的特殊性,很多传统法规在适用上尚有一定盲区或存在争议,立法机构应该敏锐地结合科技发展的实际水品,制定相关法律,对于网络侵权、电子签名、虚拟财产、网络犯罪等包括网络消费纠纷在内的新事物进行法律界定或解释,加大对网络诈骗等行为的制裁的力度和广度,切实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网络执法的力量,提高反应速度和监管力度。另一方面,作为网络交易的平台,各b2c、c2c网站也要从网络世界的整体利益和自身的长远发展出发,采用各种必要手段,摒弃各种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倡导网络文明,以消费者的信赖作为最高追求目标。
2.加强社会监督与增强公众信任相结合。随着我国网民数量的不断增长,各类网站的访问量与网络消费者的数量势必也在不断增长中,要以网民为中心、网站、政府相配合,三者合力建立起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和监督体系,相互之间还要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除了传统的新闻媒体之外,更通过bbs、e-mail、qq群等方式在网民之间相互交流,让虚假的信息没有市场,网络骗子无从遁形,欺诈手段逐一曝光,逐步消除社会公众对网络消费的各种担心,从而迈出第一步,切身体会网络消费的快捷方便。
3.加速技术进步与建设信用评价相结合。对于网络消费而言,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而要保证安全,技术进步是关键所在。作为一个进行交易的平台,网站应该在软硬件方面加大投入,定期更新维护设备、进行系统升级、弥补安全漏洞、增强实用功能开发,其目的不仅仅是提高网站的访问速度、增强网站抗攻击能力,也是为了让买卖双方能在一个可信可靠的环境下从事交易,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另外,为了保证双方权益,网站应该加强网络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或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作为担保,特别要注意的是保证该评价体系的可信度,防止出现恶意评价及互换好评等情况的发生。网站要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情况及基本信息进行记录,甚至可以通过身份确认的方法保障另一方利益。作为网络消费的另一个重要参与方,银行也必须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在给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同时必须保证消费者的信息与资金安全,通行的做法是软硬结合、多重加密。
4.优化物流配套与完善售后服务相结合。在我国现在的网络消费过程中,货物发送和货物维修等环节也是投诉的热点。不可否认,这两个环节是网络消费相比传统消费的劣势所在,也是下一阶段网络消费要进一步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网站要秉着专业、快捷、安全和责任明确的宗旨,除了与专业物流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之外,还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物流代理服务,如在交易发生后,网站可以让承运人到卖方手中取货发给买方,并可以提供增值服务如货到付款等。有条件的网站也可以建立自己的配送队伍,这样有利于规范服务、宣传形象、节约成本。对于售后服务问题,除了网站的客服热线和投诉信箱之外,理想的模式是由产品的生产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联保,其次是本着谁出售谁负责的原则在交易时就确定售后服务的条款,引入保证金制度和第三方监督制度,对于不能很好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在查实后给予适当的制裁或给予买家适当补偿。
可以预见,随着网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与科技的不断进步,在近几年之内,网络消费会继续高速发展,很多问题也会相应解决,不需多久,网络消费会从时尚变成人们日常行为的一部分,但是,不管如何,网络骗子会继续存在,消费者并不能完全依靠技术解决所有问题,还得多长一个心眼,不轻信、不盲从,理智消费,谨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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